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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时间:2018-02-08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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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第一篇_6、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河北农业大学

学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校教字(2009)1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升降级、评奖、毕业、学位评定和就业的重要依据,也是检查教学效果、反馈信息的主要方法。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规范教学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取得河北农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章 考试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均进行考试。考试分为校管考试课程和院管考试课程。专业主干课和必修课应为校管考试课,每学期每个专业校管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为3-5门,具体课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和学院共同商定。其他的课程为院管考试课程,一周以上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单独考试并记载成绩。

第四条 校管考试课程期末考试以闭卷笔试为主要方式,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采用开卷、半开卷、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微机操作以及其他有利于考查教学效果的方式,但需经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

可进行。院管考试课程的考试由课程负责人或系主任报学院批准后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为1-2学时。

第五条 每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于学期结束前两周进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对于期中结束教学进程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相关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可提前进行考试。

第六条 学生因故缺课(免听除外)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未完成本门课程作业、实验、实习报告以及实验课、实验操作、平时成绩不及格者,均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其课程必须直接重修。开课学院于考前两周将无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及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第三章 命题与试题管理

第七条 命题是考试的关键,决定着考试水平及标准,无论是校管考试课程还是院管考试课程,命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涵盖教学过程中的重点及难点;题型设臵要合理、难易度适中;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要有适当比例的综合题目;试题的份量要以中等水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为宜。学生成绩优秀率控制在15%以下,原则上不超过20%。

第八条 凡同一课程,一般应统一命题。

第九条 校管考试课程要同时拟定A、B两套试题,A、B卷试题按分值重复率不超过20%,并拟出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A、B卷内容不同,类型相似、份量相当、难易程度相近。主、客观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2。试题必须用打印稿。任课教师于考前两周填写

《河北农业大学考试试题申报表》,课程负责人或系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后,装入专用试卷袋密封,送交学院(部)办公室,由学院教学秘书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题。

第十条 各课程试卷在考试前后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凡出现泄密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考场与考务管理

第十一条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试期间日常事务及应对各种紧急事件。学校、学院成立两级巡视组,对所有考场进行巡视。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确定后,各学院必须按要求配齐主监考。每个考场由开课单位派1名主考,学生所在学院每30人派1名监考。专业课考场每60人及以下派2名监考,每增加30名考生增加1名监考。学院组织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河北农业大学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其答卷,让作弊考生在作弊材料上签字,监考人员签字确认后,将其作弊材料及试卷送交考试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 出现以下情况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一)命题内容等与考试前辅导范围、复习题雷同。

(二)试题分量轻、学生提前一个小时全部交卷。

(三)监考人员迟到2分钟以上,或未到场;监考不负责,清场不严、秩序混乱;对考试作弊视而不见,不做处理。

(四)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无故离开考场,或在监考过程中有

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看书、听音乐、聊天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五)试卷未及时交送指定地点,耽误试卷印刷、影响考试。

(六)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泄漏试题。

(七)阅卷、评分明显不合理,随意给学生改分。

第五章 考试纪律

第十四条 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的考场。并按主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把学生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检查。迟到30分钟以旷考论处,不准进入考场。学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交卷。

第十五条 主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做好清场工作。开考前宣读《考场指令》,认真检查学生证件是否与学生相符,不带有效证件的学生不准考试。

第十六条 除必须文具外,考生携带的书籍、笔记、其他文字材料、手机、PDA、电子词典、计算器等物品应统一放臵在监考教师指定位臵。某些考试科目经监考教师允许后可使用计算器。

第十七条 考生的答题纸及草稿纸由监考教师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一并收回,严禁考生自带草稿纸。

第十八条 考生应保持考场肃静。对于试卷印刷问题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考生之间不准相互询问。如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可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同意后可离开考场。

第十九条 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准互借学习用品。 第二十条 考生应将答过的试卷有字的一面向下放臵。

第二十一条 考场内学生和主监考教师应关闭一切通讯设备。 第二十二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其周围区域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第二篇_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的通知

教务处[2015] 57号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学生选课顺利进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和培训工作,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阶段时间安排

选课阶段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选课学生 选课方式

7月4日8:00 7月7日8:00 现代科技学院,

(第17周周六) (第18周周二) 渤海校区 所有课程均为志愿式,

7月7日8:00 7月10日8:00 不限容量 校本部本科 (第18周周二) (第18周周五)

备注:预选阶段结束后,超出课容量的学生系统进行自动抽签,筛选出局。渤海校

区专科生只参加通识选修课的选课。

7月12日8:00 7月14日14:30 现代科技学院,

(第18周周日) (第19周周二) 渤海校区 所有课程均为直选式,

7月15日8:00 7月17日14:30 限定容量,先到先得 校本部本科 (第19周周三) (第19周周五)

备注: 正选期间,学生及时查看无效选课结果中是否有课程被抽签抽掉,及时调

整课程;注意查看实验课。正选结束后做停开课处理。

9月12日8:00 9月16日8:00 现代科技学院,

(第1周周六) (第2周周三) 渤海校区 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只有

9月16日8:00 9月19日8:00 补选没有退选 校本部本科 (第2周周三) (第2周周六)

备注:补退选结束后,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课程,只选其中之一的选课结果无效,

统一删除。

9月25日8:00

(第3周周五) 9月30日8:00 所有校区 (第4周周三) 不限容量 预选 正选 补退选

重修选课

备注:重修选课阶段学生若选不了重修课程,及时联系学院教务办解决。

二、选课说明

1.选课方法:登陆河北农业大学主页→教务系统,具体网址:

2.选课前准备:学生选课前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掌握本专业不同模块对修读学分的要求。认真阅读《选课手册》,掌握选课操作流程和相关课程的选课要求。认真阅读教务系统通知公告栏和常用文件下载中的选课通知及相关通知公告,特别注意选课的时间安排及一些课程的特殊选课要求。

3.选课总学分要求:每学期学生所选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0学分或低于15学分。

4.选课时首先要保证必修课,再考虑选修课;同一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理论和实验课程的前9位相同,实验课第10位为S)必须同时选修,只选其中之一的,选课结果无效,选课系统将删掉此类选课数据。同时,要选择理论课堂相对应的实验课堂(如理论课序号为03,则理论03课堂相对应的实验课堂的课序号为0301、0302等)。

5.本次选课保定校区引入智慧树在线教育网5门通识课,渤海校区引入尔雅网4门通识课,课程号均以WL开头,学生作为任选课进行选修,课程简介查阅教务系统常见文件下载。

6.学生务必确认每个阶段的选课结果,课程一旦最终选定,学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

按旷课、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记入成绩单。

选课期间,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选课手册及相关通知公告,如遇问题及时向本学院教务办反映。每天下午16:00—17:00进行选课数据调整,届时将临时关闭选课系统。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第三篇_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2010年15号文

河北农业大学文件

校教字(2010)15号

河北农业大学

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 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以更好地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优势和专长为出发点,特制定本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大学期间本科学生有两次机会可以申请转专业,即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和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专科学生只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和禁止条款

(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

1.品学兼优,无违纪、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

2.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本批次招生数的15%。学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学院意见和就 - 1 -

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转出、转入人数。 (二)转专业的禁止条款

1.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2.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学院决定。

3.对口招生者。

4.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5.已办理试读手续和休学手续者。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7.转入专业的限制为:除学院同意外,文理科考生(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一般应转入招收相应科别的专业,不能跨文理科转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得转入。转入语言类专业必须进行笔试和口试。

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一)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即可申请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

3.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20%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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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三周。 2.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4.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依据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按高考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学院提出招收跨文理科转专业学生的,可以文理兼收。

5.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

为适应就业市场的变化,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学习成绩前20%的学生可以在一级学科大类中申请转专业,按大类招生已经分专业的除外。

四、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选课和课程性质

1.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

2.在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中,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学院批准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由学院视课程性质和专业性质情况确定作为业务素质课或者公共选修课予以记载。专 - 3 -

科学生在转入专业中没有学过的课程应随下一年级学习。

3.凡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不同的课程,而该课程为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时比要求的学时多的,或本科与要求的学时相差折算不大于0.5学分、专科相差不超过8学时的成绩有效;本科相差大于0.5学分、专科大于8学时的需重新选修。

(二)学生转专业后的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

(三)学生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学生转专业后,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系主任或者专业负责人应对转入学生进行选课指导,教学秘书负责新转入学生课程的补选工作。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本专科学生。 2.在转专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河北农业大学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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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第四篇_河北农业大学2012-2013第二学期选课说明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选课说明

一、选课原则

1.《河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选课的重要依据,学生应在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课。

2.学生每学期选课不超过30学分(含实验、实习、实践课程,不含重修学分),每学期所取得学分原则上不低于15学分。 3.选课时首先要保证必修课,再考虑选修课;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对于有先修要求的课程,应先修读先修课程;同一课程理论和实验分别开课的(理论课程的课程号为9位,实验课程的课程号为10位;理论和实验课程的前9位相同,实验课第10位为S),应同时选修。

4.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只能选修其中一门课程。

5.需要多学期修读才能完成的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体育等)应连续选修。 6.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渤海)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修读要求。

7.预选结束后,对于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或课堂),如果实际条件允许,开课学院负责增加课容量;如果实际条件不允许,系统自动抽签解决。正选结束后,对于选课人数不足开课班容量基数的课程(或课堂),原则上不予开课。正选结束后,教务处将公布停开课程(或课堂)情况,在补选阶段,学生应根据公布停开课程(课堂)情况改选其它课程(课堂)。

8.课程一旦最终选定,学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按旷课、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记入成绩单。未选中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其成绩无效,故选课时要特别慎重!

二、选课阶段

选课分为预选、正选、补选、重修选课四个阶段。

1.预选阶段。学生一定要参加预选,选定下学期要上的所有课程。进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管理”界面后,在课程”界面选择本学期面向本年级开设的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在“方案课程”界面选择面向本专业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在“校任

选课”界面选择公共基础选修课程/通识通选课程;在“自由选择”界面选择其他专业课程;在“重修课程”界面选择要重修的课程(重修选课阶段)。选中或输入后,必须点击“确定”按钮。预选阶段可以选课,也可以删除课程,部分预置的必修课程不允许

删除。

2.正选阶段:已参加预选的同学应当参加正选。对于选课人数小于课容量的课程系统将自动置为选中,而对那些选课人数大于课容量的课程由选课系统自动随机抽签。正选开始后,学生上网查看抽签结果。如所选的课程(课堂)未被抽中,可以改选尚有课余量的其他课堂(或课程),也可删除已选中的课程。选课方法与预选阶段相同。正选阶段删除已选中的课程时,一定要慎重,因已删除的课程可能很快被其他同学选中,而无机会再重新选择。正选阶段可以选课,也可以删除课程。拟退掉的课程一定要在正选结束

前删除。

正选结束后,对选课人数不足开课班容量的课程(课堂)将停开,课程也将在个人课表中自动删除。停开课程(课堂)将在补选前公布。已选停开课程(课堂)的学生,可在补选阶段改选其它课程(课堂)。

3.补选阶段:学生对尚有课余量的课程(课堂),可进行补选。 4.重修选课阶段: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本学期开课情况,可进行重修选课。

三、课表查询

补选阶段、重修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形成最终选课数据。选课数据将作为学生进行课程学习和成绩记载的依据。所有学生应上网查询个人课表,并严格按照已选定的课程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否则,后果自负。

四、选课要求及说明

1.学生选课前要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照《班级课表》(参考课表)进行网上选课。同一课程号不同课序号的课程不能同时选修,只能选修一个课堂。

2.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后,可查询《班级课表》(参考课表)。《班级课表》安排了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查询方法: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教学资源—>班级课表,选择相应信息,点击查询,查看即可。公共选修课、通识【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选修课未在《班级课表》中安排。

3.每门课程的课程属性(必修、限选、任选)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4.课程名相同,课程号、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选课时务必注意,一定要选择面向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不要错选。

5.课序号,代表同一课程(课程号相同)不同教师或者在不同时间开设的多个课堂的顺序号。学生参加学习和考试的课程应与已选课程的课序号一致。学生一定要记牢所选课程的课序号。否则,后果自负。【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6.本次选课,不同校区的课程不可互选,其成绩不予互认。

五、选课安全规定

1.为了方便学生顺利、快捷、有序地进行选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凡是使用河北农业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网络安全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每位学生只能使用自己的学号、密码进行选课和查询。凡由他人代选造成的漏选或错选,其后果自负。 3.出现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①故意攻击河北农业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及选课系统、网站以及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网路设备,造成服务困难,服务器瘫痪,数据丢失者;

②利用系统安全和保密漏洞,修改个人数据、成绩等信息者;

③故意利用系统安全和程序漏洞,恶意破坏、捣乱、妨碍正常教学管理秩序者;

④篡改系统网页,发布黄色、反动、迷信等违法信息,或者干扰师生对该系统的正常使用者; ⑤冒用别人的帐号、密码选课,盗用他人密码,修改他人信息者; ⑥其他妨碍系统安全,破坏系统正常运行者。

学生网上选课操作说明

1、登录

1)河北农业大学主页(图1)—〉选课系统—〉新教务系统入口(图2),具体网址:

图2

图1

2) 使用本系统前,首先查看选课页面的通知(图2)。

3) 点击“新教务系统入口”后,将显示教务系统的登陆入口,如图3所示,输入账号(学号)

、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登录

系统。一台电脑同时只允许一位用户使用,若同时登录会出现错误。当前用户使用完后必须注销,否则其他用户登录后可以修改前面用户的信息。登录后先核对“个人管理”,“学籍信息”,显示的信息若与自己的身份相符,则进行选课操作;若不符合自己的身份请注销后再次登录,注销登录后显示的信息仍与自己身份不符,请及时与学生所在院教学秘书联系并修改正确,以免影响正常选课。

图3 图4

4)如果是第一次使用本系统,要到“个人管理”页面修改由系统预先设定的密码,密码长度最长为10位,且区分大小写。学生一定要牢

记自己的密码,不得转告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忘记密码,需本人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查询手续。 2、选定课程

1)点击图4“选课管理”,进入选课界面。选择“网上选课”,选中培养方案名称,如图5所示。然后点击按钮“网上选课”,出现图6.1。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第五篇_河北农业大学201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河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推荐免试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管理机构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拟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

2.监督部门

学校纪委、研究生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312-7521499 0312-7521306

邮箱:yifei@hebau.edu.cn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我校所有硕士学科专业(国家规定不能接收的专业除外)接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具体见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1. 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失范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具备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热爱科学研究,具有创新意识。

四、申请及接收办法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2.学科审核:我校学科点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100-15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学科考核:学科点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包括专业课、外语笔试、听说测试和导师组综合素质面试等内容。学科点要对跨专业申请的学生是否具有培养潜质,能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

(1)根据专业课(满分100)、外语(满分100)、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

(2)复试由学科点负责人主持,复试过程应有正式记录。学科点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

(3)学科点公布学生考核结果,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推免生及导师名单。

4.审核:各学院对各学科的推免硕士生结果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

拟录取推免硕士生不再参加次年4月份的复试,但需到学校参加体检。 每个复试环节都应有详细规范的文字资料。

5. 拟录取:研究生招生办负责拟录取推免硕士生的数据上报,接受省考试院、国家教育部的审核。次年六月份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五、推荐免试信息公示

1.学院公示:各学院负责公示本院接收推免生办法、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等内容。

2.学校公示:研究生学院负责公示学校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专业目录、推免生的接收学科专业、复试成绩等。

各相关单位要确保推免工作公开透明,做好推免工作二级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1、复试时间:申请者于2015年10月14日到河北农业大学参加复试,提前一天10月13日到研招办办理复试手续。

申请者携带资料:身份证、大学成绩单(教务处盖章)、英语四、六级成绩、发表的文章(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各培养学院提前准备好复试试题、监考人员、考场等。

2、各学院报拟接收名单:各学院于2015年10月15日下午五点前把本学院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名单报研招办。上报后推免生录取专业不再变更。

七、诚信记录

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报名考试。如有违反,学校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并记录考生违反诚信的信息。

八、学费及奖助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以及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5号文件执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申请攻读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我校将有相关奖励政策。

河北农业大学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第六篇_8、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选课细则

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选课细则

一、选课课程的类别

我校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课、范围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三类。

1、必修课,是指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2、范围选修课,是指为完成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设置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生应按教学计划的安排,从若干门课程中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学生选修的课程的学分数须达到教学计划的要求。

3、自由选修课,是指为提高学生素质所设置的素质类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自己的志趣、能力和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在较大范围内选修的课程。

4、专业主干课程,是指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中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并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培养要求确定的一定数量的课程,学生必须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二、选课原则

1、严禁跨校区选课;本科、独立学院、专科三者的课程不能相互选修。

2、学生选课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3、必须保证必修课的学习,在选满该学期所开必修课后,方可选修范围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

4、学生选课时应先选先行课,再选后续课。

5、选课的数量必须满足学籍管理规定的每学期应达到的最低学分要求。对于在学制年限内难以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允许延长不超过两年的学习年限。

6、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跨年级、跨专业选修有关课程作为自由选修课,但每学期选课的总学分不超过32学分。

三、选课办法

1、学生凭学生证选课,学生证上的学号是计算机确认学生选课身份的唯一标记;

2、学生选课前应认真阅读“网上选课相关资料”,即选课指南、学生课程表、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表、小语种上课时间表、系统使用帮助等;

3、学生选课前必须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本学期所作的教学安排,

即本学期应选课程的课程名称和该学期应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学生选课系统首页可以查询。

4、学生根据参考课表和选课手册填写“选课单”,将参考课程的上课名称按照开课的时间(星期及周次),填写在选课单的相应位置上,其内容包括课程号、课序号、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任课教师等内容,最后由导师审核。

5、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

6、选课操作流程:选课前学生要仔细阅读《河北农业大学网上选课系统使用说明》,然后在校园网的“选课相关信息”栏内,查找下一学期的课程表,选择下学期的课程,包括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等。选课按以下步骤进行:

(1)预选:选定下学期想要修读的课程,不要多选,但一定要参加预选,因为只有参加了预选,才能获得优先选择本专业课程的特权;在正选时有这些特权的优先选课,不用抽签。通常教务处将必修课预置好,请和班级课表核对。可以根据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改选同一门课程的其它教学班。

(2)正选:系统对预选结果进行统计,对报名人数大于课程容量的课程进行抽签。正选结束后,范围选修课本专业选修人数低于15人、自由选修课选修人数低于60人,原则上停开或合并。选择这部分课程的学生请在补退选阶段及时改选其他课程。

(3)补退选:第二学期开学的第2周进行补退选。学生对已选中的课程可以进行删除操作,也可以增选想要修读的课程,但受到课程容量的限制。补退选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不再开班,予以停开。

(4)每个阶段学生选课后都要点击保存键,以确认选课结果,并在自己的已选课表上核对。

四、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选课结果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希望每位同学在选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应全面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时熟悉选课系统操作办法,选课结束后及时上网校对自己的课程表。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选课结果的,应由个人提交申请,详细说明情况,由所在院审核及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后,由各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到教务处进行处理,但时间只限于补退选结束后一周。

2、班级课表提供了本专业本学期的必修课程,它们保证在时间上不发生冲突,但学生预选时必须上网核对所列课程。

3、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4、选课后不参加课程学习累计超过本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未完

成作业、实验、实习报告以及实验课、实验操作、平时成绩不及格者,均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其课程必须直接重修。选课后不参加课程考试者,该课程为不通过,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也不得参加补考和毕业后的补考,该课程须重修。

5、发生学籍异动的学生,应在学籍异动之后及时提交变动选课结果的申请,由各院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处理。

6、有关学分制的其他规定参见相关文件。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7、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第七篇_7、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河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我校自2002级本科学生起实施了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多规格人才的需求、因材施教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我校按大类招生的要求,整合教育资源,为了使学生学有所好、学有所成,实现教育公平,在总结学分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原则是:学生某一课程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同课程的学分累加,若达到学校规定的总学分数和毕业要求,就准予毕业。

一、课程体系

以培养“厚基础、宽专业、强能力、高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按“1+3+N”的模式构建新的教学体系。

“1”,指一个公共课平台, 将所有专业共同开设的课程形成统一的公共平台作为全校的必修课(包括体育、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及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等)。

“3”,指三个学科类型平台,就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按相近学科将专业合并为生命类、理工类和文管类三大类。分别针对三个学科类型设置基础课平台, 为范围选修课。

“N”,指N个专业或专业方向模块,即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设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两种类型。

二、课程分类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是每个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选修课分为范围选修课、自由选修课。范围选修课是按专业培养

方案有选择地修读的课程,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自由选修课是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需要设置的课程,供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包括业务素质课程、公共选修课和面向全校开设的其它专业的专业课程。

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中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并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一定数量的专业主干课程,明确主干课程之间先行课和后续课的关系,以保证学生专业培养的方向和为学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专业主干课程必须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三、课程结构

我校“1+3+N”模式下四年制专业学时在2500学时左右,约160学分(其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0-25学分);五年制专业3200学时左右,约200学分(其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约40学分)。必修课和范围选修课占总学分数的70%左右,自由选修课占总学分数的15%,剩余部分为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社会实践、课程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要求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最低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0%,理工类专业最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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