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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家电下乡

时间:2014-08-07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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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家电下乡(一):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清算家电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和展开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11〕7号)文件精神,我州各县市认真展开了家电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补贴资金使用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以下:

一、进步熟悉、加强领导,纵深推动、成效明显

我州各县市不断进步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熟悉,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活动宣传和工作方案的材料,落实专门工作场所,明确工作责任职员。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到村到户到商家,利用各种情势,面对面与群众交换。构成了全州自上而下、各个方面的工作网络。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我州各县市乡镇财政所设立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咨询点,同时专门印制摆放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的宣传解释材料,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有关政策咨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州收到自治区下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540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625万元,总计4165万元。发放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895.51万元,其中:家电下乡1057.07万元,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1838.44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482.93万元(家电下乡资金),截至12月31日,各县市财政使用家电下乡资金垫付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213.44万元(缺口资金)。

二、补贴审核兑付的主要做法

(一)及时与网点签订协议书,调剂补贴兑付程序

2010年2月23日自治区召开调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县市财政局、经贸局与各销售网点立即签订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协议书》,3月1日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由农户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兑付调剂为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垫资兑付,财政部分与销售网点定期结算的兑付程序。

(二)认真审核,确保补贴按时发放

1、销售网点认真填写相干信息并垫资兑付补贴。农牧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首先代理财政部分审核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不是符合补贴条件。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先行告知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当场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并依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现场足额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同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牧民现场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已申领代垫补贴并签字和按指纹确认。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及时将销售信息和代理审核信息录进家电下乡补贴信息系统,每5日向县市财政局提交代理审核材料。如因把关不严致使农户多补的损失,网点自行承当;发现少补,催促商家补给农户并道歉。

2、财政部分审核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我州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申领、审核、拨付工作严格依照《关于调剂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的通知》(新财建〔2010〕22号)的相干规定加强办理。各县市财政部分在收到代理审核材料后,认真审核终了,经审核无误的,及时拨付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并在

【查家电下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将补贴材料装订成册,并定期对已补贴农牧民进行电话回访,确保补贴行为真实、正确。

3、认真审核汽车摩托车相干信息。汽车摩托车补贴凡是在区内购买的巴州农业户籍购买人凭身份证、户口本、购车正规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章)、财政涉农补贴专用一折通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财政所申报。并且在申报前检验车上是不是有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的标识。如没有不予办理,如有未贴,催促并协助农户现场张贴其标识。结算兑付方式是在规定的时期内上报财政局详实资料后,由县市财政局(或乡镇财政管理局)及时将财政补贴资金打进到享受补贴的各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账户上。

4、财政所兑付的补贴资金做到档案齐全,审查严格。在补贴兑付中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和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干资料复印件保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进程中,严格按相干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进步或下降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要求所在村干部在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视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及相干部分的联系电话。

(三)严格补贴兑付程序,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我州已全面实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初审并垫付补贴资金办法。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方便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及时、足额领取补贴资金。将上级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下发给辖区内的销售网点,在补贴兑付的各个环节上规范操纵,严格审核,及时兑付。

(四)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部份县市在乡镇财政管理局设立涉农补贴资金户实行专户管理,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补贴缺口资金先由家电补贴资金先行垫付,待自治区专项资金拨付后回垫。

(五)加强销售网点监管,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动。为确保我州加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动,让广大农民朋友买的放心、用的舒心,真正得到实惠。一方面催促经营网点严格执行国家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进步服务质量,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同时调和好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的对接,帮助销售网点组织好补贴申报工作。同时催促经营网点多品种经营,尽可能满足购买人需求,确保农民就近尽快购买到家电下乡产品。另外一方面定期不定期深进各销售网点调查了解销售情况和补贴兑现情况和了解工作运转中存在的题目和不足,帮助经营网点及时解决。我州接到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避免骗补有关题目的通知后,及时组织自查工作,针对区域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了排查、自查。严查各种情势的骗补行为,补贴兑付(包括商家先行垫付)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题目,通过自查,我州与销售商程序运行较好。经过各县市财政局、经贸局联合检查和抽查商家、部份农户家庭的购买家电下乡情况,和随机打电话回访了解后,未发现骗补行为,商家与财政所运行操纵资料齐全、完全、真实,并做到了严格审核,谨慎兑付,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安全。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办理财政补贴进程中没有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农民。没有私自留用标识卡,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明等领取补贴的有关资料,录进虚假购买信息等欺骗补贴。

(六) 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进及补贴审核兑付工作,杜尽骗补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各县市组织各乡镇财政所对2009年3月以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实际兑付资金、系统录进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对,确保财政所账务与系统录进保持一致、财政所账务与乡镇财政管理局一致、乡镇财政管理局账务与县国库账务一致,严防欺骗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牧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抽查,催促补贴资金及时正确发放。

三、加强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

我州加强家电和摩托车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对销售业绩较好的销售网点和服务质量优的售后服务点进行升级改造, 同时积极做好第二批升级改造申报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情势进行宣传,向农民群众直接发放家电下乡宣传单,组织丰富多样的家电下乡文体活动,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等情势,点面结合,营建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农民群众众所周知,人人皆知。

2、加强部分协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做好有关家电下乡的各项工作。财政要加强与商务、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等部分的联系和沟通,及时研究和调和解决家电下乡工作出现的各类题目,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等。

3、加大家电下乡产品补助资金的兑付力度,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从而拉动消费,增进城乡经济调和发展。

4、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视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我州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动,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让老百姓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暖和。深进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调查了解,聆听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5、进一步加大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提升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服务水平。

6、加强市场监管,严防欺骗补贴资金。财政、经贸部分相互配合,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视,加大抽查和暗访力度,严防欺骗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公示补贴结果。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牧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催促补贴资金及时正确发放。实现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要及时核对处理。

查家电下乡(二):关于家电下乡工程的调查报告

关于家电下乡工程的调查报告

【查家电下乡】

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扩大内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2月1日起至2012年底,将利用四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规定对购买中标企业的指定家电产品的农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联合给予商品销售价格13%的资金直补。政策出台后,“家电下乡”广受关注,从官员到农民,从专家到媒体,叫好声此起彼伏。然而,质疑和问题也伴随着“家电下乡”从各地传来,消费者质疑价格,经销商哭喊赔本,购买者埋怨缺乏售后„„

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为了深入了解家电下乡的现状、广大农民对政策的反响、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以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我们西北大学信息学院“情系三农 回报社会”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队利用9天时间深入到铜川市耀州区董家河镇王家砭村及周边地区等几个乡镇数十个村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交谈、集中宣讲等方式对当地家电下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的调查,现将详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调查时间:2009年7月7日—2009年7月15日

调查地点: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董家河镇王家砭村及周边地区 调查对象:当地居民为主兼有家电经销商

调查方法:问卷法、访问法、宣讲法

调 查 人:西北大学信息学院“情系三农 回报社会”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队 调查形式:采用小组形式,每组3至5人

调查目的:1)了解家电下乡的现状、广大农民对政策的反响以及家电政策在实

践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查家电下乡】

2) 探寻解决的问题的方法,搜集好的建议,提供给相关政府部

门,作为能更好开展工作的依据;

3)适当宣讲家电下乡政策,让农民切实了解相关惠农政策。

我院“情系三农 回报社会”三下乡社会实践队于7月中上旬在铜川市耀州区王家砭村及周边地区进行了中小规模的抽样调查,力图考查家电下乡工程的实施现状,并探寻政策实施过程中所见问题的解决方法。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围绕政策设计了许多问题,包括农民对政策的了解度、补贴的满意度以及对所购家电的满意度等,调查对象是主要是该地区农业户口人群,兼有少数补贴家电的经销商。本次调查主要采取随机问卷调查,辅有深入农户访问和政策宣讲。问卷发放采用了两种形式:一是入户交流并发放问卷,当场填写当场收回;二是在家电卖场发放问卷等候消费者填写,隔天收回。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收回184份,回收率高达92%。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切实了解到政策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村民对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家电补贴不够及时、补贴过程过于繁琐、消费者对补贴家电的销售价格以及质量不够信任等方面。

按分布来看,在收回的184份问卷当中,31~45岁的中年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1.63%;18~30岁的青壮年和46~60岁中老年次之,分别占总人数的21.74%和17.39%;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少,分别只占总人数的4.35%和4.89%,由附录一中的图一我们可以很直观地看出本次调查对象群体呈以中年人为中心的正态分布,恰好符合自然规律,说明本次的取样比较成功,具有一定代表性。而调查对象中男女性分别有90人和94人,基本对半,也恰恰说明了本次随机取样的成功性。

在关于村民对政策了解度问题上,我们根据问卷统计做表如下:

虽然大部分人表示对13%的补贴力度满意,但是真正购买了相关补贴家电的人数却不多。由附录一中的图二我们可以看出购买人数仅仅只有22.83%,与满意度的调查相差非常明显。这是什么原因呢?

通过交流访谈以及问卷分析发现,不购买一方面原因在于消费者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及目前不需要家电,更有一方面原因在于他们对补贴产品的价格、质量、售后以及补贴款的发放不够放心。其中商品价格是乡亲们探讨最为激烈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虽然给补贴,但是补贴产品价格较高,并且不打折不优惠不能搞价,若厂商再抬高价格,那他们究竟能否真正得到实惠?而对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以及补贴款的及时发放,他们也表示不能够完全放心。那么,这些担心是否多余呢?尽管国家政策明确说明,家电下乡产品是通过重重竞标确定的,型号、质量、价格都已经严格把关,但是究竟下层的落实情况如何?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们发现乡亲们的担心并非全无道理。

经统计,在22.83%的购买者里,仅有26.47%的人对所购买产品表非常满意,大部分人只是感觉一般。交流后,他们告知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质量问题, 58.82%的购买者都对所购买产品的质量感觉一般,更有少部分人认为质量不好。关于售后服务和购买下乡产品的方便性,调查显示,大多数购买者对其还是给予了不错的评价。然而,对于下乡产品的种类和档次,叫好声就不是很高了。不少人表示他们期待下乡产品种类增加诸如农业机械类产品等,以方便农业生产。还有少数生活水平较高的农户认为下乡产品型号有限档次偏低,不能满足他们的消费需求。

调查中发现的最大也最受关注的问题当属补贴款的发放问题。对于补贴款,群众反映了不少问题,主要集中于三方面:(1)发放不够及时(2)领取过程太过繁琐(3)不能够全额领取。在访问的人群当中,表示补贴款发放及时的消费者仅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人,并且有许多人表示他们未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听别人说补贴款不能及时到手,这说明补贴款发放问题已成为制约家电下乡发展的几个重要因素之一。针对繁琐的补贴过程,许多民众都表示,何不在购买时将补助一起发放?他们还说,现在有不少非家电下乡经销商表示若 购买他们的产品,可直接减少13%的价格。这无疑给真正的家电下乡产品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此外,我们也曾数次接触经销商,据他们反映,自政策实施以来,来购买或咨询的人很多,产品销量也较为乐观,但出现很多这样的情况:不少非农业户口人群前来咨询随后失望而去。显然,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对象受到了很大限制。

根据有关官方测算,我国家电下乡4年,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8亿台,销售金额6200亿元,增加其他消费性支出3000亿元,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然而,根据各种资料,我们发现,政策实施的近一年来,情况并非我们所设想的那样美好,对于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农村并没有形成欣喜若狂、奔走相告的场面,商务部门也并没有出现一个能称之为“开门红”的业绩。那么,到底原因为何呢?我们将以上论述问题总结分析如下:

1) 系统宣传不够到位

就王家砭村而言,在我们调查的有限日子里,几乎很少见到对政策官方的正式的系统的宣传,缺少宣传,村民对政策各项具体内容购买流程都了解甚少或者不够深入,怎能及时地更好地享受到这项优惠。而被访者中不知补贴力度是多少,不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在哪里,不知道补贴款怎样领取的大有人在,这都是宣传不够的结果。经调查,王家砭周边村镇情况亦如此。宣传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家电下乡销售工作的推进。【查家电下乡】

2) 补贴过程过于繁琐,购买者不能及时领取到补贴款

事实上,家电下乡的政策对于普通农民是非常复杂的。根据政策规定,购买人到当地财政机关申报补贴时,必须提供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等材料。财政机关审核以后,会在15天内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购买人的储蓄存折。所以补贴过程繁琐是客观存在的,手续的繁琐也注定了补贴的耗时,对于农民而言,传统观念限制着他们,钱不尽快捏在手里不可能会安下心来。另外,“山寨版” 家电下乡则很可能因为可以省去这些手续而更有市场。

3) 消费者对下乡产品的价格、质量、售后不放心

部分下乡产品价格难限定,甚至偏高;产品质量经调查反响非常一般,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系统不够完善,部分购买者不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保障。这一切让消费者的顾虑显得并不多余。

4) 下乡产品种类不足档次偏低

查家电下乡(三):2015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桂林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15]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商运发[2015]75号)以及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15]7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做了大量工作,现就我市家电下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15年12月20日全市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备案登记、销售产品、政府补贴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情况:

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我市各主流媒体、县(区)、乡政府、中标企业和各级代理商,共组织集中宣传五次,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报导家电下乡政策150篇(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悬挂横幅、张贴海报1万多条(张)。基本做到了政策宣传纵向到底,家喻户晓。

(二)家电下乡备案登记情况:

2015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结束的当天晚上,我市就向各县(区)会议代表布置:回去后家电下乡备案登记工作,只要符条件的,不要等文件,马上开始。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全市已完成备案登记708家,其中:市五城区86家(象山区最多32家)、12县622家(全州最多89家,销售企业(代理商)近100家),销售网点已遍布全市12县5城区、133个乡镇。

(三)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

我市从2015年2月10日灌阳县销售第一台产品开始,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全市12县4城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310台(件),计金额1703万元,其中:冰箱5554台计1081万元、彩电1461台计167万元、手机582件计39万元、洗衣机2713台计417万元,销售较好的有平乐县1540台(件)计269万元, 象山区1082台(件)计189万元,荔蒲县1010台(件)计173万元,灌阳县1029台(件)计171万元,全州县1054台(件)计169万元,兴安县998台(件)计166万元,七星区486台(件)计66万元。

(四)落实家电下乡政府补贴情况:

我市于2月16日在灌阳县率先启动家电下乡政府补贴开始,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在12县4城区申报家电下乡政府补贴123万元,通过审核补贴到位686679元。其中灌阳61977元、全州137228元、平乐234759元、龙胜37670元、资源31801元、恭城40380元、荔蒲75982元、永福31650元、临桂17283元、兴安15086元、象山区2858元。其他各县(区)的政府补贴工作目前正在操作中。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自去年12月5日全区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后,我市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依据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广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15]260号)和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家电下乡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15]76号)要求。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分管领导组成的桂林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制定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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