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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2驾照怎样审证

时间:2014-05-27   来源:自我介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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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2驾照怎样审证(一):2014驾照年审新规定

2014驾照年审新规定

2014年驾照年审有哪些新的规定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

1、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审有哪些规定?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2、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答: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对驾驶人审验有哪些内容?

答: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

答:驾驶人办理转入换证时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审验。转入后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产生新记分的,以及其他车型驾驶人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再次参加审验。在办理转入换证审验时已经参加学习教育的,再次审验时不需要参加学习教育。

5、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6、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时,还需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7、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驾驶人办理以下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一是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三是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四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8、 驾驶人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9、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10、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答: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11、 大中型客货车逐级降低准驾车型的规则是什么?

答:对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按规定要降级的。

12、 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23号令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降级的依据。

13、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为什么要备案,如何备案?

答:如实申报信息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公安机关只有准确掌握驾驶人信息,才能对驾驶人实行针对性的有效管理和服务。目前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驾驶人信息变更申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英国、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均设定了严格的驾驶人信息变更申报制度,如香港规定驾驶人信息变更必须在72小时以内申报,否则将被罚款2000港币,英国驾驶人地址变更后,如果不及时告知,会受到1000英镑的罚款。因此,为保障驾驶人相关信息的准确真实,规定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需要提醒的是,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邮寄信函等方式向驾驶人发送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等告知信息以及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请驾驶人及时向车管所备案自己的通讯信息变化情况,以更好地接收到公安交管部门发送的提示信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4、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能否继续驾驶机动车?

答:驾驶人如果因疾病等原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15、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

答: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说明驾驶人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等),此类违法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123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

A1A2驾照怎样审证(二):2016驾驶证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2016驾驶证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今天中国人才网小编给大家详细分享下"驾驶证年审新规定"所包含的内容事项:

1、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审有哪些规定?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2、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答: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对驾驶人审验有哪些内容?

答: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

答:驾驶人办理转入换证时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审验。转入后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产生新记分的,以及其他车型驾驶人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再次参加审验。在办理转入换证审验时已经参加学习教育的,再次审验时不需要参加学习教育。

5、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6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6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6、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时,还需要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7、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驾驶人办理以下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一是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三是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四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8、 驾驶人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A1A2驾照怎样审证】

9、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10、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答: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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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2驾照怎样审证(三):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全面推出了,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下面中国人才网小编给各位朋友分享下“驾照新规”扣分细则,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喔!

方法/步骤

一、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①不系安全带;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④开车打电话;

⑤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二、以下9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三、以下4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四、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A1A2驾照怎样审证(四):2015汽车年审授权委托书

年审授权委托书范文一:

xx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年审授权委托书范文二:

XX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XXX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 审车年检事宜,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2015年2月20日至 2015年2月25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日

A1A2驾照怎样审证(五):2016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一)

20**年8月9日14时37分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等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吸取教训,加强旅游客车安全管理,落实好交通运输各项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20**年8月10日,报请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旅游局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车辆技术、公路工程、公安交管、交通事故处理等领域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年8月9日14时37分许,驾驶人董超驾驶车牌号为藏AL1869的大客车,沿318国道由日喀则驶往拉萨。当车辆行驶至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4740公里237米处左转弯下坡路段时,遇对向驶来的白聪聪驾驶的车牌号为藏AX9272的越野车违法越过道路中心线,两车左前部发生正面相撞,藏AL1869大客车随后向右前方与路侧波型梁护栏刮擦并撞断护栏后,仰翻坠落至11米深的山崖,客车顶部坠地受挤压后严重变形,导致车内42人死亡、8人受伤。藏AX9272越野车在撞击后逆时针旋转180度并回到原车道,又与随后同向驶来的车牌号为渝FC2027的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刮撞后,停在道路左侧边沟处,导致藏AX9272越野车内2人死亡、2人受伤,渝FC2027轻型普通货车内1人受伤。该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两辆汽车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拉萨市曲水县和尼木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安、卫生等部门先后赶到现场,迅速开展现场救援、交通指挥疏导等工作。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迅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有关领导亲临一线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前期勘察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同志率工作组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20时50分,事故现场救援基本结束,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藏AX9272越野车。该车为GTM6481ADS型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于20**年6月3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登记的所有人为杨延杰(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检验有效期至20**年6月30日。经检验鉴定,越野车事故前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技术状况正常。

20**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白聪聪与其多位朋友到西藏自治区游玩。白聪聪的朋友在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远公司)承租了藏AX9272越野车,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车辆租期至20**年8月15日。

8月9日13时37分,白聪聪驾驶藏AX9272越野车载其3位朋友一起离开拉萨前往日喀则,14时37分许到达事发路段。

2、藏AL1869大客车。该车为ZK6122H9型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于20**年5月16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所有人为西藏圣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地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检验有效期至20**年5月。该车于20**年5月17日取得客车营运证,经营范围为旅游客运,客运经营权期限为8年。该车核载55人,事故发生时实载50人。经检验鉴定,大客车在碰撞前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正常,事故前右后轮制动不符合规定。

经查,20**年7月,圣地公司将该车交由方子清和周顺富承包经营。20**年4月30日,方子清以签订书面合同方式聘用驾驶人董超驾驶该车,聘用期至20**年4月22日。

20**年8月8日,董超驾驶该车载旅游团抵达日喀则,当晚23时许休息。8月9日8时37分董超驾车驶离日喀则返回拉萨市,途中休息吃饭,14时20分通过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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