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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6-12-20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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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情况报告(一):信访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信访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来,信访局按照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实行督查责任制,完善长效机制而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4月30日,我区共接待来访群众147批1602人次,其中进京2批2人次,到市31批577人次,到区114批1023人次。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件,省信访局交办件1件,市联席会议交办件8件。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和群众依法信访反映问题意识明显增强,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宽,依法信访工作进展明显。信访问题的受理和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目前,群众来访呈现“一增两减”的特点,即个访数量增多,集访、来信减少。情况表明,大量的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这一趋势是我区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结果。

近4个月多月来,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村级财务管理、村组干部经济问题、农村低保、困难救助、回村民工要土地耕种等方面。(2)涉法涉诉问题。主要反映法院判决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3)干部作风问题。主要反映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建房、财务不公开等问题。(4)城建拆迁问题。主要反映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5)其他问题。如原民办教师、退伍军人安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市场管理等。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为信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基本担负起了信访工作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直接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和突出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坚持“一岗双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

我们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排查4次,重点排查9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9起,特别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越战三十年等敏感时期的排查化解工作,我们积极采取法制宣传教育、有理解决、及时交办、依法处置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结效率

我们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目前,主要领导阅批件有14件,领导接访7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大力推行责任督办、带案下访、按时回访等制度,我们已经对信访案件督办5次、下访19次,回访4次。对所有重点信访案件,以案件性质、信访人所在地等为主要依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办结时限,确保信访案件按质、按时办结;坚持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对所有排查出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分管领导包案督

办,各责任领导主动深入实地接待群众或现场办公;认真开展联合接访、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联合接访11次,集中整治2次,专项督查1次,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迁还建、计生并发症、农村财务等信访突出问题,真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求列出办理时间表。尤其对群体性事件,我们本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努力做到方法不过头、人员不滞留、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积极督促责任单位解决问题。

(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信访工作最重的任务和最大的难题。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责任落实不落实、工作到位不到位是能否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关键。我们按照“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领导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解决困难),有18件领导包案件正在积极办理中。今年,我们正在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信访工作成果,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展顺利,已解决了康王乡羊角山村周百川要求落实征地补偿等3个积案,目前正在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库移民、干部作风、劳动保障、涉法涉诉、村级财务、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紧办理责任落实,争取有效的杜绝大规模集访、串防以及赴省进京非正常访问题。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整体合力

我们正在着眼于推动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形成,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分析机制。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综合开发利用信访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转办交办、责任落实、问题解决、结案反馈的全过程。

信访工作情况报告(二):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认真抓好信访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为政府排忧解难

—— 恩施州经委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认真抓好信访工作,是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是保一方平安,为政府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大力发展州域经济,构建和谐小康社会,更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州经委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湖北省信访条例》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抓了信访工作。现将2008年州经委开展信访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信访组织机构到位 为抓好信访工作,州经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杜寿昌同志为组长,州经委纪检组长向孔源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保了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和经费的落实。州经委党组制定了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州经委主任杜寿昌同志在委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反复强调并要求各职能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从而导致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按首问负责制的

要求追查责任。

二、认真抓好法定应受理的信访事项,化解矛盾,为政府排忧解难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信访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之一,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是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大力发展州域经济,构建和谐小康社会,更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环境。

州直国有企业改革基本结束,但遗留问题较多,少数企业无资金、无固定资产实物,无法给工人实行经济补偿,问题多,困难多,被安臵人员结构复杂,矛盾突出,搞不好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所以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委党组一班人既慎重,又热情,尽量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原州化工厂100多名职工拿着近200人签名的信件气势汹汹地来到州政府,使政府机关不能正常工作,并放声高唱《国际歌》等过激行为。州政府把这一问题交给经委后,委党组书记杜寿昌亲自接待他们,用政策、法规给他们做过细的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切实解决问题为本,使这起群体上访基本息访。

还有一劳释人员来经委上访,要求把其母亲的养老金一次性领取,并口口声声讲我坐过牢,不怕二进宫等以此来要挟,经委调研员江华义正严词,按劳动政策法规答复了他,没有被上访者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所吓倒,上访者怏怏离去。

施恩堂公司因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公司2006年元月停产,涉及300多员工和债权人无法生活,职工先后多次到州政府上访,州经委主动为政府解难为职工维权,成立专班历经三年多努力,争取法院支持,为职工解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截至12月,我委共受理来信12件,其中属企业改制4件,涉及对象100余人,已全部办理完毕;接待来访19起,来访人数500人次以上,其中30人以上集体上访3起。在接待来访群众的过程中,经委领导人人参与接待来访群众、阅处信访件。对群众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州政府汇报并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保证了社会和经济建设的稳定局面。

三、认真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公正

州经委高度重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州经委主任杜寿昌同志要求,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

2008年9月12日,州信访局按照州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以州信函[2008]复核字86号交办由州经委牵头,州劳动局、州国资委参加对巴东县梁忠元信访问题复核的任务。接到任务后,州经委立即与州劳动局、州国资委取得联系,由州经委纪检组长向孔源同志带队于2008年9月25日

至26日与州劳动局、州国资委有关人员一道,实地对梁忠元信访事项进行了复核。复核组成员不辞劳苦,认真查阅有关资料,调查取证,通过细致的复核调查工作,复核组认为巴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梁忠元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巴政信复函[2008]22号)是正确。复核组又认真细致的做信访人员的工作,通过对信访人细致的国家政策解释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切实解决问题为本,使信访人当即表示息访息诉,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州经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州政府法制办提交了信访复核报告和信访复核意见代理函。圆满地完成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

四、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机构改革后,州经委人员编制减少,但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仍然很繁重,且没有专职的信访人员编制,信访工作完全由兼职人员来完成,因此,有抓经济管理工作和抓信访工作不能很好的兼顾的现象也再所难免,在以后的信访工作中要认真统筹加以解决。

(二)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是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学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2009年信访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到位 为抓好信访工作,州经委党组将继续高度重视,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信访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抓好法定应受理的信访事项,化解矛盾,为政府排忧解难

2009年州经委将认真抓好原经贸委经手的国有企业改制所遗留的信访问题和行业管理中出现的信访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要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认真接待来访人员,做到热情、慎重,尽量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要密切关注信访事项的发展动态,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于重大信访事项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做到为政府排忧解难。

(三)要加强对信访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素质

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性极强的工作,是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因此,要不断加强对信访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素质,以利于信访工作的正确、有效开展。

(四)认真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复核工作,保障信访

信访工作情况报告(三):2015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一)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处于多发频发态势,20**年度,我市进京上访实际发生量385批689人次,同比批次上升26、2%、人次上升18、8%。其中非正常上访239人次,同比上升54、2%,重复非正常上访现象比较突出。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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