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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

时间:2018-03-12   来源:世界之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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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政策 第一篇_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讲稿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在50年代和1962~1972年间先后出现了两次生育高峰,使得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始终没有改变。进入80年代后,人口增长的速度加快,每5~7年即可增长1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将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

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正所谓“文章因时而著,政策因时而易”。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

为何全面放开二孩

1、单独两孩实践遇冷 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

2、“银发危机”

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

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

3、“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 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人口红利慢慢消失,最终枯竭。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

4、“失独”社会之殇

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

今年7月19日,杭州失独老夫妻在女儿去世百日祭双双自杀的消息令大家心痛不已,同时也不禁深思: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政策家庭逐渐步入老年,失独家庭成为一类社会创伤。失独家庭所经历的心理创伤、经济压力、医疗养老问题超过一般家庭丧子后承受的痛苦,而这份痛苦谁能解?

5、男女比例失衡

计划生育政策自1980年开始强化,这分别体现为城市的普遍“一胎”和农村的普遍“一胎半”政策。在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普遍和B超逐渐普及的情况下,可能促使男女出生比例节节升高,从1980年的107.4上升到2004年的121.1。

男女比例失调是性别偏好、生育数量限制和胎儿性别鉴定三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缺一不可。重男轻女的观念虽然已经淡化,但依然会长期存在;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技术也不可能完全有效。因此,要使男女比例恢复正常,有效的办法就是全面取消生育限制政策。 至少经历4个关键程序,抢生属违法要罚款

以“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为参照系,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恐怕至少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第1关:中共中央的决定;第2关: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第3关:各地实施方案报批;第4关: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二孩政策】

开放二孩要先修法

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全面放开二孩依旧需要依法落实,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首先,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抢生属违法要罚款

目前,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国家仅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生育政策在省级层面制定。我国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多地相应地修改了计划与生育条例。这导致了各地政策的落地出现了时间差。

如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决定了新生儿的身份是否合法。

对于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的处理,各地也有不同。 此前媒体曾统计,江西、浙江、天津、北京、陕西、上海、四川、甘肃、重庆、广东、辽宁、湖南、云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家庭,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全面二孩”的新政了。

据了解,之所以称“二孩”而非“二胎”,是因为“二孩”所强调的是生育“数量”,并非“胎次”。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七大焦点问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30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都能够具体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1、谁能享受全面二孩政策?

王培安副主任:全面二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王培安副主任: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预计明年一季度前各地将陆续开始实施。

3、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王培安副主任:按照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4、如果只生一孩,还奖励吗?

二孩政策 第二篇_二胎政策的背景

背景

中国在建国之后短短半个多世纪中,发生了人口增长方式的历史性转变,由传统社会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过渡到工业化初期的高出生率、低死亡率和高自然增长率,再转变到工业化中期和快速工业化时期的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促使人口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政策控制三方面。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在50年代和1962~1972年间先后出现了两次生育高峰,使得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始终没有改变。进入80年代后,人口增长的速度加快,每5~7年即可增长1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将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正所谓“文章因时而著,政策因时而易”。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每一次生育政策的出台也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也是我们小组选定调查研究“全面二孩”课题的原因。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

分析实行“全面二孩”政策的背景,跟据相关资料与文献,有以下五点:

1、单独两孩实践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

2、人口老龄化

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

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

3、“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人口红利慢慢消失,最终枯竭。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

4、“失独”社会之殇

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

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失独家庭所经历的心理创伤、经济压力、医疗养老问题超过一般家庭丧子后承受的痛苦,而这份痛苦谁能解?

5、男女比例失衡

计划生育政策自1980年开始强化,这分别体现为城市的普遍“一胎”和农村的普遍“一胎半”政策。在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普遍和B超逐渐普及的情况下,可能促使男女出生比例节节升高,从1980年的107.4上升到2004年的121.1。

政府自2002年开始“治理”男女比例失调的问题,具体措施包括明文严格禁止使用B超等技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此外,随着城市化的提升和农村生育观念的改变,对男孩的偏好也可能进一步淡化。与之对应,男女出生比例自2004年达到峰值的121.1之后,整体上开始下降,但到2014年依然处于115.9的超高位。

男女比例失调是性别偏好、生育数量限制和胎儿性别鉴定三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缺一不可。重男轻女的观念虽然已经淡化,但依然会长期存在;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技术也不可能完全有效。因此,要使男女比例恢复正常,有效的办法就是全面取消生育限制政策。

结合我们自身的生活背景,我们这一代90后的家庭因计划生育大多数为独生子女家庭,我们离家在外地学习工作,与父母相处的时间愈来愈少,父母难免思念寂寞,所以二孩政策的推行对我们做子女的更是一个热点话题。

参考资料 央广网《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原因解读》 朱薇 《从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角度看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原因》张雪 《全面二孩来了中国人口政策变迁的背后》 应琛 《中国人口控制政策的历史变化与改革趋势》张翼

二孩政策 第三篇_单独二孩政策的意义

单独二孩政策的意义

1、单独二孩政策的意义: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应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明显变化,“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逐步淡化。根据《决定》的要求,要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国家意志和群众意愿的统一,缩小城乡、地区、民族之间生育政策的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水平。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必将进一步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善家庭人口结构,显著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第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中有降,目前为1.5-1.6。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民收入增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制度趋于健全,特别是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妇女总和生育率还可能进一步下降。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三,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9.41亿人峰值,2012年下降为9.37亿人,按此趋势,2030年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可保持8亿人以上,但年轻劳动力在劳动年龄人口中比例下降,劳动力资源的国际比较优势有所减弱。同时,人口老龄化明显加速, 2012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14.3%,2013年底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2亿,而2025年、2030年将分别达到3亿和4亿。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就是要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

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这些决策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二孩政策 第四篇_对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研究

开放二孩政策

目录

一、 摘要……………………………………………………………………………………1

二、 开放“二胎”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的正确走向……………………………………1

三、 开放“二胎”生育政策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2

四、 开放“二胎”生育政策是顺应人口发展规律的科学选择…………………………3

五、 实施过程与政策的调整………………………………………………………………4

【二孩政策】

六、利弊比较……………………………………………………………………………….5

七、文献参考………………………………………………………………………………..5

【二孩政策】

摘要: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决议通过“普遍二胎政策”。在全国引起了一片关于生二胎的轩然大波,晚来的政策无疑触动了人们敏感的神经。二胎政策实施,无论是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甚至教育都有非常大的影响,而且让世界对中国在处理人权问题上有了新的认识。当下的中国老龄化趋势严重,劳动人数需求量大的工业区出现了招工难的现象,并且有数据显示中国的经济创新和创业的能力下降,然而能解燃眉之急的方法就是增加人口出生率,积极合理的鼓励生育。问题的同时,不得不说预计的出生潮对教育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特别是未来几年学前教育资源的紧张程度会加重,随之对其他教育资源也会需求越来越多。反观对于现在处于独生子女地位的孩子,在家中被视为掌中宝,对突然有弟弟妹妹的情况可能会无法适应,他们可能觉得父母的关爱会被剥夺。因此要是大人稍不注意,可能会使孩子对新到来的家庭人员产生排斥。所以对于我们二胎政策有利有弊,要全面看待,不能片面下结论。

关键词:背景 人口 政策

开放“二胎”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的正确走向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直到2011 年底逐渐过渡到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实现双独二孩,并直到2013 年底才实现了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的转变。根据国家统计局历年的人口抽样调查,中国自上个世纪90 年代就低于世代更替(保证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水平,到目前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4 左右,也就是说,按照现在的生育水平,一个妇女一生只生 1.4 个孩子。2013 年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并预计每年会增加200万左右出生人口。但没想到政策“遇冷”,2014 年仅增加出生人口47 万。根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截至2015 年5 月底,全国1100 多万单独夫妻仅有145 万申请再生育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直到 2011年底逐渐过渡到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实现双独二孩,并直到2013 年底才实现了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的转变。根据国家统计局历年的人口抽样调查,中国自上个世纪90 年代就低于世代更替(保证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水平,到目前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4 左右,也就是说,按照现在的生育水平,一个妇女一生只生1.4 个孩子。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并预计每年会增加200万左右出生人口。但没想到政策“遇冷”,2014 年仅增加出生人口47万。根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1100多万单独夫妻仅有145 万申请再生育。

2014 年是“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的第一年,之前有关部门曾经担心,放开“单独二孩”可能会导致2014 年出生人口显著增加。但结果显示2014年的出生人口仅比上一年增加了47万。因此,我国多位专家呼吁,“单独二孩”政策全国遇冷后,“全面二胎”应该及早落实。 开放“二胎”生育政策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人口迅速老龄化,劳动力数量相对于需要抚养的老人数量迅速减少,将导致整个社会的养老压力大为增加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在未来20年内将成为老龄化和养老负担最高的国家之一,而且会持续恶化,这将严重拖累国家财政和经济的活力与社会的和谐。

其次,长期低生育率会削弱中国经济创新和创业的活力。随着人口老化,企业中“老人”的比例会越来越高,年轻人的上升空间缩小,其创新和创业活力受到制约并会显著下降。日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过去20年间,日本企业创新活力和创业活动下降,使日本经济一蹶不振,人均收入相对其他发达国家不升反降,而低生育率导致的人口老化和衰减被认为是日本经济萎靡的重大原因之一。因此有前车之鉴,我们怎可重蹈覆辙。

再者中国梦战略的实现需要走出去的同时也应极大地刺激内需,因而庞大的人口基数中劳动人口的减少将是制约的关键因素。纵观在改革开放的正确指导下,中国依靠着丰富的人口市场在几十年的时间里

跃居成制造大国,然而提前老龄化,无疑是给中国的发展新设了一道坎。如何面对、调整心态、解决问题成为了当下决策者的头等大事。然而“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中央给予人民一份满意的回复。而且在政策的刺激下人口老龄化加速。根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属于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特殊的国情,中国的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倒置显著、女性老年人口数量多于男性、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等六个主要特征。

开放“二胎”生育政策是顺应人口发展规律的科学选择

一、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国民生产力还不是很发达。而50年代之前中国一直在经历战争,很多死人,活下来的人看到很多家庭家破人亡,甚至看到自己家的人也许只剩下没有几个,终于有了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又加上中国传统的香火观念,这些增长都是可以看得见的。中国人口从1950年的5.5亿增加到1980年的9.8亿,如果按照之前的自由政策,那么,以后咱们国家的人口会无限度地增长,与人口无限增长的趋势相比,经济的发展跟不上,保障不了人们的生活,而且由此带来的教育,住房,就业,福利等等问题一堆堆。所以,70年代实施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其内容和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二、就2013年的数据显示,我国人口总数已超过13亿,占世界总人口的1/5。但是,我国目前拥有的资源是非常有限的。与世界人均水平相比,我国人均矿产资源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人均耕地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人均水资源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人均森林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人均草场面积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可以看出,我国人均所拥有的资源本来就很少,如果再不控制人口,人均占有的资源会越来越少,这样一来,就会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严重影响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为搞建设,发展经济,总要以资源为基础,没有资源,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实施了计划生育。

三、但是随着计划生育的普及,计划生育政策的两面性也逐渐显现出来,虽然它对于减少人口问题而带来的经济、环境负担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一些不利因素也是不可置若罔闻的。目前,我国在计划生育政策指引下而引发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就是典型的负面影响,适龄青年由于只可生一胎而进行产前检查,增加生育男孩的比例,致使我国的出生男孩数量远大于女孩数量。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新生儿比例严重失调,我国已经逐步向完全老龄化社会迈进,增加新生儿的问题亟待解决,可以说,开放二胎政策已经成为了解决我国社会问题的重要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实施过程与政策的调整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政策出台不久,个个省份也相继实施发展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四川每年多生出20万人口。国家统计局湘潭调查队在市区开展一次生育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96份,调查对象涵盖国企员工,私企员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体经营者等多种群体,结果显示,25%的受害者还处于纠结中;21.9%的受访者坦言自己“想生而不敢生”;2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愿生”;仅有27.1%的受访者愿意生二孩。调查得出的现状是整体生育走低。他们出现的问题是经济压力和无人照料是主因。

据调查,有85.9%的受访者表示自家第一个孩子每年的花费超过一万元,如国再生第二个孩子,各方面的压力将比养育一个孩子大的多。养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可能需要保姆,还可能会面临住房紧张,随之而来的孩子入园,入学培训等教育成本也将给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同时,担心“无人照看或怕父母太累”也是多数受访者对于生二孩的重大考虑。不得不提,一个孩子能更好的培养要考虑的因素也是受访者以及人民群众要面临的问题。

面临这样的问题,政府或者国家方面势必做出正确调整,有调查来分析完善幼儿园,小学等公共资源的供给,消除老百姓对入园难,入学难的顾虑,政策应该要延长二孩产假,保障妇女就业权益,切实保护好妇女权益,坚决杜绝因孕失业或降薪的现象,避免职场女性生小孩的后顾之忧;国家及政府更要加强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生育保险等公共服务供给,建议将备孕环节的检查,治疗,辅助生殖等纳入医保。政府应为多孩家庭发放养育补贴,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建国民教育,增强群众实际购买力,让大家愿意生二孩,敢生二孩,奖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落实到实处。 总体利弊比较

一、利在长远

1、有利于个体早期社会化的完善

个性形成最容易受同辈群体的影响,个体早期社会化对同辈群体的需要,比任何其他社会化主体都重要。所以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在缺少同辈群体的环境下成长,难以形成同一年龄段所具备的普遍特点。因此独生子女在融入社会时,抗挫折能力差、社会责任意识差等,都表明独生子女政策不利于个体早期社会化的完成,因而不利于个体的健康成长。【二孩政策】

2、减轻赡养老人的压力

目前,我国一个完整的独生子女家庭结构是夫妻双方赡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一胎政策的限制下,这种模式是循环性的,这无形中给中年夫妇以巨大的赡养老人的压力。这种压力主要体现在:时间分配难、经济负担重、健康和心理问题多。因此面对着如此大的压力下,二胎政策的到来无疑是给以后的家庭增添了决绝此类问题的有效方式。

二、短暂弊端

1、引起社会整体发展的滞缓

实行放开二胎政策,必然会导致人口数量的增长,人口的增加会导致两方面的社会影响。首先,在社会治安方面,通过放开二胎而增加了人口数量,人口基数大,犯罪率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特别是在我国农村,农村小孩受教育程度严重偏低,学历基本集中在中专以下,并且较早的进入到社会工作,法律意识淡薄和文化程度不高加大了农村家庭子女的犯罪率,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制约了我国社会的文明化进程,将会导致社会发展缓慢。从经济建设方面来看,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的经济建设起到了很大程度的推动作用。一胎政策最明显的成绩就是在人口总数上减少了三亿,这也是我国实行一胎政策最主要的任务,但是也间接的影响到了我国的经济建设,由国家宏观进行人口调控,通过少生优生降低经济资源消耗,为经济建设培养优秀的人才,可见,一胎政策为我的经济建设起到了间接的推动作用。

2、就业压力增大

现在的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劳动力老龄化的增长完全可以减缓目前的就业压力,但是我国的就业情况并没有因为劳动力老龄化而改善。原因是由于我国目前的人口基数较大,即使有老龄化现象的产生,只可以说是将就业压力有所缓解,但是达不到就业容易的状态。尽管在政策的的引导下就业率连年上升,但国家面临着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每年有大量就业大军不断涌入,这表明我国的就业压力问题已经以新的增长态势呈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适时全面放开生育二胎》_余璐

【二孩政策】

【2】《二胎政策的民意调查及政策分析_有关养老及老龄化问题的探究》_袁颖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年鉴》

【4】《人口政策调整的经济学意义》_赵晶

二孩政策 第五篇_2016广东全面二孩政策

【二孩政策】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

根据新条例,广东于2016年1月1日起依法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两孩生育登记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父母去办理登记即可,不需要再办证。

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删除现行条例中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在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同时,将原来独生子女父母产假,调整为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并将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

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

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

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

新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都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去办“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服务证)。所谓的再生育,就是政策内2孩之外,还需要再生育,就需要审批了。

昨日,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回应,新条例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通过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

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具体的登记和审批办法正在抓紧制定,争取尽快出台。但这不会影响群众的权益,在办法出台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即可。

未婚先育一孩不用再交罚款

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新条例还规定推行避孕节育自主选择,删除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取消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取消禁止招聘录用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禁止向没有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规定。

新政八大变化

1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

晚婚晚育假取消,产妇多30天奖励假;男方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3

合法生育二孩不再审批,但仍需登记

4

只生一个不再享受奖励优待

5

收养不再影响生育权,生育一个孩子后又收养了小孩,还可以再生育一胎 6

“未婚妈妈”第一胎不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7

上环结扎不再强制执行

8

计划生育情况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心声

可以全身心备战二孩了

“政策一落地,我就立马准备二胎。”李女士是东莞莞城人,今年36岁,已育有一子,一直以来,她都想要生二孩,但苦于不符合政策。

“一个孩子实在太孤单了。”李女士说,现在左邻右舍都比较陌生,儿子也没什么同龄的玩伴,“每天放学回家后,不是躲在房间里面玩玩具、看书,就是缠着让我陪他玩”。久而久之,李女士发现,因为缺少和小朋友相处的机会,儿子的性格受到了很大影响,“遇见陌生人就很害羞,带他出去参加小朋友的活动也很难融入进去”。

今年,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满天飞,李女士满心欢喜跑去居委会询问,“对方说是还未收到文件,最好等政策落地后再怀。”

李女士只能一直等着,昨日,得知明年元旦广东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李女士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了,“政策来得比我预期的要快多了,现在总算能全身心准备生二孩了。”

二孩政策 第六篇_生二胎新政策2015国家有什么规定

生二胎新政策2015国家有什么规定 生二胎新政策2015国家有什么规定?二胎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胎”。

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胎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胎半”(即有的地区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城市地区应即刻放开二胎

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上月底发布的报告《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中,这些学者建议,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

二胎政策可以这样理解: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 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这是汉族的基本情况。 少数民族的政策是这样的:少数民族人口是中国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少数民族居住区一般人口密度较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很快,为了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和民族素质的提高,近几年来,在少数民族中也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的生育政策。

人大代表:分省分步放开二胎生育

针对计划生育何时调整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表示,二胎放开政策涉及到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国家现状是开始出现了低生育水平。因此,国家根据人口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比如说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市开始探索放开二胎,也就是从原来的双独可以生二胎,变化成单独可以生二胎,但这主要是农村地区,马旭认为可以开始逐步放开二胎生育政策。

马旭认为,中国二胎放开的调整路径的核心是“分类”,马旭说,中国不同省份的各方面状况差别很大,比如辽宁、黑龙江、吉林,再比如上海、广东,这些省份的经济发展和人口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应逐步分类,人口政策调整跟经

济人口数量构成等状况挂钩,绝对不能一刀切,应该是分类、分省份、分步骤逐步放开。马旭认为,一线城市、发达城市、人口多的城市可以放缓。 2015年二胎法律法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政策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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