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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交通运输部9月1号怎样治理超限

时间:2014-10-11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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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交通运输部9月1号怎样治理超限(一):超限运输常见问题(新解答版)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1 ——公路超限运输的定义?

货运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及外廓尺寸,超过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荷载限制(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包括超轴载质量限值或总质量限值)、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一种违法运输行为

1.限载:包括总质量限值和公路特殊情况下的限值

2.限长、宽、高:①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高、限宽、限长标准;②交通部2000年2号令(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一度扩大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认定的公路所能承载的长、宽、高限值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2——超限运输车辆的危害?

一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给国家财产造成极大损失。超限超载车辆的车轴荷载远超过国家标准中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载荷,一些车辆业主采取私自改变车箱高度和长度,加粗加厚车轴、承载梁等部件的违法行为,以超过国家标准核定的装载质量、车长、车高、车宽限度,有的整车质量超过许可值数倍甚至十多倍,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回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使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使16次;一辆36吨的超限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车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仅我省每年因超限超载造成的交通基础设施损失近15亿元人民币,由于维修造成交通运输不畅而造成的间接社会损失更无法估量。二是导致了公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形成运价低下与市场成本不相称的“怪圈”。 改革开放前运输市场货运价格是每吨公里0.2 4元左右。2 0多年来。仍然是0.24元

左右,虽然国家核准运价是每吨公里0.46元左右,但由于恶性竞争,运价始终达不到标准,与社会其它基础价格的变化比例极不相称,主要原因是运输市场恶性竞争,货运业主以竞相压价来争揽货源,而超限超载运输是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谁超得越多,运价就越低,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严重地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私自非法改装车辆,达到超限超载目的,违反了科学原理,使车辆原设计的安全性能大为下降,容易造成车辆钢板断裂、轮胎爆裂、方向失控。据有关部门统计1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限超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四是造成车辆“大吨小标”和“小吨大标”情况泛滥,偷漏交通规费,市场诚信下降。一些货车生产和改装厂家,为了迎合车辆业主用超限超载来牟利的歪风,竞相生产和改装能承装大载量而标称为小吨位的车辆,即“大吨小标”车,使车辆d造业和运输业失去诚信,助长车辆业主用超限超载手段来偷漏国家交通规费,助长运输业主用超限超载压低运价手段来争揽货源的恶性竞争。五是超限运输降低了公路的使用效率,污染环境。超限车辆一般车速都很低,有的不足40km/t,由于走不快,且由于超限车的车体大,影响后车通行,常常造成交通阻塞,使公路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对货车的设计时速一般在70公里以上,而严重超限车辆一般只能行驶三四十公里,有的更低,造成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尴尬局面。另外,超限车辆由于荷载大,在起步、爬坡时大冒黑烟,造成路面和环境的污染。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超限运输治理有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九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江苏省公路条例‣

第三十四条 在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以及使用汽车渡船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车辆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规定。因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公路上设臵载货车辆轴载质量及车货总质量的检测装臵,对载货车辆进行免费检测。载货车辆应当接受车辆限载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臵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4——超限运输治理的认定标准?

(一)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认定标准:

1、外型: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2、总质量: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吨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吨以上。

3、轴载质量:(1)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吨(2)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吨(3)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吨(4)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吨(5)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吨(6)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吨(7)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吨。

(二)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治超认定标准: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

根据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标准,作为判断车辆超限的依据。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5——在公路上检查是否是“三乱”

由于向纠风部门、群众宣传不够,不少纠风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文件精神,认为该文件中并没有将公路路政机构列入合法上路执法的部门,以此认定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在公路上检查是违纪、三乱行为。不少群众在投诉理由也是以此文件为依据,认为路政管理人员没有在公路上的检查权。

“公路三乱”指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乱”,体现在没有法律依据在公路上的设卡、收费、罚款的行为以及虽有法律依据但是却超出法律依据或不按法定程序从事的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罚款的行为。有无上路执法权,主要看上路执法有没有法律依据。路政执法人员在公路上依法进行的检查不是“公路三乱”。理由是•公路法‣第71条已经明确赋予了路政执法人员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在治理“公路三乱”的原则上,•公路法‣的规定属于新规定,与国务院文件并无矛盾。二者即使有冲突之处,也因•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的通知‣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公路法‣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在效力上,法律高于该规范性文件,故应当按照•公路法‣执行。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6——超限与超载的区别?

一、超载和超限的法源或法律根据不同。“超载”一词源于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超限”一词源于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治理超载和超限分别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路法‣的相关条款。

二、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不同。超载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是指汽车装载货物超过了汽车的核定载质量;超限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其设计的限载标准不同),是指汽车的车货总重加轴载质量超过了公路对其的限值。

三、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超载既有货物超载,也有客运超载;超限只限于货物运输,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百度交通运输部9月1号怎样治理超限(二):车辆超载超限治理实施方案

附件1【百度交通运输部9月1号怎样治理超限】

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加强车辆超载超限治理(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1年时间的集中治理,有效遏制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

二、工作任务

(一)严把车辆生产、准入和审验源头关

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全面排查省内货车生产企业,公布合法生产企业名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对“大吨小标”等不符合国家公告标准的车型,一律禁止在省内销售,并依法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正或撤销其相关产品《公告》。(2014年2月底前完成)

由工商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配合,全面排查省内货车销售企业,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整车出厂货车一律禁止销售,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14年2

月底前完成)

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告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不得进行注册登记和审验,审验发现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要责令进行纠正,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证和定期审验。(即时执行)

(二)严把车辆改装的源头关

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对改装机动车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企业或场所,依法予以取缔。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企业非法改装货车行为一经查实,吊销其维修生产许可。(2014年2月底前完成)

(三)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

各地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机)等部门,加强对容易发生超载超限的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监管,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2014年1月底前完成)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从即日起迅速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一对一与当地货运企业和业主签订一律不得超限超载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凡核发了“运输许可证”的企业、业主和货场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签订,运输型拖拉

机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签订,其他由公安部门负责签订。(2014年2月底前完成)

(四)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

由公安部门牵头,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2013年12月14日至16日排查并确定辖区内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拟定并分批公布高速公路货车可通行入口名单(2013年12月18日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14年1月20日公布第二批名单,2014年3月底前公布第三批名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在相关高速公路入口前提前配备称重设施设备、设置限高门架和警示标志标牌,有条件的要设置渠化货车专用通道、劝返专用通道等。高速公路入口以外的疏导、劝返及有关维稳工作由辖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由公安部门牵头,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在高速公路省界入口加强对入川货车的管控。有条件的,要在站前收费广场渠化货车专用通道、设置移动称重设备,在货运车辆进站前实施检测,对检测出的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直接劝返;无条件的,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设点联合执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备移动称重设备、设置治超警示标志,提示进入的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加强省际间治超信息沟通,对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实施有效管控。(即时执行)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合理统筹规划、调整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形成源头监管

点、治超检测站、卸货场、流动检测车互联互动、相互补充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即时执行)

(五)严把路面管控关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省政府批准的固定超载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实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治超,落实抄告制度。公安部门要在检测站设立警务室并常驻警务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自职责,对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实行一站式查处,禁止以罚款或收费代替卸载。加强高速公路路面巡逻,发现超载超限货车引导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并按照车籍地原则对货运车辆违法情况抄告相关部门。(即时执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落实超载超限检测站称重、卸载机具设备和卸载场地等及配套政策。对经检测确认严重超载超限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严格实施卸载,违法状态未消除的,不得放行或准予继续行驶公路。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罚,并现场予以切割。要加大对违法超载超限驾驶人员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即时执行)【百度交通运输部9月1号怎样治理超限】

(六)强化施工、应急救援路段交通安全管理

由公安部门牵头,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加强高速公路维护和事故现场安全管理。可能影响通行安全时,由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封闭施救路段,实施对面道路半幅双向方式通行,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即时执

行)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施工审批和过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的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即时执行)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足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状况;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清排障服务,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提高事故应急救援效率,尽可能减少对道路通行安全的影响。(即时执行)

(七)加强政策引导,推进长效治理

由财政部门牵头,国税、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研究起草交通运输企业补贴政策并报省政府审批,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做大做强。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税务等部门配合,研究起草货运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筛选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管理较为规范的货运企业予以重点指导并予以相关政策扶持,引导道路货物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2014年3月底前完成)

【百度交通运输部9月1号怎样治理超限】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配合,研究起草货运车辆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并报省政府审批。(2014年3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百度交通运输部9月1号怎样治理超限(三):2016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6〕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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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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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中整治的前15天)。稽查“1”号点设在S223线石门阳塘村与中方交界处,配置交警8人、路政8人,主要负责查处辰溪、中方方向入境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鹤城辖区;稽查“2”号点设在蒋家碎石场出口处,配置交警8人,防止碎石场超限超载车辆进入省道行驶;稽查“3”号点设在金海村路口,配置交警12人,主要负责将超限超载车辆导入检测车道。三是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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