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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职业健康现状

时间:2014-09-01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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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职业健康现状(一):2015年健康服务现状研究及发展趋势

中国健康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市场前

景预测报告(2015-2020年)

报告编号:1582235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cn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中国健康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2015-2020年) 报告编号: 1582235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 ¥648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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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我国健康服务产 业起步较晚,从建国到九十年代初期,健康体检还是医院的服务范畴,而且体检更多表示于疾病检查而不是健康预防。进入九十年代后期,随着西方健康服务理念的 进入及国内需求市场的快速增长,国内以体检为重点的健康服务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健康服务机构的发展速度职能以爆炸式来形容。随着健康服务 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健康服务机构也表现为不同的发展侧重于经营模式,涌现了一批知名公司。但就市场格局而言,目前国内健康服务茶叶还基本停留在体检服务 阶段,服务机构总体来说还行当偏小偏散,市场格局在快速发展中还没有应有的定位于成熟。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健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 主要目标。据统计,目前全球股票市值中,健康产业相关股票的市值约占总市值的13%左右。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健康产业已经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大 动力,美国的医疗服务、医药生产、健康管理等健康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5%,加拿大、日本等国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超过10%。在我国, 健康产业仅占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5%,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健康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2015-2020年)认为,中国的健康服务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依存于当前中国经济环境,我国健康服务产业具有以下特点与趋势:经营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服务形势多样化;健康服务市场 由供方向需方转变,健康服务机构之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医疗保险公司介入,将使健康服务行业逐渐步入法制化的轨道;信息技术在健康服务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 的影响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健康服务内容将不断发生重大转变;规模经营与专科化并驾齐驱,依靠自身的独特有时占领一定市场份额将成为健康服务机构最重要的 经营战略;人才争夺将成为健康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选择;不断创新将成为健康服务机构

永恒的追求目标和保持竞争活力的重要法宝;由于健康服务市场竞争加剧, 各健康服务机构将更加讲求服务营销策略,广大群众会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为了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公众美誉度,健康服务机构将更加注重品牌推广和形象宣 传。

在医疗和健康服务业未来增量的投资主体中,三类社会资本尤其值得关注。第一类为全国或区域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类为险资充足融资成本低的保险业巨头, 第三类则是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尤其是国资背景的基金。三类社会资本各有优势和擅场,但都需要尽快摸索出一套可盈利、可复制的业务模式和可行的发展路径。医疗 服务之外,养老服务将成为未来数年增量最大的板块。到2020年,养老服务规模将超过5000亿,年增速达20%以上。目前,国内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还处 在初期阶段。罗兰贝格认为,成功的养老服务企业需要在洞察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明确目标客群,同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探索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 以及持续护理服务等可行模式。其中,医疗、养老及健康管理的有机结合将是成功关键之一。健康管理和促进是符合健康经济学的原理和“上医治未病”的理念的。 国内一些领先的医院和协会在健康和疾病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收费和补偿机制的瓶颈制约了其有效推广。期待政策创新和突破的同时,积极探索包括医 院、患者、雇主、保险公司以及医药器械企业的多方合作,将可能创造多赢模式。

《中国健康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2015-2020年)》在多年健康服务行业研究结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健康服务行业市场的发展现状,通过资深研究团队对健康服务市场各类资讯进行整理分析,并依托国家权威数据资源和长期市场监测的数据库,对健康服务行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健康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2015-2020年)可以帮助投资者准确把握健康服务行业的市场现状,为投资者进行投资作出健康服务行业前景预判,挖掘健康服务行业投资价值,同时提出健康服务行业投资策略、营销策略等方面的建议。 正文目录

第一章 健康服务行业发展概述 第一节 健康服务的概念 一、健康服务的定义 二、健康服务的特点 三、健康服务的分类

第二节 健康服务行业发展成熟度 一、行业发展周期分析 二、行业中外市场成熟度对比 三、行业及其主要子行业成熟度分析 第三节 健康服务市场特征分析 一、市场规模 二、产业关联度 三、影响需求的关键因素 四、国内和国际市场 五、主要竞争因素 六、生命周期 第二章 医疗事业发展概述 第一节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2014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分析 二、2015年我国卫生工作发展预测 第二节 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分析 一、卫生资源 二、医疗服务 三、农村卫生服务 四、社区卫生服务

五、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 第三节 中国医疗市场概况

一、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基本特征 二、未来几年我国医疗市场的发展趋势

2015年我国职业健康现状(二):2015年健康保险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2015年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调研与发展

趋势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1570136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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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2015年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 1570136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 ¥675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5年我国职业健康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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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中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健康保险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除了专业健康保险业务外,还涉足于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等。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居民医疗保障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我国健康险业务发展迎来了良好的历史机遇。仅从国家发展的一系列促进健康保险业务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来看,健康险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15年1月我国保险业开局良好,保险行业原保险保费收入4005.56亿元,同比增长18.95%;同期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50亿元,同比增长30.46%,增速较快,为各大险种之首。2012年以来,在国内人身保险行业整体发展放缓的情况下,健康保险“一枝独秀”,实现了高速的增长,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由于健康保险起步相对较晚,对于健康保险的盈利模式、经营思路仍不清晰,尚未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商业运营模式。所以,尽管健康险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在经营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中,80%以上的公司赔付率超过80%,其中40%左右的公司赔付率超过100%,个别公司甚至高达200%。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5年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显示,“新医改”政策提出“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这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参与政府经办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更好地发挥健康保障和健康管理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同时,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平台、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商业化模式运作的“结合型”健康险业务试点,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以此进一

步提高公众的保障程度。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人们对高保障健康险的需求,健康保险潜在市场巨大。

《2015年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在多年健康保险行业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市场的发展现状,通过资深研究团队对健康保险市场资讯进行整理分析,并依托国家权威数据资源和长期市场监测的数据库,对健康保险行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分析。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5年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可以帮助投资者准确把握健康保险行业的市场现状,为投资者进行投资作出健康保险行业前景预判,挖掘健康保险行业投资价值,同时提出健康保险行业投资策略、营销策略等方面的建议。 正文目录

第一部分 健康保险产业环境分析 第一章 中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背景分析 第一节 健康保险的相关概述 一、国际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二、我国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三、健康保险的特征 四、健康保险作用分析 五、健康保险体系构成 1、按照保障范围分类 2、按照承保对象分类 3、按照给付方式分类 4、按照合同形式分类 第二节 健康保险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健康保险行业监管体制 二、健康保险行业发展规划

三、健康保险行业相关政策

1、我国出台首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2、重大疾病保险行业规范标准出台 3、保监会颁布健康保险统计制度 4、新医改方案正式实施 5、康复医疗纳入医保范围

6、以创新促发展大力推进健康养老险发展 第三节 健康保险行业经济环境分析 一、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1、2014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 2、2015年世界经济发展趋势 3、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1、GDP运行情况 2、消费价格指数CPI、PPI 3、全国居民收入情况 4、恩格尔系数 5、工业发展形势 6、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7、财政收支状况 8、中国汇率调整 三、2015年宏观经济预测

1、国际形势短期向好,但内生动力依然不足 2、2015年我国经济增长趋势

2015年我国职业健康现状(三):2015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1.现状分析

1.1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1.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1.1.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139177例,病死率2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

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1.1.3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1.1.4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1.5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1.1.6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1.1.7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1.1.8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1.1.9根据统计分析,可以推测,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15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0万人,2015年将达到72万人;随着我国入世,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卫生必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职业病防治工作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1.2国外职业卫生现状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职业卫生策略和ILO全球消除矽肺计划的实施,我国职业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在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不仅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低于我国,而且政府关注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作业方式、噪声、职业性生物因素引起的疾病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3.1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70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75%。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1.3.2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2000年起回升,职业病检出率在0.4%以上,但仍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1.3.3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1.3.4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1.3.5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1.3.6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1.3.7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1.3.8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

2015年我国职业健康现状(四):2015年假制度

第1篇:2015劳动法法定带薪年假规定

当“带薪休假”早已是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带薪休假制度也撩起神秘的面纱,步入了中国寻常劳动者的生活,成为我国劳动者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之一。2015年12月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使带薪年休假制度终于在万众期待中尘埃落定。为了保障和增强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5年9月18日以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些法规为劳动者如何享受带薪年假提供了夯实的依据。那么,作为单位的普通劳动者,我们应该怎样正确的理解这些规定,继而切实的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给我们带来的美好时光呢?北京劳动法沈斌倜律师将带领大家探访“带薪年假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每一位劳动者均拥有的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我将以下面的案例进一步说明。假设小王自2015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15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15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1天。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按照《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计算方式,累计工作时间不满十年的跳槽职工在新单位当年休带薪假的临界点为73天,也就是说在新单位得干满73天以上方可休带薪年假,即每年10月20日之后跳槽而还未休年假者,当年的年假基本就泡汤了。

第三、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每位劳动者休带薪年假的权利,除由职工本人作出书面放弃休假权利的承诺外,用人单位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均应给予法定的报酬,且应当在应休年假年度内给付。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该条规定明确了休年休假是每位劳动者的法定权利,除劳动者本人放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剥夺。用人单位如果不能安排职工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的天数不够法定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当年度内给付职工应休年假的报酬。这也意味着: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在应休年假年度内将职工未休年休假的报酬支付给职工的话,就构成拖欠职工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被迫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第四、劳动者离职时,可以就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职工当年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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