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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用书

时间:2018-07-24   来源:说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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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用书 第一篇_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安排(本人真实经历分享)

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建议(强烈推荐!)

一、前奏篇:

所谓万事开头难,特别是第一次接触司考的朋友,先说说司法考试的过关形式吧,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试过关从04年起就是360分过关,360分这个数字是每个参加司法考试考生的梦魇,认为只要分数够360司考就过关了,但是我告诉你一个实话,360分其实什么都不是,只是个欺骗考生的幌子而已,你们真正要考的不是360分,而是在必须三十几万人中排名前百分之十(仅指A证)。所以现在你明白了,有些时候你感觉自己分数够360结果分数下来 350多,其实你分也许真的早就超出360了,但是不好意思,前面百分之十的人,分数都比你高,因此水涨,那就船高咯,有时候你发现自己考得很差,对自己都没什么希望了,对完答案可能才300分的样子,但是出成绩那一天,你笑了,你见到了可爱的360。为什么?因为大家都考得差,尽管你考得不怎么样,但你还在百分之十之中,就这么简单,看到这里,也许你明白什么了吧,只是你觉得你学得好没用,你得比别人学得更好才管用,司考说白了就是一场竞赛,自己学得好,可能你能做360,但是你要面对的对手不是那张卷子,而是全国的30多万考生。因为竞赛式考试,必须淘汰人,不管你是否优秀,如果全国的考生全部都考到了360分,那么我会告诉你一个可悲的消息,可能只有考上400甚至500的人,才能在查成绩那天见到那可爱的360分!以我为例,我9月的时候,做卷子,做真题每一套(04—09)都可以做到500分以上,做模拟题,每一套第一次做都可以做到460分以上,但最后司

考考下来确没有达到这个分数。看到这里,你既然明白了司法考试的要求不是做到360分而是不管多少分你都必须学得比别人更好,那么你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做好准备,下面就开始了!

二、备考之时间篇:

有很多朋友一开始喜欢我问这样几个问题,到底要花多少时间来准备考试?从几月开始看书比较合适?这个问题我回答得很简单,但却很实际,在你能坚持下来的情况下越早越好,不要听很多人说什么,司法考试战线不宜拉太长,会吃不消的。后面会烦躁的等等。如此说法都是屁话。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司法考试考的是内容,其实司考就是给你那么多东西反正要求你到时候全部会做就行了,既然都是看那么多东西,我想请问各位,你们是愿意一年时间天天很轻松和惬意的看8个小时甚至更短,还是愿意,最后花3个月狼吞虎咽的每天看到晚上2—3点,一目了然,我觉得这一点大家有点头脑都会明白,当然你要说你喜欢那种紧张而富有激情,最后还有一点不确定能过与否的刺激,你可以选择最后3个月时间再来。因为内容有那么多,而字得一个一个去看,话得一句一句去理解,毕竟不是看小说,那算下来,几百万字的教材还有那么多辅导资料和课件还有法条,字数得上千万了吧···,不用我多说了,你自己去算时间吧···,有些所谓的

高人这时候要跳出来反驳了:虽然那么多内容,但是真正要考有多少嘛?其实真正要考的,不过就那么几百道题,哪有你说得那么玄乎。这时,我想他问一句话:说得好,那敢问,真正要考的是哪几百道题啊?我相信这句话无人敢回答,也无人能回答。我司考的朋友,知道我一个性格,很都人都喜欢问,到底会出哪些题啊?今年你觉得出哪些题的可能性大一些啊?而我从不问这句话,我总喜欢说一句话:我看他还能到哪里去找题来出,大家为什么总是喜欢被动的挨打,而不知道主动的出击,与其在那里猜他可能出哪些题,你不如去把它可能出题的全搞懂,他随便出什么不都不用怕了吗?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在最后几个月再来复习的,看书时绝对看不完的,也许你过了,只能说你猜题运气好。但是自信永远不属于你们。,但更多的是运气不太好的。但毕竟最后几个月确实努力了,看起来甚至比看一年书的人更累···,所以他们分数一下来,在论坛里骂娘的,在论坛里说考题出偏了的,我只想说,不是人家题出偏了,是你自己猜题猜偏了才对,人家并没有超出教材出题啊,你觉得是重点的,别人不一定觉得是重点啊,要都能猜准了,那还考个P啊,这怪不得别人的。只能怪你书看得不全面~~其实你看在法法网也好还是司考论坛也好,闹得最厉害的,不是这些拼了三个月命,又没考过,或者低分考过的人吗?其实真正一切都在掌握中的人,看到自己的分数,并没有多大的兴奋,因为他觉得这很正常。不过才是不正常的。也许此时看这篇文章的您今年正是这样的人,但希望您能正视自己。

好了,说下我的时间安排吧,我是从去年12月5号开始翻开第一页司法考试书的,也就是说我的整个备考时间,是花了接近10个月时间,因为我是无工作无压力备考,我12月也是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看这个的经验,那个的心得,最后搞得一头雾水,边摸索,边整理,大概就半个月时间,然后进入正轨,因为也快过年了,每天也就看7个小时书的样子,有效时间(也就是无杂念)大概也就3个小时吧,春节只玩了三天,初四我就回学校去看书了,那时学校连鬼都没有,(反正当时是比较凄惨就是了)每天除了看书也没啥事做,至于一天看多久,也没个准,但不低于8小时吧,建议不要太长时间,后面会受不了,因为战线拉得长就是为了让人既能全面掌握知识,又能轻松一点。不然就没意义了。(当然你打算考500分是例外。。)就这样懵懵懂懂的到了4月,因为4月是每一年司考全面复习的开始,但很多人却把4月理解为司考备考的开始,这是错误的。各大机构,就开始招生上课,这时候时间安排根据你自己的客观条件,进行调整,4月-----7月中旬,很关键,成败与否这几个月是关键。4—5月我每天是10个小时(但是有效时间一定要保证8个小时),6月----7月中旬,因为去年6月才出新的教材(也就是大纲和三大本),这个时候可能你要对前期的复习计划进行一个宏观调整,会比较辛苦,这也是司考途中比较苦的一段日子,每天大概有12—14个小时看书,保证效率全开,至少是12小时以上的有效时间。这段时间坚持下来,恭喜你,司考高分成功一大半了,7月中旬----到8月底也就是进入总复习阶段,这个阶段就是咬紧牙关最辛苦的日子了,因为天气也比

较热了(我在重庆)心情烦闷,每天的时间安排,根据你自己的身体情况和头脑接收能力尽量拉长吧,反正就是少说话,多做事。(我做梦都在背法条呢)熬过这一个月,再次恭喜你,你已经站在过关的门槛了。9月。距离考试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大家都在亡命苦读,看着还有那么多知识没掌握一筹莫展的时候,而我,却是最轻松的时候了,又降到了每天8小时,我要干的是把已经完全掌握的知识保住,每天重温那么一下下,更重要的是调整好心态。就这样,到了考试前3天,觉得自己已经没什么可看的了,那还干什么,玩呗···越放松越好,朋友和我一起去玩的时候说,奶奶的,你看看学校里面那帮人,这几天都在熬通宵了,敢在司法考试前三天还在到处玩的人,可能也就你了!!不否认,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还是蛮爽的,哈哈。911事件(我对司法考试时间的简称)还是来了,进考场就那样,考完也就那样,卷四考完出考场的时候却惊喜的发现我爸爸妈妈还有女朋友在考场外接我(我家不是重庆的,爸爸妈妈从外地赶来,毕竟春节就走了,一年没见)。那个兴奋啊,忍不住给他们一个欣慰说,爸妈,放心,400分稳得很。可能当时说大声了。周围的考生,全部把目光集中到了我身上,反正啥表情都有,有BS的,惊讶的,羡慕的,更多的是想揍我的。不过也没啥,这就是自信!这就是3个月和10个月的区别。

司法考试用书 第二篇_国家司法考试必备用书

国家司法考试必备用书:

1)目前司法考试的权威教材还是“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卷)”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现在仍然是应对司法考试的必备教材,一般在每年5月份出来,每年都会有一点变动,但是变动不大,主要是因为有新的法律法规出来,就会添加一些新的内容,所以如果要想早点复习的,可以买前一年的,后买一本增补教材和重点法条汇编来看。

2)法条必须要有一本,至于用什么版本,要看个人喜欢,书店有各种各样的,自己挑一本适合自己的就可以了。

3)习题,推荐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与教材配套的一整套白皮书。

4)历年试题要有一本,市面上也有不同的版本,建议使用答案在背后并且有着详细解答的版本。

5)由于辅导用书在刑法分论部分写得过于简单,对于非法本的人来说,理解起来可能不方便,建议再使用一本本科教材。

6)大纲要有一本。

司法考试用书 第三篇_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教材三大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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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教材三大本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唯一授权法律出版社独家出版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于2015年5月20日全国各大新华书店、法律专业店同步上市发行。为配合考生复习备考,由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依据大纲组织编写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也与大纲同时出版发行。

2015年司法考试教材: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司法考试用书 第四篇_2014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最新)

2013年司法考试老师及教材推荐(最新)

By新浪微博@张三太郎-柏浪涛疯狂粉丝

司客网PS:推荐很久了,但是自己一直也没认真看,今天看了下,写的比较客观,老师基本上也是我赞成的,推荐大家参考,但是这并不代表它适合每一个人,我的建议是,现阶段先听一下2012年一些老师的系统强化课程,一方面对知识点做好预习准备,另一方面寻找适合自己的老师,不至于到了2013年手忙脚乱。 另外,可能有一些新考生发现,为什么大名鼎鼎的某司法考试教育机构里的老师这里面几乎没有呢?个人认为这篇文章可以说完全没有刻意回避和黑某个老师,大家可以亲自试听或者与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多多交流自会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老师。 博主按语:

1、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

2、 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刑法

刘凤科+柏浪涛 kwk

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 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 鹏——陈兴良弟子

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

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

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2、刘凤科,张明楷大弟子,温和新理论,适合于听完小柏用于理论提高,或者倒过来也行,刑法想拿高分刘柏二人必听!凤科大帝早就明声在外,理论比较深,课时比较长,听两遍最好,

特别提示:到串讲阶段刘凤科一定会讲他的168题,神一样的题目,再注意:关注的不是他题目的答案,重点关注他讲题的思路。

3、王海军,张明楷在读弟子,强烈不推荐!整天说“刘凤科是我师兄哦,你知不知道!?刘凤科我师兄哦!!!刘凤科是我师兄哎!!”我擦!!!刘凤科是你师兄关我屁事!!!整天张明楷张明楷,张你妹啊!?彻底的新理论(直接讲原汁原味的新理论,日本那套,和韩友谊有点像,韩胖子的问题下面再说。),讲义多半是抄刘凤科和柏浪涛的,而且他妈偷懒还抄得不全!你本人最恶心的刑法老师之一,11年刚出道,讲课不咋地,博士还没毕业,长得跟马加爵一样,就是爱装B,貌似每周都要飞到日本去留学,你是去日本参加辅导班么?我擦!

4、韩友谊,半吊子新理论,不推荐,新理论内部也有争议,但是现在只会考新理论内部达成共识的知识。也即温和新理论。而韩友谊,很多时候在讲一些不考的知识点,比如结果无价值论或者行为无价值论,并且09年刑法案例题惨败,猜中案情,解析全错,同时,疯狂的举例,而且举例通常举一些很多已经考过的真题,不符合刑法当下的考察趋势,没有可行的判断标准和行为公式。

A韩友谊的定位:张明楷《刑法学》“读者”之一,不是张明楷的学生,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大的,人家张明楷是清华的,和你喝茶?开什么玩笑?

B关于韩友谊研究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的问题

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大塚仁是日本刑法学界的两位奇才,日本司法考试的权威学者,我们所说的德日刑法,其中的部分理论,主要就是来自于这两位奇才,但是要明确一个问题,日本刑法虽然也是坚持的客观主义,也即新理论,但是在日本刑法学界也存在巨大的争议,但是日本的官方司法考试采取回避的手段是:将某一个时期的公认权威学者的著作列为指定读物(现在是山口厚),学生只需要专心研读这个学者的著作即可。

但是我国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现状尤为混乱;

第一、新旧理论的争议,市场上司考教材很大部分是在讲旧理论,要么就是半吊子的新理论,出题人考过的点,就改,没考过的无法预知,不符合现在刑法对新理论逐年深入的考察趋势。

第二、韩友谊直接去研究山口厚、大塚仁的著作,并将著作中过于激进,不符合当下中国国情的新理论观点直接照搬到中国的司法考试培训当中去,最明显的体现就是在系统强化阶段是一个观点,可能到串讲阶段该观点又改变了,让学生纠结不已,最后阶段出的模拟一般会写一个类似于免责声明的东西,“模拟押题,仅供参考”等,这种现象对于司法考试刑法而言是极度恐怖,也是对考生极不负责的做法,本质在于没有把握住当下刑法的命题方向,最多是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很多问题凭借自己的理解,也即半吊子的新理论老师,属于病急乱投医,本末倒置。中国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立场是“温和的新理论”,代表就是刑法的命题人张明楷和周光权以及他们的著作,学者都是有自己的观点的,不可能对日本学者的著作直接照搬照抄,建议在早期可以对两位学者的著作(《刑法学(第四版)》-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张明楷、《刑法总论》《刑法各论》(第二版)-周光权)当成课外读物研读,你会发现,书上很多讨论案例就是司法考试的原题,(比如10年卷二第一题,就是周光权《刑法总论》2007年版,第三章55页-58页的小标题,而且一个字都没变)。

4,重点问题一、推荐用书《指南针刑法攻略-讲义卷》或者《刑法要义》(柏浪涛)+《三校名师讲义—刑法》(刘凤科)11年就听到老刘在指南针要出,最后没出成,现在在三校出了,不错不错,两本神作,就相当于看张明楷的《刑法学(第四版)》和周光权的《刑法总论(第二版)》《刑法分论(第二版)》的应试版了,哈哈,兄弟姐妹的福音啊~

5、重点问题二、刑法真题的选择,《刑法攻略-真题卷》+《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分别由柏浪涛和刘凤科亲自编写,两本书收录02-12年所有刑法真题,并且用温和新理论全部重新解析。

附注:司法考试06年开始,开始考察温和新理论,06年以前属于拼题,体系乱,理论争议大,此次《刑法攻略-真题卷》和《三校名师历年真题刑法卷》的面世,价值极高。

【司法考试用书】

5、《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组编 的刑法部分真题。

6、争议知识点的考察:

这几天经常遇到有考友问某个问到底以什么观点为准?

现在整体是用新理论 这是肯定的

但是新理论内部根据坚持客观主义的程度

又分为温和的新理论和彻底的新理论

怎么考察?

1、考察新理论达成共识的知识点

2、使用考研型题目,问:现在学界对某一个问题有几种观点?

例子:

1、11年卷二单选考察正当防卫。

2、11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死者占有问题。

3、10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事前故意问题。

4、12年卷四刑法案例题考察因果关系判断标准。

附录:押题阶段老师推荐:柏浪涛+刘凤科

民法

段波+钟秀勇

1、因为段波没有独著的讲座,所以没办法推荐教材,讲义即可。

备注:“民法一+民法二”要都是波波的,韩祥波的绕过。

2、民法物权变动部分,物权法第一人,建议听钟秀勇。

3、钟秀勇:系统强化阶段强烈建议听他的,他是司考里面最负责的老师,系统强化班讲义300多页厚,打印用了我好多钱啊!!!!而且他讲个地方就要举个例子,不错不错。还有他最后的那个民法样板题,相当可以。还有一个原因,波波今年真题解析班上说考第三人胁迫和第三人欺诈这个知识的时候,老钟就在11年的《民法要义》已经写到。相比之下李建伟2012年版的《民法60讲》第一、没有婚姻法解释三;第二、仍然将“悬赏广告”定性为要约!(详见该书12年版389页),可惜12年出题人认为悬赏广告”定性为单方允诺!没有前瞻性。只有老钟讲到了!13年不再推荐李建伟的《民法60讲》,出的问题太多,果断老钟!

5、推荐民法复习顺序:波波的民刑先修班《民法体系25图》→钟秀勇的系统强化→波波的法条班→波波12年1月在YY上的春节特别节目《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的课程,这书是谁写的?王泽鉴!不解释~之后做题吧。这个书的特别节目不知道波波13年在YY上还会不会讲,不讲就可惜了。

6、推荐教材:《三校名师讲义—民法》钟秀勇独著

7、也得童鞋会担心民法听两老师会不会乱,明确的告诉你,波波和老钟都死迷一个人,王泽鉴,不解释。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

王利——出题人弟子,必杀技:民法的思维方法,其实就是王泽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体系》一书中提到的“历史的方法”。

周郡——出题人弟子,做他的模拟题,就是找虐,对了,我一直怀疑他是纪连海的弟弟,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附录2: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李建伟,合众的大老板,他那本《民法60讲》,说实话确实帮了不少人,但是自从从万国出来,自己当老板以后,课时没法保障,在众合通常只上一半的课程,上课的时候抨击这个学校抨击那个学校,感觉特别傲,个人不喜欢这个人。现在看来,体系差,例子老,并不推荐,当然,如果没有钟秀勇或者段波的话,这本书还是可以的,但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就可弃之了。

李仁玉:律考时代(1998—2002)的出题人,功底十分醇厚,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的口音和上课的节奏,慢!慢!相当的慢,不过加速听的话,也可以,就是在三校因为口音重而被钟秀勇取代,参杂的个人观点过多,而且教学态度上也有问题。

隋彭生:也是大师,目前在政法英杰上课,“隋氏民法”的创始人最适合提高民法应试技巧的民法课程。老隋一向睿智,他喜欢把难以参透的民法理论用一些口诀、一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小案例予以讲解,而且老隋的归纳总结能力甚强,认真听课的学员可以迅速提高自己的民法理论水平和应试技巧。在老隋的眼中,民法并不需多少背记,属于一点即通的学科。今年好像到什么政法大学司考什么去讲课了,讲义是三大本,有点痛苦,但是,最近几年有淡出司考圈的趋势。

席志国:合同法讲得最好,但是状态时好时坏,慎入。

张翔:推荐非法本的童鞋听,他的东西到后面几乎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

马特:也是从万国出来的,长得和小柏一样帅,但是同样只推荐非法本的童鞋听。

民诉

郭翔+戴鹏

1、郭翔,民事诉讼法真正的第一人,你会发现,郭大侠的思路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新理论?哈哈?自己去听!懒得解释。

2、戴鹏,和郭大侠师出同门,都是清华地,比郭大侠好的就是,每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都有一个解题方法的说明,不错不错,比郭大侠的详细啊!先听郭大侠的理论再上老戴的课,找得到系统强化的最好两个都听,串讲的也行,妈的!爽!做题的时候过瘾啊~~~~

3、推荐用书《万国授课精华—民事诉讼法(推荐)》或者《万国专题讲座—诉讼法(民诉部分)》,由郭翔一人执笔写作。戴鹏没有单独出书,为什么不出书勒?唉!

总结:民诉郭翔+戴鹏,打个不巧当的比方,将相当于刘凤科+柏浪涛。这两人的组合,秒杀!

4、真题:《万国历年真题分类解读五卷本-诉讼法》民诉部分,由郭翔一人执笔写作。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杨秀清:前几年很牛,疯狂走穴,现在上课什么对于她都简单,网友称之为大白菜,学院派就喜欢傲,杨秀清在合同纠纷管辖和执行异议两个步骤和分析技巧,可用,其他的真心没价值,被郭大侠和老戴的组合秒杀了。,慎入。

侍东波:无聊相当的无聊,上他的民诉,崩溃死你,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他,他是我最不喜欢的老师,上课讲着讲着自己玩手指去了。。天。讲得也是让人昏昏欲睡。

郑其斌:万国历史上最为优秀的民诉老师之一,07年加盟新东方。现任众合民诉担当大任的名师,可惜以前在新东方没能混个校长什么的来当当,讲课的特点就是理论性特别强,入门的时候可以听,但是到后面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讲义从加盟新东方到跳槽众合,就没变过。

附录1:押题阶段老师推荐:郭翔,民诉有了郭翔,就不需要黑了。

他每个知识点都要给你加上实例,就是一点他爱重复一些话,什么“同学,这个问题。”或者“这个卷子不是卷子,是提纲”“同学,这里有一只铅笔,2B的。”据说09年郭大侠压中了民诉80%的分。

刑诉

左宁+陈少文

1、左宁,命题人弟子—陈卫东的博士,顾永忠的博士后,12年押题太他妈 NB了,讲课比较实在,左宁~你会火哦~

2、 陈少文:万国的新人,博士后,那声音,好性感的男人,但是在把握命题方向的功力比左宁差一点,女同学可以听他的,少文老师不但教书,而且还叫你如何做人,万国最有魅力的男人,众多女考友的最爱,男考友也爱····

2、推荐用书:

无,左宁没有单独出书,讲义即可。- -出本书该多好!????

【司法考试用书】

万国那本陈少文写的专题讲座是合著的,不推荐,本人只推荐独著!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注意,是介绍,不是推荐。

杨雄:刑事诉讼法100表,背吧,完全的背吧,没什么特色,上课像打机关枪一样,有的同学说他表格不错,但是我觉得这个表格和法条有啥区别,当法条用可以。

此外,有一点不得不提,杨雄已不再是出题人弟子,因为12年汪建成已经退出司法考试命题人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陈卫东和顾永忠,

汪海燕:汪阿姨,被考友吹的神乎其神,其实也就那样,讲义几年未变。

向高甲:汪阿姨的学生,哪一科都能来,但是哪一科就都一般。有没有听过他翻唱《爱的供养》?不错哦`~

谢安平:太狂了,老是说全国的专家不如他,我老谢什么什么的~不过他的证据和“一对一理论”讲的是最好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徐金桂+吴鹏

1、徐金桂:讲得也不错,风格有点像老钟,表格比林红潮细,徐金桂讲课那叫一个细致啊,把他学会了,行政法高分没有问题,12年最火的行政法老师。

2、吴鹏:行政法真正的大神,永远懒懒散散的声音,独树一帜的行政法讲义,和任何行政法老师的讲课思路都不一样,真正能把握行政法精髓的老师,但是就是因为这一点,必须有一个基础老师辅助,有基础之后再听老吴的,老吴的成神之路开始。

3、王旭,俗称“王小胖”行政法大黑,出题人弟子,行政法原则部分讲得不错,押题不错,个人觉得他更适合讲卷四。

4、李佳,做题方法、思路明晰,总结精辟,最出名就是他的“行政法逆向思维”的课程。

5、推荐用书:《三校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徐金桂 独著

附录1:其他老师的介绍。

林鸿潮:行政法88表不知道在司考圈撑了多少年,红了多了多少年,但是现在命题方向有变,开始注重基础理论的考察,行政法88表的威力大不如前。

季红:万国老名牌了,从律考时代就开始教课,也不错,尤其是他写的那本真题解析很不错,很详细,推荐。

附录2:行政法的学科特点决定了行政法难、杂、乱。没有像刑民那样博大精深,所以以上老师看自己喜好来了。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第一轮:张海峡+鄢梦萱

第二轮至结束:李文涛

1、张海峡,入门必听,他能够让你迅速了解商法是个什么玩意。

2、鄢梦萱:鄢梦萱姐姐的课细致入微,重点尽收囊中,但是梦萱姐姐不讲笑话,想听笑话的指望不上了,但是拿高分绝对必听!尤其是她那本书。

2、李文涛,商法考察方向,小综合、大综合、跨学科综合,适应司考商法命题方向,知识产权特别推荐李文涛。

司法考试用书 第五篇_《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教材变化深度解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教材变化深度解读

作者:海天司法考试培训|海天国律司考培训|海天司考网站 时间:2016-05-09

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将于近日出版发行。 大纲修订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精神为遵循,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持对法律职业立场、伦理和技能等的考查。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等学科的考核知识点,对试卷题型及考核要求作了调整完善,着重考查应试人员运用宪法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和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明确在主观题试卷中增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科目的考查内容。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对刑法、民法等相关学科知识点进行了调整完善。三是根据2016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进行了相应增删,新增了《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 另据悉,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内容不断完善,总计考点新增15个(含新增子考点),删除14个;法律法规新增18件,修订11件,删除5件

。新增考点与修订内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密切相关,例如经济法部分调整的考点针对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刑法部分新增的考点针对《刑法修正案(九)》等等。

2016年大纲所涉及的15个科目变化,可以解读为“4、5、6”,即4个科目变动较大,既新增考点又新增/修订法律法规;5个科目变动较小,大纲没有新增考点或法律法规;6个科目大纲没有新增考点,但是新增/修订了法律法规。

一、4个科目大纲新增考点,并新增/修订了法律法规

包括:经济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并未新增考点,只是作了调整和完善,教材根据大纲调整和新增、新修订法律法规,作了相应调整。

(一)经济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经济法部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作了较大修改: 1

第二章第三节“食品安全法”部分,根据新法作了全面修订,大纲考点也作了相应调整和增删。

2

第三章第一节“商业银行法”部分,大纲考点作了调整,考点“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贷款法律制度”调整为“商业银行概述”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大纲附录部分,修订法律法规5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刑 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刑法部分,大纲删除考点10个,新增考点12个: 1

第十章“刑法种类”中,新增第三节“非刑罚处罚措施”,其下包括1个考点“职业禁止”。

2

第十二章第二节“假释制度”中,新增考点“假释的程序”。

3

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

(1)修改考点“帮助恐怖活动罪”,新增考点“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2)删除考点“危险物品肇事罪”。

4

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5

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6

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第一节“重点罪名”中,修改考点“强制猥亵、侮辱罪”。

(2)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个考点。

7

第二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

(1)修改考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2)新增“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6个考点。

(3)删除“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2个考点。 8

第三十二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9

第三十三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一节“重点罪名”中,修改考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 10

第三十四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一节“重点罪名”中,删除考点“嫖宿幼女罪”。【司法考试用书】

11

第三十七章“贪污贿赂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考点“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12

第三十八章“渎职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3

第三十九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删除第二节“普通罪名”,包括“投降罪”和“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2个考点。

大纲附录删除法律法规1件,新增法律法规5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民 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民法部分进一步完善,大纲新增考点1个:

1

第三章第二节“法人的能力”中,新增考点“法人人格否认”。

2

第二十章第三节“借款合同”中,考点“自然人借款合同”调整为“民间借贷”。 3

第三十四、三十五章全部重新撰写,相应考点作了调整。

大纲附录中,新增法律法规2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部分,大纲和教材作了完善和调整,大纲新增子考点2个:

1

第十三章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考点“开庭审理”中新增子考点“庭审调解”。

2

第十四章第三节“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考点“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中新增子考点“适用小额案件审理程序异议的处理”。

大纲附录法律法规中,新增法律法规1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5大科目大纲没有新增考点或法律法规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大纲和教材只是作了局部完善调整,并未新增考点或法条。

三、6大科目大纲没有新增考点,但新增/修订了法律法规

包括:宪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宪 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宪法部分,大纲没有新增考点,教材根据《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内容调整较多。

大纲附录中:

新增法律法规1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修订法律法规2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二)国际私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国际私法部分,大纲以完善为主,没有新增考点,教材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作了全面修订。

大纲附录部分,删除法律法规3件,新增法律法规2件: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三)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大纲教材以完善为主,没有增删考点。

大纲附录部分:

1.新增法律法规1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2.修订法律法规1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考试用书】

(四)刑事诉讼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刑事诉讼法部分以完善大纲教材为主,没有增考点。

大纲附录部分:

1.删除法律法规1件。

2.新增法律法规3件: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3)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司法考试用书】

3.修订法律法规1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和教材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教材根据新法做了全面修订,大纲没有增删考点。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uoshuo/46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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