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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时间:2018-11-30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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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要求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

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城镇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四、 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

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

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二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初级中学教师:

1、熟悉初级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二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

1、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20

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突出专长。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40天,市级70天,县级100天。

3、承担1次公开课,主讲2次培训课并组织1次经验交流会;

4、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广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5、培养、指导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

(二)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级以上优胜(优秀)奖;

(三)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七、论文、论著条件

第二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审议小组审议推荐意见

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审议小组审议推荐意见

凌玉兰同志系我校语文教师。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

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教书育人,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开拓创新精神,成绩显著,出色完成专业任务和各项工作。

在教学上,她承担五年级的语文及音乐、体育、思品等教学任务,超额

完成教学工作量。她在教学中运用启发式教法和多媒体课件教学手段,并注重对学生进行操作技能训练,取得了显著效果。她课件件制作比赛及运用远教资源教学比赛均获乡二等奖,在学术上也有多篇论文获奖。她在教学上的特点,是将教材与计算机课件应用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得到了我校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

她作为学校教研组长,在业务和教改中都起到骨干作用。答辩中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的评价客观准确,重点突出,回答提问思路清晰,观点正确,语言流畅,阐释问题详尽,表现出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研能力,一致通过答辩。

该同志申报材料于2012年09月21至28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

经审核评议,认为凌玉兰老师已达到小学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任职条件,同意推荐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单位推荐意见

凌玉兰同志为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平安小学教师,大专学历。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风师德。

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扎实地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能胜任一至六年级各学科的循环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熟悉凌老师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多面手:学科教学的骨干、课件制作的高手、教改科研的好手、舞蹈排练的教练、晚会的主持、文娱节目的主角……这些都是她天生就行的吗?不是!全在于她有一种勤于学习的精神和敢于创新的钻劲!

凌老师是计算机专业毕业,掌握了十几种软件的使用、计算机常见故障的排除。特别是在课件制作方面,成为我校独树一帜的行家!所制作的多媒体课件及所上的多媒体课赛多次获奖。2010年9月起,凌老师担任我校教研组长。从此,《说课、听课、评课》、《课堂教学艺术》、《教学细节与教学现场》等杂志和专著成了她的案头必备;中基网、人教网、K12在线、教育论坛等教育网站成了她每天必上的站点;听随堂课、评课交流、检查作业、查阅教案成为她工作的主轴线。两年下来,教学教研、导课评课等教务工作井井有条,令所有教师交口称赞。

学校评议组成员人考核,评议组成员一致通过,同时于2012年9月21月—28日公示,公示无异议。

经考核,同意推荐凌玉兰同志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三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2016年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评语

2016年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评语

2016年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评语

1.该同志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工作尽心尽责,态度端正,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出勤好,勇挑重担,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全心全意为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领会课改精神,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2.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并献身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与时俱进,主动汲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的能力。

3.该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该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指导、管理、协调能力,能做到廉洁自律,工作勤勤恳恳、勇于开拓、锐意创新,积极参与教研,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效果。

5.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实效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宽以待人。

6.该同志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各项政治学习活动中能认真学习,认真分析总结自身情况,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在平时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和同事们和睦相处,互相帮助。

7.该同志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习能力强。能比较全面地掌握业务知识和我单位重点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胜任自身的本职工作。

8.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业务能力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胜任岗位工作,对待所负责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做事踏实、行为规范、与其他同事相处融洽。

9.该同志工作认真刻苦,热情周到,专业技能水平优秀,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树立良好形象。

10.该同志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教育中勇于创新,学生德育思想教育到位,课堂管理完善,服从领导安排,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本年度考核为合格。

11.该同志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脚踏实地地做好一个教师的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12.该同志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勤奋好学。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勤于钻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理论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13.该同志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待人真诚,对待工作严谨认真,处处为集体考虑,具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与其他同事相处融洽。【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14.该同志工作上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业务水平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关心同事。在学校里起了榜样作用,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15.该同志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在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中均取得了不错的效

果。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能够协助其他同志开展各项工作。

16.该同志具有坚定地政治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17.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认真负责,业务水平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关心同事。能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18.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能主动协助其他同事,带领新同事迅速适应新岗位;在日常生活中,能与其他同事团结互爱,互助进取。

19.该同志工作态度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工作成效突出,工作效率较高。

20.该同志工作勤恳,能虚心向同事们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使自己在短时间内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能主动协助其他同事,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1.该同志教育思想端正,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本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独立思考、不断创新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2.该同志工作态度端正,对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忠诚并献身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3.该同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认真履行教师职务职责,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24.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教育思想端正,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具有很强的表达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25.该同志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工作态度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遵守纪律,在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也不断提高。

26.该同志思想政治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也不断提高,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教育中勇于创新,课堂管理完善,服从领导安排。

27.该同志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工作中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生活中严已宽人,与同事之间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全胜任并出色完成所担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8.该同志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能全面地掌握业务知识,具有极强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做事踏实、行为规范、与其他同事相处融洽。建议年度考核为合格。

29.该同志谦虚谨慎,勤奋好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工作认真负责、扎实有效。人品端正,待人真诚,与同事相处融洽。

30.该同志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脚踏实地地做好一个教师的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本年度考核为合格。

31.该同志爱党爱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

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课改培训,认真上好公开课,弘扬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评语

32.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同事打成一该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3.该同志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工作尽心尽责,态度端正,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出勤好,勇挑重担,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全心全意为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领会课改精神,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第四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

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城镇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四、 计算机条件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

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

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初级中学教师:

1、熟悉初级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

1、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

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突出专长。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40天,市级70天,县级100天。

3、每年承担1次公开课,主讲2次培训课并组织1次经验交流会。

4、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广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5、培养、指导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业绩成果条件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

(二)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级以上优胜(优秀)奖。

(三)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

第五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小学高级教师条件标准

广东省小学教师职称条件

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高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以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能够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是学校的骨干教师。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范围:我省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和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延迟1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者,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实际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幼儿园)

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四)中专毕业,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五)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上述学历,受聘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全县范围内有影响,是县的骨干教师(附县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论文、教研科研成果获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3、写出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省级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2篇以上。

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

了解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发展动态及教育科研信息,坚持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学和进修提高,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4节以上(健康教育课教师课时减半),班主任10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3节以上;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40节以上,须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二)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小循环教学;幼儿园教师担任过各年龄班的教育工作;教研员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三)每年承担一次校级公开课;幼儿园教师每年承担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教研员每年承担一次公开课,并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转化后进生1人以上;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一项以上。

(五)定期与家长保持联系。

(六)独立开展课外活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年青教师。

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每年承担的公开课(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效果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的、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发展,尤其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

教学效果显著:在相当条件下,所教班级学生成绩与上学年相比或与其他班级相比有显著进步,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

(二)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所教幼儿情绪稳定、心情愉快,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健康活泼的个性,较强的求知欲望,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健康教育课教师教育教学效果好,掌握学生的体质健康情况,并有数据说明(附复印件);对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效果较好(附学校证明);在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中,矫治率在50%以上,发病率有所下降(附复印件),较好完成《广东省中小学校卫生室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在述职报告中体现)。

(四)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成绩显著,进行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一定成果,指导当地学科教学取得成效,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

(五)校级领导在具备本条(一)至(三)款之一外,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良好(附乡镇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

第七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著作1部(主笔或第一作者),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提供主办单位证明材料)论文1篇以上。

(二)论文2篇(独立完成)。

第八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规定,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词(语)特定解释:

1、凡贯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2、市级以上:指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县级以上:含县、县级市、县级区。

3、第一条“适用范围”:(1)成人初等教育机构:包括农民业余小学、职工业余小学和经批准定为中心小学建制的成人教育中心或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教研室:含省、市、县级教研室;(3)校外教育机构:含少(青)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4)取得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须待国家教育部正式开展教师资格正常认定工作以后才作为必备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4、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人员,比照第(一)、(二)、(三)、(四)款执行;(2)原国家教委主考的《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比照中师学历执行。

5、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须待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正式实施后才作为必备条件。

6、第五条中“从教以来担任主班工作年限一般5年以上”:其中电教、计算机、健康教育课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的原因,凭学校证明,可减免班主任年限,幼儿园教师担任主班工作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按从教以来累加计算,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政教(德育)主任、分管德育的校领导可按班主任计算。副班主任年限3年折算为班主任年限2年。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7、第五条中“课时工作量”:(1)课时数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

(2)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

8、第五条中“小循环教学”:指小学1--3年级、4--6年级教学,或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教学。

9、第五条中“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全体教师及中层干部、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

10、第六条中“校级领导”:指小学(幼儿园)的正、副校(园)长,正、副书记。

11、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坛新秀、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史地图音体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幼儿教师、杰出教师、特级教师。

12、论文、教育科研成果奖:指市级以上社会科学奖和自然科学奖、教育创新成果奖,以及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学科教研会奖。

13、省、市、县级以上刊物:指各种公开发行的刊物(ISSN或CN刊物)以及由省级、市级、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省级、市级、县级教育科研机构主办的刊物。

14、县级以上教研会议:指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各学科教研会举办的学术会议。

广东省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一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掌握本学科教育教学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基本功,胜任小学中低年级的教学,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具有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以及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认真上好科组公开课,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是学校的积极分子。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小学、幼儿园、盲聋哑学校小学部和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

第六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高级教师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

评定标准:高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

1.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

量36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突出专长;

3.主持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40天,市级70天,县级100天;

3.每年承担1次示范课,主讲2次培训课并组织1次经验交流会;

4.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广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5.培养、指导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获市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二)在农村学校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三)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获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提交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提交中心校(学区)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相应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获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可破格申报。

九、附则 (一)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条件执行。

(二)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三)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四)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须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及经学校验证的辅导青年教师的过程性材料。

(六)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社科基金成果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如: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市、县级专业奖励、荣誉称号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确定奖项名称、级别和等次,凡和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不对应的,可视当地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数量,具体以各设区市在省职改办备案目录为准。 (七)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省、市级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

(八)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

第七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总 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

二、基木条件

第一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第六条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3年以上。

3、双学士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6年以上。

四、评审条件【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

第七条 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 方针,关心爱护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 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与研究能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方法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在发展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在同类学校或同学科中处于前茅(有佐证材料)。

第八条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

第九务 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含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三等奖;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乡(镇)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或获乡(镇)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次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获地级二等奖,或至少有2篇论文获县级一等奖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

5、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1次以上,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得地级以上劳动模范、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乡(镇)中学教师获得乡(镇)级以上各类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一等奖。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

第十条 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或地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2次获得地级以上先进集体。

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获地级和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各1次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得省级一等奖1篇和获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论文获省级二等奖1篇和地级三等奖2篇以上。

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地)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

5、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地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县属领先地位(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教育部门提供评价材料)。

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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