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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的约数

时间:2018-07-28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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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的约数 第一篇_36和48的公约数一共有( )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36的约数 第二篇_有关约数的几个问题

公务员考试中的数学运算部分经常考到有关约数的问题。约数的定义和基本性质比较简单。涉及到约数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察自然数约数的个数。

(2)考察自然数约数个数的基本性质:非平方数的自然数其约数成对出现,平方数的约数个数为奇数。

(3)考察多个自然数的乘积中所包含的某一因子的个数。这几类题目的难度不大,但需掌握合适的方法才能达到快速准确解题的目的。

以下结合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例1:16200共有多少个正约数。

若此题是求12之类较小自然数的正约数,则只需进行简单罗列即可,但由于16200较大,约数个数较多,直接罗列将十分烦琐且十分容易遗漏。现在给出此题的一种解法,先将16200写成几个自然数积的形式,要求是最简形式,即其中任意两个因数要么相同要么互质。如:

,类似的 。于是16200的任何一个约数都可以写成 ,其中 ,且都为整数。则求16200所有正约数的个数转化为求a,b,c的取值有多少种组合情况。显然a有从0到3共4个整数取值可能,b有从0到4共5个整数取值可能,c有从0到2共3个整数取值可能,由排列组合原理,共有 种组合情况。所以16200共有60个正约数。此题主要是给出了任意自然数所有约数的表示方式,转化为排列组合原理达到了快速解题的目的。

例2:房间里有灯100盏,依次编号为1,2,3,„„,99,100,开始时都是灭的,第一次将所有编号能被1整除的灯拉一下,第二次将所有编号能被2整除的灯拉一下,„„,第n次将所有编号能被n整除的灯拉一下,直到第100次,问最后有多少盏灯是亮的?

此题看似比较复杂,但只要理清楚对每一盏灯的操作过程,就可以得出较为有效的解题方法。对其中任何一盏灯的操作如下:对每一盏灯的编号,从1开始,用正整数从小到大去除它,如果能整除则灯的明亮被改变一次,否则不变。灯最后的明灭取决于被改变的次数的奇偶状况,若被改变奇数次,则最后的明灭与开始时不同,为明;否则和开始相同,为灭。我们知道自然数的约数大多成对出现,意思是:2为16的一个约数,由于 ,故8也是它的约数,也就是2和8作为16的约数成对出现。4也为16 的一个约数,与4成队出现的应是4,但个数不重复计算。故非平方数的约数个数为偶数,平方数的约数个数为奇数,因此题中所求就是找1到100之间的平方数,有1,4,9,25,36,49,64,81,100共10个,即为所求。

例3, 得到的积有一个约数是35的n次,这个n最大可以为多少?

此题就是典型的求乘积中包含某一因子个数的问题。 ,显然乘积中所包含的5的个数多余7的个数,n的最大值取决于因子中7的个数。分几类情况讨论:

1)能被7整除而不能被 整除(共有 个),这些数每个可以分解出1个7。

2)能被 整除而不能被 整除(共有 个),这些数每个可以分解出2个7。

3)能被 整除 (共有 个),这些数每个可以分解出3个7。

(以上“ ” 表示“取整”,即不超过其中数的最大整数。)

故整个乘积中共可分解出7的个数为 „„(1)式,即为所求。

在上面的解法中,在(1)式中,直接带入245,35,5的算法表达式,即总共所含7的个数=

= ,这可以作为此类题的一个解题公式。弄清了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下面类似的问题。 问从1直到1000的所有整数的积的末尾有多少个零?显然,就是考虑最后的积可以分解出多少个10,10可以分解为2与5的乘积,易知可分解出的2的个数多余可以分解出的5的个数,所求就是其中可以分解出的5的个数,运用上面的公式有:

,即为所求。

36的约数 第三篇_自然数约数的个数及所有约数的和

自然数约数的个数及所有约数的和

我们知道:一个数ɑ,如果能被数b整除,b就是ɑ的约数。

自然数(除了1以外)按照约数的多少,可以分成质数与合数两类:质数只有1和它自己两个约数;合数除了1和它自己以外,还有其它的约数;

上面这些知识都是非常浅显的,连小学生都知道。殊不知,在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知识中,却隐藏着许多饶有兴味的问题。

一、约数的个数

一个数的约数的个数,与这个数由哪些质因数组成有关。

以12为例,分解质因数得到12=22×3。在构成12的约数时,质因数2,可以取2个(即22=4)、1个(即21=2)或者不取(即20=1),有3种方法,“3”比质因数2的幂指数“2”多1;对于质因数3,可以取1个(即31=3)或者不取(即30=1),有2种方法,“2”比质因数3的幂指数“1”多1。所以,总共可以组成3×2=6个约数,分别是22×31=4×3=12,21×31=2×3=6,20×31=1×3=3,22×30=4×1=4,21×30=2×1=2,20×30=1×1=1。

推广到一般:如果一个数N=ɑibj„ck,其中,ɑ、b、„、c是N的质因数,i、j、„、k是这些质因数的幂指数。

N的约数的个数等于:(i+1)(j+1)„(k+1)

以360为例,360=23×32×5。质因数2、3、5的幂指数分别是3、2、1,所以360的约数有(3+1)(2+1)(1+1)=24个。【36的约数,】

检验:360的约数有360、180、120、90、72、60、45、40、36、30、24、20、18、15、12、10、9、8、6、5、4、3、2、1,共24个。

二、约数的总和

仍以12为例,12=22×3。根据上面所说的12的约数的构成,这些约数的总和等于:22×31+21×31+20×31+22×30+21×30+20×30,

化简后得到:(22+21+20)(31+30)。

所以,12的约数总和等于:(4+2+1)(3+1)=28。

检验:12的约数有12、6、4、3、2、1,12+6+4+3+2+1=28。

推广到一般,如果一个数N=ɑibj„ck,其中ɑ、b、„、c是N的质因数,i、j、„、k是这些质因数的幂指数。

N的约数总和等于:

(ɑi+ɑi-1+ɑi-2+„+ɑ+1)(bj+bj-1+bj-2+„+b+1)„(ck+ck-1+ck-2+„+c+1) 这个结果可以化简:

由恒等式(x-1)(xn-1+xn-2+„+x+1)=xn-1推知,(x-1)(xn+xn-1+„+x+1)=xn+1-1,

xn11于是,(x+x+„+x+1)=。所以, x1

ai11bj11ck11N的约数总和等于:××„× a1b1c1nn-1

仍以360为例。360=23×32×5,360的约数总和是:

231132115111××=15×13×6=1170。 213151

检验:

360的约数前面已经给出,360+180+120+90+72+60+45+40+36+30+24+20+18+15+12+10+9+8+6+5+4+3+2+1=1170。

三、完全数

一个数的所有约数中,也包括这个数自己,除此之外,其余的约数都小于这个数,称为这个数的真约数。

如果一个数的真约数之和正好等于这个数,这个数就叫做完全数。如,6的真约数有3、2、1,3+2+1=6,所以6就是一个完全数,而且是最小的完全数。更大的完全数有28、496、8128、„„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欧几里得就曾经给出了偶完全数的计算公式:

2n-1(2n-1)

式中,n是大于1的自然数,并且2n-1必须是质数。这样就产生了另一个要求:式中的n不能是合数。因为:

如果n是偶合数,设n=2m,2n-1=22m-1=(2m+1)(2m-1),2n-1等于两个数的积,2n-1就是合数,这是不允许的;

如果n是奇合数,设n=pq,(p、q为奇数),2n-1=2pq-1=(2p)q-1。根据前面引用过的恒等式

xn-1=(x-1)(xn-1+xn-2+„+x+1)

可得

2pq-1=(2p)q-1=(2p-1)[(2p)q-1+(2p)q-2+„+(2p)+1)]

2n-1等于两个数的积,2n-1就是合数,同样是不允许的。

所以n只能是质数。

上面所说的4个完全数6、28、496、8128,就是当n分别取前4个质数2、3、5、7时得到的。

第1个质数是2,当n=2时,2n-1=22-1=4-1=3,3是质数,所以第1个完全数是2n-1(2n-1)=22-1(22-1)=2×(4-1)=6;

第2个质数是3,当n=3时,2n-1=23-1=8-1=7,7是质数,所以第2个完全数是2n-1(2n-1)=23-1(23-1)=4×(8-1)=28;

第3个质数是5,当n=5时,2n-1=25-1=32-1=31,31是质数,所以第3个完全数是2n-1(2n-1)=25-1(25-1)=16×(32-1)=496;

第4个质数是7,当n=7时,2n-1=27-1=128-1=127,127是质数,所以第4个完全数是2n-1(2n-1)=27-1(27-1)=64×(128-1)=8128;

第5个质数是11,当n=11时,2n-1=211-1=2048-1=2047=23×89,2047是合数,没有与11对应的完全数。

第6个质数是13,当n=13时,2n-1=213-1=8192-1=8191,8191是质数,所以第5个完全数是2n-1(2n-1)=213-1(213-1)=4096×8191=33550336。

用这种方法依次可以求出更大的完全数:

第6个完全数是8589869056,对应的质数n=17;

第7个完全数是137438691328,对应的质数n=19;

第8个完全数是2305843008139952128,对应的质数n=31。

可以想象,越往后计算越困难,特别是所对应的质数没有规律,而判断一个数位很多的数是不是质数,就更加困难。在尚未发明电脑的时代,找到一个新的完全数,往往需要成年累月的计算,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判断错误。有了电脑以后,情况大为改观,不过,已经发现的完全数都是偶数,至于是否存在奇完全数,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四、多重完全数

换一种视角,如果把一个数的约数(包括它自己)全部考虑在内,完全数所有约数的总和就等于它的2倍。那么,有没有这样的数,它的全部约数的总和等于它的3倍、4倍、5倍„„呢?有。这样的数称为多重完全数。通常的完全数就是二重完全数。下面是一些多重完全数的例子:

120是一个3重完全数。120=23×3×5,120的约数的总和是:

231131115111××=15×4×6=360,360等于120的3倍; 213151

672也是一个3重完全数。672=25×3×7,672的约数的总和是:

251131117111××=63×4×8=2016,2016等于667的3倍。 213171

30240是一个4重完全数。30240=25×33×5×7,30240的约数的总和是: 2511331151117111 ×××=63×40×6×8=120960,120960等于30240的51213171

4倍。

14182439040是一个5重完全数。14182439040=27×34×5×7×112×17×19,14182439040的约数的总和是:

2711341151117111112111711119111××××××=255×121×6×51213171111171191

8×133×18×20=70912195200,70912195200等于14182439040的5倍。

重数更多的完全数也有,但是由于数太大,约数太多,就不再举例了。

五、完全数的余波

有时,一个数的真约数之积,会等于这个数的某次幂,如:

12,它的真约数有1、2、3、4、6,1×2×3×4×6=144=122;

20,它的真约数有1、2、4、5、10,1×2×4×5×10=400=202;

45,它的真约数有1、3、5、9、15,1×3×5×9×15=2025=452;

24,它的真约数有1、2、3、4、6、8、12,1×2×3×4×6×8×12=13824=243; 40,它的真约数有1、2、4、5、8、10、20,1×2×4×5×8×10×20=64000=403; 48,它的真约数有1、2、3、4、6、8、12、16、24,1×2×3×4×6×8×12×16×24=5308416=484;

80,它的真约数有1、2、4、5、8、10、16、20、40,1×2×4×5×8×10×16×20×40=40960000=804;

405,它的真约数有1、3、5、9、15、27、45、81、135,1×3×5×9×15×27×45×81×135=26904200625=4054。

这样的数别具一格,就只能看作是完全数的余波了。

想不到,从一个数的约数谈起,竟然会引出这么多饶有兴味的问题,这再一次说明自然数的奇妙有趣。探究自然数的奥秘,无疑是数学家和数学爱好者永恒的追求。

36的约数 第四篇_36个奥数公式

必须知道的36个奥数公式

分组的标准不同,造成结果的差异,由它们的关系求对象分组的组数或对象的总量.

基本思路:先将两种分配方案进行比较,分析由于标准的差异造成结果的变化,根据这个关系求出参加分配的总份数,然后根据题意求出对象的总量. 基本题型:

①一次有余数,另一次不足;

基本公式:总份数=(余数+不足数)÷两次每份数的差

②当两次都有余数;

基本公式:总份数=(较大余数一较小余数)÷两次每份数的差

③当两次都不足;

基本公式:总份数=(较大不足数一较小不足数)÷两次每份数的差 基本特点:对象总量和总的组数是不变的。

关键问题:确定对象总量和总的组数。

牛吃草问题:

基本思路:假设每头牛吃草的速度为“1”份,根据两次不同的吃法,求出其中的总草量的差;再找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即可确定草的生长速度和总草量。 基本特点:原草量和新草生长速度是不变的;

关键问题:确定两个不变的量。

基本公式:

生长量=(较长时间×长时间牛头数-较短时间×短时间牛头数)÷(长时间-短时间);

总草量=较长时间×长时间牛头数-较长时间×生长量;

周期循环与数表规律:

周期现象:事物在运动变化的过程中,某些特征有规律循环出现。

周期:我们把连续两次出现所经过的时间叫周期。

关键问题:确定循环周期。

闰 年:一年有366天;

①年份能被4整除;②如果年份能被100整除,则年份必须能被400整除; 平 年:一年有365天。

①年份不能被4整除;②如果年份能被100整除,但不能被400整除;

平均数:

基本公式:①平均数=总数量÷总份数

总数量=平均数×总份数

总份数=总数量÷平均数

②平均数=基准数+每一个数与基准数差的和÷总份数

基本算法:

【36的约数,】

①求出总数量以及总份数,利用基本公式①进行计算.

②基准数法:根据给出的数之间的关系,确定一个基准数;一般选与所有数比较接近的数或者中间数为基准数;以基准数为标准,求所有给出数与基准数的差;再求出所有差的和;再求出这些差的平均数;最后求这个差的平均数和基准数的和,就是所求的平均数,具体关系见基本公式②

抽屉原理:

抽屉原则一:如果把(n+1)个物体放在n个抽屉里,那么必有一个抽屉中至少放有2个物体。

例:把4个物体放在3个抽屉里,也就是把4分解成三个整数的和,那么就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4=4+0+0 ②4=3+1+0 ③4=2+2+0 ④4=2+1+1

观察上面四种放物体的方式,我们会发现一个共同特点:总有那么一个抽屉里有2个或多于2个物体,也就是说必有一个抽屉中至少放有2个物体。【36的约数,】

抽屉原则二:如果把n个物体放在m个抽屉里,其中n>m,那么必有一个抽屉至少有:

①k=[n/m ]+1个物体:当n不能被m整除时。

②k=n/m个物体:当n能被m整除时。

理解知识点:[X]表示不超过X的最大整数。

例[4.351]=4;[0.321]=0;[2.9999]=2;

关键问题:构造物体和抽屉。也就是找到代表物体和抽屉的量,而后依据抽屉原则进行运算。

定义新运算:

基本概念:定义一种新的运算符号,这个新的运算符号包含有多种基本(混合)运算。

基本思路:严格按照新定义的运算规则,把已知的数代入,转化为加减乘除的运算,然后按照基本运算过程、规律进行运算。

关键问题:正确理解定义的运算符号的意义。

注意事项:

①新的运算不一定符合运算规律,特别注意运算顺序。

②每个新定义的运算符号只能在本题中使用。

数列求和:

等差数列:在一列数中,任意相邻两个数的差是一定的,这样的一列数,就叫做等差数列。

基本概念:首项:等差数列的第一个数,一般用a1表示;

项数:等差数列的所有数的个数,一般用n表示;

公差:数列中任意相邻两个数的差,一般用d表示;

通项:表示数列中每一个数的公式,一般用an表示;

数列的和:这一数列全部数字的和,一般用Sn表示.

36的约数 第五篇_小学奥数22约数问题

2.5约数与倍数

2.5.1约数、公约数、最大公约数

2.5.1.1相关概念

【36的约数,】

如果一个自然数a能被自然数b整除,那么称a为b的倍数,b为a的约数。

如果一个自然数同时是若干个自然数的约数,那么称这个自然数是这若干个自然数的公约数。在所有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公约数,称为这若干个自然数的最大公约数。自然数a1,a2,…,an的最大公约数通常用符号(a1,a2,…,an)表示,例如,(6,9,15)=3。 对于任一自然数N,将其分解质因数,记作N=ap·bq·„·cm(a、b、c为质数),则N的约数个数=(p+1)(q+1)„„(m+1)。所有约数的和为ap、bq、„cm所有约数的和的积。例如24=2×2×2×3=23×3,则24所有约数的和=(1+2+4+8)×(1+3)=60。

2.5.1.2用对称关系找约数

找某一合数的约数,常有找不全情况发生,而利用约数的对称关系去找,就能解决这一问题。方法是:

(1)若某个合数为某一个自然数的平方,则它的所有约数的“中心数”就是这个自然数;再把比“中心数”小的几个约数找出来,其他的约数也就可以成对地和一个不漏地找出来。

例如,找出36的全部约数:因为36=62,6是所有约数的“中心数”。比中心数6小的约数很容易找到,它们是1、2、3、4四个,于是比中心数大的约数,也就可依据对应关系,成对地找出来了,它们是36(与1对应)、18(与2对应)、12(与3对应)和9(与4对应)。如图4.7:

(2)若某个合数不是某一自然数的平方,则可先找出一个“近似中心数”。

例如,找出102的全部约数:因为102<102<112,所以可选10或11为“近似中心数”。然后找出比这个近似中心数小的所有约数——1、2、3、6;再找出比近似中心数大的所有约数——102、51、34、17。如下图(图4.8):【36的约数,】

(注意:“中心数”是其中的一个约数,但“近似中心数”却不是其中的一个约数。)

2.5.1.3最大公约数的性质

(1)两个数分别除以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所得的两个商是互质数。

例(45,27)=9,45÷9=5,27÷9=3,(5,3)=1,所以,所得的两个商5和3是互质数。

(2)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的约数,都是这两个数的公约数。

例(48,60)=12,12的约数有 1,2,3,4,6,12。1,2,3,4,6,12也都是48和60的公约数。

(3)两个数的公约数,都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的约数。

例(32,48)=16;32和48的公约数有1,2,4,8,16;1,2,4,8,16也都是16的约数。

(4)两个数都乘以一个自然数m,所得的两个积的最大公约数,等于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乘以m的积。这就是如果(a,b)=c(m≠0),那么(am,bm)=cm。 例(24,32)=8,则(24×2,32×2)=8×2,即(48,64)=16

(5)若两个数都除以它们的一个公约数m,则所得的两个商的最大公约数,等于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除以m的商。这就是如果(a,b)=c,且m|a,m|b(即m能整除a,m能整除b, 也就是m是a和b的公约数);那么(

例(24,32)=8,则(abc,)。 mmm24328,),即(12,16)=4。 222

2.5.1.4求最大公约数

(1)分解质因数法。先把各数分解质因数,再把各数公有的一切质因数连乘起来,就是所求的最大公约数。例如,求2940、756和168的最大公约数:

∵ 2940=22×3×5×72,756=22×33×7,168=23×3×7;∴(2940,756,168)=22×3×7=84。

(2)辗转相减法。较大的两个数求最大公约数,可以用“辗转相减法”:用大数减小数,如果减得的差与较小的数不相等,便再以大减小求差,直到出现两数相等为止。这时,相等的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例如,求792和594的最大公约数。

∵(792,594)=(792-594,594)

=(198,594)=(594-198,198)

=(198,396)=(198,396-198)

=(198,198)=198,

∴(792,594)=198。

用辗转相减法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可以推广到求n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具体做法是:可以不拘次序地挑选最方便的,从较大的数里减去较小的数。这样逐次做下去,直到所得的差全部相等为止。这个相等的差,就是这些数的最大公约数。

例如,求1260、1134、882和1008的最大公约数。

∵(1260,1134,882,1008)

=(1260-1134,882,1008-882,1134-882)

=(126,126,882,252)

=(126,126,882-126×6,252-126)

=(126,126,126,126)=126,

∴(1260,1134,882,1008)=126。

(3)辗转相除法(欧几里得算法)。

用辗转相除法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步骤如下:

光用较小数去除较大的数,得到第一个余数;

再用第一个余数去除较小的数,得到第二个余数;

又用第二个余数去除第一个余数,得到第三个余数;

这样逐次用后一个余数去除前一个余数,直到余数是0为止。这时,余数“0”前面的那个余数,便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求两个较大的数的最大公约数,用上面的第一、二种方法计算,是相当麻烦的,而采用“辗转相除法”去求,就简便、快速得多了。

例如,求437和551的最大公约数。具体做法是:先将437和551并排写好,再用三条竖线把它们分开。然后依下述步骤去做:

(1)用较小数去除较大数把商数“1”写在较大数的线外, 并求得余数为114。

(2)用余数114去除437,把商数“3”写在比114大的数(437)的线外,并求得余数为95。

(3)用余数95去除114,把商数“1”写在114右边的直线外,并求得余数为19。

(4)用余数19去除95,把商数“5”写在95左边的直线外面,并求得余数为0。

(5)当余数为0时,就可断定余数0前面的那一个余数19,就是437和551的最大公约数。

又如,求67和54的最大公约数,求法可以是

由余数可知,67和54的最大公约数是1。也就是说,67和54是互质数。

辗转相除法,虽又称作“欧几里得算法”,实际上它是我国最先创造出来的。早在我国古代的《九章算术》上,就有“以少减多,更相减损”的方法求最大公约数的记载。一般认为,“辗转相除法”即源于此。这比西方人欧几里得等人的发现要早600年以上。

辗转相除法是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的方法。如果要求三个或三个以上数的最大公约数,可以用它先求出其中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再求这个最大公约数与第三个数的最大公约数。这样依次下去,直到最后一个数为止。最后的一个最大公约数,就是这几个数所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2.5.1.5分数最大公约数求法

自然数的最大公约数的定义,可以扩展到分数。一组分数的最大公约数一定是分数,而这组分数分别除以它们的最大公约数,应得整数。

求一组分数的最大公约数的方法是:

(1)先将各个分数中的带分数化成假分数;

(2)再求出各个分数分母的最小公倍数a;

(3)然后求出各个分数分子的最大公约数b;

(4)a作分母,b作分子,b即为所求。 a

2的最大公约数。 9

352156和; 先将各分数分别化成假分数,得 再求出三个分母的最小公倍数,得6892和6 例如,求5、

72;然后求出三个分子35、21和56的最大公约数,得7;

以72为分母,以7为分子,得5658775522和6三个分数的最大公约数。,就是5、7272689

2,6)即(5, 5658297。 72

36的约数 第六篇_24和36的最大公约数是______.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36的约数 第七篇_36的所有正约数之和可按如下方法得到:因为,所以36的所有正约数之和为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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