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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物业协会

时间:2018-07-21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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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物业协会 第一篇_物业管理资质2016新

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5月24日,经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2016]10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信,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行业自律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分为二、三级。供物业管理资质人员挂证 李女士:一三八二五零五七四九一,微信138**250++57+491

第四条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的认定、证书的颁发、服务和管理。

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认定的初审,接受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

取得资信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除应当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外,还应当接受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条件如下:

(一)二级资信: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财务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其他具有工程、管理、经济、财务初级职称、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电工证等物业管理相关专

业有效职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不少于10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供物业管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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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两种类型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住宅(含多层、高层、独立式)200万平方米;

(2)非住宅(含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30万平方米。

3.建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人事、财务等企业管理制度。

4.创建并在管物业项目应至少取得一项“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或“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或至少取得两项“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

5.近两年内未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二)三级资信: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财务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他具有工程、管理、经济、财务初级职称、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电工证等物业管理相关专业有效职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持证上岗。供物业管理资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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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3.建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人事、财务等企业管理制度。

4.近两年内未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第六条 申请资信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信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人员的证书和劳动合同,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物业服务合同;

(五)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证明材料;

(六)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

第七条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信等级按照最低等级认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资信等级。

第八条 申请资信等级的企业应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企业向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申请资信等级认定。

物业服务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没有成立市级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的,直接向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申请资信等级认定。

第九条 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信等级认定,初审及资信审核不通过的,应一次性告知企业原因。

第十条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在门户网站公开企业资信等级关键信息、资信等级认定结果,接受社会、行业监督。

第十一条 有效期内的资信证书与资质证书均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依据。二级资信物业服务企业与有效期内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均可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信物业服务企业与有效期内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均可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资信等级,在申请日前1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认定: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信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信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十四)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资信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各一份,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一印制颁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信证书。

企业遗失资信证书,应向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申请补办。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申请办理资信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办资信等级。

第十五条 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直接到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办理资信证书变更手续,变更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0日内,到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办理资信证书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信证书:

(一)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认定决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认定的;

(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资信证书的;

(四)经调查核实,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

(五)《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可以撤销资信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信证书的、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信变更手续的,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责令一个月内改正,并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25日起施行。

广东物业协会 第二篇_2016年全国百强物业

2016年全国百强物业 排名

1 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49 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0 厦门海投物业有限公司

3 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 重庆加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5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51 成都金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 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52 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7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2 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 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3 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 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3 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4 浙江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4 北京航天万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

华润置地(北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5 福建福晟物业有限公司

12 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5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12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6

上海吉晨卫生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

13 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 56 广东省华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3 卓达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57 浙江浙大新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14 福星智慧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7 重庆隆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 鑫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8 天津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 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58 成都嘉善商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9 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 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9 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 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 北京住总北宇物业服务公司

16 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 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17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61 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7 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1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 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62 重庆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8 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62 成都成飞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9 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3 深业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 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3

深圳市华佳宏物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20 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4 狮城怡安(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东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4 仁恒物业服务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1 广州市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5 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1 山东东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5 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1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6 浙江浙大求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 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6 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2 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7 杭州钱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7 上海中企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23 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8 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3 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68 北京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3 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69 江苏金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4 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69 安徽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4 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0 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4 上海文化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0 重庆泽京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5 河北恒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71 湖南都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5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71 深圳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5 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2 上海复欣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26 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2 深圳市方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6 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3 永旺永乐(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6 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73 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7 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4 深圳市特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7 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4 上海航天实业有限公司

27 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75 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8 广东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5 武汉天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 广州方圆现代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76 青岛海尔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28 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6 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9 兰州民召物业管理集团 77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9 河南正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7 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9 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8 长沙市长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 上海浦江物业有限公司 78 北京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9 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9 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1 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 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 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1 上海复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1 上海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2 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1 成都励志一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2 上海德律风置业有限公司 82 浙江众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2 海南一卡通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2 江苏东恒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3 路劲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83 广州市庆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 中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3 北京鸿坤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84 杭州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4 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4 浙江颐景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4 广州和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5 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

34 重庆新鸥鹏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5 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5 广州市润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6 云南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5 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6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5 河北隆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7 安徽新亚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36 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7 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6 禹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8 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6 重庆海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8 西安天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7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9 深圳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7 广东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9

新世界发展(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

37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90 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8 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 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38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 温州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8 上海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 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9 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2 云南实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9 北京亿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2 大连豪之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 盛全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93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40 汇得行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93 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1 中天城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4 阳光壹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41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4 江苏中住物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 42 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5 武汉百步亭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2 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5

四川港联华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

43 山东宏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96 重庆华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3 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6 安徽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4 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7 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4 北京首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7 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5 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98 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5 伯恩(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8 桂林彰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6 河南楷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9 重庆同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6 福建冠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9 郑州仁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7 融信(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四川远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7 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合肥市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8 长沙市天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河南新康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8 江西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9 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物业协会 第三篇_广东省物业管理现状分析

广东省物业管理现状分析

【摘要】【广东物业协会】

广东省是我国第一经济强省,并且是人口大省。人口容纳力超强,给物业管理的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文章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广东省物业管理现状,并且和广东省其他相关行业进行比较。最后根据分析结果,展望广东省物业管理发展前景,并且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物业管理 发展现状

一、广东省概况

【广东物业协会】

广东省,简称“粤”,省会广州,辖21个省辖市,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广州、深圳),地级市19个。广东是中国大陆南端沿海的一个省份,位于南岭以南,南海之滨,与香港、澳门、广西、湖南、江西和福建接壤,与海南隔海相望。它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省份,全国56个民族在该省均有分布。广东在语言风俗、历史文化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一面,内部有三大民系,与中国北方地区有很大的不同。广东GDP值已超越台湾,成为中国经济最发达、文化最开放的省份。 广东为中国第一经济强省,走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前列,连续十几年经济领先中国其他省份。广东省以中国第一经济大省的地位,在许多经济指标上都列各省第一位。如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民储蓄存款、专利申请量、税收、进出口总额、旅游总收入、移动电话拥有量、互联网用户、货物运输周转总量等。其中进出口总额年均占全国约1/4,从1985年至2008年连续23年居全国第一;年财政总收入占全国约1/7;累计吸引外商投资占全国约1/4;GDP从1989年至2010年连续21年居全国第一。

二、物业管理在国民经济与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是指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中国的物业管理始于八十年代初。最早的物业管理开始于经济特区深圳。1988年伴随深圳住房制度改革,房管制度的革新也连锁展开,物业管理迅速发展。此后的十几年内深圳的物业管理迅速发展,从小到大,从涉外商品房到全市物业管理的发展,初步从借鉴,探索,推广到规范化,由传统的房管式逐步发展为专业化,企业化,一体化招投标的三化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 21世纪,是中国物业管理行业进入发展、完善和成熟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将会出现一个竞争激烈、管理完善、服务理念提升的时期。对物业管理行业来说,质量理念和品牌理念的角逐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格局的形成、高新技术的应用、消费观念的更新,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从服务观念到服务方式,从经营理念到市场定位,都要作出相应的变革,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住宅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住宅小区的投入使用,要求除了对房屋进行

维修外,还必须对附属物、设备、场地、环卫、绿化、道路、治安等进行专业化管理,以保持新建小区的完好,发挥其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

(二)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房管体制已完全不能适应,而物业管理从体制上克服了房改后形成的多个产权单位多头、多家管理,各自为政、扯皮推诿等旧管理体制的弊端。

(三)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对住宅环境、社区服务直接负责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一个由业主自治与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结合,由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经营型管理和有偿服务,使管理得以以业养业、自我发展、良性循环的新体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四)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和社区服务的更多的关注,使得物业管理的好坏已经成为居民选购住房考虑的重要因素,物业管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正是因为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其备受关注的程度和可能产生的体制上的矛盾及利益上的冲突。

三、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根据调查显示,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广东省的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从四千多家增加到超过八千家,主营业务收入和从业人数分别从156.94亿元、27.8万人增加到428.2亿元、41.296万人,增幅分别为1.7倍和46.33%,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这既得益于珠三角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消费理念日趋成熟,更是得益于在此期间广东省的物业管理制度化建设不断推进、政府和行业组织有效引导,以及市场竞争环境日益公开透明、市场竞争机制得以建立并发挥作用。从2004年至2008年期间,物业管理行业获得了较快发展。

1.从全省范围来看,广东省物业管理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业务主要集中在珠三角的发达地区。无论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从业人数、企业数量,广州、深圳两城市的总量均超过全省一半的份额,其中,两城市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省的比例从2004年的82.69%(广州34.51%,深圳48.18%)下降为78.68%(广州46.33%,深圳32.35%),从业人数占全省比例从2004年的73.97%(广州27.29%,深圳46.68%)下降为67.46%(广州29.93%,深圳37.53%),而企业数量占全省比例从2004年的54.22%(广州32.16%,深圳22.06%)上升为59.17%(广州36.84%,深圳22.33%),这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行优势有很大关系。但是,由此 也可看出,广东省内发达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有巨大的物业管理发展空间,物业管理欠发达的县市,以及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区域,应该是下一步全省物业管理发展的重心之一。

2.从广州、深圳的横向比较来看,广州的各项指标增幅均超过了深圳,而且在主营收入、从业人数方面,广州在全省的比重进一步增加,而深圳则明显下降。究其原因,深圳作为全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早在2004年之前物业管理市场就已经比较成熟,饱和度较高,物业管理的“盲区”很少,这就使得深圳的单纯增量有限;而在此期间,省内其他地区的物业管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使得全省基数明显增大。相比之下,深圳的比例下降属于正常,恰好印证了广东省物业管理在此期间的快速发展态势。而广州的物业管理尽管起步也相对较早,但是在2004年时相对于深圳来讲还是有相当差距的,因此在此期间广州的增量明显高于深圳,体现为其在全省的比重全面增加。此外,广州、深圳的人口基数大、物

业管理面积大、服务质量要求高,由此使得单位面积的物业费相对较高,因此其主营业务收入所占比重最大。

四、广东省物业管理与相关行业的比较

1、从主营业务收入来看,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增幅均高于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等相关行业,而且在整个房地产行业中的比重也不断增大(由2004年的7.36%增加到2008年的11.33%),说明物业管理是一个充满活力、发展迅速的产业。

2、从就业人数来看,物业管理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在整个房地产行业中所占比例不仅大(2004年接近1/3),而且正持续增加(2008年超过50%);从就业岗位的增幅来看,物业管理仅仅低于中介服务,但是其增加的绝对数值远高于后者。由此可以看出,物业管理行业在吸纳劳动力、增加就业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力发展物业管理行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总结】

根据上述众多数据以及分析结果,广东省物业管理业得发展前景是很乐观的,当然也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通过对物业管理有关统计数据的进一步对比分析,可以给物业管理行业的未来发展提出许多有益的启示。【广东物业协会】

1、广东省的物业管理应该在保持发达地区(广州、深圳等)领先水平的前提下,大力推动在二三线城市和实现城镇化的农村地区的普及。可以借鉴前者的有益经验,实现后者的跨越式发展,改变目前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局面,而这应成为下一步广东省物业管理实现总量增加、拓展就业、创造效益的主要方向。

2、广东省应加强外部交流与合作,包括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与物业管理发达国家的交流等,一方面借鉴经验不断提升自己,另一方面把自己的经验推广到国内其他地区,促进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而这应成为广东省这个物业管理 先行者的应尽职责。

3、加强物业管理的专项课题调研和行业热点问题研究,尤其是那些制约行业发展升级的问题,同时,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应用,进一步拓展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积极创新物业服务项目和运营模式,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实现物业管理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转变,进一步扩大吸纳就业的能力、提高物业管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广东物业协会 第四篇_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与发布,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 1998年7月29日

修订时间 2008年11月28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修订。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与发布,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 2008年11月28日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对物业依法享有的管理权,促进物业管理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六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督促其依法、诚信经营和服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折叠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旧城区、城中村等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确定物业管理区域。

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争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折叠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一条

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二条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第十三条

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符合前两款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广东物业协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地下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业主资料保密,不得将前款资料用于与业主大会筹备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拟订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一)至(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第十六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表决,并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任期及职务终止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经业主委员会决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不按照前两款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协助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组织召开。

第十九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将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三十日以上,业主有权查阅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业主可以幢、单元或者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三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需要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二十一条

业主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

第二十二条

广东物业协会 第五篇_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5月24日,经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2016]10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信,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行业自律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分为二、三级。

第四条 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的认定、证书的颁发、服务和管理。

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认定的初审,接受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

取得资信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除应当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外,还应当接受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条件如下:

(一)二级资信: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物业管理师及工程、管理、经济、财务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物业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6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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