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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时间:2018-07-14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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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第一篇_2015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2015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具有2年以上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具有中级(含)以上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工作居住证的用途

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

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可在本市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和;按有关规定购买;

按照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身份申请认定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可列入本市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可参加本市的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可参加本市、,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

工作新办所需材料

1. 新办《北京市工作》所需材料:

(1)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

(2)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证明

(3)办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副本或、登记证书、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在京设立的非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的《北京市工作申请表》

(7)办的同底版一寸近斯免冠四张(表上帖三张)

(8)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②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和《北京市(转租)登记备案 表》;③的由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9)办证人员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2015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1.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信息和户口本信息需要一致,户口本复印件需要户主和个人两页)

2.本科学历、学位原件(如是成考、自考需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需要去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去办理,每份95元,通常可以在20天左右办理完毕。学位认证,必须邮寄,网址:cqv./cn/认证收费:210元/项,等待40个工作日,加急另收加急费)

3.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和复印件(必须满一年,且在有效期)

4.在京固定住所证明(买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房的提供租房证明,带着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租期一般不能低于一年,去你居住的居委会找到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

--街道政务大厅领取租赁房屋备案登记表,填完之后再到所在管辖派出所登记交钱,然后回到居委会盖章)

5.在京所得税6个月完税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工作日到所在区地税局第五税务所开具纳税证明,开证明不需要预约,10分钟就可以搞定。需提交申请资料前倒推6个月,据听说需要半年累计纳税超过1500元以上,仅供参考)

6.最近至少连续6个月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需要到社保局办理,且加盖公司公章。提交申请资料前,倒推6个月,和纳税证明时间一致)。

7.1寸白底照片三张,需要有电子版,同时传到系统里。

8.个人诚信证明(有模板,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这个需要所有资料齐全之后在北京工作证申请系统中填完资料,然后打印,资料不得有错,认真核对,最后交给公司盖公章。

10.公司开具的个人完税证明(需要开完纳税证明之后,与公司总部人事邮件核对确认,并将邮件转给财务,然后加盖财务公章,同时加盖公司公章)。

1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2015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1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3.孩子的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4.一个孩子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明(需要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进行办理,两个人的户口在一起比较好办,如果不在一起,且不在一个城市,就比较折腾了)两个及以上孩子,需要提供当地的生育政策,全部要原件复印件。

15.需要夫妻另一方随往的,还要提供另一方在京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温馨提醒:想要让孩子在指定学区上学的,只能办理指定地区的居住证,比如想上海淀的学校,只能办理海淀区的居住证,且居住地址必须是你想上的指定划片区。所以有房的人,不想在本房屋所在学区上学,只能办理指定划片区的租房证明或者提前买房再办理。

2015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

本文为您介绍外省市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北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人员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外省市户籍人员;

2、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

3、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5、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6、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所需材料

申请表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及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证明

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缴税证明

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社保缴存证明

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诚信申明

《诚信声明》原件

特殊材料

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from 2015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来自学优网/ end#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办理地点

北京市及各区县人事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电话:12333,63167703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第二篇_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草案送审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方便来京人员在本市工作、学习和生活,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本市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以下统称“来京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在京港澳台人员的服务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法律性质】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的证明和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本市社会事务的凭证。【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第四条【管理体制】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各项保障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民政、卫计、交通、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

管理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系统建设】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建立完善居住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来京人员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逐步推行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及其他便捷手段,方便来京人员填报相关信息。

第七条【暂住登记】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来京人员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申领条件】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稳定就业是指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之一的;稳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包括自有产权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第九条【提供材料】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

交本人近期相片,并如实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代为申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来京人员,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已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的监护人代为办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证件制发】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北京市居住证》。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有关审核部门应当说明理由,并由公安机关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补领换领】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三条【信息变更】居住证持有人在京期间,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签注制度】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

居住证自签发、签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持证人继续在京居住的,应当于期满前三十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京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五条【服务便利】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总体规划】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来京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相应标准、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积分落户】根据本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证件核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在为来京人员办理事务、提供服务时,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居住证。

第十九条【证件使用】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从事有关活动、参与社会事务,需要证明居住事实时,应当出示本人居住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二十条【监督指导】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工作。

【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信息核查】公安机关可以对居住证持有人登记的信息进行核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二条【证件查验】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住证。除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居住证。

第二十三条【证件注销】公安机关对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应当注销其居住证:

(一)在申领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三)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四)持有人死亡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证件收费】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

工本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第二十五条【保密义务】有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在居住证管理服务工作中获悉的来京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六条【使用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

(二)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

(三)出借、出租、转让居住证的。

第二十七条【领用责任】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二十八条【治安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第三篇_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首都人才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

(市人事局 二OO三年四月)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发展环境,加速首都人才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现就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动,依法管理。

二、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的单位,应优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四、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办理延期手续。

六、《工作居住证》遗失或需变更聘用单位、居住地址等内容的,应及时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办理挂失、补发或变更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七、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的,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根据其能力、业绩情况,对于符合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八、本意见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九、本意见自2003年6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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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注册

单位注册需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在北京市人事局网

站上填报注册基本信息后生成的软盘(聘用单位注册申请里注册后所生成的压缩文件软盘)来注册,申报流程、申报指南可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上下载。()

办理工作居住证

一、审批单位注册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二、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诚信声明(点击可下载)

诚 信 声 明

个 人 声 明

【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本人保证所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申报情况。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永久放弃申报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申 请 单 位 声 明

本单位对 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申报情况。若因本单位未履行审查职责造成申报材料虚

假的,本单位愿意接受行政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2)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办证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中的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填报数据后自动生成表格,不能直接下载表格或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表格无效。)

(8)办证人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网上所传照片一致)

(9)办证人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办证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1)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3.1聘用单位变更:

(注: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原单位出具同意其离职的证明(须注明离职日期)

(4)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2居住地址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3随往人员变更: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在京单位的接收函或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第四篇_关于《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关于《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

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强和改进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起草了《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草案送审稿共三十一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

一是暂住登记的法律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我市立法草案规定:“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第七条)。

二是居住证的法律性质。依据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立法草案规定:“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的证明和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本市社会事务的凭证”(第三条)。

三是居住证制度的适用范围。确定为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统称“来京人员”),不包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第二条)。

二、证件申领和证件管理

一是申领条件。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并符合在京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村)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第八条)。

二是有效期限和签注制度。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有效期

届满前三十日内可办理签注,有效期延长一年;逾期未签注则证件的使用功能中止,补签后使用功能恢复,但连续居住年限自补签之日起重新计算(第十四条)。

三是相关法律责任。居住证作为一种法定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其领用、使用等环节设定了法律责任,可处以警告和罚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对伪造、变造或买卖证件的,可处以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四是证件收费。依据中央有关要求和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第二十四条)。

三、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

依据国家征求意见稿,并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立法草案中设定条款:

一是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五条)。

二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来京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相应标准、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三是积分落户。根据本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七条)。

四、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是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责任。应加强对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各项保障工作(第四条)。

二是主管部门责任。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第五条)。

人社、工商、住建、教育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根据职责分别负责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第五条)。

三是相关部门责任。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民政、卫计、交通、司法行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别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第五条)。

四是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责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第五条)。

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 第五篇_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和材料及流程

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和材料及流程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次数:713730

2016年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和资格、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的流程及申请材料与要求有哪些?全国建居住证制度长期以来,城乡二元体制的掣肘尤其严重,它使得蕴藏在巨大人口规模中的内需潜力无法有效释放,城镇化红利难以转化为现实动力。我国规模城镇化率在2014年已经达到54.77%,其中却有17%的人是“被城镇化”的——虽然身在城镇却无法享受到城镇的平等服务,无法有效地融入城市,是“漂的一族”。一旦打破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使进城务工人员真正融入城镇,不仅可以释放蕴藏在这17%人群的巨大需求潜力,而且可以实现权利的平等,真正实现公平的发展。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短时期内完全取消户籍制度恐怕不现实,过渡性的办法是通过建立居住证制度逐步弱化户籍制度,剥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歧视。为此,2014年3月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要建立居住证制度,并且要求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今年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问题解答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意味着,自北京6年前首次公开提出推行居住证制度起,历经艰难“长跑”后,很快将到达目的地。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北京将设定较为严格的“积分落户”门槛。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居住证是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为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有益经验。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2016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办理地点

北京市及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2、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6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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