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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时间:2018-07-01   来源:世界之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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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第一篇_【中国重大刑事案件】世纪贼王张子强

世纪贼王张子强

核心提示:张子强(1955—1998),绰号“大富豪”,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4岁时随父母从广东郁南县定居香港,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一般相信他曾策划绑架富商李嘉诚之子李泽钜,获得数亿港元赎金,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但李氏并没有报警。据闻亦曾策划绑架新鸿基地产郭氏兄弟,及企图以炸药暗杀陈方安生。张子强团伙“四大金刚”中的3大人物———胡济舒、张志烽、陈树汉。

张子强,男,祖籍广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四岁那年随家人来到香港,绰号:大富豪、变态佬,他一妻二子,财产约有8亿港币,座驾是一辆价值400余万港币的黄色兰博基尼跑车。上世纪(20世纪)80年代,他以骗保的方式赚钱,80年代末又卖假劳力士手表,90年2月22日,张子强等5人在启德机场持械抢劫了押表车,劫取了40箱2500块劳力士金表,价值3000万港币;91年7月12日,张子强及其同伙在启德机场又一次抢劫解款车,劫取港币3500万,美金1700万,总价值港币1.7亿港币,是香港开埠以来最大劫案;1996年5月23日,张子强及其同伙绑架了李嘉诚之子李泽钜,勒索赎金1,0380,0000港币;1997年9月,张子强及同伙又一次绑架富商郭炳湘,勒索赎金6亿港币,1998年1月7日,张子强指使钱汉寿购买炸药818公斤,后于17日被港警查获,张子强于15日到达大陆广州白云机场接从泰国回来的团伙2号人物“蝠鼠”胡济舒,2人于1月25日在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抓;张子强等32名疑犯于7月22日被批捕,11月12日,[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犯罪集团43名罪犯进行宣判,判处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完毕,张子强等26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诉;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上诉案进行审理,终审决定维持原判。

人物生平

张子强,男,祖籍广西玉林市,1955年4月7日出生,四岁那年随家人来到香港。 张子强张子强的父亲是两手空空随着当时的“逃港潮”逃到香港的。到香港后既没钱,也无一技之长,为了全家糊口,凭着在家乡对中草药的一点知识,在香港油麻地的庙街开了一个小小的“凉茶铺”,维持生计。

四五十年代的油麻地远远不是现在那个“寸土寸金”、富有身份象征的繁华地段。当时的油麻地很小,离海滩不远,一些地方只是海边的荒地,只有一些低矮的建筑,有点像后来的棚户区。住在这儿的不是穷人,就是一些三教九流之辈,常常发生一些黑社会的火并。

张子强就是在这样一个三教九流的外界环境和拮据的家庭经济环境下长大的。他小学还没读完便无心上学,终日流连在“凉茶铺”周围,与街童玩耍、打架,慢慢地张子强就与街头恶棍和黑社会成员交往,“贼性”开始萌芽。

张子强先在父亲的“凉茶铺”做帮手,后来父亲见他不学好,又把他送到一间专做西装的裁缝店当学徒。早年张子强的父亲对儿子的教育是严厉的,以至后来张子强进了看守所还经常回忆起父亲当年打他的情景。但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和拳头,都没有把张子强引上正道,反而使他对父亲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张子强至死都说,他对父亲没有什么感情。

张子强很快开始涉入黑社会,并成为小头目,人称“一哥”。贵州在外面混黑社会的白玉山曾经是他的马仔,后来改做正业;张子强12岁就开始进警察局,16岁第一次坐牢,在香港作案无数,多次被抓,在警方留下了厚厚的记录。成年以后的张子强,尽管已结婚、成家、生子,但并没有“金盆洗手”,在抢劫劳力士得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阴谋。

抢劫运钞车

1991年7月12日上午,也就是劳力士案件的一年半以后,香港某银行要调配一部分现金到美国。由香港卫安护卫公司的装甲解款车运送这批现金到启德机场,然后空运到美国,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第二篇_【中国重大刑事案件】白宝山案件始末

建国第一刑事大案:白宝山案件始末

核心提示:自1996年3月起的两年时间内,退伍特种兵白宝山袭警抢枪、杀人抢钱,曾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作案多起,累计抢枪3支,先后打死无辜群众15人,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这起案件被列为1997年中国刑侦一号案,曾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世界第三要案。

四地警方合作10余天侦破案件

1997年8月19日,乌鲁木齐市边疆宾馆商贸城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一高一矮两名犯罪嫌疑人手持长短枪公然开枪抢劫,手持长枪的高个犯罪嫌疑人在前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开枪打死7人,打伤3人,共抢去现金123万元。

案发后,在公安部直接指导下,发现1997年新疆系列抢劫案、石河子“7.5”涉枪案和“8.8”特大袭警抢枪杀人案,以及1996年发生在北京市和河北省徐水县的6起袭击门卫抢枪案、枪袭巡警案有很多共同点,遂将之定名为“京、冀、新系列枪案”,列为1997年全国刑事犯罪大案。

经京、冀、新、川四地警方全力合作,仅用了10多天就将该案侦破。1997年9月5日,主犯白宝山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落网,其姘妇谢宗芬也在四川省落网;另一矮个同伙吴子明已于1997年8月25日被白宝山杀死。

漫长的刑期使他心灰意冷

白宝山系河北省徐水县人,住北京市石景山区。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25岁的白宝山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年被送往北京市第一监狱服刑。两年后在监号里每天屈指细算还有多少天便可刑满出狱的白宝山,突然被告知,他的案子要重新审理,因为1983年与他同案的一个狱友检举与白宝山曾经有过拦路抢劫的合谋。揭发他的人立功受奖,很快便获准减刑,而他却又被加刑十年,漫长的刑期使他心灰意冷。新婚妻子带着一对双胞胎女儿,离他而去。

1991年白宝山被注销北京户口,押送新疆劳改农场继续服刑。在茫茫戈壁滩,白宝山由怨变恨地任自己的思绪向恶性发展。他开始想着将来出狱后,如何报复社会,讨回狱中失去的青春。为了将来顺利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他开始着手准备了。他在后来的交代中这样说:“我那时想,将来出狱了,岁数也不小了,去行凶杀人甩石头、木棒肯定不成,就想到用枪报复。”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1993年9月13日和1994年3月20日,白宝山极其凶残地将曾欺负过他的2名服刑人员李某和付某杀害,把尸体抛入预先挖好的坑内掩埋。

市石景山区、丰台区暴力袭击执勤岗哨,抢得“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支,持枪打死1人,打伤2人,并打伤巡逻民警4人。同年12月16日,他又在德胜门外滨河路烟市,持枪将一外地卖烟妇女打死,打伤3人,抢走人民币6万余元。此间,白宝山流窜到河北徐水县,持枪袭击执勤岗哨,打死1人,打伤1人,抢走“八一”式自动步枪一支。

1997年2月,白宝山携谢宗芬(四川筠连县农民)窜至新疆,勾结曾一起服过刑的吴子明,预谋策划抢枪、杀人、抢劫。后于6至8月间,连续在新疆石河子、乌鲁木齐等地持枪杀人、抢劫作案3起,打死民警、联防、保安人员及无辜群众10人,打伤5人,抢得“五四”式手枪一支,抢劫人民币150万元。白宝山为了独吞赃款,于8月26日把同伙吴子明骗至新疆天池风景区后将其打死。

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

1998年3月3日上午10时,白宝山、谢宗芬持枪抢劫杀人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庭受理。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第三篇_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大案纪实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2001年4月21日 张君李泽军等14名罪犯被判死刑

2001年4月21日, 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分别在重庆市、湖南省常德市公开进行一审宣判。张君、李泽军等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4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暴力集团犯罪案件。自4月14日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张君等18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除张君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其他被告人都各自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师作为辩护人进行了辩护。法庭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公诉机关举示了大量物证、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张君、李泽军等对自己犯下的抢劫、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罪行均供认不讳。

法庭经审理查明,张君及其同伙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手段极其凶残、狡诈,气焰极为嚣张,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单独、伙同或组织、指挥李泽军等人,在重庆、湖南、湖北、云南、广西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抢劫出租轿车5辆、微型冲锋枪2支及子弹20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对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的公开宣判,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坚持“稳、准、狠”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的坚强决心,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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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恶魔”的末日—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庭审纪实

在渝、湘、鄂等地,一个行凶抢劫、杀人如麻的犯罪团伙曾经猖狂一时。

28个鲜活的生命被残暴地杀害,20名无辜者在痛苦中呻吟,上百颗受伤的心灵在滴血,近600万元财物被疯狂地劫掠……张君、李泽军抢劫杀人团伙犯下的桩桩暴行,令人发指,骇人听闻。

2001年4月14日至17日,在重庆和湖南常德两地同时进行的审判中,面对末日来临,狂妄的张君一伙终于在法律和正义面前低下了头。

在“严打”向不法之徒全线出击的时候,对张君、李泽军这伙杀人狂徒的严审严惩,不啻是一声嘹亮的进军号角。

凶残暴虐 罪恶滔天

审判台上,庄严的国徽高悬。

4月14日,一个普普通通的休息日,但在山城重庆和湖南常德却是万众瞩目的一天。上午9时,罪行累累的张君、李泽军抢劫杀人团伙18名被告人,分别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押上了正义的审判席。他们被指控的罪名多达6项: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包庇罪。 提起公诉的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常德市检察院,都拿出了厚厚的起诉书,加起来多达70页3万多字,上面记录了张君、李泽军抢劫杀人团伙的滔天罪行:

从1991年到2000年9月,张君单独或纠集李泽军等人,大肆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持枪抢劫、故意杀人犯罪活动。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出租车、抢金店、抢银行、抢运钞车……恶行步步升级,制造了重庆“6·19”抢劫银行杀人案、常德“9·1”抢劫运钞车杀人案等一系列特大恶性案件,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

杀人如麻,可谓张君一伙的真实写照。张君声称:“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杀死几个人算什么?”所以,在张君作案的过程中,他肆意开枪,滥杀无辜,少则一枪,多则数枪。他还要求手下对经警、民警要专打头部,并必须补枪。在常德运钞车大劫案中,张君一伙杀死7人打伤5人,出纳员李敬身中8弹,经警肖卫东身中5弹……案发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一张张血淋淋的证据,旁听席上不时发出阵阵惊呼。

胆大妄为的张君、李泽军一伙气焰嚣张,作案频率极高。在1998年12月19日晚至次日凌晨仅几个小时之内,他们持枪抢劫、故意杀人作案3起,让3个幸福的家庭失去了父亲和儿子;而在2000年8月15日至9月1日短短半个月里,他们在常德竟连续持枪抢劫、故意杀人作案4起,杀死11人、打伤5人。

为了让同伙对自己死心塌地,张君定下“门规”:入伙先“手上沾血”!于是,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成了“活靶”。1998年10月,张君为了让同伙陈世清和赵正洪身负命案以对他惟命是从,从劳务市场上骗来了年仅19岁的王志刚。李泽军、赵正洪先后用铁锤猛击王志刚的头部。恐其不死,张君又让陈世清再扎王志刚几刀。陈世清问扎多少下,张君居然回答:“搞个吉利数吧,就扎8刀!”2000年7月,张君的情妇全泓燕在他的教唆下,不顾面前那个陌生的小伙子哀求的眼神开了枪……而这个被他们当“枪靶”的小伙子彭成辉,也是被张君从劳务市场骗来的,与他们无冤无仇、素昧平生。

在常德运钞车大劫案后,张君一伙劫得两支微型冲锋枪,武器装备得到了加强,犯罪“胃口”也越来越大。在公安机关抓获他们时,张君一伙已经开始着手策划实施抢劫更大的目标:常德安乡县农业银行金库、昆明市珠宝店、上海市城隍庙黄金市场……如果不是公安机关及时破案,不知又有多少人惨遭杀害,不知又有多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到劫掠。 “张君一伙罪行累累,判十次死刑都不够”

法庭内,不法之徒受到正义的审判;法庭外,当地群众早早从四面八方赶来。骑在父亲肩上观看的4岁重庆小男孩陈尚宇,用稚嫩的话语道出了大家的共同心声:“我来看坏人受审!”由于旁听座位有限,重庆第一中院和常德中院的门口被数千名群众围得水泄不通。 38岁的林洪玫和她74岁的婆婆黄仲素老人一大早便赶到了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年前,林洪玫的丈夫、出租车司机罗运洪便在“6·19”抢劫商业银行朝东路储蓄所一案中,惨死于张君的枪下。

丈夫的意外去世,让林洪玫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原本十分幸福的家庭,突然陷入了长久的悲痛。一年来,林洪玫夜夜难寐,体重一下子掉了5公斤。婆婆哭得眼睛都快瞎了,身体日渐虚弱。最令人担心的是13岁的小罗坤,由一个爱说爱笑的孩子变得沉默寡言。只要

电视上报道张君案,他便哭着闹着关电视,不愿见到杀死父亲的人……

“我就希望看到张君被判死刑!恨不得立即执行!”瘦弱的林洪玫说这句话时几乎是咬牙切齿。

张君一伙,让亲人分离,永不能聚!这是何等的不幸!亲眼看到法律严惩凶手,告慰惨遭不幸的亲人,这成了生者最大的心愿。

在常德运钞车大劫案中殉职的经警肖卫东的妻子李菊梅带着9岁的女儿赶来了。孩子手里还举着她为爸爸画的素描像。李菊梅满脸泪痕地说:“张君这伙人被枪决,我都不解恨。一枪打死他们也不能抵偿他们的罪恶!”

在重庆商业银行抢劫案中被枪杀的女职员张劲的父亲张德贵不顾高血压赶来了。他悲愤地说:“我想亲口质问张君,为什么要打我女儿三枪?”

6年前被张君亲手枪杀的王礼明的妻子何兴凤从铜梁赶到了重庆市。她带足了衣物盘缠,她说:“我就是想亲眼看见张君的下场!”

被害经警王建国的父亲、母亲、岳父、岳母,还有他的妻子周丽君和孩子,一清早就出门,全部赶到了法庭外。他们痛哭流涕:“我们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参加旁听的重庆市人大代表、一级律师周厚熙激动地对记者说:“张君一伙的确罪行累累,判十次死刑都不够!他们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民愤极大。不但重庆老百姓,全国老百姓对此案的审判都非常关注。对他们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我请求审判长判我死刑”

自知罪孽深重的张君,拒绝请律师为自己出庭辩护。

而张君那些在抢劫杀人时凶相毕露的同伙们,此时面对可能到来的不归路,再也顾不得往常的义气,开始“狗咬狗”装可怜,纷纷供称是在张君的胁迫之下参与犯罪的,以此推脱罪责。

的确,张君的凶残不但对无辜者,即使对同伙也不放过。他杀死的第一个人,便是同伙刘保刚。当时,他们携带自制短枪共同抢劫。而刘保刚在抢劫中脚被击伤,血迹留在了现场。于是,为了保全自己,张君杀人灭口。张君在法庭上这样供述:“没办法!不杀死他,警方

迟早会找到我头上。谁成为我的障碍,我就毫不犹豫杀死谁。”

其实,张君心里很清楚:他走上的是一条不归路!他曾多次供述:“我活着也不踏实!一天到晚提心吊胆的。从第一次杀人我就知道,迟早会有一天要落入法网。”

审判台上,庄严的国徽高悬;被告席上,面对血泪控诉,罪恶的心灵开始忏悔…… 4月16日下午3时30分,依照法律程序,法庭准许张君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张君声音哽咽地说:“我为自己没有什么可辩护的。我向那些被我杀死的人和他们的家庭说声对不起!真心地对不起!我请求审判长判我死刑!”

而在当天晚上审理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面对枪杀儿子的凶手张君,74岁的老婆婆黄仲素更是悲愤难抑,哭着大喊:“你还我儿子!我要为儿子报仇!”

此时此刻,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张君竟然捂着脸痛哭不已……

在最后陈述时,常德的7名被告人全部表示认罪服法。李泽军,这位昔日的“冷面杀手”脸上是深深的悔意:“我犯的是滔天大罪!为了表达我有认罪的诚意,为了表示对死者和他们的家属的歉意,我请求法院判我死刑,立即执行。”而另一位杀人魔头陈世清同样很后悔:“上了贼船就下不来了!我是自作自受。我对不起我的亲人,更对不起受害者。”就连一直为自己辩解和开脱的许军,也“愿以生命为代价”,求得死者的宽恕。

除恶务尽!“严打”顺民意、合民心

在这象征着法律和正义的审判庭内,人们亲眼目睹了一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团伙罪恶历史的终结。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为了告慰被害人的在天之灵,为了那些被害人的家属和所有善良的人们早日看到正义的伸张,广大的公安干警、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汗水:

在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公安机关经过严密侦查,于去年9月至12月在重庆、湖南等地将张君一伙全部缉拿归案,彻底摧毁了这个作恶多端的犯罪团伙。重庆、湖南、湖北以及北京等地公安机关的联手行动、相互配合,对抓获张君犯罪团伙起了关键的作用。

亲手抓获张君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告诉记者,抓获首犯张君,警方未发一枪一弹,未伤一兵一卒!取得这样的胜利,与警方多年的艰苦侦查直接相关。据统计,仅2000年“6·1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第四篇_【中国重大刑事案件】血腥入伙虎狼之徒的团伙犯罪 2

血腥入伙虎狼之徒的团伙犯罪 2

最后一名主犯陈世清落网

10月7日22时40分,被公安部A级通辑的湖南常德“9.1”惊天大劫案、湘渝鄂系列杀人抢劫案主犯陈世清,在常德安乡县被缉拿归案。至此,张君等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常德“9.1”惊天大劫案和湘渝鄂系列特大杀人抢劫案宣告圆满破获。

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被列为全国第一大案,其跨越时间之长、地域之广、作案次数之多、死伤人数之多、作案手段之残忍„„均系我国建国以来所罕见。

9月25日至9月28日湖南省展开全省大搜捕之后,全省警方并没有在国庆期间放松搜捕工作,而是加强侦控力量,预计陈世清无处藏身,有返回安乡及常德的重大可能,不出湖南警方所料,陈世清终于自投罗网。

10月7日晚10时15分许,安乡县公安局根据陈世清连襟李传刚和其岳母魏成兰及群众举报获悉:陈世清于当晚秘密从外地潜回安乡县安福乡东保村,躲藏在李传刚家屋后的桔园内。为便于公安机关抓捕,李传刚、魏成兰在给其煮蛋吃时,规劝其投案自首,并巧妙地大声喊“陈世清,蛋煮好了”,通知了周围群众。早已被公安机关发动起来的群众发现陈世清潜回后,一边将其团团围住,一边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案后,安乡县公安局局长李卫和火速调集连续奋战37个日夜,连国庆长假也没休息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秘密将李传刚家周围团团包围,插翅难逃的陈世清见走投无路,不得不举手被擒。

陈世清被捕获后,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唐中元率员连夜赶到现场,对陈世清突审。据陈交待,9月6日,陈世清在鼎城区武陵镇逃脱围捕包围后,先后逃到湖南益阳市区、沉江县、南县、石门县、汉寿县、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县和重庆黔江等地,专拣偏僻的乡间小路,风餐露宿东躲西藏,所逃之处均见设卡缉捕风声紧,便于10月7日下午从湖北鹤峰县逃回家,躲藏在一芦苇丛中,天黑后悄悄窜至连襟李传刚家屋后桔园内,想回家看望子女并筹集潜逃经费,不料被如神兵天降的公安民警和众志成城的群众齐心协力逮个正着。 陈世清仓惶逃亡之路

“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你们来得好快。”这是常德“9.1”血案暨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犯罪团伙主犯之一陈世清在经过一个多月生死逃亡后,于10月7日晚被常德警方抓获时讲的第一句话。

“日子过不下去了,我实在逃不了。”陈世清落网后的一声哀叹正是其逃亡37天的真实写照。

9月6日清晨,他从妻子手中要了1000元钱,在常德鼎城区信用社处搭上了开往鼎城区谢家铺乡的中巴车,下车后又搭上了开往汉寿县太子庙的中巴车,然后改乘去益阳的班车。到达益阳城区后,找到赵政红(已被捕)租住的房子,连喊了10多声刘辉(赵政红的化名),不见回音,便又租一台摩托车到幸福渠收费站地段下车,走路到赵政红的老家过路坪,但还是没有找到赵政红,便又乘中巴车返回益阳市区,在益阳一桥边的电话亭打了赵政红的手机,得到的回答是手机停机。

这时,陈世清已感到情况不妙,他看着自己那双满是尘土的皮鞋,心想别人一看就像一个逃犯,便来到一个擦鞋摊,把皮鞋擦了个提亮,还到商店里买了一条短裤、两双袜子、一把剃须刀、一条毛巾和一只小手电筒。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后,又搭上了开往益阳迎来桥的快巴,然后又改乘去汉寿的班车,到太子库下车,走进了路边的一家

“安乡”饭店,准备在这里住宿。当陈世清走进房间打开电视机时,看到电视上正在播放缉拿他和张君的通缉令。见情况不妙,陈世清便跑到这家饭店对面的山上睡了一晚。 9月7日天刚蒙蒙亮,陈世清从山上下来沿着公路走到崔家桥收费站,又搭上了去益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第五篇_【中国重大刑事案件】“小黑”魏振海终伏法

“小黑”魏振海终伏法

核心提示:绰号“小黑”的魏振海,曾是西安“道北”黑道所熟知的“老大”。1986年10月20日,他在小寨东路一家属院公然持枪杀人抢劫。“犯罪分子持枪杀人,这在西安市建国以来还是没有的!”西安警方为之震惊,与其展开一场历时3年多的惊心较量,也给西安人留下了难忘的“严打”记忆。

“‘小黑’,咱们又见面了!”扳起魏振海的头,时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刘平给他“咔嚓”了一张。魏振海面无表情,不少民警却已喜极而泣。

这是1990年的1月30日,一度让西安市民谈之色变的暴力抢劫杀人犯魏振海越狱两年后再度落网。

两个月后的3月20日早晨,在省体育场举行公判大会后,这个在“道北”“成名”多年、背负11条人命的26岁罪犯,作为当时西安最大暴力犯罪团伙头目与其同伙谢峰、王玉安、郭公道等人,在北郊草滩被枪决。

沿长安路北行游街,数以千计自发赶来的市民,都想看看这个外号“小黑”、胆敢向公安挑衅的凶徒的真面目。市民闫德开清楚地记得,押在死刑车上的魏振海端平着头,面无愧色,依旧一副嚣张的模样。

冒充警察 持枪杀人

魏振海留给那个年代西安人的记忆很难抹去。破案后,公安部以此题材拍摄了纪实片《西安大追捕》,真实还原了这个暴力犯罪团伙被捣毁的始末。除了罪犯,市公安局所有参与此案的干警全部真人出演。

那种真实感,曾让魏振海的扮演者左运学叫苦不迭:“真把我当犯人抓呢,扭得人胳膊都快折了!”

左运学把这种真实归结为刑警本能,“你只有面对这些干警才真正体会到,那已不是职业病的表现,而是一种应激反应。”因为那些地点、那些罪犯连同他们的名字早已深入警察的骨髓,“任何一个熟悉场景的刺激,都会让干警们坠入无法跳脱的回忆里,那里是生与死的较量,必须全力去战斗。”

这场回忆始于1986年10月20日下午。

时间是下午1时50分,小寨东路某家属院。女主人廖苇丽掏钥匙开家门,锁芯却是坏的,“咋回事?”推一推,门后似有重物顶着。她反复敲打,门开了,眼前是一个“大盖帽”,“我们是公安局的,你男人犯了事,我们来调查„„”突然,身后一张大手捂住了她的嘴。 挨了数十刀,廖苇丽奄奄一息地倒在血泊中。前来串门的孕妇魏文华一进门还来不及惨叫,头部就吃了一枪,瘫软在地。

“犯罪分子持枪杀人,这在西安市建国以来还是没有的!”案发后,西安市公安局紧急召开会议,时任副局长的刘平坐不住了。持枪杀人并抢走3.6万元巨款,歹徒还穿着警服冒充公安。“案子能不能破,是对公安机关战斗力的一个考验,关系到我们的形象和声誉!” 就在公安机关展开侦破的同时,西安再现枪案。莲湖区曹家东巷发生伤人案,两兄妹受伤,歹徒逃离时公然向围追人群开枪。两个月后,北郊炕底寨又现杀人碎尸案,牵涉三条人命。当时社会上对这起碎尸案传得很玄乎,传言“六条腿还是一顺顺”,言外之意杀死的其实是六个人。

生死卧底 初擒“小黑”

“这个案子如果不了结,确实没脸向老百姓交代!”现任西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的贺键这样说。当年23岁的他,被借调到市公安局预审处,秘密协助科长梁培勤查办此案。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第六篇_中国刑事案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中国刑事案件现状和发展趋势【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浅谈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对策 摘要: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己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己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令人震惊: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阻力。

关键词:犯罪特点,原因分析,应对策略

正文: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令人震惊: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阻力。他的主要表现在于: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自认为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针对这些变化,下面我谈一些自己不成熟的看法: 先我认为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

1、从犯罪动机来看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都很盲目,具有冲动性,在不知不觉中就步入了犯罪的深渊。 这一点我们先从青少年的心理和身理来分析,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冲动性。再加上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往往并不是策划好了的犯罪,而是在无意中就做下了血腥的傻事。如令人震惊的成都建筑职中学生刘飞杀人案。刘飞在电话中与周浩发生纠纷。当日中午,周邀人找到刘飞理论,双方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刘飞拔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周的胸部猛刺,随后又持路边店铺的一把菜刀追杀周浩。最终,周浩因心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此案例中的刘飞在打斗过程中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拔刀相向,甚至还持路边店铺的菜刀追杀周浩,由此可以看出其心理的不成熟,由于他的逞强好胜,在冲动中将一件小事酿成了命案。

2、从犯罪过程来看,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所以青少年犯罪大多在一念之间,它具有突然性。可以这样讲,大多数青少年犯罪都没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罪的意图,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上述案例中的刘飞和周浩其事件起因就相当简单,犯罪过程极其突然。刘飞就是因为周浩问责的刺激,一时可能想不通,继而萌发了伤人的念头。而且不计后果,从而酿成了命案。

3、从组织结构来看,青少年犯罪具有团伙性,这源于青少年本身的合群性。崇尚江湖义气,在犯罪中往往组成团伙以聚力壮胆。从河南省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一项调杳表明,在受调查的538人中,参与团伙作案的有309人,占60.5%[5]。从各地情况看,团伙作案普遍呈增多趋势。并且许多犯罪团伙有向犯罪集团发展的趋势。团体内不仅有头目、有名称,而且有纪律,实施犯罪时有计划、有分工,对社会危害较其他犯罪更严重。随着社会人、财、物的大流动,青少年犯罪团伙流窜作案逐年增多。

4、从犯罪心里学来看,青少年的犯罪主体大多具有报复争胜的念头。这源于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管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出气,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由此可见青少年的报复心理有多严重。我个人认为这类案例与暴力电影并不是毫无干系的。

5、从犯罪的手段来看,青少年犯罪趋于智能化、成人化、暴力化。智能化是指青少年在犯罪中所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并越来越多地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例如伪造证件、信用卡,利用高科技手段破译、盗用他人密码,窃取钱财。这是因为青少年头脑灵活,好奇易学,对当代科技的了解较为普及。不少青少年能利用电脑、电信等现代技术进行犯罪活动。如电脑黑客的犯罪,虽然为数不多,但破坏性大、后果严重,不容忽视。成人化是指犯罪手段极为成熟老练。之所以这样,很大部分是从电影、录像、电子游戏和黄色刊物中模仿出来的,还有的是经成年犯、累犯的传授、教唆而来的。暴力化则是指

青少年在作案中不计后果,手段越来越残忍。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

许多的外国学者从生物学、精神.病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角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许多理论观点。尤其是社会学者提出的失范理论、标签理论、犯罪副文化理论、中和技术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等。如美国社会学家赫希的《少年犯罪的原因》一书,通过采用复杂的统计学方法和客观的分析技术,提出了未成年犯罪的社会控制理论,提出“每个社会成员人性的一部分是促使社会未成年人进行犯罪行为的动机,所以说未成年人更有可能成为社会潜在的犯罪人;若未成年人无节制的纵容自己的欲望,那么一定会走向犯罪,因为控制或抑制其不犯罪的资源力量薄弱。”

从总体上看,经济较发达、未成年人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凸显较早的国家,未成年人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学术研究越繁荣,学术成果也越丰富。国外的理论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个综合课题,具有鲜明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与社会文化也息息相关,必须立足于本国的具体问题去研究和剖析。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现在这么多未成年人犯罪与刑事责任,无法无天,没有顾忌,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低。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已经历了30多个春秋,纵观整个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研究越来越走向科学化,逐渐从主观、感性、道德化的犯罪观发展为客观、理性、科学的犯罪观,逐渐从对犯罪原因做单一的描述到结合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等多门学科的综合分析,逐渐从零散而粗浅的百分比分析发展到系统的量化分析,逐渐从政治式的经验总结发展到更为科学合理的理论思辩。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条以自我反思、自我更新、自我超越的批判精神为动力,由浅入深、由低向高、勇于攀登的求索之路。但纵观当前的国内研究现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各学科之间的隔阂与分裂。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自兴起之时起,就具有了多学科参与的特点,但遗憾的是这种多学科参与却未能形成科际整合的传统。30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与刑事责任研究,基本上是立足在各自的学科领域,或社会或心理或法学等,单一学科的视角研究多于科际整合的研究模式,从而对形成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增加了难度。

虽然本人不是什么专家之言,但身为当代青少年,我认为其犯罪原因无非有两个方面组成:内因和外因

1、内因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源,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它在于青少年的人格还未健全,身体和心理两方面都处于发育时期,都还不成熟。他们的心理调节能力极差,意志、情感薄弱;情绪易亢奋。这主要表现为进入青春期的青少年,其生理发育十分迅猛,其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这一时期的青少年面临着以是上的独立意识与经济上【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的对外依赖、渴望成熟而身以发育不完备、希望走向社会而自身又很难完全适应社会等一系列复杂的矛盾,这些矛盾使青少年易冲动、义气用事,并容易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如果引导不当,青少年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另外,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封建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一些青少年受封建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的毒害热衷于江湖义气和拉帮结派,他们为了朋友义气可以两肋插刀并置校纪国法于不顾,往往因此触犯法律。在众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讲义气而触犯刑律的。

2、外因则是促成青少年犯罪的导火索,是促成青少年品格不健全的重要因素,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不时的腐蚀着青少年的纯洁心灵。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由于当今就业压力大,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这就使青少年的教育有了盲区,在加上个别家长也大谈读书无用论,这也降低了学校对于青少年的吸引力,学校教育可以说是举步维艰。同时,严重的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在加上我们的大多数人不能正确认识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逐渐形成;还有就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以及影视、互联网传播的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东西的潜移默化。这些都大大影响着青少年稚嫩的心理,不经意间就诱导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2)、家庭教育的影响。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父母的行为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通过调查,我们的家庭教育往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这就严重影响了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二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容易畸形;还有就是过分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最后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

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变色的看待社会,在社会中陷入犯罪的深渊。

(3)、学校教育的不全面。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虽然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三是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五是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六是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七是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八是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引起心理不健康,从而走上邪路。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如何更好地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认为可以根据青少年犯罪的内因和外因,双管齐下,进行预防。

1、抓好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全人格地形成。 当今的"健康"概念,已不再是单纯地指机体(或身体)的健康了。世界卫生组织早已确定健康有三个含义:机体健康、心理(或精神)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强。心理健康是一个人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健全发展。同时,帮助学生克服其成长过程中的心理不健康现象,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心理障碍或心理偏差。从而促进青少年健全人格地形成,避免因主观原因引起的犯罪。那何才能抓好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呢?我觉得主要在于家庭和学校。家长和教师应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健康的心态去影响他们,用爱去关心教育他们。在教育中一定要避免自己的不良情绪对他们的影响。

2、抓好普法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新中国第一刑事大案 第七篇_2015年影响中国司法的30个案件

2015年影响中国司法的30个案件

2016-01-19 刑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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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法律微博、法舟刑事辩护研究中心

原载:中国法律评论(chinalawreview)

原题:201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备选案件

2015年影响中国司法的30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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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该案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的严重危害,彻底肃清周永康严重违纪违法对法院工作造成的恶劣影响,引导干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决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周文斌,1960年10月生,南昌大学原校长,2013年5月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公诉方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在长达22页的起诉书中指控,周文斌利用职务之便, 11年一共

收受26人的100余次财物,价值合计2000多万元,庭审期间,周文斌对检方指控全不认罪。至2015年3月4日,周文斌案断断续续在南昌中院开庭审理23天。2015年11月9日,周文斌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开庭一审。目前本案还在审理之中。周文斌案对当地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已然构成了挑战与考验。2014年底至2015年4月一审持续审理23天,创下国内刑事案件开庭时间最长记录;案件在并非二审撤销判决情况下“推倒重来”,进行全案重审,也十分罕见。此案最后结果如何暂且不问,在庭审过程中,如何体现审判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则是此案目前最受关注的重点。3广东陈传钧抢劫杀人案2001年9月25日,东莞市一杂货店老板娘方清花正根据一名顾客的要求拿取货时,突然被人从背后袭击,失去知觉。随后,歹徒进入里面卧室,用铁锤猛击熟睡中的店主方允崇的头部和他两个分别为7个月、3岁的女儿,造成一死三重伤。歹徒取走店主装有500元现金的钱包后逃离现场。8年后,2010年4月23日,犯罪嫌疑人陈传均被缉拿归案。2011年12月1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传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出上诉。一宗历时近五年,经过二审、重审、再次二审的疑难审判就此展开。二审法院认为,作案人与案发现场之间具有直接联系的最有力物证灭失,加之被告人翻供,且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有不合之处,因此不能得出陈传钧是实施本案犯罪的唯一结论,应疑罪从无。“疑罪从无”不仅是一种矫正的正义,也是一种相对的正义,是在错判与错放之间,作出的一种技术性的法律判断。这是正义的回归,在保障社会个体利益的同时,实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4

年年底,一起杀人焚尸案震惊海口,四川人老钟遭人杀害,凶手纵火后逃走。四川籍青年陈满被锁定为凶手,经过长达6年的司法程序。1999年4月,陈满二审获判死缓。陈满在狱中至今已23年,但其及家人一直坚称蒙冤。2014年2月,陈满案的申诉状由律师递交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在复查后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最高法提起抗诉。2月28日,陈满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并组成合议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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