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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

时间:2014-05-22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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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一):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责任书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畜牧业的发展、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与你养殖场(户)签订口蹄疫、禽流感等强制免疫责任书。

一、我街道办事处对本地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

二、你养殖场(户)应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蓝耳病、猪瘟、禽流感等)强制免疫工作。要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档案建档率达100%,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口蹄疫、蓝耳病、猪瘟、禽流感的免疫有效抗体合格率要达到100%,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测、监督。

三、你养殖场(户)如不及时自行免疫或拒不配合政府对其饲养的动物进行强制免疫工作的,以后一旦发生疫情,疫情处理时,扑杀畜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不予补助,其无害化处理费用也将由你养殖场(户)自行承担。如果造成疫情扩散,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养殖场(户)的相关责任。

四、你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和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

五、你养殖场(户)如发现重大疫病要及时按照程序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采取临时的隔离、封锁、消毒等工作。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江口街道兽医站 ________村_________组

(签章): 养殖户(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二):2016年动物疫苗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2016年版中国动物疫苗市场现状调研与发

展前景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1657533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cn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2016年版中国动物疫苗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 1657533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 ¥702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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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未来随着防疫意识的不断提升和市场苗的逐步放开,生物制品将迎来更大的市场空间,2012年动物疫苗市场规模为83.8亿元,2008年以来平均增速19%,以此增速,2014年其市场规模约126亿元。根据测算,其长期市场规模将增至约320亿元,加上外资进入的壁垒较高(需和国内企业合资建厂),国内生物制药企业仍有充足的成长空间。预测2015年的全国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51亿元,增速将达到21%左右。

我国动物疫苗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且竞争激烈。行业龙头为具有国企背景的中牧股份,是招标苗业务比重最高的企业(85%),而市场苗占比最高的企业为瑞普生物(80%)。非上市公司在招标苗竞标和市场苗销售方面均对上市公司构成了威胁,如必威安泰、普莱柯生物、益康生物、中农威特、青岛易邦等。动物疫苗企业的利润较高,因此也吸引了很多的投资者。

相比美国严格的防疫体系,中国动物疫病以防疫为主,扑杀体系和疫病根除制度仍有很长的时间需要规范和落实,因此,行业的天花板还不会出现;中国动物疫苗需求大军,中国生猪养殖业仍处于规模化初期,规模化继续提升将带来的疫苗需求的继续增长;中国动物疫苗的非市场化(存在政府苗和市场苗)体制进一步向市场化迈进将带来行业规模的增长(政府苗价格的上升以及部分政府苗向市场放开)。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版中国动物疫苗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认为,2015-2020,国内动物疫苗市场将步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首先,中国需要免疫的经济动物数量庞大。猪、牛、羊等主要牲畜的存栏量和出栏量基本上保持5-10%的增长率,而鱼虾等水产品也有疫苗需求。其次,中国畜牧业正向规模化饲养发展。规模化养殖,特别是高密度养殖,提高了禽畜的疫病传染概率。第三,为了抵御疫病,养殖

户大量使用农药和抗生素,造成禽畜产品体内残留超标,在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面前,中国禽畜产品的出口受阻。

2016年版中国动物疫苗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是对动物疫苗行业进行全面的阐述和论证,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取的资料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和分析,通过图表、统计结果及文献资料,或以纵向的发展过程,或横向类别分析提出论点、分析论据,进行论证。2016年版中国动物疫苗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动物疫苗行业客观情况,一切叙述、说明、推断、引用恰如其分,文字、用词表达准确,概念表述科学化。

2016年版中国动物疫苗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揭示了动物疫苗市场潜在需求与机会,为战略投资者选择恰当的投资时机和公司领导层做战略规划提供准确的市场情报信息及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对银行信贷部门也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正文目录

【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

第一章 动物疫苗行业基本概况 1.1 动物疫苗概念及分类 1.1.1 动物疫苗的定义 1.1.2 兽用疫苗的种类 1.1.3 兽用疫苗的特性

1.1.4 各类型兽用疫苗的优缺点比较 1.1.5 兽用疫苗的保存及运输

1.2 2015年中国兽用疫苗行业宏观环境发展分析 1.2.1 中国gdp增长分析 1.2.2 中国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1.2.3 中国居民收入与消费状况 1.3 中国兽药行业发展概况 1.3.1 兽药基本特征 1.3.2 兽药行业产业链 1.3.3 兽药行业的区域性特性

1.3.4 兽药行业监管体制 1.3.5 中国兽药行业发展概况 1.4 2012-2015年中国动物疫情状况 1.4.1 中国动物疫情总体情况

1.4.2 2012-2015年中国猪病流行现状及趋势 1.4.3 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展 第二章 2012-2015年中国动物疫苗行业发展分析 2.1 2012-2015年全球兽用疫苗现状 2.1.1 世界动物保健品市场分析 2.1.2 全球兽用疫苗的发展趋势 2.2 2012-2015年中国动物疫苗行业分析 2.2.1 国内外动物疫苗发展特点和趋势比较 2.2.2 2015年中国兽用疫苗销售规模 2.2.3 兽用疫苗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 2.3 2012-2015年中国动物疫苗行业政策分析 2.3.1 动物防疫立法情况 2.3.2 动物防疫机构设置情况

2.3.3 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对兽药行业的影响 2.3.4 2015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分析 第三章 2012-2015年中国兽药行业经济运行状况分析 3.1 2012-2015年中国兽药行业发展分析 3.1.1 2015年中国兽药行业发展概况 3.1.2 2015年中国兽药行业发展概况 3.2 2012-2015年中国兽药行业总体运行情况

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三):2016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

根据动防办[2016]1号《关于印发201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深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控工作全局,切实履行“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职责,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牛出败等动物疫病,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基础,为提高防控能力为核心,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不断提高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确保我镇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2016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五种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疫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达到70%以上。

(二)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在完成免疫工作基础上,要以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对猪全面实施佩戴二维码标识,牛羊佩戴免疫耳标。农村散养户及养殖专业户的免疫档案由镇畜牧兽医站建立保存。

(三)建立免疫示范村。

每个村委会至少建立2个以上免疫示范村。在免疫示范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免疫证的发证率和建档率均达100%。非免疫示范村的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至少达90%以上。以后各村委会的免疫示范村以每年2个村以上的速度增加。

三、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剂量和方法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使用。

四、实施步骤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各村要科学安排猪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各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的现象。春季免疫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

3月初召开春季动物免疫工作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抓紧时间安排做好春季免疫操作技术培训班。

(二)集中免疫阶段

按上述的免疫原则和要求,3月10日至5月上旬,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接种。并在规定的免疫时间后抽检血清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三)补漏复查阶段

5月初,各村委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查漏补缺,补免补防,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总结阶段

5月30日前,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全部结束,认真做好春防的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迎检阶段

6月份,准备迎接国家和省里的检查,做好相关的材料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免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一定要充分做好春防的准备工作,做到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要相应成立免疫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制定免疫方案,组织召开主要领导、村委会干部和村畜牧兽医员参加的动物免疫动员大会,部署任务,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向社会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采用县、镇二级培训机制。培训内容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等内容,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切实提高基层防疫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经费保障

镇政府应采取多种办法和多种渠道,积极筹措疫苗费用、耳标钳、免疫器具、消毒药品、急救药品、业务培训、冷链维修运转、村级防疫员补助等经费。

(四)疫苗组织及供应

镇政府必须加强强制免疫用疫苗管理,规范疫苗进出库制度。要按“高效、精确、节约”的原则使用疫苗,严格根据免疫进度领取疫苗,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强制免疫用疫苗的组织和供应工作。各乡镇对疫苗储存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特别是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村级防疫员使用的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的应及时修理或报废,以保证疫苗质量。

(五)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效果监测是检查免疫接种成败的重要手段,是制定补免计划、免疫程序的基础。实行常年监测、集中监测和随机抽检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重点在集中免疫后根据免疫的进度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的监测,并对其监测结果进行汇总、评价,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诊断试剂和相关用品的订购,以免贻误监测工作开展。县畜牧兽医局将组织免疫抗体监测组,不定期到各村委会和各饲养场,进行抗体随机检测和效果评价,并以监测结果做为评价各乡镇免疫效果的主要依据。

(六)检查、督导、验收和总结

在免疫工作开展后,镇畜牧站要组织有关领导及业务技术骨干,到各村委会、自然村检查督促免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阶段性汇报。免疫工作基本结束后,每个村委会应进行自我验收或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抽查验收。

六、其他要求

(一)对调出县境的非屠宰家禽和非屠宰家畜在调运前2周分别进行一次禽流感免疫和口蹄疫免疫。未按规定免疫的家禽家畜,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满2周龄的雏禽除外)。

(二)尽量减少免疫应激反应。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生不良反应时,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避免饲养者的损失。同时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各村委会应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动物免疫方案。

(四)从3月1日开始到5月25日,每周一上午8:00前将免疫进度周报表(详见附件)上报镇畜牧站,镇畜牧站汇总结果上报县畜牧兽医局。

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四):2016动物防疫责任承诺书

动物防疫责任承诺书

麦积区畜牧兽医局:

养殖场就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执行国家对动物疫病控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自觉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现有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布局和功能区建设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 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调运)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兽药使用,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物,认真执行休药期。

八、配合当地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法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接受畜禽血液、组织等样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动物报批报检制度,保证出售畜禽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动物产地检疫,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场。

十、动物交易按要求做到:

(一)保证在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

(二)保证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进入生产区动物圈舍,不与动物直接接触。

(三)保证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14天后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

(四)保证在畜禽出栏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对疫苗进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领取、使用记录。保证不转借或买卖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疫苗和标识。【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

十二、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时,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保证不擅自处理。

十三、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发生疫情时,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处置工作。

十五、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十六、保证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活动。 十七、保证履行国家其他动物防疫有关规定。

若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疫情发生,将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动物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隆兴镇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承诺书

按照《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场(小区)自愿履行动物防疫义务,做出如下承诺:

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畜禽养殖代码。

二、做到“四个健全”

1. 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2.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调运)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

防疫消毒等制度;

2.

3.

1.

2.

3.

4.

1.

2.

3.

4. 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健全养殖档案及动物防疫活动记录,内容规范详实。 引入动物入场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时,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饲养动物出现死亡时,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出售或调运动物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和当地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免疫内容,做保证引入动物在混群前隔离一个潜伏期以上; 保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动物防疫消毒工作; 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程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三、做到“四个报告” 四、做到“四个确保” 好免疫和驱虫工作,佩带畜禽标识;

五、履行省外引入动物报批报验制度,按规定引入动物。

六、聘请有资格的人员实施动物疫病的诊疗,按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七、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等活动。

八、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各种记录,严格落实动物标识、免疫档案、养殖档案管

理制度,建立疫病可追溯体系,对所有记录均保存两年以上。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资料;接受当地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和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的监测、检测。

九、对存在的缺陷问题自愿接受监督部门公开曝光。

十、履行国家其他防疫有关规定。

十一、如未兑现上述承诺,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处理处罚。

养殖场(养殖小区)(签章)

承诺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领 条

今领到隆兴镇农业服务中心疫苗:猪瘟 头份,猪w 头份,仔猪副伤寒 头份、

头份,保证按照规定剂量和方法及时进行免疫。

此据

领取人:

2016年 月 日

养殖场动物防疫承诺书

为了贯彻《动物防疫法》落实国家对动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度,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现承诺,本养殖场的生猪按照动物防疫操作程序做好免疫工作,其免疫抗体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并搞好动物环保,消毒灭源工作,我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承诺人:

年 月 日

动物经营运输防疫承诺书

本人向(管理单位)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甘肃省动物运输防疫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主动接受有关动物防疫部门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全面掌握动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识。

三、做到具备动物经营运输的专用车辆、防疫器械和消毒药品,具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隔离差昂所。

四、使用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要求,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对粪便、污染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跨县引进非种用、乳用动物时,须先在调入3日前向调入3日前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到达调入地24小时内要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经隔离观察15天,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或上市销售。

六、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时,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购、贩运动物时,本人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得进入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动物圈舍,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

八、收购动物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离开。

九、建立动物购销台账,详细载明所经营运输每批动物的时间、数量、产地、销售地点、购买人姓名及住址、购买数量等情况。

十、上市交易动物时,必须报告市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查证验物。

十一、不转让、买卖、涂改、伪造检疫合格证和免疫标示。

十二、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十三、不贩卖国家规定应免未免或无免证明和免疫标示的动物 ,不贩卖患有疫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贩运在已划定为封锁区域内的动物。

十四、不瞒报、谎报动物疫情,发现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

十五、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服从动物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做好自身和运输车辆消毒,积极协助追朔疫源,积极配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期:

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五):2016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7篇

【2016年国家动物强制免疫计划】 第1篇: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106号)、《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16〕1号)、《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6~2016年)》、《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贯彻自治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2016~2016年)》要求,根据自治区水产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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