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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时间:2017-10-25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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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一篇_社团经费管理条例

社团经费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 经费来源

1 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 经费的审批及报销

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

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 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2、经费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 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 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 会员上交会费详细处理

1、参加社团的每个会员缴纳会费15元作为社团经费,其余额外收取的培训费或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必须提交申请上交团委批准。

2、社团经费收取过程中,应向收取了会费的成员出具相应的票据凭证必须有社团联合会印章方有效,作为该社员的注册证明,没有票据的成员社团部不予注册。

3、纳新结束后,各社团必须将所收会费如数上交于社联,经校团委核实后,由社联负责按各社团上交人数及会费总额按每人次12元返还于所属社团,其余每人次3元作为社团管理经费。

4、各社团所收取会费必须公开化,要有专门的详细开支记录本。每月25号至30号将账目记录本及发票上交至社团联合会进行核对,1号社联帖出专栏公布相关经费情况。

( 严格执行无票据。且必须使用的单据必须为专用正式发票)。

5、社团纳新结束,必须将纳新时所开收据副本经费及所纳会员详细资料(社团联合会将以海报形式在全校公布)一并上交。

会员上交经费及所拉赞助经费归该社团公共财产,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6、各社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举行相关的授课活动,授课所需经费按课时计算或按节数计算可以由社团自己商量。授课经费也可自行商定。(说明:所请授课人必须是校内或校外的老师或相关授课人员。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讲学等等属于社团内部的经验技术交流,不应涉及授课经费的使用。对此社联工作者会随机的抽查各社团的授课情况,届时将对授课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六章 违反规定的处理方法

1)各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至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

2)社团上报人数少报6至15名在社团负责人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在学校张榜通告。

3)社团上报人数少报16至30名取消其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该社团负责人在全校通报批评。

4)社团上报人数少报31至50名取消其会长职务,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告全校。

5)社团上报人数少报50以上者,停止该社团活动,进行整顿。取消该社团负责人职务,在全校通报批评。

6)各社团未按规定程序额外收取费用者,社团负责人在社团会议上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7)各社团未每月未时上交详细开支账目者,超过两次及两次者取消该社团各种荣誉评选资格。

8)非法侵占社团财务者视情况严肃处理。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二篇_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细则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电研院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费,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单位自主投资经费。

第三条 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四条 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二)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三)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

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

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

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八)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

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九)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

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十)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

其他费用。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

申报项目科研项目时,应当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六条 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来源预算包括同一项目的不同来源渠道的经费,主要是申请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两部分。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编制指南要求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确定支出科目,根据需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进行编制说明。

第七条 经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需作出调整的,由项目执行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室审核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条 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电研院院务部财务室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 科研经费到院后,首先由项目管理部门(科创部)提出科研项目内部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财务室会根据项目合同书和科研经费到款额设立经费本,合理使用经费。

第五章 项目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组其他成员使用经费,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采用实报实

销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此办法由电研院科创部、院务部财务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项目经费报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流程,提高效率,根据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了本细则。

第二条 该细则适用于我院参与申报的各类项目,另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第三条 本细则所涉及的所有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预算执行。

第二章 经费审批和管理

第四条 具体报销流程可参照“电研院2012年日常费用报销程序指南(试行)”附件。

第五条 项目经费报销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单笔报销费用不超过10万元的,只需分管院领导审批即可,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除了分管院领导审批外,还需院长审批方可。

第六条 所有在研究院报销费用发票付款人必须写研究院全称,原则上超过三个月的原始凭证不能报销,特殊情况除外(包括政府资助项目和政府配套项目);

第七条 外协项目合同费用报销时,需先提交合同审批表,出具法律意见,审批通过后在预算范围内报销。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三篇_部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部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有效激励员工,活跃气氛,提高效率,同时为规范各部门内部活动经费的使用,节省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定义

部门活动经费是指在公司各部门专项设置的、部门负责人有权直接支配的部门内部活动费用,采用费用包干,先申请后审批的流程。

四、职责

1、 总经理:负责各部门年度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批及特殊事项经费审批。

2、 分管副总:负责各部门年度活动经费的审核,当年度内经费使用申请的审批及当年度活动经费内费用的报销审批。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审批及各部门年度费用统计。

4、 财务部:负责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审批后费用的报销及当年度内费用的统计入账。

5、 各部门:负责各部门活动年度经费申请及每次活动经费审批、报销及本部门当年度费用统计。

五、内容

1、经费使用原则

1.1、各部门活动经费总额实行年度总额限制,年末结算时超出标准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解决,不予报销,该笔费用纳入部门年度管理费用总额。活动经费额度一经确定,账目采用只出不进的原则。

1.2、各部门活动经费总额标准为 :

1.2.1、60元×编制人数×4(季度)+20元*编制人数(年终活动提增标准)(第四季度活动与年终活动合并,年终活动不单独进行预算申报及支出);

1.2.3、具体金额由各部门于元月25日前提交申请(按年审批),总经理审批。

1.3、 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内部集体性的、积极性的活动和奖励,活动应有益于身心健康、符合企业文化要求。

1.4、 经费支付的活动费用包括集体性活动费用、员工特殊节日礼品费等;经费奖励事项包

括:好人好事奖、好点子奖(利于工作改进、难点问题解决的办法、主意等)、学习进步奖(获得与工作岗位、技能等相关的证书)、委屈奖(为完成工作任务承受了客户等外来的、较大的委屈)及其他有积极意义的事项。

1.5、 奖励应注重及时、公开,确定奖励事项的同时,在部门内部应立即宣告奖励原因和奖励状况。

1.6、 礼品单项支付额不超过200 元/次,内部奖励单项支付额不超过 300元/次,具体可参照《奖惩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1.7、重大奖励事项不纳入部门年度活动经费预算,可参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2、经费使用办法

2.1、部门活动经费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各部门由专人记录。

2.2、经费使用过程:各部门填写《文件呈签处理单》,内容包含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数、人员具体名单、预计费用等事项报分管副总及人力资源部审批,财务部备案;费用发生后,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副总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审核是否为已审批允许的费用及是否为部门预算内费用),财务部复核后,凭有效支付凭证(票据)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六、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由财务部监督实行。

七、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四篇_XX小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小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规范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财务行为,增强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的意识,使学校经费的使用制度化,规范化,公开透明,提高经费使用的效能,保证学校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参照《昭阳区乡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经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经费使用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一)学校设立经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学校后勤主任,班主任为组员负责对学校的经费工作进行领导、决策和实施;

(二)学校设立经费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由学校非领导成员的教学人员,对学校的经费工作进行监督,并可随时提出查询、质疑。

第三条 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勤俭办学原则,加强学校各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二)必须贯彻教学优先、事业发展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每学期的开支;

(三)“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学校经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经费工作集体领导,具体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经费实行单位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签字制度,须校长签字(主管经费校长出差在外,由其授权人审批签字),方可报销,确定相对稳定的经费报销

人员;临时、大额经费使用,由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乡社发办审批方可使用。

(四)各项经费开支实行“先申请,后使用”的管理办法,未经批准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五)专款专用原则,各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六)事权和财权统一原则,谁主管,谁负责;

(七)财务公开原则,财务帐目实行公开化,由校长定期向全校教职工通报财务情况。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四条 学校经费主要由学校按预算下拨经费主要是办公经费。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权限

第五条 学校财务处为学校建立专门的经费帐户(经费指标使用本),所有项目经费由财务处统一核算与管理,经费按学校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和报销。

(一)办公经费

1、使用范围:学校办公,购置办公设施,学校维修

2、审批权限:2000元以上报中心校审批。

第四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六条 所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票据真实,手续齐全。凡购买实物的除须出具的原始凭据外,必须填写合格的实物验收单;属于固定资产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

登记手续;购买非实物的其原始凭证(发票、收据)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严格规范经费审批权限及签报流程:经办人签字---验收人签字---校长签字。

第五章 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查

第八条 在学校经费管理过程中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学校领导要带头廉洁自律,并倡导“精细化管理”、“勤俭办学”,反对奢侈浪费,做到科学规范管理。

第九条 积极发挥学校经费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和审查作用。年初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必须经过学校经费工作监督小组的审查批准,主动接受经费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

第十条 学校经费工作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方式,每年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各项经费的来源和分类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发挥财务人员的监督作用。学校财务人员要严格按学校校经费制度规定办事,并有权对不合理开支进行制止。

人寿保险小学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五篇_2016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

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

成都市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申请人)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现承诺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已经制定《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过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程序合法。

3、提交的材料及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承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人: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资金承诺书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我公司上报2016年《xx-xxx-xxx-x》项目,该项目总经费xx-x万元,其中申请市级财政经费xx-x万元,我公司自筹资金xx-x万元。我公司自筹资金xx万元从公司经营利润中提出。现向贵局承诺,我公司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将按照《xx-xxx-x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

xx-xxx-xxx

二〇一四年x月x日

项目自筹资金承诺书

河南省烟草公司:

根据省公司豫烟科[2016]19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申报的2016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获省公司立项,我公司承诺为该项目自筹的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

河南省烟草公司安阳市公司

二Ο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资金配套承诺书

X科技局:

根据“XX科技局关于申报2016年XX的通知”精神,申报的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XX”项目,我公司承诺为该项目申请XX财政科技经费资助与自筹的资金比例在X:Y以上,保证按时足额到位,以确保项目研究、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XXX

XX公司

X年X月X日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承诺书

根据我单位的自行申请和市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复,我单位取得政府环保专项资金资助,用于 工程。

我单位承诺该笔资金用于:

我单位承诺该项目完成后达到:

我们确保该笔款项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合同要求使用,并按申请资料中的工程建设周期完工,同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六篇_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第七篇_2015预算管理制度

第1篇: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经费资金管理条例】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2篇:晋城财政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为基础推进财政改革

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在人大会议后,通过市政府及财政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对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报表、“三公”经费决算和市本级债务信息报表实行全口径公开。支出功能科目在上年细化到“款”级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至“项”级,增加上年决算和预算以及以前年度决算的对比,同时,用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三张报表细化体现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保基金情况,6个县(市、区)和市直88个部门全部公开了预、决算。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2015年调整规范市县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乡级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按照财政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县级政府为实施乡级财力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确定乡级财力保障范围,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的事权、支出责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公共财政预算当年超收收入、财力性结余和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纳入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行规范管理,调节和平衡市本级预算运行。

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全面梳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项核查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和实施期限,取消可由市场调节的竞争性领域的补助项目、目标任务已完成或宏观调控作用不明显的项目以及属于县(市、区)事权范围内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整合用途相似、性质相同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缩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个数。通过清理整合,晋城市市本级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1项,金额8979万元;取消项目39项,金额20731万元。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四个方面严格规范市级单位预算管理程序和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部门(单位)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定期督查通报县(市、区)、26家市级重点预算支出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督促上报支出计划,及时下达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支付执行效率。全市6月、9月公共财政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6、6%、70、6%,比2015年同期分别提高3和0、1个百分点。

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从计划预算管理、举借担保、资金使用、偿还责任、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系统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偿还行为。对截至2015年底各县的逾期债务率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通过报送债务信息实行债务风险动态化监管,定期向市、县、乡三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引起第一责任人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甄别,为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债务置换着手准备。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出台《晋城市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管理意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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