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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时间:2018-02-11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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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第一篇_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在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第二篇_宪法试题及标准答案

第1题:下列选项中提到“凡权利无保障„„的地方,就没有宪法”的文件为

1.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

2.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

3.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4.1791年的法国宪法

第2题:下列选项中哪个表现了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权力制约原则?

1.监督原则

2.民主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分权原则

第3题:作为宪法渊源形式的“宪法解释”指的是

1.立宪解释

2.行宪解释

3.违宪司法审查解释

4.监督解释

第4题:我国现行宪法的效力条款出现在下列哪一选项之中?

1.正文的分则

2.正文的附则

3.序言

4.正文的总纲

第5题:我国1982年宪法的序言属于下列哪种类型?

1.目的性序言

2.原则性序言

3.纲领性序言

4.综合性序言

第6题: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做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1.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2.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3.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4.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第7题:我国现行《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条规范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1.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2.程序性规范

3.确认性规范

4.禁止性规范

第8题:关于宪法规范性的说法,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1.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2.具有不完全的规范性

3.不具有规范性

4.其规范性需要部门法规范来体现

第9题:下列选项中有关宪法规范组织性的主要表现为

1.分权性规范

2.责任性规范

3.授权性规范

4.限制性规范

第10题:从一般意义上讲,当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下列选项中首先应当被采用的是

1.通过宪法修改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2.通过宪法废除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3.通过宪法解释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4.通过宪法停止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第1题:首次提出划分政体的两个标志(一是根据执政人数的多少加以划分;二是要看执政者是否依法行使权力)的思想家是

1.柏拉图

2.亚里士多德

3.西塞罗

4.乌尔比安

第2题:下列选项中有关宪法规范制裁性和惩罚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1.具有制裁性,但没有具体的惩罚性

2.不具有制裁性,但有具体的惩罚性

3.具有制裁性,也有具体的惩罚性

4.不具有制裁性,也没有惩罚性

第3题:人民主权原则反映在宪法关系中,则必然要求

1.实行多党制

2.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3.权利制约权力

4.人民民主专政

第4题:宪法处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特点就在于确立公民权利的优势地位。从根本上讲,这是由下列哪些选项决定的?

1.国家性质

2.宪政国家中人民的主权者地位

3.权利的特点权利的特点【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4.宪政的要求

第5题:下列选项中符合宪法关系有关原理的判断是

1.宪法关系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是宪法规范的抽象化

2.宪法关系确定了国家法治生活的唯一范式

3.宪法关系既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宪法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4.宪法关系调整人民、国家、公民之间的关系

第6题:宪法通过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监督的方式不包括

1.法律制约

2.社会制约

3.政治制约

4.权力的相互制约

第7题:宪政秩序的根本特征是

1.法律至上观念的确立

2.国家权力结构有了科学

3.宪法成为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社会基本行为准则

4.宪法确定了人民对于政府、公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对于国家权力的优势地位

第8题:宪法的最终归宿是

1.人权和民主

2.秩序

3.自由

4.公平

第9题:宪法价值的核心内容是

1.宪法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因素

2.宪法的价值通过部门法各项价值的实现而得以体现和实现

3.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保护和促进哪些社会价值

4.宪法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第10题:不是充分发挥宪法的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1.法治环境优良

2.宪法本身科学

3.宪法的充分实

4.实行三权分立

第1题:下列哪些选项是宪法文化的出发点?

1.民主

2.平等

3.权利

4.利益

第2题:下列选项中不符合宪法与宪政相互关系原理的是

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有宪法就一定有宪政,二者不可分割

2.宪法指导宪政实践,宪政实践完善宪法

3.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的实施、完善和发展寓于宪政之中

4.宪法在宪政实践中得以实施、维护和发展

第3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个机关有权按照具体情况制定法律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

1.全国人大常委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国务院

4.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第4题:下列哪个机关有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区域变更?

1.国务院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大常委会

4.省人大常委会

第5题: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对我国社会成员所使用的概念是

1.人民

2.国民

3.公民

4.同胞

第6题:“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我国宪法典结构中的位置是

1.总纲之前

2.国家机构之后

3.总纲之后,国家机构之前

4.国体之后,政体之前

第7题:下列选项中哪些机关依法享有登记管理地方性社会团体的职权?

1.所在地人民政府

2.上一级人民政府

3.所在地人大常委会

4.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第三篇_2014年04月自考宪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宪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567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彳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世界宪法发展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A.英国《自由大宪章》(资本主义最早不成文宪法)

C.法国1791年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B.美国1787年宪法 D.苏俄1918年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2.下列有关宪法判例的表述,正确的是 先例约束 A.宪法判例是宪法惯例的一种

B.宪法判例只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

C.宪法判例的形成不以普通法院的宪法解释权为条件

D.宪法判例是一种不成文的政治行为规范,没有法律文书的表现形式 3.在我国,通过和公布宪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家主席

4.在成文宪法国家里,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A.宪法解释 C.宪法惯例 B.宪法性法律 D.宪法典 B.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总理

5.下列各人民政府中,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其派出机关的是

A.重庆市人民政府

C.武汉市人民政府

6.下列有关宪法序言的表述,正确的是 A.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没有宪法序言

C.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 B.宪法序言是宪法正文内容的一部分 D.宪法序言的内容没有法律效力 B.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D.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人民政府

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由此说明,我国的宪法解释体制属于

.C.特设机关解释体制 D.公民团体解释体制

8.2012年6月,我国在海南省设立了三沙市。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该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须经

A.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9.宪法关系的核心范畴是

A.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C.国家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10.资本主义宪法最早产生于

A.英国

C.法国 B.美国 D.德国 B.国家与公民的关系 D.国家与企事业组织的关系 B.国务院批准 D.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11.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

B.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院长

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某县人大代表选举中,某选区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的三位候选人甲、乙、丙实际获得的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票、26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当选

C.丙当选 B.乙当选 D.甲、乙、丙均不得当选 均需过半数

(选举有效:选区全体居民过半数投票;代表候选人当选的确定: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居民的过半数的选票)

1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下列职务中不受“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限制的是 ..

A.国家主席

C.国务委员 B.国务院总理 D.中央军委主席

1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D.中央军事委员会

15.下列关于国务院组成人员产生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B.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产生

C.副总理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

D.国务委员由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

16.根据我国宪法序言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

A.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C.我国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 B.我国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 D.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的政策是

A.限制和管理

【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B.监督和管理 C.鼓励、指导和帮助,并依法监督和管理

D.鼓励、支持和引导,并依法监督和管理 18.首次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我国《宪法》的是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19.下列国家中,采取半总统半议会制的是 A.西班牙

C.法国 B.德国 D.美国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2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D.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21.在北京市H区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王某认为自己是某选区的选民,但在选民登记阶段发现自己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公布的选民名单中。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我国选举法规定的是

A.向H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B.向H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 C.直接向H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服判决又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先向H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不服选举委员会处理决定又向人民法院起诉

22.根据我国《选举法》,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三分之一至一倍

【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C.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2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实行

A.单一的地域代表制

B.单一的职业代表制

C.地域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

D.职业代表制与地域代表制相结合,以职业代表制为主 24.根据我国《选举法》,对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可以联名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的人数是

A.20人以上

C.40人以上 B.30人以上 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 D.50人以上 B.二分之一至一倍 D.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2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

A.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26.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依据一定的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

27.人身自由: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和非法拘束的自由。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迁徙自由,因为上述这些权利均表达了个人行动自由的宪法价值;狭义的人身自由范畴就是指“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8.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对公民基本权利作限制性规定,即通过议会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并且法律规范在对象、措施、范围上必须非常明确具体,使公民可以从该规范中明确获知自己应当如何行为,也能够使得公民及相关的主体清晰地了解如果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不可以剥夺个人的基本权利的。

三、比较辨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29.试比较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有:

(1) 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事务

(2) 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3) 适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

(4) 自主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

(5) 自主管理地方财政

(6) 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

(7) 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

(8) 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主要体现在:

(1) 较为独立的立法权

(2)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3) 较为独立的行政管理权

(4) 较为独立的对外事务权【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30.试说明制宪权与修宪权的联系和区别。

一般而言,制宪权决定国家权力的性质,在国家政权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无论宪法怎么进行变化,都不发生制宪权的变化问题,而只存在修宪权的行使问题。

从实质上说,制宪权是国家权力的源泉,而修宪权是一种派生性的国家权力。

31.有人认为,违宪审查即宪法诉讼。请对此观点加以辨析。

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时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区别的概念。两者都属于宪法保障范畴,都意在维护宪法秩序,纠正违宪行为。宪法诉讼过程通常附带违宪审查行为,违宪审查并不一定要求进行宪法诉讼。二者的区别是:

(1) 宪法诉讼必须以具体案件为前提,而违宪审查则不一定要求进行宪法诉讼。

(2) 宪法诉讼是一种通过诉讼程序审查国家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审判活动,而违宪审查既可能是通过诉讼程序,

也可能是通过政治程序来进行。

(3) 宪法诉讼是事后的宪法监督,而违宪审查既可能可以是事先的,也可以是事后的宪法监督。

(4) 宪法诉讼的主要标的是国家的具体行为,如行政决定、司法判决等,而违宪审查的主要标的则是国家的抽象

行为。

四、论述题(本题15分)

32.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请运用宪法学知识对此条款加以分析论述。

该条款体现了宪法对公民平等权的保障,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该条款所说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公民享有在立法中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

公民享有法律适用的平等,给予公民权利或自由的平等保护

禁止歧视性对待公民,不得因肤色、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等的差异而给予公民歧视待遇

对不同主体进行差别对待要符合合理差别的原则

禁止或废除一切特权和贵族制度。

我国宪法这一条款是平等权的一般条款,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有关于民族平等权、选举平等权、宗教信仰平等权、性别平等权的特别性规定。总体来看,既有平等权的正面规定,也有反特权、反歧视的侧面规定,比较详尽和完备。

五、材料分析题(本题15分)

33.2011年5月,知名网络人士李某(30岁)在互联网上公开宣布参加他所在地的某市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引起全国网友的关注和热议。随后又有多位人士均通过互联网公开表示将参选他们所在地的人大代表,由此“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问题。

请问:(1)李某通过互联网公开宣布参选,此举是否能够使其获得正式代表候选人资格?为什么?

不能。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2)假如李某未被选举委员会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是否还有其他程序或途径使其当选为该区人大代表?请予以说明。

有。若大部分选民都另选李某作为代表,李某依然可以当选,由选举委员确定选举结果有效并公布选举结果。

(3)请结合材料内容阐述我国公民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根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市辖区的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李某自荐人大代表正是公民选举权普遍性原则的体现,他主动参选辖区人大代表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不应受到限制。

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第四篇_下列选项中,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机关是______。 A.国务院B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第五篇_有权解释

有权解释的合理性基础

一、有权解释及其特征

有权解释,又称为正式解释或者法定解释,是指国家机关(包括依法授权的其他组织)依法定权限对有关法律条文的含义作出的能够产生实际法律效果的阐明。可进一步分为立法解释和应用解释,前者是立法机关在法律制定以后根据法律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的问题作出的解释,而后者是执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应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规定的含义作出的解释。其特征如下:(1)解释主体的特定性。有权解释只能由宪法和法律授权的特定机关作出。有权解释的机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主管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解释的有效性。有权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同法律本身一样,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国务院及主管部对法律的解释对行政执法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适用中的解释,对于全国的审判、检察工作具有约束力。

二、有权解释的合理性基础

立法解释和适用解释之所以能够区别于学理解释,而被尊称为有权解释,是以其合理性基础作为支撑的。总得来说,有权解释因其是在权力强制性、透明性促成下得出的强有力解释,且基于合法理由,遵照合理正当程序,符合正当主流价值,集中专家智慧等因素,故而具备了无权解释难以企及的合理性基础。接下来,将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就立法解释和适用解释各自的合理性基础分开予以详细论述。

(一)立法解释的合理性基础

1、理论上的合理性基础

立法解释的合理性基础,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谁有权制定法律,谁就有权解释法律”的命题,其基本理念是:文本是由作者创作出来的,当然文本的作者最清楚文本所要表现的主题和意旨,最清楚文本中词语所要表达的意义,因此,作者最有资格解释文本;法律文本是由立法者制定的,立法者最有权威解释法律。这也是西方早期盛行的“原意说”的主要观点。

2、实践上的合理性基础

从根本上来说,法律之有权解释权来源于集中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意志,它是由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的政治权力,这种政治权力在形式上由宪法赋予。西方国家根据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主要采取君主立宪制或民主共和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采取“议政合一”的政治制度。无论采取哪种政治制度,在权力的配置上都必须设置相互制衡的机制,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同时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和“解释法律”的权力,和立法权相一致。法律解释在我国是一项独立的权力,在观念上被认为是立法者的附随义务和权力,“只有立法机关才有立法的权力,它包含对价值原则、一般条项及不确定概念具体化的优先权。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执法机关应予以尊重。”宪法和立法法在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权的前提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赋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有关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权力,并且赋予与“立法权”相一致的法规、规章的解释权。事实上,国务院及部门、地方权力机关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解释”权,是一种“准立法解释权”。这种权力配置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

虽然目前诸多观念基于三权分立等因素的考虑反对立法解释的合理性,但是“存在即为合理”,在法治观念相对落后,人们对于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一致的认识,整个社会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时,立法解释对于推进法治进程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适用解释的合理性基础

1、理论上的合理性基础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组成部分,是司法权与执法权的附属手段和从属权力。司法和执法的完整过程是这样的:理解法律文本→解释法律文本→将法律文本适用到法律事实上去→做出结论。首先,对法律文本的理解是适用法律的基础。法官与行政执法人员是经过专业知识训练的职业群体,从应然角度来说,法官代表了法律,受过系统训练,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国家,具有行政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他们应该属于法律共同体的成员,在通常情况下对法律的理解有着大体一致的方向。其次,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文本进行解释,这是适法过程的第二步。解释是正确适用法律文本的基本前提。没有解释,适法活动就不能进行,因为法律文本不是自动售货机,没有现成的标准答案。三、在解释的前提下,适法者运用逻辑推理、价值判断、利益衡量等思维方式,将法律文本适用到具体案件中。

四、最后,法官作出判决,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裁决。由此看来,法官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解释都最终产生法律效力,表现为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制定的判决书的最终生效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产生的公定力,是严格意义上的具体解释,只不过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仅对个案具有法律效力罢了。

2、实践上的合理性基础

司法解释权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务会

的有关“决议”,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文本是静态的文字的表述,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一种理性的表现,它必须回到实践中,指导人的行为活动,适法者在实践中创造性地适用法律解释法律,然后人们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总结经验,对法律进行立、改、废,人们就是在这样一种从司法实践到立法活动再到司法实践的无限反复的运动过程中逐渐走向法治社会的。

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第六篇_宪法判断题

判断题

1. 公民享有的结社自由必须经过申请登记才能合法。 ( √)

2.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

3.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 )

4. “政体”,就是政权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政权的构成、组织程序和最高权力的配置情况,以及公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方式。 (√ )

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 (× )

6. 我国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 )

7. 宪政主要是指按照宪法组织国家并以宪法规定进行政治运作的政治形态,现在也常把其所保证和实现的价值如自由、人权等作为其概念阐述,甚至制度安排如有限政府、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违宪审查,以及政治制度表现形式的民主选举和多党制也被吸纳进来。 (√ )

8.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 (√ )

9. 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注重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 )

10. 根据现行法律,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基本法的解释要求。 (√ )

11.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 √)

12. 一切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和滩涂都属国家所有。 (× )

13. 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由政府指派的。 ( ×)

14. 我国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国防事务及其他一切事务均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并自行制定政策。 (× )

15. 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和纠纷出现在所难免,但只有在宪法的框架内对这些矛盾予以解决,才能合理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宪法应当成为公务员处理复杂社会问题的最高准则。 ( √)

16.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 )

17. 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 )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国体的规定。 (√ )

19.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 )

20. 《宪法》的规定主要是靠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去执行的,因此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保障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一切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职权,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滥用权力,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照宪法和法律进行。 (√ )

21. 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最低一级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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