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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监依法行政自评报告

时间:2016-11-23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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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监依法行政自评报告(一):XX乡镇安监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灌南县张店镇安监所2011年依法行政汇报

张店镇人民政府 :

进入2011年以来,张店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县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各村委会、相关部门及企业的支持、帮助和配合下,通过广大安全监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坚决依法行政。全年共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07人次,特别是在3月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10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我们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23起,对违反安全生产发的个案,超出我们执法权限的,我们都能按程序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处理。今年共依法取缔违法生产1家,对3家一般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我们都能依法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有执法结案检查。

二、依法行政宣传。利用逢集天向广大群众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58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1张,贴出宣传标语4幅,并充分利用宣传栏、挂图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涵,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依法执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使人民群众的安全知识和防灾等能力有所提高,大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三、坚决公平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执法中队能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全年来我们执法的所有事件中未有不服处置或因执法不公平而投诉的事件。通过我们的有效执法,张店镇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扭转,特别是烟花炮竹执法生产这块在我们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得到了彻底的根除,这与我们的严格依法行政是分不开的。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单位和业主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存在重监管轻整治、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生产的投入等问题。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劳动保护知识有待加强。

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够,安监站的经费奇缺,装备不足,人员不能专职固定,缺乏培训和专业知识,评估手段技术滞后。少数经营单位生产方式落后,安全设施简陋,各种事故隐患仍然存在。

三是随着沈长、张陈公路人流量加大、车辆情况变复杂,给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方面面的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预防为

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将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镇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新一年里,我们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使张店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安全生产形势得到稳定,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

2011年12月20日

镇安监依法行政自评报告(二):孙吴县安监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孙吴县安监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县法制办:

2011年,孙吴县安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安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以《2011年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为基础,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从“依法履职、民主决策、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强化教育、落实监督”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全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增强队伍,切实加大执法力量

在年初我县机构改革时,安监局被划分为工信局二层机构,事业单位,独立挂牌,行政执法为县政府委托执法。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我局主要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主,同时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35部法

律法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工商贸企业安全监察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察股、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今年,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新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还增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建设。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的同时,我局还十分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新增加了3名执法人员,现已到位2人。目前,我局共有执法工作人员7名,全部参加了省安监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件,持证率为100%。并且,我局在大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素质的基础上,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将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年度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登记。特别是,按照省、市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网络建设要求,我局还与11个乡(镇)、6个街道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成立了17个安监站,明确了职能,确定了补助金额。确保了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真正做到将安全生产战线前移。

二、规范决策、明确程序,杜绝行政决策失误 2011年,安监局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制定了《孙吴县安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孙吴安监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等文件,科学化、规范化了行

政决策过程和步骤。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规则》和《制度》要求:一是发现问题、确定目标。通过对整体环境的探查、研究,找出制定决策的理由。在探查出所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和辨明决策的条件,进而确立决策目标。二是拟定备选方案。列出别选方案,确定备选方案的执行后果,对备选方案可能的后果进行对比性评价。三是选定最佳方案。在备选方案拟定之后,就进入选定行政方案的关键阶段,采用方案的价值标准一般是方案实施后的作用、效果、利益等。四是决策过程反馈。在整个决策过程的确定目标、拟定方案和选择方案的不同阶段中,不断地通过信息反馈,对过去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尤其是对最后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验证决策的正确与否及其程度,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决策遗漏,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镇安监依法行政自评报告】

三、细致工作、提高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今年,我局工作从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着手,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形成,深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定期清理公布,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先后在隐患排查治理领域、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危险化学品监管等领域进行了多次调研,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坚持审查讨论,注重决策过程。采用各股室内部评审、领导班子研究、全员集体讨论三道审理防线,建立

起相对完善的审核机制。三是坚持备案前审查,强调决策后监督。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经局班子研究、审核,由局长签发、上报相关部门审查的程序。同时,建立跟踪反馈决策机制,对决策事项从审核、发布、抽查、清理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调查和评估,保证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全年,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省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12个,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事件。

四、加强宣传、强化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一)丰富内容,形成安全文化建设新态势。

2011年,我局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深化“安全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营造出全社会重安全、讲预防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地、进社区、进农村”活动16次,其中志愿者参与12次,共计发放传单5000余份,法律法规200余本,挂图60套,悬挂条幅20余副,摆放图板36块,在县电视台播发节目5次。通过丰富的形式和针对性的活动,有效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多措并举,开创学法普法教育新动向。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学法教育,切实把学习融入工作中,作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大事来抓。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将每周五下午定为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时间。每周都确定一名执法人员,自选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讲解后由大家进行讨论,以便各执法人员能真正的掌握及运用,在日常工作中不失职、不渎职、不越权,一切行动符合国家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真正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截止到目前,学习班已经开展10余期。同进,深入强化了安全监察员外出培训、业务交流、专题讲座等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了学法、普法、讲法、析法、用法等学习活动,实践中抓住了提高学习力、开发创造力、增强凝聚力三个关键,推动了学习型机关的深入开展。

五、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我局今年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外,还着力于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工作,全年共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程序制度》10余个,并下发到各个股室,要求每名执法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和执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机制。

六、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扎实开展监管工作

【镇安监依法行政自评报告】

1、安全监管情况。我局扎实的开展了各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镇安监依法行政自评报告(三):2016市安监局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安监局和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紧紧围绕《2016年XX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XX市安监局201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不断深化依法监管,着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更高标准地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等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我局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6年,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抓手,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不断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有力巩固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局面。

(一)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10月份,我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3起,同比下降17.7%;死亡44人,同比下降16.98%;受伤86人,同比下降40.28%;直接经济损失56.96万元,同比下降0.87%。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9人,同比下降18.18%。

(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所改善。今年,全市累计已有30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论证,25家危化生产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11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贸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52家,其中一级标准2家,二级标准2家,三级标准48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三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三)安全监管行政审批阳光运行,行政管理权限实现重心下移。局行政审批事项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行政务八公开,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100%。今年我局窗口服务工作得到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充分肯定,1人在3月份、6月份、7月份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指导县市区安监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监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无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过错而被追究责任。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今年来,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纳入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核心工作来抓。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意识,提出依法治安的工作思路,依法深化监管,逐步形成强势安监工作格局;二是提高工作层次,把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提升到政府工作高度,在每季度组织筹备的重特大事故防范安全工作会议中,由市政府领导对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行部署;三是强化管理,把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逐步加大行政执法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四是强化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4号令),在制定了2016年XX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同意,实行安全监管分级量化执法;五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陆兵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监督、重要行政审批会议等制度。建立领导责任制,逐步形成法制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定,有力地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落实。六是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局机关年初工作部署会、年中工作汇报会,使全局干部职工了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将安全生产执法纳入安全目标管理进行目标考核,把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做到年初有布置,每季有评查,年终有考核。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事项集体讨论的议事规则。

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制度和程序规定。修订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会议制度》。其中,较大金额的经济处罚和处罚程度较为严厉的其它行政处罚、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执法行为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是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执法案件,我局都启动征求意见程序,听取和采纳专家、相关部门和相关当事人的合理建议,如在制定《XX市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意见;二是坚持重大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审批项目集体讨论,定期组织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行政审批会,做到不上会不审批,不形成会议纪要或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不审批,今年1-10召开了8次行政审批会议,对广西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生产经营单位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进行集体讨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许可;三是建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要求法规科严格把关,做到案件上会前必先经过法规科的合法性审查,上会后由法规科监督落实情况。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

为推动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自主运转,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我局根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修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时修订完善我局有关工作制度,推动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将地方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高到政府立法层面来解决,力争把安全生产立法项目和调研项目纳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实施。二是强化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明确要求,凡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或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局领导不予签发,杜绝了规范性文件非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反上位法,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等情形。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凡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依次经过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局领导方可签发公布。四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设定依据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决定文书格式清理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6]57号)要求,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法制办。

(四)深化依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行政许可。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在修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审查与决定制度》、《听证制度》、《行政审批会议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委托实施管理办法》,依法疏理本局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本局依法实施和上级放权或本局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项目,确立本局的行政审批制度。明确法规与培训科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审查和核发许可证或办理审批文件。在法规与培训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管理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审批事项;办理安全许可证执行审批会议制度;对委托实施的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XX市行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出台后,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制定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规范化管理。2016年我局有3项不予行政审批事项,事后我局按照XX市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及时报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三是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将实施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内部必需经过的各个环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其职权职责、各环节设定的办事时限通过流向图的形式表达,既可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机关内部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又可为本机关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本身的职权、职责,同时也可为政务管理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监督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审批事项提供监督依据。将每一个审批项目的“名称、性质、依据、权限、条件、范围、时限、收费”8大要素按法定要求逐项编入《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工作手册,同时把各类审批项目申请人必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办事程序和审批流程图一并录入《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在局机关办公场所、市政务服务大厅及市政务信息网进行上墙上台上网公布。2016年我局根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6〕12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修改完善《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1号公告》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制定了新的《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留、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将调整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及操作规范作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审改办和下发各县市区安监局。在本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及执法资格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2016年1-10月份我局共受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313个(其中烟花爆竹批发经营3个,非煤矿山5个,危险化学品8个,特种作业操作证270个,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23个,职业健康1个),按时办结313个,办结率100%,接受群众咨询70多次,群众投诉率(不满意率)为零。组织召开了8次行政审批会议,对广西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生产经营单位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进行集体讨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许可。

2、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我局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无证不办案、无证不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对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强化对节假日前后、重大政治活动等社会敏感时期和季节性事故多发期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活动。2016年1-10月份实际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6次数,其中非煤矿山企业32次,危险化学品企业83次,烟花爆竹企业51次,分别查处事故隐患32项、270项、122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49份。二是加强对重点单位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执法检查。市、县两级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的一级重点监管监察对象。据统计,今年我市该类重大事故隐患共有63项,其中:市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有11项,县(区)重点督办项目50。截止目前,市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有7项完成整改工作并销号,县(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也已达85%。三是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非煤矿山方面:以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心,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打击矿山企业无证或证照不齐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再延续办理延续登记的开采行为,打击无证、证照不齐全或持过期探矿许可证的勘查矿山继续勘探施工建设的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改造,对未按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完成报警联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和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退出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管理,安监、商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加油站、流动非法销售成品油的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方面: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执法活动。全市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3家,检查率91.3%;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95家,检查率86.4% ;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11家,检查率100%;共梳理出未取得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过期企业43家,已进行公告43家,其中:危化3家,矿山40家。实施关闭取缔17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1件,责令停产整顿6件,实施行政处罚85家次。

3、坚持查处分离原则,依法实施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行政处罚,可以有效打击和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自觉按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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