首页 > 范文大全 > 自我鉴定 >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21   来源:自我鉴定   点击:

【www.gbppp.com--自我鉴定】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一):“五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平江县严把“五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作者:谢春玲 时间:2016-07-14

今年来,平江县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严把“五关”,有效预防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终止妊娠”(两非”)现象发生,确保了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真实。

严把“包保关”。全县各乡镇卫计办、社区(村)、小组都严格落实了治理性别比“包保”制度,乡镇卫生计生办全体,社区(村)计生专干及计生组级信息员都参与了对每个孕妇的包保,从怀孕到生育实行全程跟踪、全程服务,每个包保人员都持有孕情随访服务手册或小组长工作手册。包保人员对所分包社区(村)现孕、生育、终止妊娠、参加会议等情况,都及时登记在服务手册,特别是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持有第二胎生育证却多年未生育等6类人群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在册、上报。

严把“终止妊娠关”。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 实际,制定了 “关于开具„准予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规定,严格确定政策内怀孕的由县级开具通知书,政策外怀孕的由乡镇开具,对政策内怀孕的开具通知书,需当事人提供由省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诊断确属胎儿严重畸形等现象,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方可开具通知书。今年,县卫生计生局对出具的政策内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均严格审查,并留存了相关证明。

严把“联合检查关”。县卫生计生局政策法规监督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坚持对性别比治理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母子保健执业许可证持证情况,B超机管理使用、妇科终止妊娠手术登记和留存相关

证明、终止妊娠药品购销存记录、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包括医院、诊所、药店、妇幼计生中心等单位,并在检查中,向被查单位进行了耐心的政策解答和宣传。

严把“警示教育关”。县卫生计生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定期组织全县一级以上医院及有B超机的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业务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举办警示教育会。会上,解读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9号令,省、市相关规定,观看记者对其它地方诊所的暗访视频报道,要求所有与会人员,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打击“两非”相关制度。

严把“线索收集关”。全面实施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全县医疗机构、妇幼计生服务中心B超室和妇产科,各社区都悬挂打击“两非”有奖举报牌,对举报经查实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胎儿终止妊娠”行为,分别给予举报人2000元和5000元奖励,鼓励广大市民参与打击“两非”。

通过严把“五关”,增强了全县职能部门、医疗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力监督的管理体系,使全县性别比治理工作更加规范严谨。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二):十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工作报告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自查报告

“十二五”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出生婴儿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使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内。

我们XX县总人口63.2万。2011年出生人口4066人,人口出

生率为6.46‰,自然增长率0.5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61;2012年出生人口4172人,人口出生率为6.66‰,自然增长率0.4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71;2013年出生人口4460人,人口出生率7.07‰,自然增长率0.0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58。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县委、县政府为了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把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由计生卫生、宣传、公安、妇联、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将打击“两非”工作纳入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了考核奖惩力度和责任追究

1

力度。县统筹解决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XX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县“十二五”时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二五”期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

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解决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二、宣传倡导、营造氛围

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建设了一批“关爱女

孩”行动宣传公益广告牌,充实了社区生育文化知识长廊,完善了“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板块。2013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乡两级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5场次,人口学校学习活动50次,发放宣传单7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1条,张贴温馨标语497条,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树立一批女孩成才典型,并把她们的事迹编成节目,巡回演出。开办电视专栏节目,广泛深入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以治理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必要性。同时通过广播、互联网手机通讯等大众传媒刊发或播发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等方面文章和公益广告。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并在医疗机构的B超室设立严禁“两非”行为的警示牌以及对执业人员进行执业培训,从而在全县营造起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减少“两非”现象的发生。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2

三、利益导向,政策推动

1、建立完善关爱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2011年以来,全县各个部门结合本部门特点,制订了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持独生子女证职工退休奖励、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医疗补助等一系列奖励优惠政策相继在我县全面实施。

2、不断加大财政和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建立和完善以“奖励、扶助、保障、优惠”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十二五”时期以来,共为28000名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242 万元;为 1164人次发放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扶助金共计167.26万元;为20941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883万元;为210名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发放公益金及救助物资29万元。同时通过“生育关怀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救助。

3、积极开展关爱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了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活动、“生育关怀”和“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及2011年实施的“生育文化社区”活动,办理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解决了部分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的后顾之忧。2014年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共救助106户,累计15万元。其中:紧急救助6户,康复治疗伤残20户, 救助特殊特困家庭80户。

四、全程管理,防治并举

3

1、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规范业务工作。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医务科长、医务人员培训班,专题学习《规定》,强化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下发了《加强B超管理有关措施》,明确规定,严禁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违反规定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管理。辖区各医疗机构均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B超室人员均按《执业医师法》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持证上岗。妇幼保健和产科专业技术人员均取得市卫生局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

3、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每年都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B超管理、妇产科管理进行检查。强化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事件的发生。

4、计生、卫生等主要职能部门与从业单位、从业单位与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与具体执行人员层层签订了抵制“两非”违法行为承诺书,作出了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3年,县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在6月5日分别进行自查,对32家技术

4

人员资质、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重新审核、登记,对全县的B超实行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双重备案,对全县从事B超使用操作人员和妇产科医生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集中培训。把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的信息管理列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个结合的方法:即以微机信息为蓝本,与发动基层干部、计生专干排查相结合;与群众座谈相结合;与个别走访相结合;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对每例新婚人员自怀孕到生育的全过程,明确责任人全过程跟踪管理。2013年,公安、卫生、药监等六部门于5月8日、5月16日、7月18日开展联合行动,对部分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个体、私营诊所、药店等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打击了“两非”行为和出卖非法药品、器具的行为。

5、建立监督机制。卫生局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了打击“两非”目标责任书,各医疗保健机构在妇科门诊、产科病房、计划生育门诊、B超室门前均张贴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并设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终止妊娠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五、综合治理,严查重处

2011年,县人口计生委协调公安、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启动了近年来全县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一次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和性别比治理专项行动。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5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四):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方案

北计育领字[2011]6号

保定市北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2008]1号令)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现就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关键要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逐步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实行有

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改善女性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状况。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重点整顿B超医疗市场,严格准入制度,严格执业资格审查。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实施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二、组织工作基本标准

1、领导小组 成立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并有相关文件;【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2、严格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对育龄妇女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定期访视,记录在案。

3、有奖举报制度 制定具体措施。一经查实,奖励金额每件不少于3000元,广泛张贴《公告》(后附);

4、部门协调会 每季召开不少于两次相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专题协调会,并有相关会议材料;

5、“关爱女孩”有三种以上宣传品或宣传资料。

三、严格考核、评估验收

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列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专项考核,并作为单独的一个否决项。区直各部门、各乡办成立组织并落实责任,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未认真落实《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查处工

作不到位,未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一律视为未完成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北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保定市北市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作如下公告:

第一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条

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二)个体诊所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妊娠妇女终止妊娠的;

(三)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第四条 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 ) 终止妊娠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仅限于在经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

(二)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意见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家庭的舆论氛围,维护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通知》,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舆论氛围,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 *** 任组长、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 任副组长,政府办、纪检会、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检察院、公安局、法院、人口计生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广播局、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府办。

201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六):XXX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2011

X府„2011‟11号

关于印发《XX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现将《XX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八日

XX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国人口发„2008‟44号)文件精神和《XX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变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状况,构建良好的人口安全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大力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各项重点任务。

1、坚持宣传倡导。宣传部门和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

导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系列宣传,加强对人口安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两非”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视和女孩生存成长环境的关注。

2、完善利益导向。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优先把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关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41900/

推荐访问: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 性别比治理讲话2016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