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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15-07-08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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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者政发〔2012〕18号关于印发《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现将《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国人口发〔2008〕44号)文件精神和《**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变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状况,构建良好的人口安全环境,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大力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我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夯实基础。二、工作目标坚持“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各项重点任务。1、坚持宣传倡导。宣传部门和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系列宣传,加强对人口安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两非”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视和女孩生存成长环境的关注。2、完善利益导向。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优先把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活动,积极实施希望工程和扶贫助学行动、春蕾计划等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性别歧视,努力提高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政治地位。3、做好孕前管理。全面加强“查孕、查环、查病”三服务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高“三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孕前要做好每季度一次的“三查”服务,孕后安排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严厉打击假孕环检证明行为。计生办要认真仔细地把好《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关。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者实施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做到“先准孕、后准生”,把孕前“三查”服务、孕后随访与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相结合作为合同的主要内容加以规范,并在村规民约中予以体现。4、推行全程服务。计生办、卫生院等部门要建立孕情及时登记上报制度,并做好孕期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全面做好孕期保健、出生分娩、婴幼儿安全监测、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性别比监测等工作,准确记载执行情况,重点实施孕产期全程监控服务,建立孕产妇及婴幼儿全程监测服务记录档案,堵塞人为选择性别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行为。5、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建立健全辖区内B超监管、人工流产、药物购销档案,做到个案清楚,不留死角、漏洞。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两非”案件的查处范围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使用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改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其他涉及“两非”案件。建立“两非”案件月报制度。各村(社区)应逐月统计“两非”案件,于次月10日前,报乡计生办、再由计生办报县人口与计生局。

三、方法步骤本次活动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2年12月结束,分六个阶段开展。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成立性别比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部署。2、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1月)。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任务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专项督查阶段(2012年12月)。在村自查基础上,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重点治理村进行经常性工作检查和指导,确保取得预期效果。4、年度小结阶段。各村对本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推广交流有益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年度小结于2012年12月20日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巩固提升阶段。在年度小结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排查“两非”来源,交流阶段工作情况的整治经验,通报工作进展。6、全面总结验收阶段。对各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重点村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验收,结果报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四、职责分工乡人口计生办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今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建立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监测,对查实的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本次治理活动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岑元辉(乡委副书记、乡长)副组长:韦郁(副乡长)成员:周定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海燕(妇联主席)李世栋(派出所所长)刘广勇(乡计生办主任)黄云山(乡卫生院院长)黄贵料(者浪乡中心小学)苏成章(乡广播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刘广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乡里已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大案件线索发现和排查力度,对涉嫌对象,要认真逆向追踪,一查到底,发现线索及时全面调查取证,抓好“两非”案件的外围突破。要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谎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等9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处罚方式,建立协作机构和通报联系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章立制并举,建立健全关爱女孩和打击“两非”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准孕准生制度。对符合生育政策对象开展1年4次孕情服务。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合同管理,严肃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加强B超等设备管理,规范持证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等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对经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依靠群众的力量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各村和部门的年终人口计生综合考评内容,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另行通知。重点考核村级领导、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两非”案件查处、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情况,既要重视工作结果的检查,又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奖励机制,科学考核,评先罚劣,严格奖惩。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重点督办和监督,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确保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二):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改善出生人口结构,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管委会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部门联动,镇街互动,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育龄群众积极配合,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和生育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已婚育龄妇女孕情跟踪随访服务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查处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综合治理非婚生育和非法抱养,加强宣传教育和利益引导,树立高尚的职业操守,努力建立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坚持**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健全机构,专人负责,集中开展“两非”案件整

治活动,努力减少“两非”问题的发生。专项活动期间,着重把握好四个环节:一是收集线索。运用多种形式,开拓多种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及时掌握线索。二是查办案件。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共享机制,卫生、计生、公安三部门联合办案,只要发现线索,就要一查到底。三是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两非”行为。对涉案的医疗保健机构、行医人员,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孕妇,无故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属二孩的,终生不再安排生育。无故脱离孕期随访服务,超过预产期而孩子不知去向的,视为已生育,不再安排生育。四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重点报道对典型案例的调查和惩治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建立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在管委会领导下,更加紧密配合,建立长效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孕情跟踪服务机制。全面加强《生育证》的审批

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月访季查”制度,严格终止妊娠审批程序,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禁止“两非”纳入村级自治职责,确保孕情跟踪服务率**%。三是建立健全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有关医务人员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实行工作责任制和承诺制;严肃查处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放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吻合术等违法行为;建立严格的B超机准入和使用制度,对B超机和从业人员实行有效监管,严格查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中证件不查验、资料不留存、信息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使用B超不执行“双执机、双签字”等制度的不落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业务审批程序,严格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和查验计生证明制度;严格实行医疗机构接生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终止妊娠类药物监管机制。规范药物流通、经营、保管和使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违法经销、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建立健全非婚生育、非法抱养、户口登记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户口登记、收养手续的管理,有效治理非婚生育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抱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

(三)开展系列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典论氛围。一是强化宣传倡导。组织主要新闻宣传媒体和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宣传“两非”行为的危害和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1998年制定2005年修订的《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定期开展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起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法律观念。在医疗保健机构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妇科、产房等工作场所,设臵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二是强化利益引导。要结合实际,在城乡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内部分配等方面出台一些有利于消除性别歧视、鼓励少生优生的社会经济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加大帮扶奖励力度,在“奖、优、免、扶、补、保”等方面体现对计生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

三、部门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门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1、牵头负责本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

2、对涉及“两非”问题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从严从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3、负责“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打击“两非”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制止和打击不力的单位、部门直接责任人

和有关领导给予问责。

(二)宣传部门

1、负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2、安排制作专题在市电视台高新区专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压态势。

(三)卫生部门

1、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并负责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2、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研究性别比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3、负责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非法放取宫内节育器、输精(卵)管吻合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4、负责规范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1)严格落实流引产审验计划生育证明制度。凡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要求终止妊娠的,卫生部门要严格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核对其真实身份,必须查验、留存受术者的身份证明和发证的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准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必须在索取相应的证明并经院长批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三):2016街道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统一安排,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爱女孩”行动为前提,以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起点,以落实各部门职责为抓手,以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关爱女孩”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三、工作措施

(一)重点解剖,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抓好重点小区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解剖,确定隐性结婚和生育对象及非法B超嫌疑对象,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并严肃处理曝光,达到以点促面的治理的效果。

(二)加大出生人口清理力度。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对辖区内出生人口清理力度,特别是出生女婴瞒报的清理。每个月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育新型婚育观念。要加大对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倡导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风尚,将“关爱女孩”行动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载体。

四、工作安排

(一)抓好重点小区和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工作。从街道、社区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小组,抽取部分小区对隐婚暗育进行重点解剖。

(二)、结合“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活动,联合妇联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四):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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