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世界之最 > 药品生产企业宣传栏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宣传栏内容

时间:2017-02-24   来源:世界之最   点击:

【www.gbppp.com--世界之最】

药品生产企业宣传栏内容(一):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内容

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内容

什么是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公众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低廉。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卫生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政策,国家卫生部等部委组织专家讨论,确定2009版基本药物目录共涉及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抗寄生虫病药、麻醉药、镇痛药、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神经系统用药,计307种,随后,省卫生厅根据上级规定增补了292种基本药物目录,合计599种,可解决大家的常见病、多发病。但属于以下情况的药品将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599种基本药物由省级卫生部门统一招标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背景是什么?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主要是针对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看病贵、看病难,药品虚高定价等问题采取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采购,医疗单位零差率销售,就可以从根本上割断医院与药品企业之间的经济链,改变医院以药养医和药品经销商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与此同时,还能引导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优先选用基本药物,提高临床用药的科学性。2009年3月,国务院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近期五项工作重点之一,同年8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思路如何?

按照便民、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同步推进,全市所有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中,医院(门诊部)配备使用国家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计599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市财政对各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给予合理补助,并根据服务质量及社会满意度等考核发放。

如何保证医疗机构科学使用基本药物?

市卫生局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并鼓励临床医生优先合理和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考核监管机制;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理解、配合和支持;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做好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与发改委、物价局、药监局等部门共同做好药品价格、质量监管工作,形成共同推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合力,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认同度和信赖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人民群众能得到哪些实惠?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四个方面的实惠。一是省钱。基本药物按照省集中采购中心通过集中采购确定的采购价格,不加利润,本身价格低廉,经测算,我市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人民群众直接减轻用药负担达1.2亿元,加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将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又能更有效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二是安全有效。政府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必要的遴选,药品质量有保障。基本药物绝不是差药、低档次的药,而是效果更可靠的药。三是可以避免药物滥用。防止患者耐药性的过度提高。四是方便可及。在全市所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能获得。

药品生产企业宣传栏内容(二):2016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的宗旨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生产经营食品应符合的要求有哪些?《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哪些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

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至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保健食品标签有何要求?《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如何监管?《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药品生产企业宣传栏内容】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有何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要求: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又分为甲、乙两类。安全性更高一些的药品为乙类。按照规定,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都印有国家指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红色的OTC标识代表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的OTC标识代表乙类非处方药。

到药店购买药品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是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店堂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是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

三是购买处方药时必须要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四是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五是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向店内的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六是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的药品。

七是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怎样识别伪、劣药品?

(1)看标签: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看药品:无论针、片、丸、粉和水、酊剂以及药材,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者,即可视为劣药。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3)看药的真假:游医和地摊药贩以及“卖艺人”,这些人为了赚钱,大都信口开河,或说“奉送”;或说“无效退款”等,实则他们在欺骗人,卖的是假药。街头墙上张贴的广告,吹虚所谓“祖传秘方”、“包治”某某的药,基本上都是假药。求神弄鬼“讨来”的药,不需鉴别,都是假药。

药品生产企业宣传栏内容(三):2016单位工作总结开头语

范文一:药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开头语:XX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和市法建办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xx大,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xx”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保证各项事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教育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xx”普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了全市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我局还深入社区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向人们群众宣传药品安全知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XX年6月1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喷泉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型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食品安全法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食品安全法知识手册,制作了宣传栏和展板,为群众介绍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识;教授群众简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酒类的方法,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全体执法人员轮流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普法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四)要求全体公务员利用报刊、电视法制栏目接受法制教育。

二、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局长对辖区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为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由于我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线长等客观原因,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一直是我局监管工作的一大难题。为确保日常监管任务的完成,我局全力推行全员监督制和片区责任制,全局在编工作人员全部考取执法证,按片区分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在组织、时间、人员、车辆等保障上给予了最大的倾斜,确保全市监管工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评级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降低,评级低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增加,信用等级每年根据检查情况重新评定,使我局的监管工作做到了松紧有度,重点突出。为加强“基药”的监管,今年,我局还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制度,组织有限人力对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派驻监督,把握关键环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质量。今年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11个连锁公司、4个批发企业、96个门店开展gsp日常抽查,检查门店数占全县门店总数的12%,检查面达100%。

(二)监管重点转向农村地区。为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市局要求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县63个乡镇卫生院及29个村卫生站,129个乡村个体诊所进行用药用械安全检查。对乡镇卫生院检查面达至100%,对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检查面达到80%。

(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制售假冒人用狂犬病疫苗、兴奋剂、假冒万通筋骨片等6种假药、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加强宗教场所药品安全管理、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违法广告药品、学校和厂矿医务室用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等10项专项检查工作,并全面完成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注射剂清查和监督召回工作,确保了药械市场安全。

(四)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总之,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凡是重大行政处罚我们都坚持集体决策前先由局案审委研究进行决策评估。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依法治理工作

(一)强化行业治理。实行政务公开,公开了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增加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药品市场的治理工作,全年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开好党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

(四)强化行政监督,建立了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五)建立了举报和信访制度。

(六)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做到了按实报销。

(七)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资料报表按时上报。

范文二:监察局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开头语:按照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察局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抓手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来抓,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狠抓软环境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建设“公信力”政府。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结合“投资环境改进年、工业发展突破年”活动和“效能禄劝”建设活动的开展,县级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县级行政审批进一步精减为23项,县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一步精减为61项。对保留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精减前置性条件,重新设定和压缩审批时限。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自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投入运行以来,纳入在线监察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出现过监察异常等现象。

2、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通过“投资环境改进年、工业发展突破年”和“效能禄劝”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快了我县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配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承诺、便捷于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单位部门“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同时把承诺书在县政府信息公众服务网上公开,单位部门其他领导干部职工的承诺采取在“干部职工公示栏”中承诺的方式进行,努力做到全县91个单位部门(包括乡镇)的每一位领导干部职工都是服务公开承诺对象,做到公开承诺全覆盖。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五办”作风。结合我县软环境建活动的开展,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跟踪办”的“五办”作风,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三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工作力度。把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列入部门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方式,做到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群众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新闻单位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投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进行有效查处,XX年1月至今共问责处理13件29人。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透明型”政府。

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昆办通〔XX〕11号)要求xx县委政府的安排和布署,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行政监察,努力建设“廉洁型”政府。

1、深入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新机制,组织开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16925/

推荐访问: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栏 企业文化宣传栏内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