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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时间:2018-01-31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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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第一篇_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第二篇_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料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方可申请贷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共同贷款人条件:

共同贷款人和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贷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贷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母;

2.如贷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贷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贷款人;

3.如贷款学生为孤儿,共同贷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贷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贷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贷款人不是贷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6.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贷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贷款人。

二、本息偿还

1.正常还款: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共同贷款人负责按贷款合同约定,在每年12月20日之前按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本息,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还款要求办理还款手续。

2.提前还款。每年1—10月份的1—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必须在当月10日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书》),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凡在2007年至2009年贷款而2010年后没有贷款的学生,带上身份证和足够金额的人民币,前来周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的还款手续(家长或亲朋可以代办);但在2010年以后贷款的学生,无论贷了几笔款,办理提前还款时,应将款通过合同上的支付宝账号还入。(详细查询-《支付宝还款说明》)

三、申报材料

(一)预认定阶段资料

1.《预申请信息导入模板表》(高中)(见附件4)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正式办理时的资料

1.续贷学生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只需一份。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见附件1)。

(3)申请表2份。

(4)学生证复印件2份。

(5)上年贷款合同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下岗证、孤儿证明、单亲证明、重大疾病证明、自然灾害证明)复印件一份。

(7)担保人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并附其教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同时交验原件。

2.在校生第一次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只需一份。

(2)申请表2份。

(3)《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见附件1)。

(4)学生证复印件2份。

(5)学生和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户口簿复印件2份(学生和共同贷款人)。

(7)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下岗证、孤儿证明、单亲证明、重大疾病证明、自然灾害证明)复印件一份。

(8)担保人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并附其教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同时交验原件。

3.新生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只需一份。

(2)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村委会、镇民政部门、所在高中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见附件2)

(4)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户口簿复印件2份(学生和共同贷款人)。

(6)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7)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下岗证、孤儿证明、单亲证明、重大疾病证明、自然灾害证明)复印件一份。

(8)担保人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并附其教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同时交验原件。

四、担保人

为了确保贷款学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和国家资金安全,保证贷款如期回收,周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担保人制度。担保人必须是我县各类公办学校年龄50岁以下在职教职工。担保人必须承担以下责任及义务:

1.被担保人情况属实,诚实守信;

2.自愿承担协助催收贷款的义务;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第三篇_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

常用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一般有两类: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重要组成部分。 贷款形式: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基本分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初审→银行开展审批→双方签订合同→银行发放贷款→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

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四)、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贷款项目

利融网作为国内领先的消费信贷信息服务企业,是国内唯一一家开展了MBA助学贷款项目的企业,其给MBA新生提供的过桥助学贷款可以帮助学生轻松解决学费问题。MBA新生只要凭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到利融网申请一到二十万元不等的低息助学贷款,如果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月息甚至低至0.7%,比银行信用卡分期的利息都低。等用利融网提供的这笔过桥助学贷款入学以后,MBA同学就可以向学校申请利息更低的国家助学贷款,然后用国家的低息贷款一次性偿还学费过桥资金。如此操作只要借款者在申请时注明先息后本服务,即在入学前到利融网申请先息后本形式的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贷款影响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其违约行为将被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如果连续逾期三个月就会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被记为不良记录),房贷将无法获批。

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支付宝还款

(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首页,再通过学生登录名和密码进入贷款信息页面(在线申

请2006-2008学年贷款提前还贷的默认登录名是学校代码11656+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生日;在线申请2009学年及以后贷款提前还贷的登录名和密码是学生申请贷款时的登录名和密码) ;

(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5)登陆时,如果网页出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时,请点击下方倒数第二行“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可继续登录。

银行还款

1.去银行前,必须要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最重要的银行卡密码一定要记得,否则将会给你的办理过程带来更多的麻烦;

2.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

3.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4.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可获代偿

高校毕业生入伍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今年的冬季征兵政策中,高校在校生入伍也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入伍前在校期间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具体标准同应届毕业生。同时,国家对申请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给予学费资助政策,资助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资助。

拖欠后果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第四篇_(2015年完整)生源地助学贷款答题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第五篇_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第六篇_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生源地助证明材料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生源地助证明材料: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往届在校生提供的材料: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和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都应该对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有了具体的认识。在成功得到助学贷款之后,“学票”提醒广大大学生朋友记得提前还款,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大学生提前还清大学生助学贷款也是不错的选择。

陕西省生源地贷款 第七篇_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2011年镇原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适用于续贷学生)

一、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如实填写和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贷款申请(2011-2012学年)一式两份,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学生在线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后,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变更了的有关信息,点击“贷款申请”后点击“新增”,弹出贷款申请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2.学生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下载或打开贷款申请表,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温馨提示:

资格审查部门填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如:城关镇东关行政村村委会

二、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贷款材料为:

1.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2.借款人身份证;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4.学生证;

5.上年度缴费票据(丢失缴费依据的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三、学生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镇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7124813 13830437173 15097126722

说明:

1.如若学生不会进行网上注册及提交贷款申请,我们将协助学生注册、申请。

2.签订合同时,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都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3.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中,农村户口学生加盖村委会公章,城镇户口学生加盖居委会公章。

4.今年学生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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