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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

时间:2014-12-06   来源:结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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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一):2016年吉州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吉州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吉州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集中整治阶段的治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市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中“一县一站一车多点”的治超路面监控网络的要求,结合我区当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思路与主要目标

坚持依法治超,深入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重点抓好载货车辆非法改装纠正,货运源头管控,路面查处和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超限超载治理等环节,确保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迅速下降,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形成有效、规范、公平的道路运输市场,使公路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护。 实施原则: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域联动,集中整治,长效治理。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严管重罚,打击违法行为。 总体目标:2016年底努力使全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降至1%以下。无不合格载货车辆非法改装上路行驶,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吉州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吉州区治超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 雷开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锡锋 区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黄 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刘万海 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局长

王小刚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造奕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彭万昌 区发改委主任

胡鑫平 区工信委主任

张锦云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 瑜 区安监局局长

鄢洪刚 区财政局局长

张志坚 区国土分局局长

王风浪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许小敏 区水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同志兼任,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副局长蔡斌担任。

联合执法大队由下列部门人员组成:公路 8 人、公安交警 8人、公安治安 2 人、水利 2 人、交通2人、运管 4 人、国土 2 人、工信委 2 人、市场和质量监督 2 人。各部门要指定本部门的执法队负责人,执法队实行四班三运转,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执法,负责查处吉州区境内超限超载车辆。

三、工作步骤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3日-3月15日)。印发全区深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区治超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3月16日-2017年3月31日)。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推动辖区内有关载货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上级治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治超工作中把握方式、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的途径和做法。2017年7月1日后,治超工作转入长效治理。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运输砂砾石、瓷土、矿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的超限超载车辆;

(二)重点整治过境吉州区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三)重点整治路段:西四乡联网路、厚莲线、上吉线、朱北线。

五、工作措施

由区政府组织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统一时间、标准的要求,统一行动。

(一) 抓好货运源头管理

1、 取缔非法采砂场(由区水利局负责);取缔非法采矿企业(由区国土分局负责)。

2、 规范货物装载。规范砂砾石装载、严禁运输砂砾石的超限超载车辆出砂场(由区水利局负责);规范瓷土等矿石装载,严禁运输瓷土等矿石的超限超载车辆出矿(由区国土分局负责);规范工商企业货物装载,严禁运输钢材、水泥等货物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由运管部门负责);规范建筑材料装载,严禁运输泥土等建筑材料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3、 加强技术监控。区水利局要在采砂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区国土分局要在矿山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区城管执法局要在拌合站(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

(二)抓好路面治超

1、 设置治超流动稽查点。严厉查处行驶在吉州区境内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公路、交警部门负责)。

2、 设置抛洒滴漏稽查点。严厉查处抛洒滴漏运输车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

(三)抓好涉车企业管理

1、 取缔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由工信、市场质量监督部门负责)。

2、 对已经改装、拼装的车辆限期恢复(由工信、市场质量

监督部门负责)。

3、 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由运管部门负责)。

(四)抓好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大队要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执法,统,就是集中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货源地、重点时段进行重点整治;分,就是按照源头管理,路面执法,涉车企业管理,分工负责,履行治超职责。要互通信息,货源监管单位要及时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情况及时通报路面执法队伍,由路面执法队伍从严查处;路面执法队伍要讲超限超载车辆的信息通报水利、国土等货源监管单位,由货源监管单位对业主进行处罚。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治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超限超载单位和业主,要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一个一个突破,实现以点带面,形成震慑效应。流动稽查点要设置专门的卸货场所,坚决做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一经发现,必须先卸载后处罚,对拒绝接受检查、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治超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共同开展治超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治超工作。治超联合执法大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2、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声势。要深入场(矿)、运输企

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二):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XX市交通运输执法所

关于联合治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公安联合治超跨区异地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已选派X名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治超集中行动,为配合好本次行动,做好在本次行动中查处的各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其他违法运输行为的案件处理工作,经我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

一、工作目标

以本次联合治超行动为契机,打击一批恶意超限超载、短途驳载、非法改装、无牌无证及其他违法运输行为;同时,抓住本次联合治超行动的机会,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执法严、作风硬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措施

1、超限站、流动治超大队、各中队要分别抽调20名执法人员参加集中行动,要求着统一制服,带头盔、反光背心、上岗证、执法证、停车示警灯、对讲机、强光手电等执法装备,各类执法文书齐全,为本次集中行动做好准备工作。

2、所有参加集中行动的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工作中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公正,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及《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完善执法流程,规范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按照《XX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罚。

3、办公室要在本次集中行动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各种执法装备准备充盈,执法车辆性能良好、行驶安全。同时要根据天气情况做好防暑防雨准备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时间,为本次集中行动提供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

三、有关要求

1、本次联合治超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逢超必卸、执法到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坚决杜绝公路“三乱” 行为发生。

2、各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联合治超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自律意识,服从领导安排,密切配合,确保本次联合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3、所有参加本次集中行动的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三):2016年食品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治理在食品中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非法添加的恶性犯罪严密防控、重点施治、持续打击,对新品种新领域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严格管控,坚决遏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多发的势头,彻底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农牧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畜牧投入品以及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查验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强化农产品溯源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投入使用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全面清查高毒农药、兽药,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违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辅材料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添加剂备案情况、出厂检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添加剂追根溯源,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施重点监控,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不具备资格的经营单位予以清理和取缔。严厉查处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四)加强食品消费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县政府食安办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和监管部门,开展对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挖掘整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基础上,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把打击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县成立以食安办主任为组长、相关监管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公安机关要依照规定,及时立案侦查,从严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严禁有案不立或降格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信心。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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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四):2016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6〕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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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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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中整治的前15天)。稽查“1”号点设在S223线石门阳塘村与中方交界处,配置交警8人、路政8人,主要负责查处辰溪、中方方向入境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鹤城辖区;稽查“2”号点设在蒋家碎石场出口处,配置交警8人,防止碎石场超限超载车辆进入省道行驶;稽查“3”号点设在金海村路口,配置交警12人,主要负责将超限超载车辆导入检测车道。三是卸货场、扣车停放点。“1”号卸货场设在城东停车场内,“2”号卸货场设金海北路施工路段;扣车停放点设在城

东停车场内,雇佣卸货工6-8人。

2.源头治理工作。由鹤城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建立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源头治理组人员进驻石门乡境内的6家采石场和4家混泥土拌和站,监督和引导货运源头企业依法配载、货运企业依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场。对查获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的采矿企业,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第三次吊销其开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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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东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工作。由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行整治的通告》(怀政函办[2016]198号)精神,负责对城东所有工地进行整治:①凡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平装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严禁未实施有效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驶入城区;②每天5:00—19:00严禁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③从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到市交警、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办理《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按规定在城区道路行驶。禁止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的大型工地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严查城东城区建设工地设置大型拌合场的行为。开展路面巡查,确保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通行;从严查处擅自改装的建筑垃圾和建材运输车辆。从严查处从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的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

4.应急机动工作。由鹤城公安分局牵头,遇有突发情况随时出动(在集中整治前期的15天全部安排到路面治超固定站驻站)。针对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①聚众堵塞交通。驾驶员故意聚众堵车,由路面治超组向应急机动组通报,应急机动组迅速赶赴现场协助查处,对拒不配合的车辆,依法强制破门开离扣留到指定地点(城东停车场),保障道路畅通,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②弃车锁车。驾驶员拒绝接受执法人员处理,故意弃车锁车离开执法现场逃避处罚,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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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组迅速出动,强制开锁或破门,由交警部门指定的专业驾驶人员依法将车开离现场并予扣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后方可放行。③车辆闯关。车辆为逃避检测的闯关行为,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机动组负责拦截,交警部门依法扣车、扣证,交由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④暴力抗法。围攻、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等干扰破坏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秩序,应急机动组及时赶赴现场,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维稳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对恶性事件的依法打击的指导、监督。

四、职责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政法部门:对本次整治行动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恶性事件

的打击进行指导和监督。

2.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治超工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区政府办:负责各部门综合协调和人员调配。

4.财政部门:负责治超工作的经费保障。

【2016年九月超限整治】

5.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聚众堵路、集体闯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按规定装载的采矿企业,停止炸药等物品的审批供应。

6.交警部门: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强制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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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载、故意堵塞交通、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7.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管人员深入货物配载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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