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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时间:2017-12-11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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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第一篇_补录和征集志愿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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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录和征集志愿一样吗

志愿填报时,很多人对补录和征集志愿不是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补录和征集志愿两者的区别:

征集志愿,是在招生过程中,原报考这个志愿的人数不够,只能通过再征集志愿,才能录取到计划招生的人数。而补录是在开学后,录取的学生放弃这个学校,在 校生人数没有达到招生计划,再补充录取学生就叫补录。其实在志愿录取期间,补录志愿与征集志愿的概念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一般在录取结束新生开学时期的的 补录,不再使用“征集志愿”的说法。

征集,是在录取过程中院校因各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或虽投档满员但中间又有 考生自愿放弃志愿明确表示不会来校报到时空缺出来的名额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这时所有未录取考生,包括自愿放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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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都是未录取,可 以自由填报志愿。哪怕是考生自愿放弃又后悔的也可继续填报原录取院校。只要分数线达到提档线要求,仍然可以投档。 补录,是在录取结束,各院校开学后,少数被录取考生因种种原因未到校,放弃入学资格。这样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把空缺的余额在当地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补录。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因已经补录取过,电子档案不再是自由状态,所以其不再有机会参与补录时的填报志愿。

注意:

对于不同省份,征集志愿的设置和要求等会有不同,上述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报征集志愿时还应认真研读各自省市官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无非是选择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分数大致圈定了几所目标高校后,一定要理清高校各个专业的录取规则,不然仍可能因志愿无效而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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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学校可参考之前平行志愿的最低投档线,所填高校最低投档线分数会有所改动,在填报结束后一天,会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分,分数一般较之前是增高的。

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第二篇_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及填报指导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及填报指导

 录取规则

广东平行志愿的方式是:在投档录取的本科两个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高考后将对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也就是说每个考生都有一个排名。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统考科目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底排序;若统考科目总分仍然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单科排序是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是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不再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举例来说,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时,首先对提前批录取结束之分数达到一本控制线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进行排序,并从第一名开始投档。在投第N名考生的档案时,先看其A志愿,如果A志愿院校投档计划数未满,第N名考生档案即投到A志愿学校,其投档结束;如果A志愿院校已经满额,其档案则不能投到A院校,于是向B 志愿院校投档,如果B志愿投档计划数未满,其档案即投到B志愿学校,其投档结束;并以此类推到C志愿。如果C志愿仍旧已经满额,则该名考生投档失败,只能在第二志愿组投档。如果第二志愿组亦投档失败则等待征求志愿。若征求志愿仍未能被录取,则落榜到本科第二批录取。(详见示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投档实行一次性投档,即考生在某志愿组被A、B、C的任何一个院校录取,其所在的该批次投档即宣告结束。例如,某位考生第一批次第一院校志愿组的报考顺序如下:A、中山大学,B、暨南大学,C、汕头大学。如果该考生在预投档时顺利投入中山大学,但在正式投档时由于其所填专业已经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者由于身体条件不符等原因而被退档,那么,该考生没有机会再投第一院校志愿组中的暨南大学和汕头大学,而只能进入第二院校志愿组录取,或者参加该批次的征集志愿。

示意图

第一名考生投档 第二名考生投档 „„

第N名考生投档:

虚线表示部分考生在档案投进某院校后,由于其所填专业已经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者由于身体条件不符等原因而被退档,需要到第二志愿组或征集志愿投档。

 填报指导

1、强调第一志愿组的重要性:必须重视填报好第一志愿组,因为平行志愿,所以一本院校的招生计划,很有可能在第一志愿组就招满,断档的机会将大大少于往年。我校去年第一志愿率近80%,今年估计会提高,所以想来我校就读的考生应在第一志愿组填报汕头大学。

2、对分数不高的考生,强调录取机会和专业重要性:高考成绩只超出一本线0至10分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组里没必要填报高分的院校,即使报了也是浪费录取机会。为了增大录取机会,建议他们应该“稳、稳、保”,而不应该“冲、稳、保”。如果确实想在A顺位冲一下,也只能填冷门专业和专业调剂,不然很容易遭遇落入第二志愿组的危险,因为这些学校大部分“好专业”都被高分考生占了。“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在有特色的学校就读精品专业比在名牌学校读冷门专业要好。

这类人群很可能填报汕头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外省的一些院校等,以求保险。要遵循“更想读的学校优先、往年录取分数高的学校优先、招生计划数少的学校优先”的原则,这样填报才合理,能充分利用三个平行志愿名额。建议在A或者B顺位填报我校,这样就读热门专业的机会较大。

专业填报冷热搭配,避免投档后被退档。建议填服从专业调剂,以减少退档风险。 3、对于高分考生,强调志愿稳健和办学特色:对于分数较高的优秀学生,如果想读我校,则必须在第一志愿组的A顺位填报我校,才有可能被录取。如果不想在A顺位填报,也可以在第一志愿组B顺位或C顺位填报我校作为保底。因为这类考生分数高,所以大部分可以就读自己想读的专业。我校十分重视优秀学生的培养,第一志愿组报考我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优秀新生奖学金”、“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等新生奖学金的评选。成绩好的考生获得交换生、海上学府等境外交流、学习的机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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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少部分高分考生(约5%)在第一院校志愿组里有被退档的可能,需要在第二院校志愿组里再次投档的。建议他们在第二院校志愿组里A顺位填报汕头大学。

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第三篇_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及风险防范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及风险防范

一、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谁的分数高,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就占有优势。

投档之前,将对全省考生进行成绩汇总,分科类(文史、理工)排序,谁分数最高。就排第一名;谁分数最低,就排最后一名。投档时,计算机系统严格按照特征成绩(高考分数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检索、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下面以某批次设置了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院校为例讲解一下投档规则。 当检索到某个考生时,再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A、B、C、D、E、F六个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6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若该生填报的6所院校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无法被投出,系统便将其放到一边,进而对下一个考生进行检索、投档。

什么叫符合投档条件?简单地说,如果被检索院校还有计划余额,就符合投档条件,否则就不符合投档条件。

6所院校志愿都不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只能等本批次征集志愿时进行补报。如果考生落到征集志愿的补报环节就说明其志愿填报已经出现了重大失误! 需要强调的是,这6所院校都是第一志愿。不同的考生只比较分数,谁的分数高谁就优先被检索、被投档,与他们报了哪些院校、是否报了相同的院校、并将这些院校填在了什么序号都没有关系。

考生填了哪6所院校以及如何排序只与自己有关,与他人无关。当然,在平行志愿结构下,全省任何一个比自己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都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就是说,只有在所有比自己分数高的考生投档到自己所报的6所院校的人数,少于这6所院校招生计划之和时,自己才有投档机会。

二、平行志愿的填报要点

鉴于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我们填报平行志愿时既要讲究梯度也要注意搭配和排序。建议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平行志愿虽然是平行的,但同样是有顺序的。有人片面认为平行志愿没有顺序,几所院校都一样,这是不对的。录取时是按照考生自己填报的顺序依次进行检索。因此,一定要把最想去的院校放在最前面。

第二,平行志愿的几所院校一定要有梯度。第一所院校的录取分数可以高一些,往后要按照院校今年可能的录取分数梯次降序排列。否则,若第一所院校录取不上,后面几所院校有可能都录取不上,成为无效志愿。

第三,平行志愿的倒数第1、2所院校一定要保底。各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大都只有一个志愿顺序,不再设置后续志愿。如果在平行志愿这个志愿顺序上保不住底,在本批次就只有征求志愿的机会了。但大家一定要清楚,就往年的录取情况看,有征求计划的院校在本批次的档次一般都较低。而且实行平行志愿之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要相对减少,对通过征求志愿被院校录取的期望不要过高。

第四,要科学分析院校录取数据。对于那些首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定要慎重参考往年的院校录取数据。一般的说,多数院校实行平行志愿之后,录取

分数相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之前将有所变化——最高录取分可能会比往年有所下降,最低录取分数可能会比往年有所提高。因此,建议大家最好参考往年的平均录取分数或结合往年院校各分数段录取人数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这样会更可靠一些。

对院校录取数据的分析越全面、越精准越好。填报志愿时至少要对各批次院校作出如下判断:今年可能的录取位次是多少?今年可能的录取分数是多少?今年可能的报考热度是多少?哪些院校今年可能征集志愿?哪些院校今年可能降分录取?院校录取数据的年度波动幅度有多大?当然,对于众多普通家长来说,很难自己分析到位,建议借助现成的分析工具。如笔者运用“位次优势法、等位线差法”整理的《院校参考报考位次(线差)排序表》就对以上问题都给出了定量回答,是帮助大家快速筛选目标院校的有效工具(详见“李金鹤新浪博客”)。

三、平行志愿的风险防范

实行平行志愿以后,同一批次的竞争强度并没减弱,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依然存在。

平行志愿虽然可以减少高分低就和落榜现象,但不可能完全避免之。其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第一,不被投档的风险。考生高考分数虽然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由于考生院校选择不当,均未达到所填报的所有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档线而不被投档,只能参加本批次(段)征求志愿补充录取或转入下个批次(段)录取。此类风险的防范方法很简单,就是将保底院校选到位。

第二,投档后又被退档的风险。这是平行志愿填报中最大的风险。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是同批次院校同时投档录取,考生若投档到顺序在前的院校,但没被录

取而退档后,即使高考成绩符合顺序在后的其他院校的要求,但因这些院校已经同时完成投档,所以就没有被再投档的机会了,只有等待征求志愿参加补充录取或下个批次(段)录取。被院校退档的原因通常有下面两种情况。

一是那些已被投档但分数偏低的考生会被退档。这是因为目前院校投档人数大都比招生计划多,投档的考生不可能全都录取。规避此风险的对策有二:1.尽量填报院校调档比例小的院校,如有按100%调档的不报按105%调档的……

2.尽量选择那些在招生章程中作类似于“若调档考生的分数足够高,不予退档”等相关承诺的院校(但要准确把握“分数足够高”的尺度,可咨询并参照院校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假若某院校正常录取的最低分是601分,你是600分,我认为算“分数足够高”,院校可能会动用机动计划录取;如果你是580分,恐怕就不能算“分数足够高”了)。

二是由于专业志愿填报较高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规避此风险的对策就是要尽量服从报考院校的专业调剂。

三是要规避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比如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比如要求数学、英语等单科成绩达到一定分值的专业等。

总之,考生必须准确定位自己,科学分析院校的录取数据,不要盲目填报虽有一点希望却无十足把握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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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第四篇_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必须了解的问题

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必须了解的问题

在高考填写填报志愿之前考生就应该从自己的兴趣、潜能和性格三个角度去认真的思考。以下是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整理的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必须了解的问题,供参考!

1、何谓“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即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投档,考生在同一位置所选A、B、C、D等志愿,他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即改以往的“志愿优先”为“分数优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

2、同意调剂专业是什么含义?

由于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均衡,专业录取生源冷热不均,有的专业出现计划空额,有的专业考生爆满,高校为完成国家招生计划,需要将志愿专业落选考生调拨到招生不满的专业。所以填报志愿时设计了“同意专业调剂”栏,由考生选择。“同意专业调剂”意味着该院校在本省该批招生的任何专业都可被录取,但不会被调到该校未在本省投放计划的专业。

3、何谓征集志愿?填报时注意什么?

征集(征询)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征集志愿填报须注意以下五点: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

2.考生要注意及时了解市高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3.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生选报征集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5.考生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自己能否接受,一旦被录取就不能退档调换。

征集志愿的前提是本批录取有志愿考生后,还有院校未完成计划和有剩余达到本批分数线考生。省招办将这些院校剩余专业计划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符合本批录取控制线或降低一定分数)的考生再填报志愿。征求志愿一般是指院校录取时,对符合录取线但没有志愿的考生询问是否到本校就读,征求志愿现象越来越少。

4、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线、录取线,三者是何含义?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全省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投档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院校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只有高考特征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由于重点高校都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因此本科第一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又被称为“重点线”。相应地,本科第二批控制分数线又被称为“一般线”。

院校调档分数线又称投档线,是指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省招办在投档过程中,将填报了该校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自然形成调档分数线。通常情况下,许多院校调档分数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院校调档分数线等于批次线。一个考生在升学志愿中选报了某高校,能不能被录取,首先取决于他的成绩是否达到了这所学校的投档线。

院校录取分数线(即院校录取的最低分)由于院校在提档过程中是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在1:1.2以内)提档,因此,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必然会有考生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被录取,那么被录取考生的最低的分数即为最低录取分,称为该校录取线。一般录取线都是大于或等于院校提档分数线。但有时自【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主招生、定向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等特殊类型招生由于招生政策所致,会使院校的最低录取分下降,对此应区别对待。

5、录取的程序有哪些?

录取的程序大致如下:高校招生分批进行,顺序:提前、一批、二批、三批、专科。每批步骤:1、省招办在数据准备完毕情况下,向院校通报一志愿分数统计;2、投档前各校提出提档比例;3、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向院校发考生电子档案;4、院校审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录取考生安排专业,对于不录取考生向省招办退档,并说明退档原因;5、省招办审核预录名单或退档考生原因;6、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工作,程序同于一志愿。7、进行征集志愿,即将未完成计划高校、专业向社会公布,考生在网上补报志愿。8、对征集志愿进行录取。9、院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打印录取名单。10、院校按录取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各省对志愿设计不同,录取工作环节也有所不同。

6、军校招生录取是何程序?

在考生参加高考、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军校招生程序一般为:(1)省招办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各校面试、军检名单(一般在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好的也可在一本线以上,男女生军检线也不同);(2)通知并组织院校对考生进行面试、军检;(3)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政审,择优录取。考生应注意以本省有关招生办法为准。

7、高校如何进行专业录取?

目前高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是按志愿专业录取方法(不设专业极差的学校):如第一专业志愿人数不够,第二专业志愿等由高至低排序再录,如第一专业志愿人数满额就不考虑其他专业志愿的。

二是分数优先录取方法(不设专业极差的学校):所有专业同时录取,将一专业志愿和二专业志愿(一专业落选者)按分数高低同时排序录取。

三是志愿分数兼顾录取方法(设专业极差的学校):所有专业同时录取,将一专业志愿的和二专业志愿( 一专业落选者)达到分数极差者同时排序录取。例如,某校对专业极差规定为3分,某考生580分第一专业落选,第二专业为心理学专业,计算机程序设定将减去3分相当于577分排序在一志愿报心理学考生580分之后等待录取。

各高校无论采取那种录取方法,都是根据本校专业特点、生源分布情况、选拔人才的需要来确定的。考生应注意了解院校招生章程,进行选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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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录取期间,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状态有哪几种?

录取期间,考生电子档案运行一般有6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被招生院校调出去或调出去后又被招生院校退档,如是被院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考生电子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高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取备案;

(6)录取:表示院校录取结果已经省招办确认,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将据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9、如何知道录取通知书是可信的?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已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办官方专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考生成绩录取,并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能够在省级考试机构网站查到录取结果,入学后才有资格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才可能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征集志愿录取规则 第五篇_2016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主要任务,下面,我受局党委委托,作工作报告。

##一、2016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入手,推进制度创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

局党委突出“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了《吉林市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了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更加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相应职责,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了“七责”管理,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各项改革举措,把反腐倡廉要求体现在考试招生、经费管理、师德师风、选人用人等各项制度中。局党委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转变作风、廉洁过节、廉洁自律和规范招生行为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深入开展具有教育特色的廉政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邀请市检察院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到吉林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开展廉政作品征集活动,每个季度推荐一篇反腐倡廉文章进行学习,都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在全省廉政文化作品评选中我局有3件获奖,有10余篇反腐倡廉稿件在市纪委网站和《江城日报》上发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局机关处长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规范约束廉洁从政行为。将工作政绩考核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同进行,加强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增强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局纪委突出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印发了《吉林市教育局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督的主要任务,健全了监督的相关制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并执行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和《吉林市教育局纪委同级监督暂行办法》,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实现了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积极配合市纪委先后就个别直属学校超计划招择校生、无收费许可乱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9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通过依法执纪和依规追究,切实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强化纪律约束,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深入。

“四风”问题是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一年来,局党委和局纪委紧跟市委、市纪委的部署,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从教育引导入手,强化纪律约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短信提醒等形式,明令即查即改,强调纪律要求,狠刹顶风违纪。局领导带头遵守纪律约束,向全系统传达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决心,形成了以上促下、上下联动、自觉遵守八项规定、抵制不正之风的新风气。制定并落实了《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减少了会议数量、精简了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大幅压缩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减轻了基层单位的迎检负担;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项目,控制接待标准,从严管理差旅费支出,压缩了经费开支;对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超面积办公用房和超标准超编制公务用车进行了有效整改。在小升初等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及时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处理和回复群众意见,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形成了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专项活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成效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和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检察机关建立联系机制、分析当前我市教育系统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和查找了2016年以来在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及管理使用、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及招生录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整改。自查结束后,配合市检察院在直属学校开展了专项检查和局部抽查,进一步查找制度弊端、管理漏洞、失控环节,有针对性地健全防控机制。按照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了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排查风险,构筑制度防线,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完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对学校重点敏感的环节,全程跟踪监控或定期监督检查,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

##(四)开展专项整治,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解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侵害群众利益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11项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针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问题,采取集中检查、举报即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执纪力度。全年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教师办班补课19次、日常监督检查97次,检查办班补课场所126个(次),处理有偿补课教师10人、诫勉谈话37人,下发警示单9份,公开通报了10多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在教育系统产生了很大反响。开展中小学校乱收费集中治理。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停止使用不再执行的收费项目。认真履行收费审批程序,严禁任何学校、单位擅自立项,超范围、超标准、超时限收费。高中学校招生由市招生办一个渠道录取,严禁学校擅自收费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坚决执行就近免试免费入学政策,严禁考试收费招生。除高三外,初高中其它年级取消晚课及收费。针对私设帐外资金问题,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解决了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了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五)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的相关要求,在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深入推进“五权”工作,用制度制约和监督权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制定并执行了《市教育局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了局党委和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制定并实行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教育局党委选拔任用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规程》,规范了基建招标和装备采购行为,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干部选用程序。各项工作制度的出台,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自觉按制度办事、按程序用权,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从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入手,在招生、入学、分班、排座等关键环节上着力,相继实施了高中“阳光招生”、“小升初”免试就近“阳光入学”、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阳光排座”等一系列“阳光教育”行动。高中招生在新闻媒体公开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和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统一录取,不留补录计划,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小升初”实行就近免试免费按学区入学。扩大优质学校招生计划,给广大学生平等选择优质学校的机会。这一系列举措杜绝了以往入学托关系、分班走后门等现象,解决了入学、分班与费用相挂钩等问题。通过“阳光示权”,有效规避了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问题,遏制了教育腐败,促进了教育公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要求、群众期待、任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有的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干部对反腐败严峻形势认识偏颇,在硬任务、硬约束面前不敢担当、不愿较真;个别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教育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考试招生、师德师风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的过程不够常态,监督的手段还需创新。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厉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系统上下要深入开展学党章、知规矩、守纪律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五个必须”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以各种名义搞“小圈子”,从事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不负责任地传播小道消息、转发谣言信息;决不允许向党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决不允许擅自脱岗离岗,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必须向主要领导或上级组织报告。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严抓严管,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带头学习党章、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要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教育,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守规矩。纪委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二)继续强化“两个责任”,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委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法定责任、直接责任。要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引领和关键的“牛鼻子”,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勇于担当。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各级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份内的事。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中,规定了5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对明确的“七责管理”措施,必须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以责任追究促责任落实。中央纪委明确今年是“责任追究年”,尤其要突出问责,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问责就是要坚持“一案双查”,即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单位、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层层传导压力,让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身为执纪监督者,更应树立对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的工作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有效形式,督促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处室各负其责,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重点放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放在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放在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上,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努力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把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作风不佳、工作抓瞎。应当说,经过前段努力,“四风”问题已有明显收敛。但有些作风问题树倒根存,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下,仍有个别干部思想麻木,上面喊破天,下面仍雷打不动,我行我素,这种现象要认真加以解决。

要切实抓好“纠查促”工作,查纪律、查作风、查责任、查制度,监督执行八项规定,弛而不息、常抓不懈。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要紧紧盯住重要节点,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决不允许“四风”问题反弹。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尤其要盯紧那些耍聪明、玩花样、穿隐身衣,继续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送礼等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曝光一个。当前在执行八项规定上还有“打擦边球”的现象,有的干部借公务学习考察“游山玩水”,已经引起了执纪监督机关的重视。今年,我们要严格学习考察活动,层层把关,严格规范。对查实的“四风”问题,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教育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要继续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经过近几年的集中整治,大规模有组织的办班补课得到了有效遏制,举报量明显下降,但这一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使广大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各学校要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担当意识,真抓敢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务求取得实效。要保持治理的高压态势,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要继续下大力气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要严格遵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做出新的规定后,必须立即执行,任何学校、单位不得擅自立项,超范围、超标准、超时限收费。要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校长做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收费关,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教育收费情况的检查,对学校出现的乱收费行为,无论情节轻重、数额大小,都要一查到底,追究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要继续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从全市教育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涉及的类型来看,大部分党员干部是因为违反了财经纪律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因此,要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学校全部收入必须纳入财务部门核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五)加大依法依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大查案力度,严惩腐败。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一些目无法纪,明知故犯的,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要加强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近年来教育系统发生的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在工作中要守住“三条线”不动摇,即廉洁底线不能破、纪律“红线”不能越、法律的“高压线”不能碰。

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加强廉政教育,倡导廉政文化,让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贪腐会葬送自己、毁掉家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努力让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同志们,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依法履职尽责、依规从严治党的要求,敢于担当、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述职报告

2016年,地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作风建设,努力探索从源头防治和治理腐败现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检查、监督工作,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推动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纪律,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各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持做到认识统一、态度坚决和行动自觉,党政主要领导逢会必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或借用学校讲台散布同党中央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抵制和防范宗教活动向教育阵地进行渗透,确保政令畅通,坚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教育系统的大局稳定。

突出抓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亮剑”。在昆明“301”、乌鲁木齐“430”、“522”、莎车“728”、喀什“730”等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组织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等召开了多个层次的揭批座谈会,开展揭批声讨活动,旗帜鲜明地与分裂势力作斗争。教育工委主要领导在教育系统大会上以《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为题进行了发声亮剑,在《哈密日报》上刊文《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共建文明和谐校园》。8月29日,在哈密职业技术学院举行了地区少数民族校长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倡议书签名大会,宣读了地区少数民族校长发声亮剑署名文章,全地区的维吾尔族校长都在倡议书上签名,校长、教师、学生代表分别进行了发声亮剑,地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近1000人参加仪式。认真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组建了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渗透校园”宣讲教育组,深入两县一市、地直学校宣讲15场,聆听宣讲师生达3500人次。

##二、加强管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月24日召开了哈密地区教育工作会议,会上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校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哈密地区教育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抓好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行署分管领导与地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教育工委与吐哈油田教育分局党委和地直学校党委、地区教育局领导与各自分管科室层层都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逐级落实到基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四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标准,明确职责和任务,对2016年度考核优秀单位哈密师范学校、吐哈油田教育分局进行了表彰奖励。

##三、健全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新突破

进一步建立反腐倡廉、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目标,大力探索新时期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努力使其成为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繁荣的根本保障之一。

一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施绩效考核为契机,将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在执行党风廉政工作纪律方面的表现纳入到考核内容之中,并作为评模评优晋级的先决条件。在制度建设的原则上,坚持做到注意“五性”,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针对性;抓住要害,严格规范,注重约束性;适应形势,与时俱进,注重创造性;细化量化,具体实用,做到操作性;关口前移,未雨绸缪,注重超前性。

二是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坚持高标准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坚持传统形式与现代形式相结合,着力加大投入,抓好党务公开的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栏、屏、网的建设力度。安排专人做好局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网页、哈密教育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更新制作了局楼前4个公开栏,制作各类楼道公开栏15个,重点公开了教育重点项目、教育民生工程等。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科学决策。加强“五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按照地区纪委的要求,制定了“五重一大”各类事项具体流程和议事规则。凡涉及“五重一大”事项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邀请第四纪工委领导参加会议,在考试招生、特岗教师招聘、中层干部任免等敏感问题邀请第四纪工委干部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和实行了分级负责和副职分管制度,根据教育局领导班子分工,工程建设项目由副书记、副局长张玉明同志分管;局人事、财务、采购由副局长尚孝廉同志分管。同时,教育工委、教育局明确规定所有关于人、财、物及事权均在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运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四、加强教育,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上取得新成果

一是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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