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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

时间:2014-06-07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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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一):2016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16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确保学校依法治理实施规划切实得到贯彻和落实,有针对性的解决学校办学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水平,切实解决办学过程中的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快学校内部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重点

1、以贯彻国家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主线,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为原则,以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提高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水平。

2、在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原则指导下,着手学校各项规章制 度的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树立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理念,提高办事效益和规范性。

3、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做到师生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彻底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彻底杜绝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彻底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6、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素质教育的政策,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搭建平台。

【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

7、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三、具体工作

1、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建立健全保障与监督机制,做好校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遇事与群众协商,接受群众组织与师生的监督。

2、每学期开始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 把收费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每学期中间和结束时,对学校各个部门、年级组和班级进行检查,严查乱收费事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加大师德教育的力度,对于违反师德规定的教职工,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对给予造成后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严肃处理。

4、加大学校的管理力度,严格劳动纪律、劳动态度和劳动效果等的考核,奖优罚劣。

5、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力度,实行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依法治理一票否决制。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的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家庭事务的了解和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6、强化德育和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 生能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7、加大对教职工法制教育力度,使得教职工的言行严格置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范之下。

8、充分发挥校内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开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工作,确保师生的各项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9、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法律法规,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尊重青少年的人格尊严,减少直至杜绝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10、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016年2月

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二):2016年某某县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

某某县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报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参照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2016年实现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法律顾覆盖率达到100%。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不得少于2人,执法任务少、涉法事务不多的部门可以多个部门联合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部门要设立法律顾问室。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依据。2016年,对新上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法学基础理论、综合行政执法实务、

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对在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证据调查固定及应用、行政执法评查及案例分析、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要开展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全年轮训不少于4期,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新上岗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办证培训;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开展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工作。

三、继续开展“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典型示范和引导

按照•某某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3月底前由县政府法制组织创建单位报送申请,审核确定创建示范单位的培育对象;4至9月份,指导培育对象开展创建活动;10月份,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创建单位进行验收,并对2012至2015年度示范单位进行复核;11月份审定候选单位并公示,12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上报市政府批准命名为“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监督【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

【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案件评查制度。各单位组织对2016年所办结的案件开展不少于二次的评查,并将评查情况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2016年6月30日前,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县范围内2015年办结的行政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7月15日前,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牵头重点对县旅文广体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匡远街道办、某某乡的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查结束后,按时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参加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

五、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开展执法活动。对法制督察、行政执法人员、受委托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分类统计,及时掌握本部门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清理执法人员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级执法部门各类人员的统计汇总,并做好上报工作。4月初下发执法人员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4月底,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完成本单位人员统计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5月中旬,由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全县人员的统计相关工作;5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对全县执法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将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和考试情况、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案卷质量等纳入考核范畴。规范执法

辅助人员管理,聘用执法辅助人员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六、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厅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4‟84号)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安排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分别不低于本单位当年人民法院受理且开庭审理案件数的30%;本单位每年的第一起案件(指人民法院本年度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不包括上一年度人民法院已受理结转本年度开庭的案件),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准备情况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裁定)书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规定‣要求,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加强对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办、统计、日常跟踪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七、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各级行政部门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克服懒政、怠政行为。

2016年7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对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权力清单目录、规范权力行使,开展行政执法的措施手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并将自检自查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八、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找并着力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打破规范性文件“终身制”,并于10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经过审核后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12月底以前,将各自制定或者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三):2016环保局依法治县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2016年,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速升位,富民强县,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企业法人、广大公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环保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环境管理的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依法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环保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由提高全县公民环境法律意识向增强全民环境法律素质的转变;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县的工作进程,治理成效显著,对全县的环境质量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树立“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政府服务理念,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继续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审批、核准事项,规范审批、核准手续。(行政审批股)

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设立政务公开栏,努力实施网上查询、办证,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民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和罚缴款分立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改革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和透明行政。(监察大队)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上岗率达100%,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监察大队)

三、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管理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选址定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直接竣工验收都严格把关,坚决控制新污染。(建管股)

(二)加强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防止环境违法事件发生

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自觉将环保执法寓于服务之中,深入企业帮助排优解难,积极为服务对象提供环保法规知识服务。继续“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工作,加大违法排污查处力度,加强全县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十五小”和“新五小”的死灰复燃,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按要求予以取缔。(监察大队)

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专门法规,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查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有违法事件发生,严格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正确行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时,环境监察人员发现环境污染事故或接受举报后,应根据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环保局报告,实地调查和记录环境污染或事故现场状况,进行取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使污染损失降至最低限度。(监察大队及监测站)

四、普法教育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四.五”普法宣传,坚持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广大公民和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加强经常性环保教育,每年充分利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及“一.二四”法制日等重要纪念日,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通过开展环境法律咨询,组织环境法律知识竞赛、举办环保讲座和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会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在全县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坚持从幼儿、从中小学生抓起,从小培养学生环境意识,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逐步规范环境教育行为,在全县发挥示范作用,在公民中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达到维护环境权益,参与环保监督,自觉保护环境的目的。(办公室)

(二)干部学法用法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入用人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和得以任职、晋升。(办公室)

加强内部法制教育和宣教工作,积极参加省、州环保局以及县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加强管理和教育,建立严格的质效评议考核体系,着力改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不公,执法难的外力因素,营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办公室)

为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次以上,每周一组织科、站长学习,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工作实绩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依法治县工作与我局开展的执法人员学习整顿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我局的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办公室)

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四):2016林业局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局林业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文件,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继续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以推进依法治县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完成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2016年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县林业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局党委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依法行政为重点,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工作氛围。

(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学习,使参训人员的政治觉悟全面提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心为公地做好执法工作。

(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纪素质得到提高,执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执法行为得到规范。通过学习,达到形象良好、程序规范、执法文明、处罚合法的要求。

(四)林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经常组织集体学习,开展法律讲座、法制培训等普法活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三、宣传方式

(一)结合林业实际,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按照要求,我们大力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乡镇、进林区(林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并充分利用“3.12”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六五”普法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林业局普法宣传小分队对本次依法治县宣传工作进行指导。

五、依法治县宣传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是县林业局全面提高林业依法治理的能力,深化行政执法的一种重要方式,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具有重要意义。各执法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执法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按要求、分步骤、有条不紊地组织推进,确保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各执法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对文明执法规范与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对乡镇、林区进行宣传。

2016年县民政依法治县工作计划(五):2016县计划生育局年工作计划5篇

第1篇

2016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宣传引导牢固树立基本国策意识,强化优质服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大节育手术落实和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考核评估落实“一票否决”,为全面建成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人口计划指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51‰以内。

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47‰以内。

3、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以上。

4、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82%以上

5、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到位率达70%以上(首期缴纳到位率达40%以上)。

6、完成两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的查处;出生性别比有所下降。

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全省先进单位。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2016年是卫生、计生大部制改革和“单独二孩”政策调整实施的特殊时期,正确的舆论导向显得尤为重要。一要突出宣传重点。突出“三个不变”(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不变)、生育政策的调整、奖扶优惠政策、计生优质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查一治”)等宣传重点,整合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理性认识当前我国人口政策,为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二要创新宣传方式。首先是强化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台、手机报、政府门户网、县人口计生网站等媒体宣传计生法律法规、计生工作动态。其次是强化户外宣传。利用节假日、墟场日入乡进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或文艺节目等方式宣传计生政策。再次是理论课堂宣传。聘请省计生委专家为我县理论大课堂作人口计生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水平;县委党校有计划有步骤安排主体班人口计生有关教学内容。

2、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村两级计生专干和组业务指导员,提高村(社区)专干待遇,确保其工资达村支书80%,组指导员待遇落实到位。强化计生协会“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以“村为主”加强计生协会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政策调整和省州考核评估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县、乡、村三级培训,切实提高计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力度、加强重难点节育手术落实力度、加大奖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缴管理力度、加强计生统计数据质量稳控力度。同时,强化对日常工作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强化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工商、卫生、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手续时,严格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并定期向计生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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