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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18-10-27   来源:校园时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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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篇_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 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2017年2月26日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二篇_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要加强和重视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电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检修电力线路。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私用电炉,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依法严惩。

长兴岛初级中学

2016年3月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三篇_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普小庄小学

2016年9月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篇_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忠县汝溪镇中心小学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 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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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五篇_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图书馆、计算机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幼儿园等场所。

二、各学院(年级)、单位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用火用电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懂得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型号的选型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校动火工作的规定,要先办理审批手续。【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六、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七、学生宿舍楼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气灶等工具。

八、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六篇_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荣成市第二中学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特制订如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校园安全是指消除和防止对学校安全有危害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治安保卫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住宿、用电、用水的安全防范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育运动安全防范工作,房屋安全及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安全等。

(二)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校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科研、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必要的经费预算。

(三)学校总务处、团委、教导处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的主要负责人为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所属范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人,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防范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建档备查。

(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安全责任人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已出现安全问题有能力处理的应及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对发现问题和出现问题不报告的,初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之外,将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七)学校坚持校园安全大检查制度,在检查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报告,部门没有实际安全防范预案和措施的,将视同安全工作责任人工作失职,由于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不采取补救措施,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责任。

(八)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组织机构:

建立二级校园治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

(一)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或主任任副组长,处室主任、年级主任任组员。 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机构。

(二)处室主任、年级主任为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一)校领导的职责

l、领导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治安法规规定,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将治安管理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

2、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全校性的治安管理制度,并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3、主持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

4、经常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防范涉及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组织安全检查,对公安机关及上级机关指出的治安隐患和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上报。

5、组织领导全校治安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二)团委、总务处安全职责

l、团委、总务处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及上级安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卫生防疫、交通管理、消防、食堂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和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对上级司法机关的指示和布置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布置下组织实施。

3、协调并配合教导处在师生中开展法纪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4、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6、组织领导门卫值勤,校园值勤保卫工作。

7、建立信息渠道,调查研究,对可能发生影响校园稳定的治安问题做出预测,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8、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对违反校园秩序造成影响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依据校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9、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档案。

10、负责校园各项安全防范的物品供应工作。

11、与年级协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2、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作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三)教导处、办公室、教研组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2、经常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道德、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充分利用《公共安全教育》课本、《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网》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以教育全体学生。

3、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积极联络和配合外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做好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要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要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和校规校纪教育。

5、对本校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6、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在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及安全事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处理意见。

7、指导各班级的安全教育宣传管理工作。

(四)其它部门职责

1、负责落实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所制定的各部门安全管理,结合实际把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部门领导按“一岗双责 安全包点”制度要求做好自己分管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治安管理的法令、法规并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3、对本部门所辖区域要积极配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部门采取防范措施,落实目标管理负责人,经常督促检查消除治安隐患。

4、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主动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意见上报处理。

四、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召开安全会议,主要是布置、检查、总结本学期安全工作,必要时随时召开。

2、检查制度:每月对所属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元旦、五一、国庆节、寒暑假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平时可临时组织专项坚持。

3、汇报制度:每学期末各部门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工作。凡发生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及时汇报,并提出本部门的意见,凡本部门解决不了的治安、火灾等隐患要及时上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荣成二中 2015-9-10

校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七篇_校园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书

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书

各专业部、部门、班级及用电单位:

学校安全用电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用电的管理规定,做到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报相关部门确认、处理,确保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 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 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 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

五. 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 。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六.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七.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八.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九.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未经学校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一.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 。

十二.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三.白炽灯泡、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四. 企业或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对电气线路和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 必须及时处置,报请总务处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五.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六.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

十七. 各部门及企业应对所属的全体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十八 发现有人员触电,立即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在现场人员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参见“保安安全预案手册”《人员触电事故的处理》)

十九、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的,一旦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元—5000元的罚款;因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责任人留存。

责任部门: 承诺:我部门一定按照学校的上述要求安全用电!

责任人签字:

需要签署的责任部门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s/49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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