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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

时间:2014-06-01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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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一):农村垃圾处理乡规划

大寨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总体规划 (2011-201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各县必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治理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1〕12号)和《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为宗旨,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健全环卫队伍体系,构建运行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回收、无害化处理,通过实施农村垃圾有序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农民快速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治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

1.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全乡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要围绕改善和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

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2.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按照“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原则,在场镇(村庄)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处理能力,合理选择适合村镇实际的经济、适用、安全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布点实行全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二、规划年限及范围

(一)规划年限:本规划年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二)规划范围:全乡所有行政村。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城乡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覆盖,努力提升我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树立大寨农村新形象。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试点推进阶段(2011年1月7日至5月31日)。按照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工作现场会作出的“三个月大见成效”的要求,在乡政府所在地的大寨村先行试点。建村垃圾分类池2个,生态处理池1个,人力两轮垃圾车8台,每户垃圾收集桶1个。购清运车辆1台,大寨村8个社每社配备2个保洁员。在全乡三个行政村各建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配置制度、标识、计量器具、消防器材和信息发布设备,初步建立起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在富民村、向阳村两个行政村实施。在向阳村、富民村建垃圾中转站1个,购清运车辆2台,建村垃圾分类池13个,户垃圾收集桶每户一个。同时抓好垃圾分类人员培训。聘请专业人员,开展垃圾收运处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垃圾正确分类处置,将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再生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突出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通过以点带面,试点推广,逐步推开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域覆盖。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6月—2015年6月)。乡治理办将各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严格考核。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农村生活垃圾

分类处理机制成效,实现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重点

【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

(一)集中治理乡镇结合部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学校、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沿岸的生活垃圾在4月中旬以前进行彻底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后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治理。

【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各村组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形成全面覆盖镇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

(三)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村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新增村组保洁员46人。

(四)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自然村实事求是地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村组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农户进

行奖惩,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统一上岗时间;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动态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的逐级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严格按垃圾处理设施布点项目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分年完成项目计划,并纳入目标考核,确保拟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1.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垃圾处置规划及城镇规划。

(2)场址不应建设在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它保护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

(3)场址防洪应按不低于50年一遇标准设计,并处于水库及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以外;山谷型填埋场汇水面积须较小。

(4)场址需避开的区域是: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坍塌、滑坡及隆起地带;活动断裂带;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活动坍塌区;湿地;未稳定的冲沟等。

(5)场址距离周围人群聚居区应不小于500米的防护距离。

(6)场址应具备一定天然防渗条件,地下水最高水位应位于填

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二):渔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渔溪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卫生环境,增强农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妥善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捉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和全省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垃圾处理)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垃圾处理,以有力的宣传发动引导农民形成日常性的卫生清扫保洁习惯,用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用科技手段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底,初步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全镇农村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到2010年,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推进,确保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的目标,有效控制农村垃圾污染趋势,种植业、养殖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

收集处理体系、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逐步把我镇农村地区建设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运行模式

各村(居)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途径,促使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一)“二加五”模式

其主要内容和操作流程是:以自然村为单元,在理事会的组织带领下, 由两个主体,用五种方法将农村垃圾就地无害处理。两个操作主体:农户和保洁员。农村三类垃圾:容易降解的有机垃圾,不容易降解的非有机垃圾和农民建房、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五种处理方法:①有机垃圾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作沼气投料;二是入窖沤肥。②非有机垃圾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回收利用;二是入炉焚烧。③建筑垃圾一种处理方法:用于本村庄和农户填塘平地或修道铺路。

“二加五”模式的运行,最关键的是农户和保洁员将垃圾分类到位、处理到位。同时还需要相应的设施、工具(装具)与之配套。

一是自然村需配:一炉,垃圾焚烧炉;一池。垃圾晾晒池;一房,塑料废旧品等回收储存房; 一场,建筑垃圾堆放场。

二是农户需配:一袋:塑料废旧品等回收存放袋;两桶,有机垃圾和非有机垃圾分类存放桶;一窖,有机垃圾沤肥窖。

三是保洁员需配:一车(担),垃圾收运车(担);一钳垃圾请拣(分拣)及装炉钳;一钩,焚烧炉栅内杂物清理钩;一铲,焚挠炉灰碴清理铲。

对农村新产生的三类垃圾,通过农户和保洁员两个渠道收集,两道关卡分练,两次分类后处理。

(二)集中收集型

1、“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

①户分类。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扫,并将垃圾分类后将不可回收垃圾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投放到垃圾筒内。可回收废品垃圾销售给回收公司,有机垃圾发酵堆肥,塑料袋、农膜、农药瓶、废日光管等有害垃圾采取镇定期巡回收集处理。

②村收集。各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或卫生公约的形式规范农户垃圾收集投放等日常行为,并选聘好村级保洁员。村保洁员负责将本村农户的垃圾收集到村垃圾堆放点,同时负责村内公共场所清扫。

2、“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村收集之后,镇环卫站定时到各村垃圾收集堆放点将垃圾清运到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建一个垃圾填埋场,填埋场的选址一般远离农户居住区。500米以上,避开水源为宜。其项目建设水平,应根

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根据垃圾的产生量、场地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并做到及时消杀、及时分单元轮番复土。

3、“户分类、村处理”或“户分类、组处理”模式

对位于交通不便的山区及边远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处理”或“户分类、组处理”的模式。由农户将分类后的不可回收垃圾送到垃圾收集点或垃圾筒内,村、组将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简易填埋,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污染水源。

四、工作安排

整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6—7月初)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建机构,责任分工,做好规划,拟定方案,宣传发动等。

1、组建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领导,镇 成立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职责。

【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

2、规划设计:各村(居)应积极配合县规划局,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方案制定:各村(居)根据县规划局的编制规划,按照垃圾的收集和集中处理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4、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在全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深入人心,促使广大农民自觉地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踊跃维护良好的农村卫生环境。

(二)试点阶段(2010年7月中旬——9月中旬)

7月中旬—9月中旬为我镇农村垃圾处理试点阶段,为下一步全镇面上铺开积累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先确定七都社区、梧桐坞村两村试点村先搞。

(三)面上铺开阶段(2010年9月底开始)

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镇所有自然村进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中途开展各类调度评比、督查、考评,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力争达到85%以上。

(四)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2月)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整个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改正和弥补,对各村村民约或卫生公约进行修改和完善,切实做到查漏补缺。并进一步健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办法和环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对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

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计划(三):2016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㈠总体目标

按照省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三年时间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重点落实好“人”“物”“钱”“管”问题,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四有”目标,即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处理设施、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责任监管机制。

㈡年度目标

2016年,重点落实资金投入保障,健全镇村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市18个乡镇和罗江街道垃圾处理运作模式,并按照编制报审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设施布局配套;强化村镇环卫队伍建设,创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模式。至年底全市乡镇镇区、城乡结合部、公路和江溪流域沿线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的278个建制村庄(详见附件)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树立卫生示范典型,城乡卫生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

2016年,全市所有乡镇区和建制村的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全面落实配备到位,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卫生监管自治机制,全市8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民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村卫生环境上一个新台阶。

2017年,全面做好全市所有乡镇区、村庄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补缺补漏,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争取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

三、编制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街道、乡镇配合,于2016年6月之前完成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指导环卫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明晰垃圾处理场(厂)、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布局和规模,农村边远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环卫工人道班房、环卫车辆停车场等布局和规模,统筹安排具体建设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统筹和垃圾处理跨乡镇区域统筹;划定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四、强化镇村环卫管理和保洁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环卫管理职责,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环卫工人数量,建立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对乡镇镇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背街小巷,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清扫保洁。各村庄应配备专职保洁员,对村道每日进行必要清扫保洁,对农户定点投放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各乡镇(街道)、村居要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和工资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

五、加大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

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采取市、乡镇(街道)、村庄、农户共同分担模式。

㈠市级财政。从今年起立足现有条件和自身财力,多渠道筹措落实保障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补助经费。一是村镇垃圾清扫保洁补助费用,乡镇一级仍按安政办〔2016〕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村级按每个考评村庄6000元/年的基数分两次拨付,先拨付50%作为村级清扫保洁费用,剩余50%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以奖代补”具体做法是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抽查30%或3个以上列入考评的村,若出现有一个村不达标,取消该乡镇所有考评村余下50%的补助资金,取消的补助金用于奖励一些做得好的村。二是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配建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乡镇建设规范化垃圾中转站、焖烧炉和车辆购置等。垃圾清运车辆购置补助,按每辆购置费的50%补助(不包括上级争取的补助款);中转站建设补助,乡镇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和按规定享有上级补助款额外,不足部分建设费用由市财政按实际补助;焖烧炉建设补助,按照安政办〔2016〕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焚烧池按1.5~2万元/吨标准补助。三是垃圾收集清运费用,主要用于补助乡镇收运农村生活垃圾。由市政府督查室、财政、住建等部门综合各乡镇收集清运垃圾量和所选择处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定。四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预算资金,从该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8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村级垃圾治理项目(包括污水处理)。五是从财政预算安排的村级运转经费中安排不低于20%比例,用于村级卫生清扫保洁整治工作。

㈡乡镇、街道方面。树立主导意识,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保障辖域内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设备和车辆、中转运输、垃圾终端处理(处置)费用投入。

㈢村级方面。有集体经济收入村庄要安排部分收入用于本村生活垃圾治理。

㈣村民自筹方面。各村可通过“一村一策”,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按户(50~100元/户·年)或按人(20~30元/人·年)收取年度村庄卫生清扫保洁费。

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㈠乡村生活垃圾提倡“干湿”分离,源头分类减量。依据道路和农户分布状况,合理规划设置乡村垃圾分类减量收集桶(池)。各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自家卫生保洁和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单独归类倾倒。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主要包括菜帮菜叶、剩饭剩菜、茶叶渣、废弃食物、果皮果核等食品类废弃物,及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有机物质,如家禽家畜粪便、稻杆、笋壳等动植物类垃圾。

㈡专职保洁员应落实住户定点投放垃圾的分类减量。一是由保洁员先行上门对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金属、橡胶和瓶罐等)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包括电池、废旧灯管、杀虫剂容器、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化妆品、涂改液等)回收集中;二是由住户自行将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送往指定的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有偿回收;三是由物资回收部门对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和保洁员收集的上述物品进行阶段性回收处理。

㈢各村应配建1~2个可降解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实现可降解垃圾收集清运不出村和建筑垃圾就地消化处理。

七、健全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

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点设施,合理构建垃圾桶、小型勾臂箱等密闭垃圾存放体系,按照日产日清作业要求,由专职保洁员负责将各村收集桶内经分类减量后的垃圾清运到收集站点(包括小型钩臂箱或侧装式收集车),再由乡镇“直收直运”“收集转运”处理或自行消纳处理。

八、合理选择村镇垃圾处理运作模式

根据村镇经济条件、产生垃圾量、地理位置,选择不同的处理运作模式

㈠沿海乡镇所在地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且运输条件便利的部分村庄,在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建成之前,可将乡镇所在地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环卫公司负责收运体系配套设施(压缩式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和小型勾臂车箱等)的投资建设,并集中转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

㈡城区周边运输条件便利的乡镇区和部分村庄,可考虑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采取“乡镇收集运输、市处理”方式,将垃圾或部分垃圾转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㈢乡镇区和位于交通要道及水流域沿线、距城区垃圾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2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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