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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时间:2017-03-04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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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市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增强政策制定稳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政策制定稳评机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由政策制定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政策制定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重大政策制定出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政策制定与发展稳定的关系,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 评估范围

第三条 凡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以权威方式标准化制定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管理、实施、解决某一类或某方面的事项或问题的意见、建议、办法或规定措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包括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涉及民生或一定群体切身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起草的涉及民生或一定群体切身利益的工作政策、规划、意见、办法、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三章 评估主体

第四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政策制定部门负责该项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中央、省上制定的、由地方落实的政策,由政策落实部门负责对这项政策落实的可行性、可控性风险进行评估。

市、县区党委、政府制定的政策由市、县区党委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这项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政策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政策,由牵头部门或指定其中一个部门负责这项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五条 重大政策起草部门向重大政策决定部门提交《政策草案》时,一并提交《XXX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未提交稳评报告的,一律不予审议、审核、批准。

第四章 评估内容

第六条 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就该项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及化解、管控风险的措施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做出低风险准予实施、中风险暂缓实施、高风险不予实施的结论。

第七条 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

1.政策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2.政策制定部门是否具有制定相应政策的职权。

3.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二)合理性评估

1.政策制定出台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

2.政策制定出台是否有利于促进政治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3.政策制定出台是否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

(三)可行性评估

1.政策的制定是否充分征求了群众意见,特别是利益可能受损群体的意见;当该项政策针对不特定群体、没有具体利益群体时,是否广泛征求了全社会的意见。

2.政策制定出台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制定出台时机

和条件是否成熟。

3.政策制定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支持率是多少。

4.政策制定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5.政策制定是否增加了群众负担,是否超越了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

6.政策实施后利益可能受损群体的利益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拟给予的赔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利益受损群众有多少,是否接受这些补偿措施,接受比例是多少。

7.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

(四)可控性评估

1.政策制定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2.政策制定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或个人极端事件。

3.政策制定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政策制定可能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5.是否制定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或措施,是否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稳工作组织机构。

6.是否制定了跟进动态排查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或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

7.是否确定了风险防控措施责任人,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8.政策制定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第五章 评估程序

第八条 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分为普通评估程序和简易评估程序。

第九条 普通评估程序:

(一)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评估任务,制定评估方案。

制定《XXX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方案”应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步骤、评估重点、评估内容、评估单位的责任等。

(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民意。

通过广泛征求重大政策制定所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掌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映和评价。

征求意见的对象:

1.全面征求政策制定所涉及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利益受损群体的意见建议。

2.当政策制定涉及的利益群体不特定或未涉及利益群体时,要尽可能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对重大政策制定出台实施的意见、建议,掌握群众对重大政策制定出台的总体评价。

征求意见建议的途径:

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三、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是否超过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负责人对所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

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列入评估的五个方面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开工、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

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内容包括:

(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二)预防和处置的具体措施;(三)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办法。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内容包括:(一)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

情况;(二)预测评估情况;(三)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

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市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市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并建档、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重复第二、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和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进行。

(二)加强协作配合。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既能依靠各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等工作进行相关稳定风险评估,又能主动深入一线有重点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体现绝大多数的意愿,又重视反对意见,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订考评方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新区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如未经评估或经评估制定预案后仍擅自做主,造成重大纠纷、群众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201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1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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