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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时间:2018-10-13   来源:恋爱婚姻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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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第一篇_买房子住宅,凶宅风水图解

买房子住宅,凶宅风水图解

风水是汉民族历史悠久的一门玄术,特别是住宅风水。住宅风水自古有之。是古人对自然和居住环境的理解,在现代社会,住宅风水仍然有一定的意义。 住宅风水包括住宅选址、外部风水环境、庭院风水、门、主、灶风水,婚姻风水等方面。 住宅重精、气、神。住宅风水影响住宅的主人的运势,甚至影响更多。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住宅风水,让我们来看看图解大全吧。

看房子风水禁忌-基础篇

1.房子正中是厕所大忌,易患病且对主人的财运及其不好。

2.水槽和灶台不宜离太近,水火不宜成为近邻,会导致家庭不和。

3.卫生间不宜在走廊尽头,建议设计在走廊边上即可,否则必有大凶。

4.厨房的灶台要坐煞向吉,利于家庭婚姻美满且身体健康。

5.阳台正对厨房减弱家庭凝聚力,夫妻易出轨,家庭不和。

6.厨房一面需向内,另一面则需向外。如果成封闭式,不仅影响家运且不

卫生。

7.厨房不要在俩卧室之间,对卧室中的居住者不利。

看房子风水禁忌-卧室篇

1.床下破物会对孕妇腹中的胎儿不利,床下最好保持干净。

2.床正对卧室门,床铺直接对门没有私密感降低人的安全感,让睡眠状态不佳,严重者会产生精神分裂。

3.床头不可靠在浴室墙上,会导致居住者腰痛、背痛、风湿痛。

4.梳妆台的镜子不可对这浴室门,会导致夫妻失和。

5.卧室中窗户如长期朝北开,会得呼吸疾病。

看房子风水-书房篇

1.书柜不可压迫这书桌,会导致住户的心神不定,费神费心。

2.书桌不可在横梁下,横梁压顶会让人有极大的压迫感。

3.书房灯光不宜太强,太强的灯光适合安装在厨房或者卫生间中。在书房中安装强光灯容易疲劳。【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4.书房电器不宜太多,会导致住户头疼且不专心。

看房子风水-客厅篇

1.客厅如有横梁需装修时包裹起来。

2.客厅地板保持统一高度,不宜高低不平。

3.客厅应光线明亮,会加强家运。

4.不宜摆放太多装饰品容易累积灰尘,造成健康问题。

在房屋风水图解中采用十分专业的罗盘可以测算出大吉和大忌的方位,按照风水大师的指点将家中不必要的物品去掉,过程并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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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第二篇_家破人亡凶宅风水!下列十种房子不能买(组图)

家破人亡凶宅风水!下列十种房子不能买(组图)

准备买房子的朋友,在选购房屋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下列的十种情形存在,显示房子有风水上的问题,根本不应该把这栋房子列入考虑。

第一,如果房子的大门朝向主人的绝命方。

大门是房子主要的进气口。假如大门向着绝命方,每天进的是绝命之气,主人住在里面,如何消受得起?无论房子本身的风水多好,因为不合自己之用,都不应该多加考虑。

第二,如果主卧房(masterroon)在主人的绝命位。

一个人每天在卧室里平均要停留八个小时,受到这里气场的影响最大。如果卧室的位置是在自己的绝命方,即使大门进的是吉气,也难以进入卧室。

以上两点,已婚的人要考虑到夫妇两个人的命卦。如果两个人东西命卦不同,只要门向或主卧室犯了任何一个人的绝命方、位,都不宜购买。

第三,周围的地气很差。

今贤木铎大师在著作《风水奥秘纵横谈》中说:“地气盛,则屋光亮,居者得其气,自

然获福;地如气衰,则屋必枯,居者无生气滋养,自然颓败。”把地气与房屋风水的关系写得非常清楚明白。

看地气的方法很多,最简单的莫如看房屋附近的花草树木。如果草不长、花不开、树木长得奇形怪状,地气必然好不起来。没有好的地气,房屋枯槁,主人不但不能得福,还可能有颓败之祸,当然也就不适合买来居住。【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第四,房屋所在地的地势低陷,四面被包围,而且没有往下的出路。

在四面高,中间低的地段,气场呈停滞状态,秽气沉积,无路可出。一栋房子如果盖在这种地方,即使门向吉方,进门的气仍然秽多吉少。

这样的房子,房龄越老,沉积的秽气越多,风水也就越差。

第五,屋所在地的地势高亢,四周毫无遮挡,而且没有更往上的路。

在四面低,中间高的地段,气流四散,往而不复,盖在这里的房子不容易蓄气。即使门向吉方,进来的吉气也无法停留。风水重在藏风蓄气,高处的房屋不但多风,又难蓄气,还有什么风水可言?(这种房子,在风水上称作“露风煞”).

第六,房屋本身非常阴暗,白天也非要开灯不可。

风水上称住宅为阳宅,坟墓为阴宅。我们住的地方既是阳宅,当然需要阳气。阴暗的房屋阴多阳少,本身不能蓄积足够的阳气维护主人,反而可能盗泄主人的阳气,当然不适合做为住宅用。

奉劝需要买房子的朋友,看到中意的房子不妨多跑几次。房子早晚光线不同,白天把房

子里的灯都关掉,才能看出是不是有过于阴暗的问题。

第七,在房子里面或外面闻到怪味或者听到噪音。

看房子的时候,不要只“看”房屋的造型、隔间,还要好好利用自己的鼻子“闻”味道,耳朵“听”声音。因为不好的气味会造成秽气煞,不好的声音会造成声煞。

人对声音与气味的敏感度,会因为习惯性而降低(所以“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但是所形成的煞气却并不因此减少,所以最好在看房子的时候就发现这些问题,免得搬进去之后,日久天长,身受其害而不自觉。

第八,大门在整栋房屋的中心,又与后门直线相对。

大门如果与后门直线相对,风水上会有泄气泄财的不良影响。尤其如果大门开在房屋的中间(既不偏左,也不偏右),从大门进来的气,穿过房子的中宫,从后门直泄而去,叫做“穿心煞”。

大门如果偏向一边,煞气并不穿过中宫,化解起来比较容易。倘若正好位于房子的中间,不但凶恶的程度加重,而且难以化解,只有归类于不可买的房子之一。

第九,厨房或厕所在房子的中心部位。

房子的中心部位,是整个房屋的气场启动地,属于阳宅风水的“心脏地带”。如果厨房(尤其是炉灶)在这个位置,形成“烈火攻心”之势,对家人的健康、财运、感情都会造成威胁。

厕所浴室由于有宣泄作用,如果位于中宫,不但有污染气场的可能,还会使住宅的气场像一个有破洞的轮胎一样,怎么打气都鼓不起来。

第十,门前有对着大门直冲而来的大路或大的桥梁。

【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煞气凶恶的程度与街道的宽度,以及交通流量成正比。如果路小车少,可以用文中提到的方法化解;如果路宽车多,煞气的力量太大,不一定能化解得了,这样的房子还是以不买为妙。

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第三篇_律师提示:买房遇到“凶宅”怎么办?

律师提示:买房遇到“凶宅”怎么办?

案例:结婚购房遭遇死亡之屋,能退房吗?

林明准备结婚,四处看房,后来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经过中介林明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对交房、付款、过户等条款作了约定,也明确了房屋内设施的归属,在签订合同当天林明付了2万元定金。

合同签订后十天左右,林明听说自己所购的房屋去年连续死了两个老人。马上觉得心里很不舒服,向房主提出,因房主隐瞒了房屋里连续死人的重要事实,属于欺诈或重大误解,所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定金。

房主原本不同意解除买卖合同,后看林明态度坚决,就同意了解除合同。但房主认为是林明违约,所以不同意返还定金。双方争执不下,林明到法院起诉了房主。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林明认为,房屋内发生过死人情况,不吉利,因房主没有告知而产生误解,这构成欺诈,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即使房主是因无意未告知自己,责任也在房主身上。房主认为,人的生老病死是常事儿,自己并没有法定告知的义务,这情况不是自己不说,而是林明没问。在合同签订后,林明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这属于林明违约,定金不能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内曾有人死亡并不影响房屋本身的价值和实际使用,林明提出因“死人不吉利”而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证据证明房主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的情形,不能认定房主构成欺诈。通过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中介工作人员的证言可知,林明在购房中也未明确提出购房为结婚所用,并有特殊要求,因此重大误解之说也不成立。因此驳回了林明的诉讼请求。

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因原房屋中曾经死过人,尤其是一些非正常死亡的,购买人在发现后觉得“不吉利”而提出解除合同的事情屡见不鲜,对于这种因“不吉利”而引发的纠纷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也不一。

一种看法是“生老病死”人之常情,认为死人不吉利是封建迷信,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不应该支持。

另一种看法是房屋中发生死人的事对购买人确实会构成一定影响,这并不是封建迷信,而是风俗习惯,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应该承认这种情形对购买者造成的影响会影响双方的交易。在一定条件可以因此不归责于双方而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由于林明购房时未提出相应要求,也未询问房屋中是否曾经有过死人事实,确实不能算房主欺诈或有过错。不过,法院简单地认定林明构成违约,不退还全部定金还是值得商榷的,毕竟事实上林明确实想用此房结婚,从传统习惯和风俗上讲死人的事实对林明的购买行为造成影响是正常的,林明提出解约事出有因,不是一般理解的违约行为。在房主并未因此受到什么损失的情况下,应该酌情考虑尽量退还部分款项,尽量避免买卖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律师提示:购买二手房,除了“看”以外,还要做什么?

通过这个案子,律师要提示大家,购买二手房,仅仅是“看”,那是不够的,在签订合同前要多问、多听。如果林明在购房前,询问此房是否有过死人,房主说了,林明可以不买,房主不说,就构成故意隐瞒,林明知情后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那责任就应该由房主来承担了。

当然,光问房主是不够的,可能的话就房屋的实际情况,应该向物业、周围的邻居等多打听了解:也不光是问房屋内是否死过人,还有房屋是否曾有过什么质量问题?是否与楼上楼上因漏水等发生过纠纷?小区物业怎么样?自己所购的房子周围有没有噪音和不良气味等影响居住的条件?

总之,可能对您居住构成影响的因素都要考虑,在签订协议前尽量了解清楚,对特别关心或有疑问的内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一旦将来发生纠纷,便于主张权利。否则,提前不问不清楚,事后发现就晚了,即使是向原房主主张权利,也往往很难确定谁对谁错。

律师提示:买卖房屋时,意向书或收据有约束力吗?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在经过初步协商后达成一份简单的协议,或在未签订协议前由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定金”,如果双方能正常交易自然没什么,一旦一方反悔,那么双方签订的那份简单的协议是什么性质?交付的款项是什么性质?要不要承担责任?交付的钱还要不要退还、如何退还?这些就都成了要面对的问题。

律师提示:【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一、 即使是简单的协议也建议明确协议的性质和必要条款。

经过看房等简单磋商后,如果有意向,交易双方往往会先签订一份非常简单的书面文件,明确购买意向、价格等基本交易条件,有的还约定多长时间之内签订正式合同。

法律并没有规定这类书面文件的性质,通常从法律角度看,这类协议根据其具体内容的不同,性质上有两种可能:

一是属于“买卖合同”。

很多人往往有误解,以为只要非常规范、全面的书面协议才是合同,双方草草在一张纸上写一些条件并签字不能算是正式的合同,不产生约束力。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只要这份书面协议具备了买卖合同的一些必要条款,就要以具有合同的约束力。比如合同中明确双方已达成买卖的一致,且对交易的主要条件房款的数额达成一致,就已经具备了买卖合同的基本条件了。对于约定中不完善的地方,可以通过协商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去确定,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因为有些条款无法确定而无法履行,但也不能一律认定这种简单的书面文件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二是属于“购房意向的表达”。

这类书面文件只表达了双方有交易的意向,但从内容上看,对是否交易和交易的最后条件,双方并未确认。这种情况下,书面文件就不具备买卖合同的约束力。

由于不存在相应约束力,这种文件对二手房交易双方意义不大,实践中除中介参与的二手房交易,中介为体现其服务内容要求双方签订外,纯粹买卖双方交易时,这种文件,所见不多。

至于实践中签订的书面文件到底是哪种性质的,法律上并没有这样明确的格式界定,只能根据文件的具体内容去分析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以此去判断其是否具有约束力,具有什么约束力。

律师建议交易双方,这类协议,要么不签,要签就要把交易的基本条款写清楚,房屋的情况、房价、付款时间、交房时间、过户时间,至少这些重要条款应该明确在书面文件中,可能的话,再加上双方关心的其它条款。为过户方便等,双方当然可以再约定另行签订所谓的“正式协议”,但是在该书面文件中,一定要明确该书面文件是否等同于“买卖合同”,还是仅仅是一个类似于“备忘录”的磋商过程记录文件。

实践中,双方草签一份简单的文件后,经常发生一方反悔,而双方对该文件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议的情况,往往就是因为该书面文件内容不清,这对交易双方都会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即使是一份简单的书面文件,也要明确其性质,具备基本的交易条件条款。

二、 签订正式合同前后支付的款项的性质一定要明确。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要支付房款,这当然没有什么争议,也不会出什么性质不清的问题。但是往往在签订合同前,或刚刚签订合同时买方会向卖方交付一定款项,或者是“预订金”,或者是“定金”,或者是“意向金”,有时甚至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也会有买

方先向卖方支付一定款项的问题,这时对这个款项的性质就更容易产生分歧了。而性质不同,直接导致一方反悔后,如何处理此项资金、如何解决双方的争议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区分法律上的“订金”和“定金”。

“定金”是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法律规定不得超出交易额的百分之二十。在交付定金后,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协议,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协议,定金不予返还。

而“订金”并不具备担保的功能,只是预付款,解除合同时,订金应该返还,当然,如果交付订金的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有约定的违约条款,收取订金的一方可以按违约责任扣除订金中的相应数额。

如何区分“定金”和“订金”呢?而且在交易时虽然交付了一定款项,但是双方在文件上未提及款项是“订金”还是“定金”,而是用“意向金”等其它词语,这时又如何判断其性质呢?

类似的情况,其实中常有发生的,如何认定款项的性质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

如果双方在合同或书面文件中明确使用了“定金”或“订金”二字,但在其它条款中并未明确发生违约情形后,如何处理相应款项,那么应该依据字面意思判断款项性质。写“定金”就是担保条款,写“订金”就是预付款。

如果双方在合同或书面文件中明确使用了“定金”或“订金”二字,同时在其它条款中明确了发生违约情形后,如何处理相应款项,那么不管是“定金”还是“订金”,都以双方明确约定的处理方式处理,不受字面的限制。比如双方虽然在合同中用了“订金”二字,但是又明确约定“买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那这笔款项的真正性质仍应该认定为“定金”。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使用“定金”或“订金”,而是使用“意向金”等其它词语,那么应该以合同中的其它条款来判断“意向金”的性质。

其次,建议在交易中对支付款项的性质和违约处理有明确约定。

我们前面介绍了一些基本的判断方法和原则,但实践的情况往往更为复杂,为降低争议的不确定性。律师建议大家在交易时支付款项一定要明确其性质,性质无非是“交易款”、“订金”、“定金”。关键是这款项是否是具有担保性质的“定金”。

如何明确呢?在书面文件中明确一方反悔或不履约后,相应款项如何处理就可以了。 最后,一定要杜绝未形成任何书面文件就交付款项的情形。

有时,买方在看房后,往往口头达成交易一致,在双方未签订任何文件的情况下,就向卖方支付一定的款项,由卖方出具收条,有时写的是“订金”,有时写的是“定金”,有时干脆写“房款”。

口头协议风险很大,这种行为律师是非常不赞成的。

未书面明确达成买卖一致的意向、未书面确定基本的权利义务条款就支付这种款项,一旦发生争议,其性质很难认定,即使收条上写的是“定金”,如果无法证明双方已达成交易的一致,形成买卖关系,“定金”又能起什么作用呢?担保条款是附属条款,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成立,“皮之不在,毛将焉附”?

怎么看一个房子是凶宅 第四篇_八个方面让你认清--凶宅

八个方面让你认清"凶宅"! 郑博士说风水 发表于 2009年10月26日 09:22 阅读(162972) 评论(384) 分类: 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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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建博士/文

家居和谐指的是所居住的环境和业主之间的和谐统一,如果不是,那么轻者屋宅变成不是旺宅,重者则变成“凶宅”。最近郑博士接到若干朋友购房咨询,基本上都与购房的吉凶相关。今天,郑博士特别发表出来,以便让更多的朋友参考借鉴。

一、什么样的房子算凶宅?

河北陈小姐问:“郑博士好,据说世界上有好多"凶宅",被人们传言得沸沸扬扬,令人心生胆寒。我是不信鬼神的,但是看到那些照片和介绍,浑身都不寒而栗,也有些相信了。到现在对于"鬼宅"的事我半信半疑,请问世上真有"凶宅"吗?北京的故宫西六宫夜晚禁止游人出入,在民间有好多吓人的传说是真的吗?

郑博士认为,风水不好,不利主人,或者发生过大凶之事,或者闹鬼什么的。都

可以叫凶宅。

1、一般来说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比如自杀、凶杀和恶性传染性疾病);

2、不吉利或总出事的房子 ,住在该宅的人,都已非正常死亡(与第一点不同的是,不一定死在屋中,如交通事故等)。

3、五行分配失调和宅地本身缺陷,对宅内的人畜有危害的情况;

4、五行八卦中的气不顺,位不正,死门以及踩在鬼门线上的屋宅可以统称为凶宅!

5、房间的格局,或周遭的风水使人运气不顺,走背运等。

可见,什么叫凶宅,郑博士提醒朋友们,很多人住的房子里,曾经有人死过,有人自杀过;或者说有一些非常不吉利的事情发生;或者虽然是新房,但是由于地基问题,或者相关的其他问题,导致该屋宅险象环生,那么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心里就会觉得非常非常的不舒服。这样的房子,就被认定为是凶宅。至于北京的故宫西六宫夜晚禁止游人出入,的确有此传说,具体也可参看我相关博文。

二、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北京蔡先生问:“久仰郑博士,听说北京有一个小区的租户,租的房子曾今死过人,住在里边经常会有诡异的事件发生,而且此租户在自从住到此处后特别的不顺,在他搬走之际自制了一个广告牌,告诉其他的用户这是凶宅,不能居住,住在这里会有不测,容易招鬼上身。这样的房子肯定不能买,我还想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谢谢郑博士。”

1、小区有凶杀案,诸如灭门惨案发生的当然要谨慎购买。

2、小区宅基地过去是乱坟堆也要谨慎购买

3、宅基地或者附近曾经是放射性工厂或诸如此类的军事基地、大学生化实验室基地等,都要谨慎购买附近屋宅

4、屋宅朝向诡异、南北方位倾斜15度,要谨慎购买

5、套房内户型缺角严重、与诸多风水原理相违背的屋宅要谨慎购买。

6、与自己命理五行格格不入的屋宅要谨慎购买。

三、发生过命案的房子很便宜,能否购买?

现在房价猛涨的时候,要是有个便宜的"凶宅",有人会愿意去考虑么? 相信很多朋友都会说,白给我都不要,更不要说是购买了,其实不然,深圳的杨先生就这样问到:“我想问郑博士,如果有一套房子120平米左右卖只18万元,但这套房子发生过命案。我可以购买吗?我是一个打工仔,钱不多,但很需要这套房子,想用来当新房用。”

任何的凶宅都是煞气很重的,既然已经知道是凶宅,那么,郑博士建议要谨慎购

买,尽管很便宜。尤其是你用来作新房之用,你想,一旦新娘知道了实情,她还会在这里跟你浪漫下去吗?你可能说,用结婚来冲这个凶宅的煞气,但是,煞气如此中,你们区区小两口又如何能冲得了这个煞气呢?很可能到头来,你竹篮打水一场空哦。

郑博士提醒朋友们,凶宅”变废为宝“的情况是,如果是大批年轻人入住,如军人、学生等,那么,由于人气很旺,慢慢这个凶宅也就会化解了。当然。这是特殊条件下,我们平时家庭就要谨慎使用凶宅了。

四、买二手房遇到凶宅怎么办

武汉郭女士:“本人在武汉多年, 最近看中一套二手小房子,感觉房型价格都比较合适,于是就签定了居间合同,付了一万元的定金,并签定了尾款支付等条约。我们之前了解的是房东是一个70岁左右的老人,他老伴去世几十年了。然而,今天又去看房子的时候,却被邻居告之:此屋是凶宅,说房东老头有三个儿子,加上他的老伴,四个人都是得肝癌死的,而且这个屋子的是四楼404房间,更让人觉得害怕。我怎么办?”

郑博士要恭喜你,因为你在入住前了解了这个情况,假设你不知道,付了款入住,那么,麻烦可就大了,不仅仅损失钱财,更重要可能会犯血光之灾哦。因此,你可以与中介或房东商量,看能不能退定金或退一部分定金,记住:即使不能退,你也不是坏事。

五、我的房子实情要知会他人吗?

大连洪先生问:“我表哥医疗事故引发死亡,肠胃手术引发肠梗阻(死于医院),家人卖房子有必要告知买房人吗?如果不说,会有人在意这个事情吗? ”

正常医疗事故引发的死亡事件,通常没必要告诉购房人,正常买卖就行。这房子本身算不上凶宅。当然,如果是由于此房子引起的死亡,比如说,被灭门了,或者怎么了,确实是因房宅的问题,那还要知会他人的。否则,日后也会有麻烦产生。

桂林张女士也有类似情况:“家里老人在我家去世了(因抑郁症自杀),由于触景生情,所以年初将房子卖出了,但当时没有告诉买房人这些情况,现在买房人了解到了,要求退房,可我已经买了新房,没有足够的钱赎回房子了,请问应该怎么办呢? ”

郑博士认为,如果买方已经交购房款,原则上是不能退房。但是因为房内曾经死人没有知会他人,从情理上看,是不妥当的,也是一种退房的理由。无论如何,此类房子卖给他人,事先有没有知会,无论对哪一方都是不好的。郑博士建议你们要协商解决为宜。

六、凶宅有无办法破解?

青岛廖先生问:“郑博士好,能帮我破解龙穴凶宅吗?我家的房子占了龙穴的一半,据说本来占了龙穴应该是好位置,可是我和邻居各占了龙穴的一半,这样是否就成凶宅了呢?您能有破解的方法吗? ”

的确,郑博士认为任何的矛都有其盾,《阳宅觉》中讲到:"城市之中,万家比户,虽有来龙,则为公共之物,可验大局之兴衰,不关一家之祸福。此等之宅,又不以脉脊论,只以街巷割截论气„„收来气之法,盖以街巷作水论。"

郑博士建议你可以用风水的位理学 “砂水断风水”试试看。不过,风水的位理学是一个整体概念,你最好要了解自家屋宅的结构,大门开向,客厅窗户在那个方向,是不是明厅等,做一个系统分析和解决为宜。

七、买到与凶宅同一楼的房子,怎么办?

温州关小姐问:“郑博士你好,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我买了一处房子,就在要交首期的前一天,知道了自己要买的房子同一楼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事情。不想去买这个房子了,因为我是要买来自己住一辈子的房子。但是现在已经交了1万元定金给业主了,我都打算不要这1万元定金了,但是房地产中介要求我付他们的中介佣金1.5万。我觉得很气愤,我要找他们赔我损失的1万元定金,因为他们隐瞒了这层楼是凶宅的事实,而且已经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失,我已经气得两天没有正常睡觉和吃饭了,也没有心思去上班。”

郑博士很同情你,虽然不是你买的那套房子是凶宅,但是毕竟同在一楼,也是很不好的。因此,退房是肯定的,至于具体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则要细细考量。希望你以后能根据自己的命理五行来买到心仪的旺宅。

八、我怀疑我的房子是凶宅,怎么办?

海口李小姐问:“我怀疑我的房子是凶宅,晚上睡觉老听到鬼哭声和嚎叫声,吓死我了怎么办?”

郑博士不知道这个房子是你购买的还是租的,如果你能把哭声嚎叫声的源头找出来,当然是好事,不过这个委实不容易。那么,郑博士建议你在卧室内摆放桃木用品,能化解一些煞气的浸入。

对于凶宅或者是准凶宅的情况,其他相关的化解方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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