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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规范

时间:2018-06-09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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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规范 第一篇_车辆保养管理办法

补连塔煤矿车队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轻矿内入井车辆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同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入井机动车辆。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所有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

第四条 驾驶人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自检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和行车记录表。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反映,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每位司机都应该学会最基本的车辆维护、保养知识,自行解决一些小的故障,降低车辆待修率。

第三章 保养规定

第六条 车辆保养分为:日常保养、润滑保养、定期保养等。

第七条 日常保养、润滑保养,由司机自行完成;定期保养由驻矿专业化维修队负责完成。

第八条 日常保养:

指驾驶员出车前的检查保养,内容有:

(1)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有无渗漏油、水现象;

(2)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4)排除行驶中出现的故障;

(5)每天清洗废气处理箱防爆栅栏,每周清洗废气处理箱及补水箱;

(6)清洁空气滤清器;

(7)清洁、擦洗车辆。

第九条 润滑保养:

指驾驶员在每10天出车前或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1)对各个铰接部位进行注油一次;

(2)对所有传动轴进行注油;

(3) 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4) 检查空滤是否清洁;

(5) 检查灯光、仪表是否完好;

(6)检查举升系统完好;

(7)检查柴油机、变速箱、前后驱动桥内润滑油面高度及油质,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检查液压油箱油面高度及油质,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8)检查各部件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加以紧固,连接件损坏,予以更换。

重点检查部件如下:

a) 柴油机与变矩器及变速箱、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

b) 前后桥半轴与轮毂之间的连接;

c) 检查传动轴等的紧固情况;

d) 各轮胎螺母的紧固情况;

e) 前、后板弹簧的紧固情况;

f) 废气处理系统及进气系统的紧固情况;

g) 车厢与车架的紧固情况。

(9)检查并调整风扇和发电机皮带松紧程度(在皮带中部用手压下时,皮带应被压下15mm~25mm),如过松或过紧都应予以调整;

(10)检查各电气元件、油箱、进排气的情况,清除污垢及灰尘;

第十条 定期保养:

(1)太科院、600P、700P以及皮卡车每5000公里或三个月做一次定期保养;

(1)912每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

(2)5T、8T、10T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

(3)装载机每运行三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

(4)所有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前后桥、变速箱换油保养; 液压油箱

(5)定期保养时要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用清洁柴油清洗柴油箱;

4)清除活塞顶部积炭;

5)检查调整气门间隙,必要时进行研磨;

6)检查喷油压力及雾化情况,必要时进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7)检查变速箱操纵机构,必要时进行调整;

8)检查停车制动及工作制动磨擦盘之间的间隙,必要时进行调整;

9)保养发电机及启动马达。

10)拆检柴油机总成,包括曲轴主轴承和连杆轴承径向间隙,曲轴轴向间隙、配气相位、供油提前角、油嘴提前角、油嘴喷油压力,清洗气缸体、机油吸油盘滤网及主轴道;

11)拆检调整变矩器;

12)拆检变速箱总成,更换润滑油,润滑转向立柱上端前轴承;

13)拆检并清洗前后桥差速器,按要求调节轴承松紧程度和锥齿的啮合情况,更换润滑油;

14)拆检停车制动及工作制动制动器;

15)保养起动马达、水泵等;

16)拆除发电机进行如下保养:

a)用干净压缩空气吹净各部分灰尘,用汽油擦净集电环和各部分油污;

b)清洗轴承并加润滑脂;

c)检查电刷磨损情况和有无卡阻现象,并检查电刷弹簧压力是否正常,如电刷磨损过多,应予以更换;

9)检查并清洗液压系统各元件,如有损坏应予以更换;

17)检查驾驶室、车厢和车架等是否有损坏或变形,必要时修复、补焊、补漆;

第十二条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使用,否则造成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车辆到润滑保养和定期保养时应在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保养。

第十四条 因日常维护不到位而导致车辆故障维修产生较大费用的,要追究车辆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司机每天出车对车辆进行打扫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如果临时要出车的,待出车回来后及时打扫。下午下班后收车的,必须完成打扫、检查工作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 车辆内外应保持清洁。对汽车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洗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缝 处时应用海绵仔细地擦洗,然后冲洗并揩干。

第十七条 车辆如果外表有损坏时,应及时汇报。

第十八条 车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调换。 第十九条 皮革制品的清洁和保护:清洁转向盘及座椅上的皮革制品时,不可在清洁剂中加入溶剂,可先用湿布擦, 或用一块沾稀清洁剂的海绵擦洗后,用一块软布擦干。

第二十条 对于车内的清洗,注意不要让车内电器系统受到水分的侵袭,同时洗车的清洁剂也应该是中性的。

车辆保养规范 第二篇_汽车维修行业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标准

国家职业标准:汽车修理工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汽车修理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600 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工具、夹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技能操作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 1.8.5 鉴定时间

根据职业等级不同,理论知识考试为90~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为150~240 min,论文答辩不少于4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备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夹、量具及设施、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和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车辆保养规范】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车辆保养规范】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履行各项职责。 (3)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

(4)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 (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动配合。 (6)严格执行工艺文件,保证质量。 (7)重视安全、环保,坚持文明生产。 2.2 基础知识 2.2.1 钳工基本知识

(1)钳工常用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的名称、规格、用途和使用方法。

(2)测量、划线、錾削、锉削、锯割、钻孔、攻丝、套丝、刮削、研磨等钳工操作基本知识。 2.2.2 汽车常用材料

(1)汽车常用金属和非金属材料的种类、牌号、性能及应用。 (2)燃料的牌号、性能及应用。 (3)润滑油(脂)的牌号、性能及应用。 (4)汽车常用工作液的牌号、性能及应用。 (5)汽车轮胎的规格、分类、组成及应用。 (6)轴承的类型、结构与代号。 (7)螺纹的种类与代号。 2.2.3 机械识图

(1)机械制图的国家标准。

(2)公差配合的基础知识及标注方法。 (3)识读简单的零件图。 2.2.4 电工基本知识 (1)电路。 (2)电磁感应。

(3)正弦交流电基础知识。 (4)电功与电功率基础知识。 (5)电路基本元件的名称与代号。 (6)常见电子元件的名称与代号。 2.2.5 液压传动

车辆保养规范 第三篇_车辆维修保养通用规程

车辆维修保养通用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心所有在用车辆。

2 引用标准

本规程引用了GB/T 18344-2001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部分内容。

3 定义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 日常维护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2 一级维护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3 二级维护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4 车辆维护保养分级和周期【车辆保养规范】

4.1 车辆维护的分级

中心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4.2 车辆维护的周期 4.2.1 日常维护的周期

日常维护的周期为车辆每次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日常维护由车辆驾驶员进行作业。 4.2.2 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

根据中心的车辆运行的环境等实际情况,中心车辆的一级维护周期定为车辆每运行5000公里进行一次。车辆的二级维护定为车辆每运行15000公里进行一次。 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由保养站进行作业。

5 日常维护保养规程

5.1 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

5.2 对车辆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视检补给。

5.3 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车安全。

6 一级维护保养规程

一级维护保养规程见表1。

7.1 二级维护作业过程

车辆二级维护首先要进行检测,车辆进厂后,根据车辆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包括车辆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检测记录,总成修理记录等)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包括汽车动力性,异响,转向,制动及燃、润料消耗等)确定所需检测项目,依据检测结果及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从而确定附加作业。附加作业项目确定后与基本作业项目一并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二级维护过程中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二级维护作业完成后,应经保养站进行竣工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2 二级维护工艺过程图如图1所示。

不合格

图1 二级维护工艺过程图

7.3 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诊断

7.3.1 对车辆二级维护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时,应随用该检测项目的专用检测仪器,仪器精度须满足有关规定。

7.3.2 车辆二级维护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应参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该车型的原厂要求。 7.3.3 车辆二级维护检测项目见表2。

辆故障为目的的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和作业内容,恢复车辆的正常技术状况。附加作业项目确定后与基本作业项目一并进行二级维护作业。 7.4 二级维护过程检验

二级维护过程中,要始终贯穿过程检验,并作检验记录。过程检验中各维护项目的技术要求,需满足相应的有关技术标准或出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7.5 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

二级维护作业内容包含一级维护作业内容,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见表3。

车辆保养规范 第四篇_车辆日常保养制度

车辆日常保养与维修制度

车辆日常保养制度

一、机场驾驶员与非职业驾驶员应按照车辆维护保养的标准,负责对所使用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以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二、标准

1. 机动车发动机的润滑油(机油)、刹车油、转向液、变速箱油和后牙包油的总量应保持在上限标志与下限标志之间。

2. 车辆(设备)的各种仪表必须显示正常。

3. 车辆水箱的冷却水、防冻液和副水箱内的液体必须保持充足,符合规定标准。

4. 机动车的刹车系统性能必须良好,传动系统无异常、无松动。

5. 机动车横直拉杆的球头间隙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6. 机动车(设备)的电瓶应保持清洁,电瓶电解液应保持在上限标志与下限标志之间,电瓶接头无氧化、无松动。

7. 机动车的风扇皮带应保持一定的松紧度,能下压0.5-0.8厘米。

8. 车辆轮胎无损伤,轮胎和备胎的气压必须符合标准。

9. 车辆的雨刮器等仪器必须工作正常。

10.车辆(设备)的发动机必须保持清洁,无漏油、漏水、漏电的现象。

11.车辆的外观和内饰必须保持清洁。

12.机动车辆的照明警示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13.机动车辆的各种证件如:行驶证、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必须齐全,并随车携带。

14.机动车辆的各种证件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

一、维护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维护是为了使车辆保持完好的技术状况,目的是保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二、日常维护:是日常性的作业,由驾驶员(包括非职业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三、每天出车前检查:发动机机油、发动机冷冻液、制冻液、胎压、灯光、仪表等是否在安全规定的位置。

四、每周检查:液力转向、燃油滤清器、轮胎等。

五、车辆的走合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其它综合性维护,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的行驶情况及国家或厂商对车辆的技术要求,对所管车辆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并强制执行。

1. 走合期维护(新车最初的1500公里)

1.1走合前,检查各连接部及紧固情况;检查冷却系有无漏水;检查各总成有无漏油;检查变速器各档能否正确啮合;检查转向系统是否灵活可靠;检查电器灯光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制动系统是否可靠;检查轮胎气 压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1.2走合中,在汽车行使500KM左右时,对汽车各部技术状况

开始发生变化的部位及时进行一次维护;清洗发动机润滑系;更换润滑油和滤芯;润滑全车各润滑点;检查制动效能和各连接处、制动管路的密封程度;检查紧固汽缸盖及进排气歧管螺栓、螺母;检查紧固轮胎螺母等。

1.3走合后,应结合二级维护对汽车进行全面的清洗、检查、紧固、调整、补给和润滑作业。

2. 一级保养(维护):一般车辆行驶10000公里(新车5000公里)后或根据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维护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安全部件。

3. 二级保养(维护):一般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根据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时里程或间隔时间,其作业内容除一级维护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4. 三级保养(维护):一般车辆行驶40000公里或根据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时里程或间隔时间。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一级、二级维护内容。同时更换变速器、动力系、制动系等部位的机油。拆洗空滤器,换油;检查钢板弹簧;检查发动机悬架等。 二级、三级维护(保养)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三级维护(保养)一并进行。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一、原则:

根据车辆的检测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而定。要符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

二、定义

1. 车辆大修,修理或更换车辆任何零部件的方法,恢复车辆完好的技术状况,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2. 总成大修,车辆总成经过一定的使用里程后,用修理或更换总成任何零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寿命的修理作业。

3. 车辆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车辆恢复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4. 零件修理,是对因磨损、变形、损伤等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修理。

三、汽车大修标志

客车一车厢为主,结合发动机总成;货车以发动机总成为主,结合车架总成或其他两个总成符合大修条件时即可大修。

四、汽车总成大修标志

1. 发动机总成,发动机不能工作或缸体磨损,圆柱度达到0.175-0.25cm, 压力不到75%,耗油量大,动力不足。

2. 车架总成,车架断裂,锈蚀、弯曲,大部分铆钉松动,钉孔磨损,进行校正、修理或重铆方能修复者。【车辆保养规范】

3. 变速器(分动器)总成,壳体破裂,轴承承孔磨损逾限或变速齿轮及轴恶性磨损,需要彻底修理者。

4. 前桥总成,工字梁裂纹、变形,主销承孔磨损逾限,需校正或彻底修理者。

5. 后桥(驱动桥、中桥)总成,桥壳破裂、变形,半轴套管承孔磨损,减速器恶性磨损,修理后达到技术标准。

6. 客、货车厢、车身总成,车厢骨架断裂、锈蚀、变形、蒙皮大面积破损及横梁腐朽,不能使用,修理后达到技术要求。

7. 全套线(电路)总成,燃烧部分较大,不能用,严重影响线路使用,修理后达到技术要求。

8. 特种车辆(设备)发电机总成,工作超过规定时间,直接影响发电使用工作,修理后达到技术要求。

【车辆保养规范】

五、车辆和总成送修规定

1. 车辆送修时,应具备行使功能,装备齐全。

2. 总成送修时,应在装合状态,附件、零件不得拆换和短缺。

3. 车辆和总成送修时,维修部应在资料管理员处领取该车技术档案,了解该车的情况,进行诊断维修。

六、送修车辆和总成的出厂规定:

1. 送修车辆和总成修里后,由车辆技术人员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检验,合格后签署合格意见。填写好维修后的车辆技术情况。

2. 接车人员在接车时,就车辆或总成的技术状况和装备情况等进行验收,如发现确有不符合要求的,维修部要及时处理。

七、公司车辆维修可根据实际的维修项参考执行以上相关规定。 非职业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一、 非职业驾驶员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车辆时,须携带以下随车有效证件:驾驶证、行驶证、

车辆保养规范 第五篇_车辆保养要求

车辆保养要求

车辆的保养不以次数而以保养的级别来称谓,比如,每5000公里一次的保养,应该是一级保养。两次一级保养后(也就是15000公里),就是一次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应该是中修或者大修,至少在十万公里以后进行,有些司机要到50万公里以上才去做三级保养。

下面介绍一下各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一级保养: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紧固和润滑为中心的保养作业。包括检查、紧固汽车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按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更换、添加润滑油;清洗各滤清器等。目的在于维护汽车完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二级保养:是对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检查、调整为中心的保养作业。保养范围,除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检查调整发动机和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拆洗机油盘和机油滤清器,检查调整转向、制动机构,拆洗前后轮毂轴承。更换、添加润滑油,拆检轮胎,并进行换位等。其目的在于维护车辆各零部件、机构和总成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其在两次二级保养之间的正常运行。

三级保养:是对机动车辆进行的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消除隐患与中心的保养作业。保养范围:除执行一、二级保养的全部作业项目外,要拆检发动机,清除积碳、结胶及冷却系统污垢;视需要对地盘总成进行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对车架、车身进行检查或除锈、补漆,其目的在于巩固各总成、组合件的正常使用性能,确保正常运转。

车辆保养规范 第六篇_养护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切实加强车辆使用维修,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对各类车辆的使用、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使车辆技术性能始终保持良好状态,更好地发挥车辆使用效能,现结合上级有关规定与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职责:

(一)车辆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各种新采购车辆的交接、验收入库、固定资产登记建档、车辆台帐登记工作;

2、负责做好每日出勤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测与技术保养维护工作;

3、负责对驾驶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4、负责各型车辆配件的采购、出入库登记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车队长主要职责

1、负责各型车辆润滑油、损耗用品等出入库登记工作;

【车辆保养规范】

2、负责监督驾驶员定期打黄油、吹空气滤清器等保养工作;

3、负责收集、分发、监督登记车辆各类登记表,定期汇总给车辆管理人员;

4、协助车辆管理人员对驾驶员的车辆清洁、节油、节耗等考核工作;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维修人员职责:

1、对车辆维修保养情况进行建档;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3、每月维修情况汇总上报;

(四)驾驶员主要职责

1、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努力高效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不准违章行驶。

3、保持车容整洁,车辆机械性能良好,不断提高驾驶技术、维修、保养技能。

4、根据公司任务及时出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车、完成任务后立即返回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按规定做好行车记录,不私自出车或将车交付其他无关人员驾驶。

5、每日养成自查、自检的良好习惯,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不驾驶有故障的车上路。

6、负责车辆的年检、年审、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车辆的购置

1、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设备作用为基础,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由使用部门提出车辆购置申请,报送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

2、购置计划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司成立车辆采购小组直接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询价、订货。车辆订购要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运费较少、交货及时、付款方式灵活、售后服务好的名优生产厂家。

3、车辆到货后,由采购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按建设部或生产厂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包装等技术标准要求,做好车辆设备验收,发现问题和缺件、破损等及时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交涉,要求补足、更换或索赔,验收记录由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4、新购机械车辆设备,应严格进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建立台帐和固定资产卡,建立设备档案。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实行“三定”制度,即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根据车辆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对设备进行安全操作,并按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3、严格根据设备保养规程、技术交底,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不让设备带病运行。若因操作不当或保养不到位而引起机械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及机械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

4、驾驶员应根据职责要求爱护设备,保持设备整洁;要保管好随车工具及附属配置,若发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5、每天要如实填写《车辆运行日报表》,做好现场签证、车辆油耗、配件损耗记录,并于每月月底上交公司,作为工资计算依据。

6、 建立车辆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隐患并给予排除,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应及时做好报废更新。

7、车辆加油原则上统一用加油卡在中石化加油站点加油。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要爱护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即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向车管负责人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车辆维修流程:

1)属于本公司维修人员可以进行维修的项目:

驾驶员提出→维修人员确认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询价→报公司领导审批→维修。

2)属于外单位维修项目:

驾驶员提出→维修人员确认→车辆管理人员向承修单位询价→报公司领导审批→维修。

3)特殊情况(例:车辆抛锚)

驾驶员提出→维修人员确认→车辆管理人员→口头报公司领导,经领导同意先维修再补办相关手续。

3、车辆保养维修时驾驶员必须保持在维修现场。

4、车辆维修必须将需要维修机件,由维修单位填写详细的清单和修理费价目,车辆维修竣工后由该车驾驶员、维修单位、车辆管理员签名确认,发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5、采取定期、定点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6、车辆维修出厂前要做好交验工作并做签收记录。例如:修竣发动机起动检验前应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电机试运转。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7、驾驶员及维修人员要做好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五、车辆配件管理

1、采购渠道:

通用配件采购主要是根据需要在本区范围内向规模较大、品种齐全且信誉较好的汽车零配件供货企业调拨。

专用配件采购则由车辆管理员向专业车辆生产厂家直接调货,并保证有必要的库存。

2、采购规定:

正常情况下,车辆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根据报修单填写的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主案,以维修清单的形试分别标明:维修项目、工时费、配件数量、配件单件和其它费用等项目,报车辆管理部门、公司领导审批,待审批后再调拨相应的零配件进行维修。对于常用及通用配件则就近择优选购并与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确保配件质量的有效保证。

如遇特殊情况需快修、急修时,应先电话请示报修,完成后抓紧补办审批手续。

对于特殊件、专用件的采购,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联系生产厂家,直接向厂家调拨。

3、经费报销规定

各种维修保养经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结算时驾驶员填写维修清单,维修清单上应标明维修项目、工时费、配件数量、配件单价和其它项目等内容。核销经费时,必须开据正规发票,且发票在送交处财务室报销前须经故障车驾驶员、维修负责人、车辆管理员三人同签,最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结算维修费用。

六、车辆的报废管理

1、报废的标准

根据交通部《全民所有制交通企业设备管理办法》规定,机械如果达到下述情况之一的即应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若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因事故造成机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

3)、经过大修理后虽能恢复技术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其技术性能已达不到国家规范和规程要求,危及安全的。

5)、技术性能差、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危害人身健康、严重污染环境、进行修理改造又不经济的。

6)、自制的非标准设备,经生产验证不能使用且无法改造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机械设备。

2、报废的规定及程序

1)、车辆的报废,应由车辆管理部门主持组织报废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和经济分析评价,并填写车辆报废鉴定表。

2)、车辆鉴定表经报废鉴定小组及单位负责人签章后报上级主管审批,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及财务部应在设备台帐中注销该报废车辆,并抽出该报废车辆登记卡,

车辆保养规范 第七篇_公司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细则

公司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细则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需求,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现对吉安公司车辆日常维修及大修规范如下:

一、市公司综合部负责全市移动车辆日常维修、大修(5000以上)、添置、更新的统一管理工作;物流中心负责旧机动车辆的评估、报废、处理工作;计划财务部负责相关支撑工作。各县(市)公司根据国家车辆使用规定和实际情况,可提出车辆增减报告或计划,由市公司综合部统一提交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全市车辆原则上在签约维修点定点维修保养。签约维修点选取程序:市公司本部车辆维修由综合部和物流中心在市区范围内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4-5家,通过维护技术水平、量大的维修材料报价、优惠服务等维度公开招标,选取2-3家定点维修厂。县公司车辆维修由县公司综合财务部主管在本县范围内选取综合实力较强的2-3家提交市公司综合部,由市公司综合部、物流中心现场考察,并由纪检、县公司共同参与招标确定2家定点维修厂。

三、全市车辆在签约维修点维修保养实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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