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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

时间:2014-04-10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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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一):赴山东寿光学习考察报告

赴山东寿光学习考察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设施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挖掘我市蔬菜产业在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市场供给等方面的巨大潜力,推进我县蔬菜的产业化、标准化进程,加快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提高我市“菜篮子”保障供给能力。10月24日-11月7日,由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农业局牵头,带领我市高台、临泽、甘州、民乐4县区50名种植大户和相关农技干部赴山东省寿光市进行了为期15天的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期间,由山东省寿光市农业局退休农业推广研究员王中春、刘明杰给我们进行了温室蔬菜病虫害无公害防治和丰产栽培技术讲座,并参观了山东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园、“全国蔬菜批发十强市场”之一的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农民在温室种植的茄子、辣椒、丝瓜、黄瓜,大棚种植的南瓜、甜椒、韭菜、西瓜,露地种植的红萝卜等现场,聆听了寿光菜农的详细介绍,对寿光蔬菜产业的组织、生产、初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和温室蔬菜的种植技术及种植效益情况有了全面了解。

总的感觉是该市农业经济,特别是蔬菜产业十分发达,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发展以蔬菜产业为龙头的农村经济经验对于拓宽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的视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寿光市蔬菜产业发展情况

寿光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渤海莱州湾南畔,总面积21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6公里,辖14个乡镇、街道,耕地135万亩,人口108万。近年来,该市围绕“全省进前列,百强上位次”的发展目标,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进程,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

连续十届跨入全国农村经济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行列,目前位居全国农村经济综合实力第67位,农业增加值列全国第19位,是著名的“中国蔬菜之乡”。2006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68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2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7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300多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36元。

二、寿光市在蔬菜生产中的的主要做法:

(一)、狠抓蔬菜生产,按照区域化、规模化的原则规划生产基地,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寿光人种菜有着悠久的传统,上个世纪80年代初,寿光市率先试验成功了冬暖式大棚蔬菜,推动了一场遍及全国的“绿色革命”。寿光市是中国最大的蔬菜生产基地,也是被国家命名的唯一的“中国蔬菜之乡”。 蔬菜常年种植面积达到了80万亩,生产各类蔬菜40亿公斤,其中大棚蔬菜面积达到40万亩,无土栽培蔬菜发展到5000亩。目前,全市共推广应用蔬菜生产新技术24类300多项,引进荷兰、以色列西红柿、日本伊丽莎白甜瓜、韩国苦菜等30多个国家的蔬菜新品种500多个。可谓品种繁多,种类齐全,竞争力较强。种植地多集中于南部土地肥沃的

乡镇。每个标准蔬菜大棚年纯收人可达2-3万元,彩椒等稀有品种年纯收入可达近20万元。寿光市种植蔬菜收人超过当地农业收入的70%。蔬菜产业近年来逐渐向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现代化加工、市场化运作的方向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目前寿光具有国家及省市级蔬菜标准化养种植示范基地785个,无公害蔬菜57类,绿色产品20个品牌。

由于寿光市确立了60万亩土地全面生产绿色食品蔬菜,对生产资料要求特殊,必须实行专供,因此,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优质蔬菜种苗公司,建立了专门的种苗繁育基地,育苗工厂,并与外商合作,积极筹建生物肥工厂、生物农药工厂,确保搞好蔬菜的产前服务;二是与省农业厅合作建立绿色食品蔬菜的质量检测、监督机构。既可以制约基地内菜农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又可以控制基地外生产经营者的假冒行为,维护绿色食品蔬菜的声誉,还可以找出生产中影响质量达标的关键因素,科学指导生产;三是建立了专门的生产技术服务组织,负责推广应用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及其它先进的农业科技。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蔬菜,在这方面他们大量引进高科技人才,进行绿色食品蔬菜研究、推广和应用,使寿光市首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准许在寿光蔬菜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

(二)、发展蔬菜加工,成立净菜即“放心菜”加工包装公司。

2008年以来,净菜的市场需求趋旺,他们抓住有利时机,

组织成立山东省洛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洛城特菜配送中心等蔬菜加工经销企业,努力提高蔬菜档次和市场竞争能力,对蔬菜进行精细包装,拉长其保质保鲜期。全力开拓大中城市超市市场和以单位为主的群体消费市场,收到较好的效果。【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

近年来,寿光市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目前,全市已兴办以蔬菜加工为主,规模较大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44家,年加工能力达80万吨,产品除销往全国各地外,还出口至日、韩、香港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年完成农产品出口10多万吨。

现在,市场上交易的80%以上的蔬菜都是经过分选、净化、包装的,这不仅红火了加工业,还从源头上减少了城市蔬菜垃圾。同时,还进行净菜和出口菜加工,联系专门的包装箱、包装袋生产厂家,共同联手,大量使用防伪包装和环保新包装,进一步提高了整个产业综合效益,同时也带动了包装箱、包装袋生产厂家的发展,拓宽了人们就业渠道。

(三)、拓宽销售渠道,建立畅通的销售网络和流通渠道,即建立专门的绿色通道。【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

1995年6月,国务院批示建立了寿光至北京“绿色通道”,此后又相继开通了寿光至哈尔滨“绿色通道”及海上“蓝色通道”和现代化、信息化的“网上通道”,这些通道的起点都是寿光蔬菜批发市场。

为把全国著名的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好、管理好,达到“万

商云集,菜如轮转”,以流通促进产业化发展的境界,他们狠抓了市场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在市场硬件上,实现了市场全封闭微机化管理。在软件上下大力气对全体市场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建立了经济民警中队,负责维护市场交易治安秩序,定期对市场进行交易秩序和治安秩序集中治理整顿,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安全”的交易环境,极大地促进了蔬菜流通的发展。该市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流通,先后在市区建设了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在8个乡镇建设了10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全市农贸批发市场发展到26个、集贸市场186个。其中,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总资产达到了2.5亿元,占地600亩,是全国首批农业产业化龙头市场。2008年交易量16亿公斤,交易额30亿元,实现利税3000万元,利润1000万元,在旺季到来时有近1.5万人在市场交易。

2003年,寿光市还投资4000万元兴建了国内第一家蔬菜电子拍卖中心,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日交易量达100多万斤,在国内率先实现了蔬菜交易电子化。目前,寿光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和中转站。寿光蔬菜市场之所以发展为闻名全国的大市场,关键是政府重视,坚持引导与规范并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票据、统一结算,做到了公开交易、平等竞争、自由议价的市场服务宗旨。 目前,该市场已成为全国重要的蔬菜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辐射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300多个城市。同时,他们开通了寿光到北京、哈尔滨、

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二):市人大赴山东华东等地学习考察报告

市人大赴山东华东等地学习考察报告

为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监督工作,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常委会非驻会委员分成两组,在副主任陈敏标、吴森的带领下分赴山东、大连和浙江、上海等地学习考察《监督法》实施情况。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非驻会委员外出学习考察,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紧密联系非驻会委员,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体现。委员们普遍反映,学习考察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启发了思维,增强了做好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信心,取得较好效果。现将两组学习考察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宁波等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监督工作重点。

沿途各地人大常委会都始终遵循党的中心工作就是人大的中心工作这一指导思想,积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抓大事、议大事、管大事,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同时,他们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加强了对物价、产品质量、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就业等问题的监督。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也紧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如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和城市建设工作,对节能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棚户区改造、水污染治理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和整改要求,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各地人大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对以往制定的有关监督工作的制度、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范,制定出台了符合《监督法》精神的规章、文件,不仅实现了监督工作的平稳过渡,也确保了监督法的顺利实施。

(1)制定监督法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措施。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监督法》的实施意见,从把握精神实质、明确监督内容、健全监督机制等八个方面对贯彻实施《监督法》作出明确的规定,细化了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措施。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监督法》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并结合人大监督工作实际,不仅出台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还陆续制定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关于加强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议案服务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这些文件对人大监督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依法规范监督工作、实施好《监督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2)规范梳理工作文件。针对《监督法》的一些新规定、新要求,济南、青岛、杭州、宁波等地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工作厅(室)对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清理。凡是符合《监督法》规定的,总结提炼进一步深化、细化;凡是不符合《监督法》精神和规定的,进行调整、规范和修正,坚决统一到《监督法》要求上来;凡是《监督法》有规定但还没有做的,就今后如何做及如何做出成效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案。这样既保证了监督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与《监督法》的要求相一致,又实现了制度上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对接。

(3)完善监督工作制度。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监督工作流程,明确规定监督工作各个环节及其责任部门、工作要求等,一目了然,操作方便。上海闵行区推行公共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囊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全过程,尤其是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问效,有效地规范了预算行为,强化了预算监督。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关于确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部门及其职责的意见》,对备案审查时间、备案材料、受理机构、审查程序及审查时限等作出了细致规定,规范了备案审查工作。

(三)勇于创新,改进方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三):2015赴上海市、山东省学习考察报告

赴上海市、山东省学习考察报告

按照省委部署,12月6日至12日,由法棠同志带队,13个市(地)和20个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省委省政府学习考察团,赴上海市、山东省学习考察。通过走访沪鲁个市、县(区)及个企业和单位,切身感受了两地的巨大发展变化,学习了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对比,进一步增强了推进我省快发展、大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上海、山东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沪鲁两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实现了历史性飞跃,开创了崭新的局面。

(一)发展速度快。2015年,上海市、山东省实现gdp分别达到6251亿元和12436亿元,位于全国第7位和第3位,同比分别增长11.8和13.7,分别实现连续12年和1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为2833亿元和4701亿元,位于全国第5位和第2位,分别增长22和22.7。

今年1-9月,上海市、山东省实现gdp分别达到5305亿元和10575亿元,分别增长14.2和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为2513亿元和4596亿元,分别增长23.2和26.6。原创:

今年1-10月,上海市、山东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到959亿元和678亿元,分别增长25.2和16.6。

(三)开放步伐大。2015年,上海市、山东省进出口额分别实现1123.5亿元和446.4亿元,位于全国第3位和第5位,分别增长54.7和31.6。上海口岸外贸进出口额达2015亿美元,增长41.2;上海集装箱吞吐量达1128万标准箱,成为世界第三大集装箱港。目前上海累计批准外资项目3.5万个,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超过500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入驻上海达280多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79家。山东省累计批准外资项目4.3万个,外商直接投资474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入驻山东达110多家。

今年1-10月,上海市、山东省进出口额分别实现1306.5亿美元和488.6亿美元,分别增长43.6和37.1;山东省实际外商直接投资88亿美元,增长56.8。

(四)内在活力强。到2015年末,上海市大中型国有企业完成改制面达72.4,国有经济比重由90年代初的71.9下降到48.4;非公有制比重由90年代初的3.9上升为35.8,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7;在沪外商投资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400亿元,增长56。山东省有86.7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90以上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95国有中小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改制;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0.3;规模以上私营工业全年完成增加值594.7亿元,增长44.5。

【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

(五)发展后劲足。2015年,上海市、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为2452.1亿元和5326.7亿元,分别增长12.1和51.7,山东省亿元以上大项目1868个。今年1-9月,山东省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04.5亿元,增长48.7。

2015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2980.6亿元,比上年增长43.5,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6.5,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山东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工业实现增加值809.4亿元,增长23.8,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19.6。

(六)居民收入高。2015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4867元和6654元,均位于全国第1位;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400元和3150元,均位于全国第8位。到2015年末,上海市新增就业岗位46万个,城镇从业人员582.3万人,职工年平均工资27304元;山东省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105.0万人,在岗职工人数757.8万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67元。

今年1-10月,上海市、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965元和7822元,分别增长12.9和12

江西省农业厅赴山东考察报告(四):2015台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考察报告

台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考察报告

(海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联合考察组2015年9月29日)

一、基本情况

应台湾有关方面邀请,2015年9月12日至19日,省农业厅组织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管理人员、休闲农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19人赴台湾考察学习培训。在台期间,考察团分别参观了台北农产品运销公司(中原食品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台一教育休闲农园、阿里山有机茶叶农场、台南走马濑休闲农场、台南莲花生物科技公司、台南兰花生物科技休闲园区、立康生物科技健康养生有限公司等,听取了台湾企业负责人介绍,并进行意见交换;拜会了台湾休闲农业学会段兆麟博士,参加了段兆麟博士关于“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思路与实践”的培训。活动期间,还与台湾农会、休闲农业协会有关人员、高雄市议会议员等相关人士就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休闲农业用地、休闲农业资金筹措、休闲农业等级评定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过程、农产品产销体系、台湾农会的作用与地位、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等。

培训考察期间,全体人员不仅认真参加有关培训,虚心学习台方经验,而且不断探讨新问题,提出发展新思路。同时,我们与台湾有关企业进行对接,磋商加强琼台农业合作的有关事宜,台湾有关方面建议在海南 “冬交会”上增设台湾休闲农业专馆和农产品加工品专馆,展示台湾农业发展经验和成果,并洽谈投资海南休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相关项目,进一步推动琼台农业交流合作。通过培训考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达到了学习交流、(

二、主要收获

1、了解了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历史

80年代初,台湾开始推广以观光、休闲、采摘为主要内容的观光农园。台北市政府率先在木栅推行“观光茶园”计划,标志着政府部门正式开始辅导休闲农业。到了80年代后期,政府又着力推行“农业+旅游业”性质的休闲农业。1990年台湾农委会设立了《发展休闲农业计划》,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加大了对休闲农业支持力度。1992年台湾农委会颁发了《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50公顷以上为设置休闲农业区的条件,并编印指导教材,成立相关团体,此后,台湾休闲农业开始蓬勃发展。短短20年时间,台湾农业逐步从传统的种植农业到种植加观光农业,再发展到现代的种植加观光加休闲度假的农业结构,使农业的功能进一步得到了拓展。

休闲农业是台湾近二十年才涌现的一种新兴的农业经营发展形态,它对突破农业发展瓶颈、提高农民收入及繁荣农村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主要思路,是利用农业及农村丰富的自然资源,将乡村变成具有教育、游息、文化等多种功能的生活空间,满足现代人对休闲生活日益扩大的需求。历经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台湾休闲观光农业呈现出了多元化发展模式,主要有乡村花园、农家民宿、观光农园、休闲农场和牧场以及市民农园、教育农园等,范围广泛,内容丰富,不仅有上规模的农耕田园、渔业风情、森林旅游、乡野畜牧活动,还有别具特色的农耕教育、生态保育、民宿体验、乡土民俗等休闲活动项目。

其中台南走马濑、台一等规模比较大的休闲农场是最具代表性的类型。台湾休闲农业是由有一定规模的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坚实的第一产业和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业基础上,农业生产需要拓展和发展之际,由农场主和农业生产者自然转向而成,即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如台南走马濑农场,经过被台南农会称之为走过“五级农业之综效经营”才达到如今的规模的,即一级农业:牧草苗圃;二级农业:牧草加工品;三级农业:农业休闲及农场游憩;四级农业:农业体验为主题和农业科教;五级农业:创意性产业及文化展演。依据2015年台湾休闲农业学会进行全面性调查统计的结果,台湾休闲农业的产业规模为1244家,平均每个乡镇市区约有3.8家,提供了近20万个就业岗位,休闲农业年产值达到18亿元人民币,已成为台湾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农业的主题代表。

2、总结了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基本特点

(1)管理机构完善,政府支持力度大。

台湾休闲农业由“农委会”主管,“观光局”和“经建会”协同管理,在“农委会”下设立休闲农业管理及辅导处,各县市也相应设立休闲农业管理及辅导机构,从上到下形成了休闲农业管理和辅导体系。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法规,编制和审批规划,安排资金补助和贷款,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制定评价标准,定期检查和评估,加强与旅游部门的联系等。经“农委会”核准的休闲农场,在经营上享受优惠政策,并由“农委会”拨出专项经费,经费一般用于修建从主路到农场的支路、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农园、科研、展示厅、科普教育以及组织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补贴。

(2)法规制度完善,保证有序发展。

为保证休闲农业有序发展,台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90年代初由“农委会”颁发的《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主要法规内容包括:休闲农业区设立的基本条件(如实施主体、面积、经营内容等)、休闲农业辅导办法、休闲农业标章核发使用要点、休闲农场设置管理要点等。观光局出台了检查评证许可,对休闲农业开创开办实行验证许可制度。台湾经过土地改革后,农民的土地大多都是私有化,农场主在自己的土地上经营休闲农场,经营项目经过台湾农委会的严格审批后,休闲农业的硬件设施建设允许占项目建设总面积:一般来说一些小规模的采摘、休闲型的占5%左右,综合休闲类型的占10%左右,农委会认定的大型示范企业占20%左右。2001年又出台了“国民旅游卡”消费政策,设立国民休闲消费特约店,鼓励和支持把政府公务活动安排到休闲观光农业点,同时把公务员的年休假制度与到休闲观光农业消费结合起来,一方面能够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使游客享受法规赋予他们的优惠,拉动民众的旅游消费,另一方面又能够使休闲观光农业吸引更多的游客,促进休闲农业快速发展。政策还规定把休闲农场作为中小学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的基地,有计划安排中小学生到休闲农场学习和体验生活。

(3)充分发挥休闲农业发展协会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休闲农业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台湾于1998年成立了“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协会”。协会是由休闲农业经营业主组成的人民团体,是联结产、官、学界的桥梁,兼负着休闲农业发展的使命。协会接受“农委会”委托,致力于休闲农业的法规制定、资源整合、资讯传递、产业辅导、行销推广、环境保护及农村文化的传承、发扬等工作,促进休闲农业产业化,提升休闲农业竞争力,扩大农村就业机会。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协会制订出各种辅导策略及执行方案,协助辅导从事休闲农业管理及服务人员,提升经营企业的服务品质、解决人力资源问题、推动整合营销等,同时肩负起社会教育的责任,对整个休闲农业产业的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高度重视休闲农业规划和检查评证。

台湾对休闲农业进入门坎要求非常严格,2015年台湾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已达到1244家,但经过农委会、观光局准设许可的只有456家。“农委会”与协会合作推动休闲农业的检查和评证,并颁发认证标志。“农委会”规定,对准备发展休闲农业的景点,需聘请专家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通过详细的规划设计,并由乡村社会、社会心理、民俗文化、景观生态、水土保持、森林、园艺环境工程、旅游观光、农村建设、地政等各个方面有关专家学者及单位代表组成“休闲农业咨询小组”,执行休闲农业规划设计的决策咨询。台湾休闲农业检查评证分别以核心特色、园区规划、创意运用、解说与行销、组织与人力管理、环境与景观管理、社区参与、观光资源等八项进行评证。对获得评审核定的休闲农业区,均由“农委会”认定挂牌经营,并提供资助经费,用于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台湾对休闲农业发展既持鼓励支持态度,又强调法制管理,使企业依法经营,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限制和制约了一部分人利用休闲农业的名义,进行超范围建设和经营,有力地保证了休闲农业的健康发展。

(5)系统开展休闲农业宣传促销活动。

台湾较重视对休闲农业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和品牌打造,各旅游景区企业则密切配合,形成高效率的旅游营销网络。通过网络信息,游客可以做到“足不出户,了如指掌”。台湾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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