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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时间:2018-08-26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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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第一篇_地产大炮任志强关于房价的10年语录

2016年1月12日,房地产界的大炮任志强在创新峰会上谈楼市,任志强认为,房地产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有相当一部分库存是无法消失的,以全国房地产一年近13亿平方米的销售面积来看,接近7亿平方米的库存并不算多。但问题在于,这其中有大量库存属于很难消化的部分。换句话说,只能炸掉,不会因为任何政策而消化掉。

一向以犀利观点见长的任志强此次又成功的激起了网友热议,褒贬不一,甚至出现了谩骂和不理解,近几年一直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身份出现的任志强在房产界为何频频在房产媒体圈刷屏,他又有哪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炮言炮语值得思考,2016年无论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强调了房地产去库存这同一个问题,究竟任志强这么多年抛出来的观点是否适应时代的发展,亿欧网做了一期盘点分享出来,希望可以透析出行业发展现状。

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

2005年10月11日,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2005年度年会”圆桌对话会上,任志强接受了北方网记者专访时挺身为炒房者辩护: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任志强认为,市场就理应有买有卖,没有流通没有买卖就不叫市场。所谓的“炒房”就是房产的买进和卖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来买和卖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的买卖,这是一种违背宪法的行为。

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

2006年2月,在上海举办的一个房地产论坛上,任志强大胆发言:“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 不用预测,历史证明所有的房价永远都是上涨的

2006年4月26日,在南京召开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董事长联席会议上,媒体让其预测一下房价走势,任志强说:“不用预测,历史证明所有的房价永远都是上涨的。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房价是下跌的。因为收入是越来越涨,而且材料也在涨,房子就不可能跌价。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一个国家房价是跌价的。”

2009年7月30日,任志强在“复苏·跨越2009中国房地产走势”高峰论坛公开发表了分析了 “房地产正在拯救中国”,“下半年商品房将严重供不应求”,“房价将暴涨”,“中国人太有钱了,房子太便宜了”等一系列劲爆的观点。

开发商如果不盖贵的房子,以后一定有人帮你拆了,你就是历史的罪人

2010年8月,任志强在太湖论坛上表示,蔬菜价格高了,说是开发商用地多了,没地种菜了;粮价高了,也说是开发商占地,没地种粮了。开发商盖住宅的地比例才1.5%呢!我们的地还不够修一条铁路的!伟大的开发商,是要在城市中留下一座埃菲尔铁塔,永不拆迁!开发商如果不盖贵的房子,以后一定有人帮你拆了,你就是历史的罪人!

我从来不认为80后买房难

2010年3月11日,凤凰网房产对话任志强,在问到高房价下80后买房难问题时,任志强说:“我从来不认为80后买房难,该买不起,就是买不起。商品房明显它不是 一个民生问题,不是一个单纯解决居住权利的问题,它是个巨大财富。

我们只能算个丫鬟

2012年,在一次在《财经面对面》独家对话远华地产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的专访中,主持人问任志强和华远之间的关系时,任志强说:“我们连职业经理人都算不了,我们只能算个丫鬟。都是政府说了算。我称为‘一纸公文的丫鬟’,要维护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捍卫和保护国有资产。”

楼市无泡沫,我也不承认房地产出现了泡沫

2013年12月16日举行的2014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任志强说:“楼市无泡沫,我现在也不承认房地产出现了泡沫。我绝不会以一个城市情况代表整个中国的城市,可能某一个城市有一些资产价格上涨过快,这有可能,我也不反对这个说法,但是你说全国、中国房地产泡沫我根本不承认,我不仅今天不承认,以后也不承认。”

房地产就像尿壶,用的时候拎出来,没用的时候就踢到床底下

2013年3月21日,任志强在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未来发展高峰论坛发表观点,“我们(房地产)就像夜壶,用的时候就拎出来,没用的时候就踢到床底下。”

胸罩比房子贵多了

2013年5月20日,中国商界木兰年会上,依文集团董事长夏华和当当网董事长俞渝在会上向任志强抱怨房价太高,称“一套房把三辈子的收入都掏进去了”。任志强反问夏华,一个房产项目从开发到最终完成要好几年,你做一套衣服用多久?再说,“胸罩那么大一点,要好几百块钱,按平米算,比房子贵多了”。

中国房地产根本没有泡沫,泡沫论都是胡扯八道

2014年1月14日,任志强在微博上答网友问时表示,中国房地产根本没有泡沫,泡沫论都是胡扯八道。解释泡沫的经济学的办法就是用虚拟经济的方式有了巨大的杠杆,中国的房子没有杠杆,首付30%,二套房首付70%,跌了30%还是百分之百的付款,没有什么泡沫。 房地产行业出现今天的情况都是政府的错,跟开发商没关系

2014年8月7日,任志强在参加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这10年全都是政府的错,政府调控政策不出错,绝不会出现今天的情况。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并没有想过把地价降下来,加上各方面税费,政府并没有想让房价降下去。所以房价这么高,和开发商没什么关系。”

买不起房是耻辱,都是因为没有努力工作

2014年12月,任志强接受上海电视台采访表示,买不起房的人不要觉得是荣誉,那是耻辱,你买不起房是因为你没对社会做出贡献,干嘛不回农村,他说买不起房的人都是没用努力工作。

公布开发商成本等于让男人公布老婆的三围数据

曾经大众要求开发商公布成本,管理部门试图对开发商进行审计以弄清成本。任志强奋力抗拒,大声疾呼“开发商是绝对不能公布成本的,这等于让一个男人把自己老婆的衣服全部扒光,让大众目测三围是一个道理,所以基本上不可能实现。”

房地产依然只支柱产业,别说什么转型

2015年5月26日,任志强在连云港首届房地产论坛发表演讲中提到房地产转型的问题表示,“只要你还做房地产,别说什么转型!”对于产业发展,任志强认为房地产依然是支柱产业。 天天吵着要降低房价的人根本不懂经济

2015年6月16日任志强在接受共识网采访时表示,中国房价没有降的道理 今年会暴涨,有一部分人非常狭隘,完全是为了个人利益,自己买不起房子,就希望房价降下来。严格说起来,天天吵吵闹闹,想要房价降低的,基本上都是自私的,他们根本不懂经济。 房地产行业最大的障碍就是制度障碍

2015年7月5日,任志强在出席主题为“经济是否反转?”的第二十四届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中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如果能保持正增长将会是一个很好的现象,现阶段不太可能出现房地产行业反转的情况,土地资源减少导致价格上涨,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说遇到的最大的障碍就是制度障碍,现阶段我们应该一个拳头打人,不应过急过快的要求平均化,导致资源分散。

政府之所以要急于消化库存,就是因为没有投资GDP就掉下来了

2015年11月17日-19日,任志强在《财经》年会上表示,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城市必须有一定的库存,一般有10%的富裕量。如果一个城市没有6—8个月的库存,民众想买房子的时候发现没了,很容易造成恐慌。而政府之所以要急于消化库存,就是因为没有投资GDP就掉下来了。

烂政策导致楼市高库存

2015年12月16日,任志强近日在某论坛上再次“开炮”,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一直都很好,是政府闲不住的手没有人能管住,所以房地产市场才出现问题,烂政策导致楼市高库存。“十八届三中全会说得很好,要让市场配置资源和市场决定价格。但是在房地产所有的调控政策,没有一条是让市场配置资源,没有一条是让市场决定价格的。

房地产行业还将引领中国经济走10年

2015年12月21日,任志强在出席扬州某论坛时表示,城市化进程中,还有至少2亿人进城,人口老龄化与二孩会改变家庭结构,城市家庭户数将成倍增加,房地产在未来十年仍引领中国经济发展。

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关于“任大炮”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各种言论,以上总结的炮言炮语对于任志强过去的所有言论而言只是冰山一角,但是总体看来在,任志强的所有发言可以总结为一句话,那就是“房价会一直涨”。引起大众的痛批也不难理解,因为任志强的言论一直都是跟大众的价值观所相悖,但是任志强也有“预言家”的称号,或许 这也是任志强总是频频开炮,频频出现在大众视线当中的主要原因。

放眼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轨迹,2014年中国房地产业产值占GDP总额比重为6%,相信2015年也不会低于比值,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甚至又重新召开了时隔3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每次会议都提高房地产行业去库存的重要任务,可见房产经济有非常大的潜在危机但依然极具潜力,随着二孩政策的开放以及农村城镇化进程逐渐加快,房地产永远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尤其是供给侧改革在2016年逐步渗透到供给端,库存将会显得尤为尴尬。未来房产行业一定也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比较大的支柱型产业,

但是不得不思考的是投资角度下的供需关系,家庭结构的变化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一定不能循规蹈矩,历史重演。

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第二篇_这只是个开始任志强

这只是个开始——我对国发【2010】10号文件的解读 (2010-04-21 23:24:45)

刚刚出国回京看到了国务院国发【2010】10号文件(以下简称10号文件)的全文,政策升级了,上次是国办发【2010】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短短一段时间就升级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了。在国外接到了大量的短信,传递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四条部署意见和国十条中的部分信息,未见全文不敢评论,有了全文就可以解读了。也许是片面的,仅为一家之谈吧。

一、这只是个开始

1、国务院10号文件仅仅是个对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下列计划任务的工作布置,只是提出了一些方向性的意见和分工,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按照10号文件的要求去“加快定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而这些由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具体措施才是市场中必须执行和遵守的文件,如建设部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部委或部委联合的执行文件、地方政府将按上述精神出台的文件、新闻宣传单位将出台的文件等都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出台呢。

也许这是个较长的政策决定过程,市场也一定会在这一系列的政策出台之前采取观望的态度,等待第二只靴子落地。目前的市场反映最多也就是一种心理的压力造成的刺激,真正的重拳也许还在后面,尚有许多的未确定因素。

2、国务院10号文件是对1998年的23号文件和2003年的18号文件的彻底否定,也仅仅是个开始性的否定。此后出台的各种文件也许就会是彻底的否定了。

中国房改的核心文件是1998年的23号文件,而23号文件的核心除了强调要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之外,还要建立相应的住房供应体系,就是按不同收入标准分别由市场化方式、政府补贴的方式和政府保障的方式分别解决住房问题,并且在取消福利分房的过度期间用经济适用住房的砖头补贴和房价高于四倍工资时的工资补贴方式实行双轨制。同时用廉租房等方式对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障。2003年的18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这三种供应体系的关系,

尤其是逐步向市场化过渡中扩大了应用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收入人群,强调了应配套的相应制度改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

但遗憾的是各级政府只注重了这两个文件中的市场化部分,而忽略了补贴,特别是廉租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直到2007年保障性住房体系才正式以国务院文件和部委文件的形式下达,已错过了最合理配套建立的时机。

这次的10号文件已从根本上否定了房改之后的供应体系的建立和分工,而将住房问题不分商品房与非商品房的混为一谈,列入了民生问题。并且不分收入层次的将除享受低收入与住房困难户的保障之外的所有居民都列入了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行列。取消分层收入的住房供应体系,实质是推卸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方式,让本来清晰的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政策变为了全部由市场承担住房责任的单一供给体系。政府将不再对中低收入层次的居民给以补贴和帮助,甚至分不清政府应保障的收入层次了。文件中也否定了原有文件中的应保障人的收入限定条件,而只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和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第一次将限价商品房列入了政府文件,但却没有说明供给的对象。所有内容都打破了房改时设定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建立,此后再由部委出台的文件也许会彻底的推翻房改的初衷。

3、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的开始。1998年的23号文件的初衷是将计划经济的福利分配彻底打破,逐步实现市场化与保障体系的过渡,推动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但今天为遏制市场化中不可回避的价格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手段,包括约谈、巡查这类非法律定义的行政手段和无明确法律定义的问责。

请问哪个市场经济中的价格稳定是可以对地方政府问责的,哪个市场经济国家出现通胀时会解散内阁吗?反之,大约只有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可以对价格的不稳定对政府的官员实行问责。

地方官员一管不了税收;二管不了土地供应;三管不了货币政策、利率、信贷等;四管不了CPI的通胀;五管不了人口的移动;六管不了产业政策;七管不了资本市场;八管不了城市化进程。这又如何能管得了市场化的房价呢?

价格本就是市场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唯一条件,失去了价格的信号作用,就绝不会有市场的调节作用,也失去了竞争的条件。品牌、质量的竞争最终都必然以价格的形式在市场中体现。没有了价格信号,又怎么会有市场和竞争呢?

毫无疑问的是房价在政府无能力管理市场时,就只能用计划经济的行政手段来遏制了。 重要的不是房价让管理层动怒之后向计划经济的倒退,而是如果还有其他的产品价格也让管理层动怒时,是否也要退回到计划经济的时代去?中国的的未来是否都要推翻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市场经济框架的主张,彻底的否定中国三十年来市场经济的改革,退回到计划经济的管理时代。

也许房地产仅仅是个反映政府无能力管理市场的爆发点,当更多的价格问题出现时,就只能用行政手段最终回归计划经济了。

我并不担心房地产单项回归计划经济,因为城市化与人口红利是不管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环境下都会不得不依赖于住房建设的增加的。但如果是这种计划经济的倒退成为了一种潮流,那中国的前途就堪忧了。2008年的两防措施很明显是对市场管理能力的一种挑战,经济的下滑并非完全因为美国的次贷危机,而首先来源于对市场经济趋势的误判。但愿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二、稳定房价与住房保障职责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不管是香港还是新加坡,或是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从来都将市场的房价放给市场,政府只用市场化的利率、税收等进行管理,而保障在这些国家都是政府法定的职责。住房是民生的基础正在于政府必须严格的履行自己保障公民居住权利的责任,而绝不是用市场中的低房价来保障民生,而市场中的房价与民生没有任何关系。用稳定市场中的房价去替代政府保障民生的责任无异于将民生推向火坑,让更多本应由政府保障或帮助的群体备受煎熬,因为他们可能永远也没有能力进入市场。

从来没有人反对加强和加大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没有人反对政府用各种手段对低收入人群中的住房困难户给以保障。社会只反对假借保民生的住房保障名义为不应享受保障的高收入群体给以过渡的财产分配,并制造新的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从不反对对夹心层给以补贴【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和帮助,只反对借砖头补贴的名义给不应该受补贴的人创造腐败的机会。主张用更科学的人头补贴将暗补变成明补。从来没有人反对廉租房的建设,但反对用两限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去增加社会的分配不公平。

恰恰全社会都在强烈的呼吁政府应扩大和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建立以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护,但却没有人会同意用商品房对低收入家庭给以保障,也没有人会将商品房这种市场化产品当做计划产品实施分配。

但当政府硬要将市场化的商品房变为民生,变为所有居民解决住房的唯一途径时,那么就必然让被排除于保障之外的民众没有了其他选择,只能进入市场去拼搏了。于是商品房变成了带有强制保障的作用,自然就会产生价格的管制与价格的扭曲了。

应问责的是政府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也应对此进行严格的考核,处罚多重都不为过,但却无法让商品房服从于保障民生的作用。真要保障民生那么政府完全可以进一步取消对商品房地租的收取、取消对土地的有偿出让。而在收取了大量土地出让金时让市场承担用商品房保障民生的作用,这只能是火上浇油,让和谐的社会更加无法稳定,同时也无法保证经济发展的稳定。

三、政府权力的再分配。

两会期间,住建部认为自己的权利太少而无法对市场的房价进行管理。这次10号文件加大了住建部的管理权力,但管理权力的加大也必然是责任的加大,也让住建部站在更高的位置去承担房价稳定的重任。

一是,住建部有了与监察部同等的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监督、约谈、巡查与问责的权力;二是,住建部有了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二套住房标准的权力,一改过去由央行和银监会说了算的局面;三是,有了指挥住建系统加快规划、开工与预售审批的权力;四是,排在发改委、财政部前面有了安排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和下发中央补助金的权力;五是,受国务院委托有了与省级人民政府签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权力;六是,主导着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权力;七是,进行市场监管并对开发企业经营资格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力;八是,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权力;九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联检的权力;十是,加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权力。这十大权力让住建部可以对地

方政府发号施令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问责了,这大约就是两会期间部长所说的不行也得行的办法吧。

同样,文件中将稳定房价的责任压在了地方政府的头上的同时,也给了地方政府和相关国务院管理部门更高的权力和超越法律权限的市场干预权力、市场规则制定的权力,以及采取临时性措施的权力。

如国土部门有了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处罚条款写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权力,替代了物价局对市场价格的管理职能。当价格写入了土地出让合同时,还会有市场价格发现和价格信号的作用吗?还会有市场的竞争与淘汰吗?不是退回到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之中了吗?而如果要在土地出让时确定住房几年之后的预期价位时,又要承担什么样的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的风险呢?

经济学上利润是来自于对风险的控制与判断,而今天价格似乎已失去了市场中的作用变成了加工生产的特定产品,那么是否也应加上政府必须在约定的合同价位销售出现问题时全额收回呢,否则政府又哪来的这种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权力呢?法律似乎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尊严。 每次政府试图用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管制时,都会对部门的权利进行一次再分配,以增加权钱交易和腐败的寻租机会,让本来由市场决定的事情变成了由权力决定的事情。在增加权力的同时,加大了社会的生产成本和财富创造的成本。

而这种打乱了原有国家管理体系,为单一遏制房价为目的的权力再分配会给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和谐还是增加更多的管理矛盾呢?也许管理机构之间的扯皮会让中国的经济失去良好的发展和机遇,在自我之间的内耗中让稳定的发展成为了一种根本与良好愿望相悖的结果。

四、新政对消费者有利吗?

上至中央、下至社会都认为房价上涨是炒房和投机者的功劳,从来没想过供给严重不足的原因。当所有的政策导向都集中于打击投机与炒房时,人们也在梦想着解决了房价上涨的动因就可以万事大吉的解决了供给的问题,和让房价下跌到可以让所有居民都能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以满足民生的要求了。

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第三篇_任志强语录集锦

任志强语录集锦:中国房子太便宜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中国房子太便宜 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

任志强说:"我从来不认为80后买房难,该买不起,就是买不起。"电视剧《蜗居》热播后,任志强再次放炮说,"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任志强认为,既然农民工也买得起房子,那么房地产就不是暴利行业。

任志强说:"我从来不认为80后买房难,该买不起,就是买不起。商品房明显它不是一个民生问题,不是一个单纯解决居住权利的问题,它是个巨大财富。搞清楚就好,凭什么你应该拥有这么大的一个巨大财富,理解错了,我觉得你们搞这个节目本身就是扰乱市场,不是什么好东西。"

电视剧《蜗居》热播后,任志强再次放炮说,"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甚至还说,"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想有一套房一辆车是梦想,而在中国30岁左右的人就实现了这一梦想,应该说中国的消费能力和消费观念,已经远远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

买不起房为什么不回农村

继声称"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后,又质问"买不起房为什么不回农村",话语一出,引来网友炮声隆隆。他的言论一直都是为富人说话,挤兑穷人,着实的让现在买不起房的年轻人难堪。

楼市新政必然短命

在地产中国新思维论坛上,对于新出台的限购令,任志强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发表了个人观点。他认为:"限售跟保护主义没什么区别"。

北京新政中一家只能限购一套房的措施,有的城市是希望有一些限制措施的,但有的大型城市是不希望有限制措施的,比如北京。北京是属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所以要遏制。但其他很多城市情况不一样。两会提出的还是希望城市化,希望农民进入城市的,所以这个限购在某些城市是执行有差异的。

房地产根本没有泡沫

任志强表示:"人人都想赖在北京,房价不可能往下掉。"他称,日本曾因GDP下降房价才停止上涨。"除非你们想2010年中国的GDP掉下去,否则房价掉不下去。" 他认为:"楼市无泡沫,我现在也不承认房地产出现了泡沫。我绝不会以一个城市情况代表整个中国的城市,可能某一个城市有一些资产价格上涨过快,这有可能,我也不反对这个说法,但是你说全国、中国房地产泡沫我根本不承认,我不仅今天不承认,以后也不承认。"

中国人太有钱了,房子太便宜了!

截止到2009年6月,用于建商品房的土地供应量大幅下降了10.4%,这意味着房子的供应量也在下降,但销售量却反向增长了31.7%。据此,任志强便想当然判断:"中国人太有钱了,房子太便宜了!"

和工资收入相比,30年来房价等于没涨

在博鳌论坛年会期间举行的"调整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分论坛上,任志强发表的"和居民工资收入相比房价等于没涨"的言论,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来骂声一片。 任志强算了这样一笔经济账:1978年月工资全国平均28.6元,到现在已增加了100倍。1978年我们大白菜2分钱一斤,现在2元钱一斤,也增加了100倍。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和工资收入相比相差太远了,房子等于没有涨价。

此言一出,遭到众多网友和专家的炮轰。房子和白菜有可比性吗?

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第四篇_任志强-国发10号文件只是个开始

这只是个开始——我对国发【2010】10号文件的解读

刚刚出国回京看到了国务院国发【2010】10号文件(以下简称10号文件)的全文,政策升级了,上次是国办发【2010】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短短一段时间就升级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了。在国外接到了大量的短信,传递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四条部署意见和国十条中的部分信息,未见全文不敢评论,有了全文就可以解读了。也许是片面的,仅为一家之谈吧。

一、这只是个开始

1、国务院10号文件仅仅是个对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下列计划任务的工作布置,只是提出了一些方向性的意见和分工,要求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按照10号文件的要求去“加快定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而这些由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具体措施才是市场中必须执行和遵守的文件,如建设部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部委或部委联合的执行文件、地方政府将按上述精神出台的文件、新闻宣传单位将出台的文件等都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出台呢。

也许这是个较长的政策决定过程,市场也一定会在这一系列的政策出台之前采取观望的态度,等待第二只靴子落地。目前的市场反映最多也就是一种心理的压力造成的刺激,真正的重拳也许还在后面,尚有许多的未确定因素。

2、国务院10号文件是对1998年的23号文件和2003年的18号文件的彻底否定,也仅仅是个开始性的否定。此后出台的各种文件也许就会是彻底的否定了。

中国房改的核心文件是1998年的23号文件,而23号文件的核心除了强调要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之外,还要建立相应的住房供应体系,就是按不同收入标准分别由市场化方式、政府补贴的方式和政府保障的方式分别解决住房问题,并且在取消福利分房的过度期间用经济适用住房的砖头补贴和房价高于四倍工资时的工资补贴方式实行双轨制。同时用廉租房等方式对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障。2003年的18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这三种供应体系的关系,尤其是逐步向市场化过渡中扩大了应用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收入人群,强调了应配套的相应制度改革和保障制度的建立。

但遗憾的是各级政府只注重了这两个文件中的市场化部分,而忽略了补贴,特别是廉租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直到2007年保障性住房体系才正式以国务院文件和部委文件的形式下达,已错过了最合理配套建立的时机。

这次的10号文件已从根本上否定了房改之后的供应体系的建立和分工,而将住房问题不分商品房与非商品房的混为一谈,列入了民生问题。并且不分收入层次的将除享受低收入与住房困难户的保障之外的所有居民都列入了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行列。取消分层收入的住房供应体系,实质是推卸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方式,让本来清晰的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政策变为了全部由市场承担住房责任的单一供给体系。政府将不再对中低收入层次的居民给以补贴和帮助,甚至分不清政府应保障的收入层次了。文件中也否定了原有文件中的应保障人的收入限定条件,而只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和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第一次将限价商品房列入了政府文件,但却没有说明供给的对象。所有内容都打破了房改时设定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建立,此后再由部委出台的文件也许会彻底的推翻房改的初衷。

3、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的开始。1998年的23号文件的初衷是将计划经济的福利分配彻底打破,逐步实现市场化与保障体系的过渡,推动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但今天为遏制市场化中不可回避的价格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手段,包括约谈、巡查这类非法律定义的行政手段和无明确法律定义的问责。

请问哪个市场经济中的价格稳定是可以对地方政府问责的,哪个市场经济国家出现通胀时会解散内阁吗?反之,大约只有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可以对价格的不稳定对政府的官员实行问责。

地方官员一管不了税收;二管不了土地供应;三管不了货币政策、利率、信贷等;四管不了CPI的通胀;五管不了人口的移动;六管不了产业政策;七管不了资本市场;八管不了城市化进程。这又如何能管得了市场化的房价呢?

价格本就是市场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唯一条件,失去了价格的信号作用,就绝不会有市场的调节作用,也失去了竞争的条件。品牌、质量的竞争最终都必然以价格的形式在市场中体现。没有了价格信号,又怎么会有市场和竞争呢?

毫无疑问的是房价在政府无能力管理市场时,就只能用计划经济的行政手段来遏制了。

重要的不是房价让管理层动怒之后向计划经济的倒退,而是如果还有其他的产品价格也让管理层动怒时,是否也要退回到计划经济的时代去?中国的的未来是否都要推翻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市场经济框架的主张,彻底的否定中国三十年来市场经济的改革,退回到计划经济的管理时代。

也许房地产仅仅是个反映政府无能力管理市场的爆发点,当更多的价格问题出现时,就只能用行政手段最终回归计划经济了。

我并不担心房地产单项回归计划经济,因为城市化与人口红利是不管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环境下都会不得不依赖于住房建设的增加的。但如果是这种计划经济的倒退成为了一种潮流,那中国的前途就堪忧了。2008年的两防措施很明显是对市场管理能力的一种挑战,经济的下滑并非完全因为美国的次贷危机,而首先来源于对市场经济趋势的误判。但愿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二、稳定房价与住房保障职责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不管是香港还是新加坡,或是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从来都将市场的房价放给市场,政府只用市场化的利率、税收等进行管理,而保障在这些国家都是政府法定的职责。住房是民生的基础正在于政府必须严格的履行自己保障公民居住权利的责任,而绝不是用市场中的低房价来保障民生,而市场中的房价与民生没有任何关系。用稳定市场中的房价去替代政府保障民生的责任无异于将民生推向火坑,让更多本应由政府保障或帮助的群体备受煎熬,因为他们可能永远也没有能力进入市场。

从来没有人反对加强和加大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没有人反对政府用各种手段对低收入人群中的住房困难户给以保障。社会只反对假借保民生的住房保障名义为不应享受保障的高收入群体给以过渡的财产分配,并制造新的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从不反对对夹心层给以补贴和帮助,只反对借砖头补贴的名义给不应该受补贴的人创造腐败的机会。主张用更科学的人头补贴将暗补变成明补。从来没有人反对廉租房的建设,但反对用两限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去增加社会的分配不公平。

恰恰全社会都在强烈的呼吁政府应扩大和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建立以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以保护,但却没有人会同意用商品房对低收入家庭给以保障,也没有人会将商品房这种市场化产品当做计划产品实施分配。

但当政府硬要将市场化的商品房变为民生,变为所有居民解决住房的唯一途径时,那么就必然让被排除于保障之外的民众没有了其他选择,只能进入市场去拼搏了。于是商品房变成了带有强制保障的作用,自然就会产生价格的管制与价格的扭曲了。

应问责的是政府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也应对此进行严格的考核,处罚多重都不为过,但却无法让商品房服从于保障民生的作用。真要保障民生那么政府完全可以进一步取消对商品房地租的收取、取消对土地的有偿出让。而在收取了大量土地出让金时让市场承担用商品房保障民生的作用,这只能是火上浇油,让和谐的社会更加无法稳定,同时也无法保证经济发展的稳定。

三、政府权力的再分配。

两会期间,住建部认为自己的权利太少而无法对市场的房价进行管理。这次10号文件加大了住建部的管理权力,但管理权力的加大也必然是责任的加大,也让住建部站在更高的位置去承担房价稳定的重任。

一是,住建部有了与监察部同等的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监督、约谈、巡查与问责的权力;二是,住建部有了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二套住房标准的权力,一改过去由央行和银监会说了算的局面;三是,有了指挥住建系统加快规划、开工与预售审批的权力;四是,排在发改委、财政部前面有了安排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和下发中央补助金的权力;五是,受国务院委托有了与省级人民政府签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权力;六是,主导着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权力;七是,进行市场监管并对开发企业经营资格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力;八是,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权力;九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联检的权力;十是,加快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权力。这十大权力让住建部可以对地方政府发号施令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问责了,这大约就是两会期间部长所说的不行也得行的办法吧。

同样,文件中将稳定房价的责任压在了地方政府的头上的同时,也给了地方政府和相关国务院管理部门更高的权力和超越法律权限的市场干预权力、市场规则制定的权力,以及采取临时性措施的权力。

如国土部门有了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处罚条款写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权力,替代了物价局对市场价格的管理职能。当价格写入了土地出让合同时,还会有市场价格发现和价格信号的作用吗?还会有市场的竞争与淘汰吗?不是退回到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之中了吗?而如果要在土地出让时确定住房几年之后的预期价位时,又要承担什么样的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的风险呢?

经济学上利润是来自于对风险的控制与判断,而今天价格似乎已失去了市场中的作用变成了加工生产的特定产品,那么是否也应加上政府必须在约定的合同价位销售出现问题时全额收回呢,否则政府又哪来的这种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权力呢?法律似乎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尊严。

每次政府试图用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管制时,都会对部门的权利进行一次再分配,以增加权钱交易和腐败的寻租机会,让本来由市场决定的事情变成了由权力决定的事情。在增加权力的同时,加大了社会的生产成本和财富创造的成本。

而这种打乱了原有国家管理体系,为单一遏制房价为目的的权力再分配会给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和谐还是增加更多的管理矛盾呢?也许管理机构之间的扯皮会让中国的经济失去良好的发展和机遇,在自我之间的内耗中让稳定的发展成为了一种根本与良好愿望相悖的结果。

四、新政对消费者有利吗?

上至中央、下至社会都认为房价上涨是炒房和投机者的功劳,从来没想过供给严重不足的原因。当所有的政策导向都集中于打击投机与炒房时,人们也在梦想着解决了房价上涨的动因就可以万事大吉的解决了供给的问题,和让房价下跌到可以让所有居民都能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以满足民生的要求了。

社会可以接受对投机、炒房者的信贷限制、减少信贷的杠杆作用、加大投资的成本,让他们用自己的钱而不是银行的钱进行投资或投机。但如果对首套住房的购买者同时加大了首付的限制性条件,并将改善需求的面积限制在90平方米以下时,会让消费者满意吗?如果房价真的在政策的调控下下跌了(且不论这种房价的下跌会让多少已拥有住房的家庭严重受损),那么消费者难道不希望在房价低时扩大自己的居住面积以满足更高的消费欲望吗?

而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则恰恰无法阻挡住有钱人进城(他们不需要银行的贷款),恰恰会将那些要依靠政府或银行提供信贷才能进城的家庭挡在了门外。也许中国的城市化会在调控的资产价格单一目标政策之下倍受影响。也许我们无法用简单粗暴来形容这种歧视非户籍人口进城的政策,但却可以看出,不用说保障房已明确的与非户籍人口无缘了,连商品房也与非户籍人口中的中等收入家庭、与那些不得不依靠信贷才能购房的家庭无缘了。这是否也让那些地方政府吸引人才进入城市的优惠政策撞墙了呢。

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的支持首先来自于购房时的免征或扣抵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在鼓励非高收入人群进步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时的加税。这种不分收入层次的供给体系本就给那些非高收入家庭增加了负担,再不分青红皂白的增加个人房产收益的

【任志强第一任老婆,】

税收岂不是雪上加霜的掠夺吗?那些本来在分层收入供给体系中可以享受政府免地租或补贴帮助的家庭被赶进市场之后,还要再增加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吗?

市场经济中本就没有投资行为与投机行为的法律之分,而人为的用歧视性政策来划分炒房与投机在房价过快上涨中也并不为过。但如果同时将首次购房的消费需求和非户籍人口的消费需求都用特殊的政策加以限制,这就等于为防止苍蝇进屋而宁可闷死一屋子人一样了。很明显也已不再是市场经济了,已无经济的规律可言了。在以“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的标题之下,打击了所有的住房消费。

五、真能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吗?

房地产市场中的房价上涨,很明显是供给严重不足而产生的,这不能仅从一年的土地供给情况分析,要从三年以上的生产周期来看,并且要和房地产连续的投资增长和新开工面积增长来看。国土部每年都公布土地供给的数量,但商品房市场的土地供给量才与市场的房价相关,而保障性住房和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土地供给再多也与市场中的土地供给无关、与市场中可交易的商品房价格无关。这种土地供给的短缺并非是今天才发现的事情,同时去年上半年投资的低增长和新开工的负增长以及全年的土地供给负增长,都早就预告了今年上半年会出现土地短缺供给中的天价,也早就预告了今年上半年住房供给在部分城市中的稀缺了。我不相信中国的管理层居然会不知道这种短缺的土地供给现象,居然会不知道今年上半年会出现市场的住房供给短缺的现象。

请看自2003年关紧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之后的土地供给现象,除2007年中央提出过用增加供给来平抑房价之外,哪年增加过土地供应量。不管是为了十八亿亩红线,还是为了拍出土地的天价,其土地供给短缺的结果都必然是房价上涨。

2009年房地产从冷到热的原因主要是4万亿投资、低利率、9.6万亿信贷和各种优惠政策,但销售回升时,投资与新开工并没有同步回升,这就必然导致今年上半年的短缺。为什么不从产生的原因出手,而是去限制消费呢?

终于10号文件开始正面的回应土地的供给短缺的原因了。文件要求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但这个总量的增加是增加在商品房的供给上还是增加在普通住房的建设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在“第五条”中,增加居住用地的总量中并未明确增加商品房的供给量,以后将闲置房地产用地回收时,也只是说增加普通住房建设用地。但是这个普通住房是商品房还是租赁住房或非公开销售的普通住房却无法得知。而“第六条”则指明的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并不能证明是所有人都有权享受或购买的普通商品房,而是针对特定对象的住房。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市场中的商品房供给并没有明确形成增量的土地供给。

政策中强调了改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方法,但如果没有土地的有效增量供给,不增加商品房的土地供给,仅靠挤压现有土地“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注意:这里不是增加商品房住房的有效供给)能解决市场中的问题吗?不管供地的方式如何改变,不管供地的价格是否公开,或者供给价格高低,不解决总量都无法改变供求关系,也都无法解决市场价格的上涨问题,低价土地也一样会卖高房价。

于是政府试图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住房销售价格进行事前约定的方式来控制房价,但这大约只能解决新增土地的限价,而无法解决此前已供土地的限价问题。但限价如果出现高于市场价时,谁来承担市场风险呢?如果限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时,谁来决定收益的分配呢?这不是在鼓励民众抢了限价的低价房再进入二手房市场炒房的行为吗?

重要的是当市场在各种政策的行政干预和打击之下,如果销售下降或房价下跌,如果文件中在努力的限制对开发商的开发信贷和对消费者的个人信贷,那么开发商会继续保持积极的投资热情吗?如果市场在政策强力的打压之下被非市场化的各种歪七扭八的手段挤压之下,出现了无法用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判断的情况时,开发商还可能大面积的开工以增加供给吗?即使政府有能力增加更多的普通住房用地,但没有市场销售的支撑,房价也许被遏制了,投资与生产同时也被遏制了,土地也会遭遇流拍。

增加供给的前提是在市场保持政策的消费需求时才会出现投资与生产能力的增加。市场是根据价格和利润来鼓励或吸引投资、加大供给的,而绝不会是为了亏损和在市场存在巨大的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条件下冒险的。

在严格控制开发企业的信贷与融资条件时,在严格控制消费信贷和改善性需求的信贷支撑时,在对城市化进程需求进行恶性打击时,在对境外需求进行严格限制时,在市场不明确并不可预测税收增加的信息时,试想“愚蠢”的开发商们会盲目的加大投资和增加供给吗?

2009年已经出现过销售增长但投资并未与销售同步增长的情况。2008年则在两防的政策打压之下出现了投资下降、施工周期延长和停工的现象。历史的教训看来并没有引起管理层的重视,甚至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如今想在比两防更严厉的政策打压之下迅速的增加住房的供给量,也许像是在说醉话。但愿还有更多的清醒者能用脚投票,踢醒这些醉翁。

不在市场火热时增加供给,却要在严厉打压消费时增加供给,不知是什么人出的好主意。如果增加土地供给的时间提前半年或更早些岂不是没有了这些天价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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