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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5小学招生

时间:2018-02-24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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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5小学招生 第一篇_2015苏苑小学报名通知

2015年苏苑实验小学新生入学事项公示

2015.5.20

一、本校施教区范围

团结桥以南、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东、迎春路以西,属吴中区行政管辖区域。

二、入学对象

凡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本施教区适龄儿童。

三、地段生认定细则

1.学生常住户口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依据。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则该住房不再作为确定地段生的依据。

4.除学生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5.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

四、地段生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15日(周六、周日全天、周一上午)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本校科学实验室1、2。

3.报名时需交验的原始证件: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 ③适龄儿童的婴儿出生证;

④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五、入学咨询服务

0512-65251747(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联系人:柳老师、陆老师、柯老师

六、入学条件预审时间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为本施教区居民提供便利、到位的服务,在吴中城区管委会和吴中区教育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本校今年将继续联合本施教区内的各社区开展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查工作。请家长持相关证件,根据时间安排至各社区进行资料预审。

具体安排如下:

6月4日:月浜社区 嘉宝社区 澹台湖社区

6月5日:苑南社区 苑北社区 南区社区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附:《2015年苏州市吴中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苏州2015小学招生 第二篇_苏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就2016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答记者问(新闻通稿)

苏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就2016年苏州市

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答记者问

苏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1.问:2016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人数有多少?

答:

2016年苏州出生小班幼儿11.7万人(其中户籍幼儿5.11万人,外来人口幼儿6.6万人),比2015年增加5500人,考虑近年平均每年还有新增流入2.8万幼儿,小班适龄幼儿人数预计14.5万。城区(三区)小班适龄幼儿预计2.62万人(其中户籍幼儿1.04万人,外来人口幼儿1.58万人),比2015年基本持平。

根据各类数据统计,苏州幼儿园毕业 12.83万人(其中户籍人数5.5万人、外来人口7.33万人),还要考虑外来流入学生, 2016年9月苏州市小学一年级适龄新生预计超过13万。城区(三区)一年级新生预计2.8万人,(其中户籍1.68万、外来人口1.12万),比2015年略有增加。

我市预计2016年秋季全市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人数为91551人,2015年全市初中一年级入学数为75071人,今年与去年相比,预计增加16480人,增幅22.0%。

2016年苏州市报名参加中考人数为65906人,2015年为60528人,增加5378人,全市增幅为8.89%,其中增幅较大的地区是相城区、吴中区。2016年苏州三城区报名参加中考人数为15203人,2015年为14272人,增加931人三城区增幅为6.56%,其中增幅较大的地区是园区,增长近10%。

2.问:2016年苏州市入学招生形势怎样?入学招生改革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

2016年,学前教育入园 “总量增长、增速放缓”;小学阶段事业规模“持续递增、学位告急”;初中阶段事业规模“加速增长、学位趋紧”。面对已经到来的入学高峰,在“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规模需求将迅猛增长,苏州将面临教育资源短缺的严峻挑战。校际和区域之间、局部和整体之间、协调发展和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等矛盾,使入学招生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今年入学招生工作总体考虑是:把握客观现实,坚持问题视角,化解矛盾聚焦,服务人民群众。坚持系统推进入学招生各项工作。在涉及到幼儿园入学、小升初、中考升学等各阶段难题,包括民办教育,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多个方面,围绕着人与人的发展做文章,始终立足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学生利益永远高于一切。坚持市政府统筹,全大市导向,整体系统设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区域协同排难,下好一盘棋。

【苏州2015小学招生】

总体要求是: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区域协同,挖掘存量、扩大增量,积极化解幼儿园、小学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3.问:今年幼儿园如何报名?

答: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1)报名时间:6月4日~6月6日(周六~周一),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

(2) 幼儿园的招生年龄:小班为3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3)报名时须带材料:

①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

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

②非苏州市区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一年以上证明。

4.问:2016年苏州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共社会事业。学前教育第一个五年计划(2011-2015年)改扩建154所,增加学位59013个。2016年开始实施江苏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将新建、改扩建213所。按照教育部要求,以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为重点,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办园条件明显改善,优质资源逐步扩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及国家二胎政策的放宽,根据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不断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和办园体制改革,努力办好优质健康的学前教育。今年将采取下列四项措施:

一是要加快建设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2015年新建41所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其中17所幼儿园)政府实事项目,优化布局结构,确保小区配套、城乡结合和人口集聚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截止到今年秋季开学,全市有27所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启用,新增班级数326个左右,新增学位数1.15万个,其中新增小班学位数0.3万个。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鼓励多渠道投入、

支持多体制办园的学前教育体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主导政策制度设计,合理配置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能满足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尝试施行服务区制度,对服务区内的幼儿确保优先入园。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充分挖掘潜力,创造条件,扩大存量规模,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三是积极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教基〔2015〕4号)文件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招生,优先满足所在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入园。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帮扶民办幼儿园提升保教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民办园收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5〕35号)文件精神,执行《关于明确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字〔2016〕3号)文件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其办园条件的质量基本达标、收费标准与同类公办幼儿园基本相当的前提下,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合同约定等形式明确收费标准。

四是继续加强无证园整治,有序推进学前看护点建设。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入园及看护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自2013年5月《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苏府办 [2013] 96号)颁布以来,各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加强无证园整治,有序推进看护点建设,截止2016年9月全市9个县(市)区已建备案看护点157个,开设班级数1297个左右,看护儿童数4.38万人,有力的遏制了无证园的蔓延,满足了部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看护的需求。

5.问:对于残障学生及其他特殊需要学生的入学就读问题,苏州市是如何安排的?

答:

各市、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工作力度,关心、关爱每一个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障适

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普通中小学应当接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包括肢障、智障、听障、视障、自闭症等)随班就读。学校要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随班就读人数超过5人,学校应依据《苏州市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办班标准(试行)》设置特教班,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必要的个别化教育服务和康复帮助,完善融合教育措施,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确保特殊群体入学机会公平和教学过程均等。

对于重度残障儿童应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十五年免费教育。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极重度残障儿童少年,我们将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进行有计划的特殊教育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服务于特殊教育事业和关心特殊人群的工作发展机制。

6.问:2016年对义务教育段地段生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答:

2016年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

苏州2015小学招生 第三篇_2015江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09人公告

2015江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09人公告 江苏教师考试网:

更多辅导简章请关注:2015江苏教师招聘笔试辅导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定于2015年1 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但本科毕业生报考基础学科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

4.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5.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 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 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 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4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往届毕业生和持 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 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月1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 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 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5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 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 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证明;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 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 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⑤国家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 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0.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 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5年2月7日(周

六)9:00-16:0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劳动路28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2月10日(周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5年2月16日(周一)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 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5年2月27日(周一)到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 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同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于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苏州2015小学招生】

中小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及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 [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组织面试的单位收取。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 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 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 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 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 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 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

苏州2015小学招生 第四篇_2015年苏州成人高考免试入学考大专本科

2015年苏州成人高考免试入学考大专本科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称为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考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和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三个层次。录取入学后的学习形式包括函授、业余和脱产三种学习形式。

成人高考热门专业:

专升本热门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采矿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动画、艺术设计、医学类专业和护理专业等。

高升专热门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动画、计算机网络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商务英语、应用化工、

建筑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艺术设计、护理等等。

考试科目

1.专升本考试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高数(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政治、外语、高数(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日语、俄语由各省(区、市)自行组织命题外,其他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各科命题范围不超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

2.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各科命题范围不超出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

(1)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公安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然而选择我们弘博教育以上这些通通都不用。所以答应我一定要来苏州弘博教育好吗?

成人高考毕业待遇:

1、就业:成人高考与自考、电大属于非统招学历,另外许多单位招聘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由于学历原因,会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苏州2015小学招生】

【苏州2015小学招生】

2、工资待遇: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

3、人事改革:许多单位(尤其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拔干部、竞选领导基本条件都是本科以上学历,专科生即使完全可以胜任工作,却由于学历问题没有竞选资格,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下即使找到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

4、职称评定:如今各类职称评定几乎都与学历挂钩,在评定高级职称时专科以下基本上没有机会,而在许多的单位的主管领导几乎都是由高级职称的人担任的,没有高级职称会失去许多当主管领导的机会,而没有本科,又会失去评高级职称的机会。

6、考研: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

苏州2015小学招生 第五篇_苏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研专业目录

苏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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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5小学招生】

3【苏州2015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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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5小学招生 第六篇_2015年苏州网络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2015年苏州网络远程教育招生简章

2015年苏州网络教育秋季报名入学倒计时一个月

不同专业分类表

苏州2015小学招生 第七篇_苏州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苏州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

注:

(1)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苏州市中小学均于2015年9月1日开学,

(8月30、31日报到)。

(2)2016年1月22日学期结束,1月23日放寒假。

(3)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均于2016年2月21日报到,

2月22日正式开学。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s/42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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