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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时间:2017-12-19   来源:结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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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第一篇_北京怎样办申请二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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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怎样办申请二胎手续 核心提示:北京怎样办申请二胎手续?北京申请二胎的手续首先应向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结婚证等,更详细的办理手续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北京怎样办申请二胎手续?

1、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须向双方单位计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单位进行核实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女方持双方申请、女方《户口本》、《结婚证》及有关材料(“病残儿”带诊断证明、病历;“双独”带双方父母单位及双方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收养后双孕”带收养子女证明及妊娠证明;“再婚”带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注: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由女方单位填写,男女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当事人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工本费5元。

4、街道计生办初审签署意见后,将“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及有关材料送区计生委审批。

5、区计生委在“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返给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交给女方单位转交当事人。要求单位对当事人发放宣传材料并记录。

6、已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户籍地发生变化后,迁入地街道计生办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副页背面及变更登记栏中盖章。

7、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如配偶死亡或离异的,原《生育服务证》作废(女方已怀孕的除外),女方单位(居委会)收回,交原核发《生育服务证》的计生办予以注销(如发生户口迁移并已进行了变更登记的则由新迁入地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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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第二篇_北京和吉林省也开始放宽二胎

北京和吉林省也开始放宽二胎政策啦!京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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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09: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大脸女生 于 2011-3-30 09:09 编辑

以前京籍独生子女夫妇生育二胎时,如果女方未满28岁,或者距离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都要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现在这一政策被放宽,在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征收社会抚养费。

记者3月29日从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修改条例已正式出台。修改办法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并且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两个条件均要满足,才对其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而修改前,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征收。

吉林省“二胎”政策将放宽 再婚夫妇可要二胎

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于洪才受省政府委托,就有关情况向大会做说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佩军在会上,也作了相关审议意见的报告。

关于再生育政策

第三十一条 两条农村政策扩大到城镇

原条例: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曾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修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两条: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新增的两条,原为农村再生育政策,此次被扩大到城镇。

于洪才:这两项内容是1988年地方性法规规定在我省农村实行的内容,这样的家庭数量虽少,但可以解决部分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和伤残军人赡养及后顾之忧问题。这次修改是将农村政策扩大到城镇,逐步实现生育政策城乡一致。

第三十二条 夫妻双方住边境县(市、区)三年以上的可要“二胎”

原条例: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夫妻一方的同胞

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

修改:1.扩大了享受此项政策的人群,即增加了原条例两类人群的“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子女”享受此项政策;2.在原本的5类情形的基础上,将“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两条删除,扩大到城镇范围后,又增加一条:居住在边境县(市、区)的。

于洪才:我省有10个边境县(市、区),分布在延边、白山和通化三个市州。由于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边境人口逐渐减少,且都是老弱病残,对边境人口安全、社会治安等造成严重影响。与我省毗邻的黑龙江省此项政策已经实行九年。完善边境人口生育政策,对维护边境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人口结构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吴佩军:“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建议将“女方”修改为“独女或双女户”;“居住在边境县(市、区)的”建议对居住期限等有所限定,时间以三年以上为宜,避免通过临时性的户口迁移达到超生目的。

注:我省10个边境县(市、区)分别为: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安图县、集安市、长白县、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浑江区。

第三十三条 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子女 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原条例: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一方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离异有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修改: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或者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于洪才:此条是对再婚夫妻生育政策的调整和放宽,主要是考虑无子女一方的生育权和新组成家庭的稳定。据目前统计,以上两种情况可能生育的约为1.1万人,不会对我省造成出生人口的压力。

第三十七条 第一个子女患白血病需骨髓移植 可要“二胎”

原条例:(概述) 农村村民第一个子女是残疾儿申请再生育的,城镇居民申请再生育的审核程序;以及前款规定外的其他人员申请再生育的审核程序。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领取《再生育证》后方可怀孕生育,但是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除外。

修改:增加一款:“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的,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再生育证明。”

于洪才:除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外,还确实存在极特殊情况需要再生育的,例如第一个子女患白血病,医学上认为需要再生育一个子女,为其通过骨髓配型、移植实现救治的。

关于委托执法

第七条 由专门机构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

原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修改:第一款之后增加“征收社会抚养费、实施行政处罚,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属的专门机构负责”的内容。

于洪才:多年来,我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的问题,当年征收率仅为40%左右,还有大量的陈欠征收不上来。

为了加强这方面工作,一些县改变由委托乡镇执法为县级行政部门集中执法。目前,我省有32个县已经成立执法大队,一般由法规科长任队长,其余人员为各乡镇执法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执法效果非常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执法的规定,在此条增加相关内容,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其他 拟取消征收早育社会抚养费

此外,记者也注意到,条例拟取消对早育的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

对此,于洪才表示,国家人口计生委倡导尽量缩小和减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范围和对象,将违反法律法规多生育子女的作为征收重点。因此,这次修改提出取消了对早育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有关条款。

■新闻延伸

条例为何要修改?

据了解,吉林省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于1988年,中间经过两次大的修订。2002年,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重新制定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于洪才在说明中,肯定了《条例》对“稳定全省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作用。他也提供了一组数据:2010年底,全省人口出生率为6.53%。,自然增长率为1.98%。,分别比2001年降低了0.86和1.11个千分点。

同时,他也提出了修改《条例》的四点原因:一是法规中的一些行政审批权限根据省政府要求已经下放,而法规未作相应修改;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职责发生了变化;三是根据我省实际,生育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记者了解到,从2003年起,吉林省城乡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越过了10%的标准线,按国际通行标准,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都提出放宽“二胎”政策,进而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此外,部分省市也陆续修改计生政策,放宽“二胎”政策。 条例修改过程

2010年初,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计划及清理地方性法规的要求,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着手开展对《条例》的修改工作。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初稿。省政府法制办在审核时,先后征求九市州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以及三十二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召开了协调会。于洪才说,在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个议案。

2011年1月5日,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收到省政府议案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和180位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了有专家、学者和立法咨询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2010年委员会对外省的学习考察及对辽源、四平等市所进行的立法调研情况,3月15日,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3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听取和审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

3月29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吴佩军在会上也作了该议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在报告的最后,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后,通过媒体或在网络上发布修改条例的议案,广

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链接

放宽“二胎”政策成全国两会焦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委员呼吁放宽“二胎”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冬玉在提案中提出,应实行“单独二胎”政策。

“我已经是第四年提出这个建议,希望生‘二胎’的政策在全国推广,而生三胎的政策则应当禁止。提倡生一个,允许生两个,不许生三个。”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疾呼,应该从今年开始调整独生子女政策,凡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放开“二胎”,用三到五年时间,全面实行这个政策。

在两会上,这一话题迅速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分析,支持放开“二胎”政策的网友超过了一半,网民认为按独生子女的年龄有计划有步骤地放开,更符合人的正常生理规律。

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回应说,国家计生部门正在考虑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调整。他个人认为,“二胎”政策到“十二五”末期可能会放开。

“二胎”政策一旦放开会不会导致人口暴涨?王玉庆认为不会。他说,现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人口出生率都在下降,特别是本地常住人口。因为现在养一个孩子的成本高了许多,且年轻人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这也符合国际规律,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不需要政府控制,人口自然会下降。【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新文化报 记者 王小野

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第三篇_行政法与二孩政策

从行政法角度浅谈计划生育政策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且宪法第四十九条同时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计划生育政策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下来。随后,我国行政机关依照宪法规定开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1991年,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其第五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该工作行政主体作明确规定。

自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来,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且其相关法律不断完善。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在计生政策贯彻执行中发挥重要且直接作用。自91年起国务院及地方政府陆续颁布相关决定及计生条例。2013年,隶属于国务院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挂牌。 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主要产生行政管理关系。地方政府依据地方人大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履行其社会职能。政府采取多种行政方式贯彻执行计生政策。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重大

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享受国家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也是行政奖励在计生事业的一项具体表现。同时,政府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政策也有相应规定。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2014年,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向张艺谋、陈婷夫妇发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依法对其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748万余元。这是近年来政府部门处理超生问题的重要事件之一,也引发了一定规模的社会争论。

除此之外,政府也采取行政奖励和行政指导的方式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以北京市为例,2003年7月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第四章明确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同时,《条例》第二章人口规划与管理第十二条也要求民政部门应当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

由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法制建设相对不完善,部分地区计划生育工作过多依靠地方政府的行政强制手段现象存在。2012年6月,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非法拘禁已怀孕7个月的孕妇冯建梅,并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其

杜仲胎儿强制引产。二胎以上生育指标审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之一,但因冯建梅不符再生育条件未获得二孩生育指标,加之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处理方式僵硬,最终酿成悲剧。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有行政审批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发放证照的方式,准予其从事待定活动,认可以资格性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行政审批是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服务,是一项权力,更是一种职责和义务,但同时行政审批也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于行政管理的目的为完成考核指标而进行强制引产,违反严禁大月份引产的计划生育的纪律,也漠视了生命权。该恶性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对部分地方政府僵硬行政执法甚至对人民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的现象的思考,另一方面也对政府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适应法制社会发展提出新的要求。目前,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形势下,二胎以上生育指标审批办理程序更加简化。 2012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未来行政审批会向更便民,更利民的方向发展。

计划生育政策这一基本国策自制定以来,对中国人口,经济,以及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该政策在执行层面上确有不足之处,如冯建梅强行被引产事件的发生显示出部分地方政府行政执法过于简单粗暴。并且从后续影响角度看,其直接导致了失独这一社会现象的发生,计生政策对许多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尤其是父母双方因年龄问题不可再生育的家庭造成不可逆转的精神伤害和经济困难问题,并形成了

新的社会弱势群体。但从社会宏观经济和人口发展问题来看,其有效控制人口过快生长,缓解人口对资源的压力,促进当代国民经济发展。

伴随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出生率降低等问题,近年来生育政策开始有所调整。2011年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形势下,二胎以上生育指标审批办理程序更加简化。2012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程序。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新政或最快于年底前启动实施。

行政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并基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在我国当今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而管理与服务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所以行政法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落实,调整等一系列流程中发挥主要作用。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也要求各级政府不断完善相应行政法规,增强行政执法能力,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构建人口结构合理,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和谐社会。

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第四篇_生二胎前,需要知道的几个问题

生二胎前,需要知道的几个问题

【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2013年10月26日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报告中称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 (CFP/图)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决定放开全面二孩。点击这里,阅读《“中国未来人口超不过15亿”》,了解“二孩”政策出炉内情。

全面放开二孩,并不意味着废止现行计划生育国策,只是全面放开普通二孩政策。换言之,你需要知道,如果你要生第三个孩子,按现行政策就要被罚款。除此之外,你还应知道很多跟“全面放开二孩”密切相关的问题。

【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今天,我们邀请到八位研究人口问题的学者、专家、律师,以及专司人口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人士,第一时间为你解答这些已经发生但无法回避的问题。

1再拖,你的青春尾巴就没了南方周末:全面放开二孩后,你怎么看高龄产妇孕育风险问题?

杨冬梓(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妇产科主任):全面放开二孩之前,高龄孕妇孕育风险问题就一直存在。放开二孩的这几天,确有不少高龄、想生二孩的夫妇来医院咨询、检查。我总是劝他们不要紧张,生育本身是很自然的事情。想生二孩的高龄者较多,有的年龄已达四十岁,她们的生育率比年轻的要低,但也有个性差别。因此,这个群体需要抓紧做一个生育率方面的评估,比如检查女性的卵巢、男性的精液,等等。我接待过一位52岁的女性,她的卵巢储备几乎没有机会生育了。因此,我想提醒高龄待孕的女性,自己先要有清醒的认识,免得期待值高了,以后受挫难忍。如果生育的基础条件不太好,可尝试试管婴儿或其他辅助生育措施,要不然,再拖一拖,你的青春尾巴就没了。

据数据统计显示,高龄女性怀孕后,其妊娠期发生妊娠并发症、妊娠不良的机会较年轻者要高,比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胎儿发育迟缓、早产甚至是畸形儿。即便这样,这些高龄者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出现这些问题。所以,用不着过度渲染这个问题。

我个人的看法是,现有医学手段是可以帮到大部分人的,不用太紧张,但是高龄者的备孕态度要积极、不要拖延。

周子君(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这不是一个太大的风险问题。全面二孩放开之前,农村的二孩基本已生完,所以,更多的是城市育龄夫妇生二孩。他们家庭收入和保健意识较高,重视产前检查。另外,还有比如基因筛查等技术辅助,对有缺陷的疾病可通过筛查进行针对性的防控。

姚秀军(北京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单独二孩实施了一年多,到9月30日为止,北京市单独二孩共有53034例。适合生育年龄的妇女,已经在“单独”时期释放了一部分。根据我们的调研和预测,全面放开以后,70后高龄产妇会明显增加。对此,北京市提高了助产技术要求,加强了孕妇保健工作,妇幼处正在进行包括医护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翟振武(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龄产妇确实有风险,但现在可以加强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从我们调查获得的数据来看,40岁以上、符合政策的人群,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比例大概不到10%,虽然意愿很强烈,但真正想去生二孩的不如年轻人高。调查中,有位49岁的女性,她的生育愿望强烈,但就是不去落实。

南方周末:按现行规定产假为98天,晚育者外加30天。放开二孩后,关于延长产假的呼声越来越高,是否有实现的必要?在可预见的未来,有这个可能性吗?

杨冬梓:从生理性角度看,所谓的产假,是女性生育后生殖器官复原到原来的样子。在怀孕前,子宫很小,怀孕后,几公斤的胎儿装在这么大一个容器里面。生完后,子宫要恢复到原状、妈妈要恢复正常活动,其过程多数需要42天到56天,还不包括产后的营养和休息。

翟振武:我觉得应该,也是赞成的。呼吁生第二个孩子的产假应该延长。对于产妇而言,确实很辛苦,还需要照顾孩子。

南方周末:生育和教育成本过高,成为不少地方“单独二孩”阶段生育热情不高的原因。如今全国全面放开二孩,国家是否会在此方面提供相应的补助?有无这种可能性?

姚秀军:我们已经加大了对特困计划生育家庭的扶持。

李建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我觉得全面放开二孩的力度还不够,主张还权于民。政府如果是要追求提高人口的均衡发展,就要变控制为鼓励。

2要不要缴社会抚养费,要看法律规定南方周末:已经提前怀上二孩的人,按现行政策仍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现在已全面放开。对这一部分人群如何界定,是否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翟振武:我觉得怀上了不是问题,关键要看孩子出生时,该法规有没有修改并获通过,具体到实施条例,是按孩子生出来了算,还是按怀上来算的,有待观察。

姚秀军:现在回答这个问题还为时尚早,因为国家还没有出台对此的明确规定,北京市始终强调按照国家政策办事。如果国家对此有了明文规定,北京会及时出台相应条例,告知这个群体应该怎么办。

翟振武:这要看新的法律如何修改。我个人觉得,今后可以停止独生子女奖励。因为当时政策规定只允许生一个,个人为此做了很大牺牲和奉献。现在政策规定可以生两个,若你还生育一个孩子,这不是政策不允许你生,是你的自愿选择。

李建新:不论是这些遗留问题,还是即将面临的新问题,都将成为阻碍生育水平回升的因素,政府应废除这些现行的、阻碍生育水平回升的规定。

南方周末:对于双独家庭孕育二胎,且双方的四个老人均在,两个年轻人供养四个老人、两个孩子,政府对此是否会有相关的扶持或帮助政策?

翟振武:养老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应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个人收入增长幅度,而不是全部要个人承担。

李建新:我觉得政府对此关照的态度还不够积极。像这种双独家庭生两个孩子,他们还要照顾四个老人,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

南方周末:全面二孩放开到政策最终落地前,还需哪几个步骤?大约需要多久?

姚秀军:首先需要修改计划生育法,经全国人大通过。待国家层面法律修订通过后,北京市也会及时修订地方性的计划生育条例,同样报请市人大通过。

翟振武:我相信政策落地的速度会很快,预计2016年年初就会走完所有程序。

南方周末: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这与全面两孩政策是否相互矛盾?是否需要修改法律?

解世丽(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和国家放开二孩,从法理上说,二者并不矛盾、并不冲突。不过,从法律的严谨性来考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定的是国家计生政策的原则,仍有写入“全面二孩”的必要。

周子君:全面放开二孩,从理论上讲,还是属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区别于常态生育,常态生育是像印度一样,我想生多少个就生多少个。计划生育在中国应该会较长存在下去,这部法律还会适用较长时期,但表述可能有所不同。

3不能彻底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南方周末: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样做的好处是“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上一次人口政策提出了30年的时限要求,这一次“全面二孩”是过渡性的可能性大还是长久性的?是否也会有一个时间上的预期?

翟振武:当时讲的是30年以后人口形势发生变化了,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现在人口形势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就得出台相应的政策。我相信,全面二孩政策也会在今后一段时间是稳定的,至于时间长短,也要看人口形势变化。

周子君:生育政策是需要根据人口变化来调整的。从发展历程看,五六十年代的婴儿潮,不光发生在中国,美国也有。但这个时期人口问题是:越穷的地方越生得多,这是为什么?因为越穷的地方孩子的死亡率越高,所以要多生。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死亡率随之下降,生育率也就下来了。等经济再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很多人又选择不生了,因为养育成本等压力随之攀升,进而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尤其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

至于全面放开二孩后的生育影响,需过几年,有具体监测数据才能观察到。其实,现在已有机构在做单独二孩后的数据研究。五年后,如果全面放开二孩仍没有达到政策预期的话,生育政策估计又要调整了,即放开生育了,让想生的人多生一点。如果五年后的数据监测发现问题很严重,政府就要像德国一样鼓励生育,你生一个孩子政府补贴你多少钱。但目前,我们国家可能不会这样做。

南方周末:全面放开二孩后,是否又会出现婴儿潮,导致出现人口暴增的局面?

翟振武:数字在那儿摆着呢。现在每年出生的婴儿是1600多万。放开二孩后,估计高的年份再增长三四百万,低的时候可能一百来万。

周子君:可能性较小。也许三五年内有一个较集中的生育释放期。

姚秀军:生育数较之前肯定会有所增加。北京市2014年分娩量是25万人,比2013年增加了

3.5万人,目前的同期水平少于去年。其中的一个原因,按照中国习俗,2015年是羊年,老百姓都不想生羊宝宝,想在明年生一个猴宝宝。而明年是全面放开二孩的第一年,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增长。

南方周末:有一种观点认为,全面放开两孩是为了缓解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您认为对吗?其是否可以改变我国劳动力不足、老龄化严重的现状?

翟振武:能减缓,但是改变不了总的趋势。解决劳动力供应的问题,最主要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我们的劳动力有9.3亿,所有发达国家劳动力总和才有7.7亿,我们比人家多1.6亿呢,但我们创造的GDP却只有人家的20%。

全面放开二孩后,对老龄化、劳动力、家庭结构、性别比等指标均有一定程度的缓解,对满足生育意愿群体,也有正向的作用。需要强调的是,全面放开二孩,不能全面解决劳动力供应问题,最多只是缓解,为我们GDP转变赢得更多一点的时间。

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第五篇_2016年卫计委二胎最新政策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报道 今后,全国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有望统一,县级财政部门应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总额。近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近年来,我国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征收存在征收标准全国不统一且差异较大,资金管理不规范、屡受公众质疑等问题。为此,新规拟统一征收标准,限制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权。明确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但不符合程序规定生育的,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城镇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多胎的,加重征收,具体征收标准授权各省份制定。

根据新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一律由县级计生部门作出。这意味着,乡镇一级无权实施超生罚款。针对部分地方社会抚养费不纳入预算,变成政府“小金库”的现象,《条例》明确: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征收机关。

同时强调: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不得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挂钩。擅自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擅自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和任务、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出具合法收据、向征收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社会抚养费、其他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追究责任。

《条例》还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有关规定必须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依据。

2016年卫计委二胎最新政策:

8月初,有媒体报道称:“延宕数年的‘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有望在近期重启,如进展顺利,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试行;同时,关于2016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披露这一消息的是“接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关于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的消息,披露上述消息的媒体称:“相关权威专家进一步透露,一项‘更为大胆’的方案也在酝酿中,那就是2016年,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其实,早在2016年11月,一份题为《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的报告,就曾引发类似的报道。如果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那将意味着我国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已实行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此类报道引发了社会上热烈的讨论。

在某论坛上,网友的反应十分热烈——网友“兔兔加宝宝”:希望“二胎”放开,要放开了我还想再要一个啊;网友“紫星缘”:放不放都不会再生了,养孩子实在是太费精力了,没有哪个心气了,也养不起;网友“灰灰” :可能啊!人口老龄化严重了,未来没有劳动力!网友“环宇飞扬”:不信,一旦放开,人口会急剧增长,国家压力会很大……

上述网友的观点,正是关于“二胎”问题讨论得最多的。那么,2016年我国全面放开“二胎”,会是真的吗?

计划生育不动摇,完善政策不等于“放开二胎”

放开“单独二胎”的传闻,引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的高度关注。一周之内,卫计委宣传司先后三次回应此事,明确表示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不动摇。

8月2日,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在回应中强调,考虑到我国国情,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但他并未否认放开“二胎”,而是透露卫计委正在研究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新方案将以我国目前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为考量。

毛群安的这一回应并未平息围绕此事的议论,而是引发了更多的猜想。8月6日,毛群安再次面对媒体解释此事,强调生育政策十分庞杂,完善政策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二胎又有放开的迹象”。

8月9日 ,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传司副司长邓海华表示,卫计委对完善生育政策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将积极稳妥推进。

从卫计委的三次表态中可见,我国对于现行生育政策的调整,已经进入调研阶段。但这是否包括调整二胎政策,还要等待时间来验证。

对于卫计委的表态,有专家分析认为,全面放开二胎是早晚的事,根据我国在很多领域的成功实践经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也极有可能会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然后在适当时机全面放开。也有观点认为,卫计委的表态虽然含糊,但也没有一口否定,似乎是给近几年“全面放开二胎”的可能性“留了一个口子”。

我国生育率接近超低水平,本世纪末人口或仅剩7.5亿

对于是否应该放开二胎,在学界的争议最为激烈。

综合人口学界的研究成果来看,目前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在1.4至1.5之间,也就是我国一个妇女平均生育1.4至1.5个孩子,接近于老龄化严重的日本、俄罗斯等国。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总人口13.40亿,0至14岁人口占16.60%,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下降6.29个百分点。

年轻人口比例的下降,将会造成未来劳动力人口的减少和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更令人担忧的是,推动中国经济30多年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或将消失。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6年末,我国15至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3727万人,比上年减少345万人。这是相当长时期以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的第一次下降。

在专家们看来,这已经意味着我国的人口红利进入拐点,将呈逐渐收缩的态势。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认为,人口红利下降导致的直接结果是:社会上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储蓄率会大幅下降,转化为投资的资金变少,整个经济的增长活力也就会减慢。

有专家预计,若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中国的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较快下降,到2100年,中国总人口规模可能将缩小至7.5亿以内。

考虑到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会给中国长远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阵痛,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支持为计划生育松绑。他认为,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意在让中国的人口结构朝着正常、健康的方向调整,使得新增人口“可以预见,也能承受”。

京沪穗深四地育子成本过高

放开二胎的消息,在普通百姓中的反映各有不同。北京市民刘菲菲对此非常兴奋。她在某网络社区论坛上发了一条帖子——《国家要放开“单独二胎”了,真想再怀个宝宝!》。刘菲菲目前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儿,但是她考虑到“两个子女可以相互做伴”,就很想再生育一个孩子,“我本身就是独生女,感觉到一个孩子实在太孤单了。”

一上午的工夫,就有二十多条跟帖参与议论。跟帖的网友态度各异,有人喊赞,有人认为近几年政策很难放松,还有人则说,即使“放开了也不想生了”。真正放开“单独二胎”后,百姓的生育意愿是否会更加强烈呢?

专家指出,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社会结构复杂,因而不易掌握清晰的数据。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参考“双独二胎”的情况。在我国现行生育政策中,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风笑天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成都五个城市的调查显示。

已婚的双独夫妻中,超过60%依旧只希望生育一个孩子,希望生育二胎的“双独夫妇”只有30%—40%。风笑天说,他通过研究发现,“双独”夫妇的生育意愿与非“双独”夫妇之间也不存在明显差别。

“双独夫妇”的性别、出生年代、文化程度、有无孩子等因素,均与其二胎生育意愿没有关系。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在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有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家庭的育儿成本较高是原因之一。

“一方面与目前的物价水平上涨有关,另一方面中国有望子成龙的传统观点,为了孩子成长、成材,父母们不惜一切代价培养。这两方面都推高了育儿成本。”就在上个月,一份“中国十大城市生育成本排行榜”在网上热传,根据这份榜单所做的统计,我国生育成本最高的城市是北京。

一个孩子从怀孕期到大学毕业,共需要276万元;同时,上海、广州和深圳的生育成本也超过200万元。网友“可爱淘”在跟帖中感慨,虽然排行榜中的数据有些夸张,“但真心觉得孩子养不起啊,怀孕到现在,(养孩子)三年得花销有十多万了,对于我们工薪家庭,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了”。

北京二胎生育政策 第六篇_2016单独生二胎政策有望全面放开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1983年开始实施,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才能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政策慢慢显示出其制约性。

于是提出了单独可生二胎的政策,但一直没有实施。广东省曾于两年前申请放开单独生二胎政策,至今未见获批。就全国范围而言,往往是一波放开二胎的呼声或是传言刚起,立刻就有不同级别的部门人士辟谣并重申,中国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二胎新政策

单独生二胎政策有望全面放开

近日,踟蹰已久的生育政策调整正在开始提速。单独(夫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生二胎政策有望全国放开实施,不采取先在某个或某些省市试点的做法。下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日益临近,市场对此越发期待。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中国将加快步伐调整生育政策,逐步、全面放开二胎生育限制。他同时表示,二胎政策不会一下子放开,而是要根据社会配置的承受能力逐步放开,但目标是全面放开二胎。

专家指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专家的理想很丰满,然而现实很骨感。如果“生育自主”,富翁富婆要生多少孩子?明星名人要生多少孩子?连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上也有嘉宾想生“一个足球队”呢;“倡导节制”当然很好,可是有多少人会响应倡导、会节制?之前不是吃过“父母熊熊一对,孩子熊熊一窝”的亏吗?为什么要走回头路?“素质优先”是一种幻想,十个指头有长短,一窝鸡也有几个不叫的,生的孩子多了,能保证每个孩子的素质吗?此其一。其二,“素质优先”怎么体现和衡量,是否制造另一种不公平?“全面发展”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全面放开二胎莫非就全面发展了?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放开二胎,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看来专家想得非常周到,把“单独”贻误时机的问题也想到了。但是,假如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一者,可能很难避免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二者,可能会出现一个人口生育高峰,为社会带来诸多隐患。

中国不能没有没有专家,但专家太多未必是一件好事。专家的一个正确观点,可能带来巨大效益;反之,专家的一个错误观点,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倘若国家采纳“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个建议,带来的后果到底是“人口红利”还是“人口灾难”,目前估计没谁敢打包票。中国地大物博,但总资源就这么多,人口越多,分摊到每个人身上的资源就会越少,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正因如此,对于“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这个建议,国家不能只听专家建议,还要听听百姓意见。

从1987年开始,甘肃酒泉、广东南海、辽宁长海、山东长岛、黑龙江黑河等全国十多个县市和地区都进行过二胎政策的试点。但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人口增长失控等问题,最后部分地区被撤销甚至不了了之,坚持到现在的也只是有限的几个地区。

深圳:到香港生二胎算超生

这项规定被视为首个针对境外超生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夫妻双方为深圳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18个月的”,按超生处理。

深圳毗邻香港,深圳市有相当一部分户籍居民到香港、澳门等地生育第二胎子女。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法规处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根据对已有法律的解读或者上级部门针对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夫妇双方均为中国公民,无论生育行为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都应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超生人员将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即“超生罚款”。深圳此次通过的条例明确规定全市实行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堵塞社会抚养费征收漏洞。同时规定,对超生人员无论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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