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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

时间:2017-04-17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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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一):关于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长委办发〔2008〕94号

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开发委,县级机关各部门:

我县实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来,大多数乡镇、部门能够较好地执行,保证了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全县范围内的重要情况。但是仍有少数乡镇、部门执行情况不够好,漏报、迟报,以及报送格式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严肃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现就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进一步重申:

1.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发生的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重要事项以及涉及全局性或社会性的重要事项、重要活动,必须提前三天以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送规定执行)。

2.重要来宾报告制度。凡省级机关现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市级机关现职正处级以上领导同志,离退休正厅级以上老同志来我县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国(境)内外知名人士来我县活动的,要提前两天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凡在长兴工作过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长兴籍在外工作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来我县活动的,要提前两天向县委报告;如遇特殊情况,事后须及时向县委办补报。

3.县四套班子领导和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报批制度。一是县四套班子领导外出报批制度。县四套班子领导外出两天以上的(含过夜),必须提前向县委报告;县四套班子领导组织外出考察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上向县委报告考察内容、时间、路线和组队人员;县领导外出需带乡镇、部门负责人的,应按照分管工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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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对应原则,需要带领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外出的,必须书面报经县委书记同意,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接到县委书面批准通知书后方可外出。二是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外出报批制度。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垂直管理部门),以及开发区常务副主任外出两天以上的(含过夜),必须提前向县委报告;其中,县政府组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外出时间超过五天(含)以上的,必须提前报经县委书记同意。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同时外出。

4.特殊时期的请假制度。重要时期和敏感时期从严控制外出。2008年8至9月份,一般不组织跨省学习考察活动,如确需外出,必须报经县委同意。奥运会举办期间,一律不得自行安排超过两天以上时间的外出考察活动,必须外出的,需提前三天报县委批准。如迟报以及口头报告的,不予审批。

5.领导干部特殊情况报告制度。现职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曾担任过副县级实职以上的离退休老同志,因生病或受伤住院,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县委办。

6.严格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每月底向县委办上报当月执行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将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奥运会召开之前及奥运期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禁酒令,中午不饮酒,晚上提倡不饮酒、少饮酒,严禁领导干部过量饮酒,防止因过量饮酒出现晚上临时有任务到不了位、开展不了工作的现象。

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填报《重要事项报告单》,同时分别通过办公自动化(OA)系统传送电子版(县委办联系人:许旭,电话:6044333,传真:6052498;县政府办联系人:周献琴,电话:6022690,传真:6042464)。

附:重要事项报告单

长兴县委办公室【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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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报告单

填报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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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重要事项 请示报告制度 执行 通知

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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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二):申请书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青龙山水库项目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adminlry 发布时间::2009-6-18 来源:本站原创

鸡政发〔2009〕 12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青龙山水库开工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青龙山水库项目的合作方式

(一)按照国家发改委审批文件,青龙山水库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市政府拟定融资模式如下:

1.合资(或合作)模式。即按照《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合资企业,按照现代企业模式运营。投资方以现金出资绝对控股。我市以青龙山水库前期费用投入和土地置换节省资金作为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和股份比例依据审计和评估报告确定。双方按投资比例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

2.特许经营权(或BOT)模式。鸡西市政府将青龙山水库特许经营权授予投资方。由投资方建设、运营青龙山水库,投资方运营收益35年(含建设期)后,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全部移交政府。

3.借贷形式。以项目法人单位作为借贷主体,以青龙山水库项目作为抵押,举债建设青龙山水库。借贷利息不高于同期国家基准利率,期限不低于15年。借款方只收取利息和本金,不参与工程建设、运营和管理。

4.市政府与投资方协商确定的其他融资方式。

(二)青龙山水库是兼顾公益性、社会性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在坚持市场化融资的原则下,我市将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积极争取省政府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推动和保障工程建设。

二、优化环境,保障投资商的投资收益

(三)成立鸡西市青龙山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统一协调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相关问题,确保给予投资方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保障投资方投资收益。

(四)青龙山水库建设及运营期内,全市各级机关及职能部门将提供最优质服务,在国土资源、林业、交通、水利、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凡是外来投资者在鸡西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青龙山水库投资方同样享有。

(五)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条例》有关规定,鸡西市政府全面负责青龙山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在批准的工程预算中包干使用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按规定时间和进度完成移民工作。因移民问题导致工程不能如期投产,给投资方造成利益损失,政府给予补偿。

(六)投资方依法享有下列收益权:

1.城市工业及生活供水水费(按出库水价);

2.农业灌溉水费;

3.上网电费;

4.渔业收入;

5.林业收入;

6.淹没区内表土砂石开采收入;

7.库区综合开发收益。

(七)青龙山水库的供水范围为鸡西市鸡冠区、滴道区、城子河区及恒山区四个行政区。穆棱河两岸的鸡冠区、滴道区、城子河区三个行政区,采用河道式供水。恒山区及周边企业采用管道式供水。

(八)市政府根据行政法规对供水市场进行整合。水库建成达效后,将依法取缔在城市供水管网范围内抽取地下水行为。

水库供水对象:

1.以青龙山水库为水源的供水公司及其他用水单位;

2.以青龙山水库调蓄下泄水量为水源,直接从穆棱河河道取水的单位和个人;

3.以青龙山水库调蓄下泄水量补给地下水为水源,抽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

(九)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用水量持续稳定增长。水库供水范围内新开工各类项目,必须以青龙山水库为供水水源。政府承诺,水库投产后,每年用水量不少于1亿吨,并每年增加500万吨以上,逐步达到设计标准。

(十)青龙山水库工业及城市生活供水的出库水价起点定为1.8元/吨。在不

低于省内同等规模城市平均市场水价前提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因素及水库运营情况,市政府适时启动出库水价调整机制。

(十一)按规定,农业灌溉水费,水源工程与灌区管理机构的分配比例为20%和80%。青龙山水库建成后,下游受益灌区管理机构(管理站)按新增水田面积,将灌溉水费的20%交青龙山水库。

(十二)青龙山水库建设运营期间,享受最优惠的税费征收政策。在地方政府职能范围内,最大程度依法减免。

(十三)因水量和水价原因导致投资方不能按预期回收投资,可适当延长合作期限,或者用从国家、省申请水库建设补助资金补偿。

三、鼓励政策

(十四)青龙山水库是具有社会公益功能的大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对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政府鼓励投资商参与水库建设和经营,并按“以短线补长线”的原则,支持投资方在鸡西优先开发其他收益高、见效快的项目。

(十五) 投资方优先对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市政府积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支持投资方开采矿产资源及深加工项目。【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

(十六)青龙山水库库区淹没线以上,分水岭以下的林地资源,由市政府向省林业主管部门争取审批后有偿出让给投资方。

(十七)支持投资方优先在城区进行房地产开发。

四、奖励政策

(十八) 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鸡政发〔2005〕38号)文件,对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资金做出贡献的中介组织或中介人进行奖励。

1.对引进投资商的中介组织或个人,市政府按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

2.对引进借贷款项的中介单位或个人,市政府按到位资金的0.5%给予奖励。

3.中介人对上争取的计划外无偿资金,市政府对有功人员按到位资金的5%予以奖励。

4.投资商争取来的计划外无偿资金,可作为市政府的股份。

石门县皂市水库管理局关于袁公渡樟树大组区域旅游开发

招商意见

发布日期:2010-09-19 访问次数: 122 字号:[ 大 中 小 ]

一、项目概况

(一)、地理位置

该项目地处原维新镇樟树阁,四界东面从红日岭经沙坡、韩家坡、文家屋场、任家岭至北线公路大山沟涵洞,南面从红日岭经喉堰至姜家岭小堰塘,西面从自然荒堪至北线公路大山沟涵洞,北面沿公路线上20米。其中海拔高程141米以下属于皂市水库消落区面积。该处北线公路由此经过,水电还未接通,水电设施由开发商自行解决。

(二)、目前承包状况

该地已由维新镇政府于2007年11月8日公开协商的方式租赁给维新镇李子明,租赁期为30年,总金额52万元。目前尚未进行综合开发。

(三)、承租方权利

1、有在甲方的指导下生产经营自主的权利。

2、有在按期完成租赁款项后其产品、收益支配的权利。

3、有在合同期满后,甲方重新发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4、在租赁期内有继承权。

(四)、开发方案

由于原承包商开发能力不够,开发进度缓慢,为加速皂市水库旅游开发,经报石门县人民政府同意,原则上可以终止与原承包商的合同,并同时给予原承包商相应的经济补偿,之后再利用该资源重新进行发包。项目建设由皂市水库管理局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二、项目要求

(一)、用地要求

1、新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方式依程序进行。

2、高程141米以上国有土地可采用国有土地出让的形式。

3、高程141米以下的土地可以采用租赁形式。

(二)、规划要求

1、本项目规划要与皂市水库整体开发规划相一致

2、按照皂市水库旅游目的地建设规划要求,在设定期限内

完成开发任务,投资总规模达到一亿,2年内完成开发。

(三)、建设要求

1、建设原则【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

(1)可持续发展原则;

(2)有利于当地人民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原则;

(3)保护优先原则;

(4)整体性、系统性原则;

(5)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原则;

(6)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原则;

2、建设项目

(1)生态停车场(2)标志门(3)五星酒店(4)仿古商贾长廊(5)水榭人家(6)民族图腾广场(7)珍惜植物观赏园(8)笑佛广场(9)码头(10)科普考察中心(11)山水实景演出区

(12)观众看台(13)水寨山门(14)吊脚楼(15)紫竹林(16)慈航普度

(四)、合作方式

独资、合资等方式

三、优惠政策

8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项目,按照《中共石门县委、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给予优惠政策。主要有:旅游景区开发权及其用地与县政府协商租赁取得。属于旅游开发项目的宾馆、办公楼等建设确需使用出让土地的,以招、拍、挂方式执行,对其中所含土地出让金的县级实得部分实行协议返还;新办工业、服务业企业当年录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登记失业人员,按每人4000元标准减征企业税收;县内部门服务性收费、服务性中介机构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或按利润率不超过10%的标准收取;项目建成投产后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属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含上级线管单位)征收的,3年内只收取上解国家和省、市部分;属上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征收的,由县人民政府或对口部门协调,按最优惠标准收取。

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三):2016关于规范向县政府请示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口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政府执行力,提升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政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根据《广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广政〔2016〕3号文)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县政府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广政办〔2016〕61号文)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向县政府请示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县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分级负责、归口逐级上报制度。

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口各单位报县政府研究事项,要按程序先报送县政府主管领导,县政府主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有权代表县政府协调处理分管战线的各种事宜。一般不得越级直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三、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口各单位报县政府研究事项,确需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或出面协调解决的,必须先由县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再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或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无县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一律不予答复或协调。

四、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口各单位在上报请示报告事项时,要一并报送上级有关政策、依据文件等与之相关的材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以上这篇关于规范向县政府请示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通知公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四):2016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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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请示报告

县文明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个全覆盖”,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载体,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9月2日新组建以来,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先后投入资金5.7万元,加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环境内外硬件、软件建设,全局面貌焕然一新。新的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了“点击文明”读书活动和“八比八看”、“创先争优”活动,全局上下比学赶超,个个以实际行动争做优秀党员、优秀职工、文明市民,户户争创文明家庭、家家争创文明单位,争创文明已慰然成风。

我局2016、2016年度分别荣获省、市授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被县委授于“乡局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创建学习型先进集体”、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四访促和谐’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人事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共 21项,有10名个人获得省、市、县表彰。

对照《县文明办文明单位标准》,我局基本符合市级文明单位标准,特此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专此请示。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抄报:县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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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给县委县政府的优惠请示报告(五):2016县政协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县政协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016年,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5号)文件,2016年5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国共产党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6]16号),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和《报告》的颁发,使县委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对县政协工作的领导,有力地促进了县政协工作开创新局面。根据《关于对政协工作调研的通知》(宁党办发电[2016]53号)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中卫市委的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以来我县政协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全面支持履行职能,促进政协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

县委坚持把推动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以程序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规范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工作成效,推动了政协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政治协商形成新格局。县委十分注重发挥政协的自身优势,全面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安排全年工作时,县委都把政治协商列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密切协商与决策、执行的配合,创造各方面重视协商、支持协商的良好环境,使政治协商规范有序、生动活泼、富有成效。按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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