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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执法的要求

时间:2017-10-29   来源:钓鱼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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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执法的要求 第一篇_运政执法考试

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 道

路(水路)运政业务知识试卷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共11页,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四部分。

2、答题前务必将执法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号和执法单位名称等信息填写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

3、全部答案在答题卡上完成,答在本试题上无效。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上交。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540分)

1、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 A )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A.中高级 B.高级 C.大型 D.中型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B)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15 B.20 C.30 D.45

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严格控制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有效期。包车客运标志牌在( A )有效。

A.一个运次所需的时间内 B.10日内

C.15日内 D. 1个月内

4、包车客运按照其经营区域分为( A )和省内包车客运。

A.省际包车客运 B.市际包车客运

C.县际包车客运 D.县内包车客运

5、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C )的免票儿童。

A.3% B.5% C.10% D.15%

6、除个体工商户外,经营客船的经营者应当配备的高级船员中,与其直接

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的比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A ):

A.不低于50% B.不低于25%

C.不低于20% D.不低于30%

7、道路货物运输是指以载货汽车为主要运输工具,通过道路使货物产生空间位移的生产活动,衡量这种位移量的尺度是( A )。

A.运输量 B.运输周转量 C.业务量 D.运输工作量

8、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须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 C )年。

A.1 B.2 C.3 D.5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 C )个月以上的,应当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A.1 B.2 C.3 D.6

10、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 B )未经营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件,并函告工商管理机关。

A.3个月 B.6个月

【运政执法的要求】

C.9个月 D.12个月

11、经营船舶管理业务,所配备的专职海务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管理的船舶种类和航区相对应的( A )从业资历。

A.船长 B.轮机长 C.大副以上 D.大管轮以上

1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押运员年龄不得超过( B )岁。

A.55 B.60 C.65 D.70

【运政执法的要求】

13、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 D )制度。

A.一般许可 B.专项许可

C.特别许可 D.分类许可

14、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有必要的( B )。

A.卫生和消防设施 B.环境保护措施

C.专用仪具 D.安全保护条件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 C)以下的罚款。

A.2000元 B.3000元 C.5000元 D. 8000元

16、从事道路旅客经营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且( C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A.1 B.2 C.3 D.4

17、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租用教练场地的,应当持有经备案的土地出租合同,租赁期限不得少于( D )年。

A.2 B.3 C.4 D.5

18、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许可证件有效期为( D )年。

A.3 B.4 C.5 D.6

19、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停业或者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起( D)内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20、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按教练车总数的( C )配备,不少于2人。

A.1% B.2% C.3% D.4%

2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 C )年。

A.1 B.2 C.3 D.4

22、下列关于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D )。

A.规范性文件是指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不能反复适用的文件

B.规范性文件属具体行政行为,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C.规范性文件属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设定行政处罚【运政执法的要求】

D.规范性文件属抽象行政行为,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23、根据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正确的做法是:( D )

A.与被处罚对象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罚款数额,报查处大队(单元)同意后,实施罚款决定

B.由违章处理部门根据具体案件案情、危害后果的大小、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决定罚款数额

C.由本机构负责人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作出具体罚款决定

D.经执法机构集体讨论,制作《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后,作出处罚决定

24、即将实施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的道路运输车辆 包括( C )。

A.用于公路营运的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集装箱运输车辆和载客汽车

B.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载货汽车(总质量为8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车)

C.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车)

D.用于公路营运的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特种运输车辆和载客汽车

25、对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货物运输的拖拉机的运输管理,依照( C )的有关规定执行。

A.交通运输部 B.农机部 C.国务院 D.质监局

26、运政执法人员在制作打印询问笔录时,发现有错误的,正确的做法是:( D )。

A.直接用涂改液修订

B.用黑色墨笔在打印好的笔录上直接修订

C.在错误的部位加盖执法机构的印章

D.在修订的部位按手印或加盖执法机构的印章

27、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 B )。

A.上报本级政府部门 B.吊销其有关证照

C.按规定给予罚款 D.责令期限改正

28、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 C )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A.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B.负责行政许可部门

C.负责行政审批部门 D.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 B)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为重大事故。

A.5人 B.10人 C.15人 D.20人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A )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责任追究 B.调查 C.行为追究 D.举报

31、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时间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时间范围相协调,明确规划基年,并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规划时间范围,一般近期宜为( A )年。

A.5 B.10 C.15 D.20

运政执法的要求 第二篇_道路运政执法检查程序

道路运政执法检查程序

一、执法任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执法任务由处(支队)和所(大队)统一安排;执勤和检查必须2人以上,个人不得擅自上路执法。

二、执法准备

1、执勤和检查,着装必须统一、整齐、规范,佩挂《交通行政执法证》。

2、接到举报或发现有违章嫌疑的车辆,拦车检查时应选择道路宽阔、视线良好的地段进行,不得在同一位置同时检查相向行驶车辆,每批次检查车辆不得超过5辆,注意避免堵塞交通,保证过往车辆安全行驶。

三、执法程序

1、在距离车辆50米处发出停车信号,身体持立正姿势,面向来车,左臂向上直伸、五指并拢、手掌向前(夜间:身穿反光背心,左手持停车牌、向前平伸、停车牌面向来车),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2-3次,示意车辆靠左边停车。

2、停车后向驾驶员敬礼,表明身份:“您好!我们是XX(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请出示XX证件,接受检查。”(如检查出租车时,要求驾驶员将“出租车计价器”按到“暂停”位置,并向乘客致歉。

3、检查中,对有违法行为者,根据检查内容应当制作“现场笔录”,开具相应的“证据保存清单”、“车辆暂扣单”,并交当事人签收。

4、告知词:一是违法内容;二是认定依据;三是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以及陈述、申辩的权利。

5、结束语:“谢谢你的合作,再见!”并观察前后车辆,在确认安全时示意车辆放行,身体持立正姿势,面向车辆,左臂向左平伸,右臂在胸前弯曲,示意通行。

道路运政处罚程序

第一部分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清楚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所适用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必须履行的步骤:

检查→告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备案

1、检查: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且两人以上;

2、告知: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将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3、审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4、决定:执法人员根据掌握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统一号码的《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5、送达: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场送达,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

讼的权力;

6、执行:涉及罚款的,由当事人持《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如当场收缴的,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涉及改正违法违章行为的,还必须监督检查当事人改正的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元以下的罚款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罚款;超出此限制,在交通边远地区,执法人员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当场收缴罚款,但应当要求当事人在决定书上签名;

7、备案: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适用的文书

《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见表1)

三、填写时应注意的问题:

1、原则上决定书中的每一个空格都必须填写;

2、案号: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写,做到一案一号;

3、违法事实:时间、地点、违法当事人必须有,“事实”一栏只要简要地说明违法违章的事实既可,在履行了告知、审查程序后,应要求当事人签名;

4、处罚依据必须填写完整,直到条款、项,且不能随意简化。一个违法行为一份处罚决定书,注意不要将补收规费、滞纳金等写入处罚决定书;

5、执法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填写到站一级,执法人员应签全名,证件号是指交通行政执法证号码,应写完整;

6、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时效是60天;

【运政执法的要求】

7、备注一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是否当场执行,填是或否。如果当事人要求代缴罚款的则应当签名。

四、文书使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被处罚人不明确。在当事人基本情况一栏中既填写姓名xxx,又填写单位xxx、法定代表人xxx。这样填写,表明有两个行政相对人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其实,这一栏填写的当事人是指法律责任人,违法行为当事人并不一定就是承担责任的人,如运输车辆无营运证,承担责任的是车主,因此当事人应填写车主,而不是被聘用的驾驶员。

2、违法事实填写不清或不正确。简易程序要求用三言两语能将当时发生的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来,最好能得到当事人认可。如,在客观事实下面由当事人签署意见:以上情况属实,签名:xxx xx年x月x日。

3、处罚内容与其它收费项目混合在一张处罚决定书中。如:罚款100元,补缴规费1000元,两项合计1100元。补缴规费不应当体现在处罚决定书中,应该用其它补缴规费的文书。

4、告知事项第2点:“当事人应当对违法违章行为立即或在 XX 日内予以纠正”,时间上两者只能选其一,要么立即纠正,要么限期纠正。而相当一部分执法人员不选,不选意味着没有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违章行为,就没有依法行政。

第二部分 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指对违法事实比较复杂或者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给予法定的较重的行政处

罚时所适用的程序。除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都适用一般程序。

一、一般程序必须履行的步骤:

1、检查:应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且必须2人以上;

2、立案:这是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的区别。承办人员填写《交通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提出违法事实及立案建议,由单位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3、调查:调查必须2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调查结束后,要制作各类证据材料得出调查结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

4、告知:这是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必经的关键程序,如果没有告知,行政处罚无效,执法人员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内容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5、送达:《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发出3天后才能发出,当场宣告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由受送达人在《交通行政文书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达送人在《交通行政文书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6、执行: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执法机关可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得以执行。

7、结案归档:交通行政案件执行完毕后应当结案,填写《交通行政案件工作报告》。存档期限一般案件为5年左右,重大案件即须报批和听证的案件为20年。

附: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框图

检查

立案

调查→调查结论

——————————

↓ ↓ ↓

处罚决定 处理决定 免处罚

↓ ↓ ↓

————告知 执行 → 结案

听证程序 ↓

————送达

————执行

强制执行 ↓

————结案→ 归档

二、适用的文书:

根据运政(稽征)执法实际情况,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可用到以下文书:

1、交通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运政执法的要求】

2、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3、现场笔录;

4、询问笔录;

5、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6、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7、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8、送达回证;

9、交通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上述9张文书是我们执法人员在处理一般程序案件时常用的,除证据材料文书如现场笔录、证据保存清单、询问笔录不是必须全部使用外,其余6张文书在一个案件中必须使用。

三、填写时应注意的问题:

1、交通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见表2)

①行政相对人:公民和单位两者只能选一项填写;

②主要事实及理由:简要写明发现的违法违章事实,这里并不要求是查证属实的事实,以及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规章;

③承办人一般是两名,领导指示可以是主管领导也可以是分管领导,只要本单位明确即可;

④案号: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写,应做到一案一号;

⑤备注一栏的当事人是指现场被发现的违章人,他有时并不是行政处罚的承受人(即行政相对人),因此,有关他的情况也应记录,以便查证。

2、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见表3)

这是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而又当场不能处理时,为保证使当事人接受处理,暂时保存当事人从事违法违章行为的工具或证件的手段。

①案由:案由应简洁地概括出违法行为的性质,并加上“涉嫌”两字;

②证据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应写清楚,调查人员为两人,证件号码应填写合法有效执法证件号码的全部,最后让被取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③当案件处理完毕,保存的证据物品归还当事人时,应将此文书收回。

3、现场笔录:(见表4)

它是执法人员现场对违法行为发生的现象或物品进行检查后所做的记录,它是客观的,应以第三人称的方式进行客观的描述。

①事实情况记录:不能用问答的方式,不能用形容词,不能模棱两可,不能引用法律条文,也不能有处理意见或决定;

②当事实情况记录完后还有多余空白处,应把它划掉或将当事人意见直接写在后面; ③备注:为确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便于联系,特设置此栏;

④有时对现场的证人也可使用此文书。

4、询问笔录:(见表5)

①做询问笔录必须两人以上;

②如果被询问人是性质相同的多人时,应分别单独制作,而不能做在同一份笔录上; ③执法人员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询问的目的,然后围绕目的进行询问,主要抓住时间、地点、事实经过等要素来制作;

④询问完毕,请被询问人写上“以上情况属实”并顶格签名,要注明年月日,并且在每一个修改过的地方按上被询问人的手印;【运政执法的要求】

⑤询问笔录第二页应用信笺或白纸等,问答必须用“问”和“答”来表示,而不能用“:”或“?”等来代替。

5、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见表6)

经过以上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以后,对违法事实已有了清晰的认识,这时就要制作此文书,总结调查过程,得出调查结论。

①案号、案由前有所述,“当事人基本情况”一栏公民和单位只能选一;

②案件调查经过:简要说明调查的经过情况,做了哪些调查工作;

③所附证据材料清单:“调查取证以后,所取得了哪些证据材料,分别按表格内容填写; ④负责人审批:与立案登记表一样,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都可以。

6、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见表7)

调查报告制作完毕后,就要根据调查报告中负责人审批的意见,做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将要受到的行政处罚、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这份文书实际上是权利告知书,当事人享有上述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也是行政处罚必不可少的程序。

①案号同前;

②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案由、事实、理由和依据都要跟前面相一致;

③当事人有两项权利,第一项任何行政处罚都必须给予当事人的,而第二项听证的权利则必须看是否达到听证的标准,根据规定,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的标准是:

A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B对个人1000元以上、对单位10000元以上的罚款;

如果没有达到听证标准,则应把听证权利这项划掉;

④当事人有3天的时间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因此,处罚决定书应在通知书的3天以后才能作出,如果当事人要求当天处理,则应要求当事人作出已履行或放弃上述权利的声明。

7、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见表8)

填写基本按照前述。

8、送达回证:(见表9)

在送达《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两张文书时必须填写《送达回证》,可以分别写,也可以写在同一张《送达回证》里。

①如果通知书与决定书一起当场送达,应先填写通知书,再写决定书,并把时间相应地错开;

运政执法的要求 第三篇_运管所执法岗任职要求

客运管理所执法岗位任职要求

业务股股长任职要求:

1、学历: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2、经历:具有基层锻炼2年以上,参与一线执法工工作5年以

上,持有交通部颁发的执法证。

3、年龄:不超56岁。

4、能力:熟悉客运市场情况,能够对各经营经营业户及经营者

情况全面掌握,及时处理相关的客运相关业务。

5、身体条件:体检合格,无慢性疾病

站务股股长任职要求:

1、学历: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2、经历:具有基层锻炼2年以上,参与一线执法工工作5年以

上,持有交通部颁发的执法证。

3、年龄:不超56岁。

4、能力:熟悉站务管理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熟

悉运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使站场秩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效运行。

5、身体条件:体检合格,无慢性疾病站务股股长任职要求: 内勤任职要求:

1、学历: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2、经历:具有基层锻炼2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退休年龄。

4、能力:熟悉运政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掌握文书制作、装订、

归档流程,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规定。

5、身体条件:体检合格,无慢性疾病。

稽查员任职要求:

3、年龄:不超过退休年龄。

1、学历: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2、经历:具有基层锻炼2年以上,参与一线执法工工作5年以

上,持有交通部颁发的执法证。

3、年龄:不超56岁。

4、能力:熟悉站场管理规定、掌握运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业务熟练、责任心,对待执法工作耐心细致,公正严

明。

5、身体条件:体检合格,无慢性疾病站务股股长任职要求:

运政执法的要求 第四篇_当前运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运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和道路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运输管理、运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作为运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各级运输管理机构在执法工作中获得了大量的经验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力度不够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道路运输行业起步较晚,运输市场结构仍处于调整阶段,与此对应,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手段落后,导致运输市场经营行为不够规范,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存在着大量违法运营的车辆和行为,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的稳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运输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2、运政执法取证难度大

虽然国家早已经出台了《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交通部门相继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但是作为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唯一一部行政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条例》在处罚违法行为时,规定的法律责任比较重,特别是对一些行为罚款数额巨大,加上运政执法手段有限,缺少强制措施,经常出现经营者和证人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部分违法经营者想方设法干扰阻碍运输管理机构调查取证,影响了运政执法工作的效率。

4、处罚工作开展难度大

实施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执法人员进行处罚工作中,经常出现违法人员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事件,严重干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正常办公和生活。运政违法案件执行难、处罚文书送达难等现象成为运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此外,部分当事人承受力差,无钱交罚款,或者托人情、找关系,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5、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反弹性

虽然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大力整顿下,违法行为有所减少,运输市场目前相对稳定。但是受利益的驱动,违法行为仍具有极大的反弹性。给运输行业长期管理带来极大的隐患。

6、执法装备落后

目前,现有执法装备已不适应行业需求,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缺少高新技术和电子信息等新技术在运政执法取证工作中的应用比例。亟需配备先进的物质设施和技术手段。

7、执法队伍水平不高

目前,道路运政法制建设的基础还很薄弱,运政执法队伍总体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基层运政管理机构,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低、业务素质差、职业道德不高等问题十分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运政执法的要求 第五篇_2016道路运政执法整改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为民务实清谦”的总体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对我县道路运输行业执法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坚决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改道路运政执法工作中的不科学、不规范、不便民的问题,注重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整改工作与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联动开展,为我县道路运输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切实规范道路运输执法行为,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道路运输行业中的乱罚款、乱收费、乱设卡行为的反弹;切实加强源头治超执法监督,坚持自查自纠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道路运输行业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使一线执法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政纪、法纪教育,促进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职业素养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工作任务

严格对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16]59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检查和整改道路运输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重点对照以下十个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1、违规上路检查执法。

2、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3、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

4、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

5、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

6、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

7、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8、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

9、向治超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10、使用无检测合格证或超过检测周期的汽车衡(地磅)。

(二)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上路执法。运政执法人员要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源头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二是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运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证件齐全。对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执法岗位。

三是严禁趋利执法。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治超或执法的罚款或收费指标,运政执法人员的经费支出不得与罚款、收费挂钩。不得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未按规定纠正违法行为的车辆不得放行。不得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从源头上把好关。

四是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对疑似超限超载车辆,必须经过称重检测确认方可处理,严禁使用无检测合格证和超过检测周期的地磅。源头治超执法标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立即纠正。

五是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不得为公路货运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或“月票”,不准违规收取检测费、车辆保管费和卸载费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改工作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3月10日结束。

(一)学习动员(2016年1月10日—2016年1月15日)

搞好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定专项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形式,对违法违纪案例“照镜子、正衣冠”,对照剖析、举一反三、认真反思。

(二)查摆整改(2016年1月16日—2月20日)

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精神,以“十个问题”为重点,一项一项查,全面梳理检查本单位的执法情况;坚持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主动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做好发现问题的集中梳理和归纳整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暂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完善监管机制。

(三)迎检验收(2016年2月21日—3月10日)、

市运管处将组织人员对我县专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通过抽查和暗访,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要认真对此次专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专项整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市处稽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本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改工作。聚焦重点、立查立改,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违规违纪人员严格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持开展专项整改与有效推进源头治超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明纪律、令行禁止,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不断提升源头治超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监管,完善制度

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执法队伍规模,从根本上消除趋利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及追究机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及时公布行风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环境,强化治理

结合此次专项整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源头治超工作外部环境整治,建立健全交警、运政联合上路执法机制,规范完善运政源头派驻和巡查等管理措施,加强运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运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依法办理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相关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和违法乱纪人员。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联系工商、质监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非法拼装、非法制造车厢、非法生产、非法使用报废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管理上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检查内容

重点打击机动车维修企业对客车、校车、危化品车违规改装等行为以及对货车二类底盘提供打造、加装车厢等违法服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依照《道路运输条例》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按照《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五条吊销经营许可。维修企业因加长、加宽、加高车辆等改装行为造成恶性交通事故的,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四、检查方法及要求

会同质监、工商部门,深入机动车维修企业,重点检查进入汽车维修市场的机动车零配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主要包括:汽车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废旧零部件、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销售的用于车辆维修的发动机、制动蹄片、钢板弹簧、轮胎、灯具等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问题;维修企业是否存在承修报废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的问题。对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的,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在全县各二类维修企业的经营场所内悬挂“打击非法改装拼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横幅,引导和鼓励公众举报机动车违规生产、非法改装、违规登记、虚假报废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分为组织部署、检查落实、总结完善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时间及工作要求为: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5日):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分工负责。

(二)检查落实阶段(12月6日至2016年2月10日):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工作情况在2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2月1日至28日):对照工作目标和检查内容要求,对全到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检查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工作中属弱环节建章立制,严加监管。

第3篇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传播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政策知识为重点,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改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现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以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知识宣传为重点,组织实施集中宣传、上门服务、点上指导等活动,开辟科技常下乡的有效途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更多的施工能手。通过科技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下乡,加快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切实推动农村生产生活发展。

三、活动实施步骤

2016年交通“三下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6年1月10日至1月25日)

制定并上报“三下乡”活动工作方案,同时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2016年2月1日至11月底)

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三下乡”活动,成立由局长同志担任组长的“三下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三下乡”活动。

2.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在精心组织活动的同时,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和活动进展情况,并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运政执法的要求 第六篇_2016运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行政执法现状

(一)行政执法机构现状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其前身是“市交通运输管理所”,1993年7月经市编委批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管理单位,2016年12月更名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定编制人数为71人(包括运政稽查中队12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运政稽查中队领导职数一正一副,现在编61人。除运政稽查中队外,内设人秘科、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违章处理室、运管科、维管科、财务科、行政审批科、安全信访科及4个片区交管站和公司驻站办、89队驻站办。

(二)行政执法队伍现状

目前,我局现有正式执法人员60名(含运政稽查中队),其中毕业分配及公开考录2人,其他部门调入8人,军转安置4人,其他4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8%,中专及以下学历占2%;交通运输专业占30%,法律专业占30%,其他专业占40%;执法人员中35岁及以下占13.3%,35-50岁占82.7%,50岁以上占4%。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进人用人机制方面。我局自2016年至今一直未新进人员,而2016年以前进入的人员少量是军转安置人员,大部分是解决政府安置对象和内部子女,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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