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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6-11-21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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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矿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考察输油管线事故抢险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4】10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煤矿建设项目重特大事故,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4】155号)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

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安全检查工作组

组 长:王俊杰

副组长:陈殿宏 马书林 任福明 雷宝才 樊新意

成 员:常亮清 贾 清 侯 林 吕一鸣 刘振文

许 东 黄泳水 郝培玉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安全检查总结上报工作。

二、 检查重点

(一) 煤矿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1、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程序的新建煤矿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停建整顿。

2、对越权核准、违规审批或建设规模、服务年限等批准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的煤矿,应停止施工,按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煤矿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建设。

对批小建大的煤矿,以及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设计内容存在较大缺陷,但未履行相关变更审批程序的煤矿,应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三)煤矿建设项目施工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对施工工期不合理、边建设边生产或改扩建煤矿施工与生产区域存在交叉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四)煤矿建设项目是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 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急预案不完善或未定期演练的,未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援队伍或未与具备救援能力的矿山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以及未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的,应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五)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上述单位要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在资质规定范围内承揽工程。对于违规承揽工程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的,应停止施工,对相关单位进行清退。

2、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以及相关管理、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工作组组长统筹安排,各副组长对照检查的重点进行组织实施,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所以成员积极配合。

(一) 自查阶段(2014年1月-2月)

对照煤矿建设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安监科)按照属地原则将自查情况上报当地煤炭行业管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4年3月-5月)

矿各单位部门,做好迎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投资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能源局派的检查准备工。

(三)重点督查阶段(2014年6月-7月)

该阶段是国家能源局对基本建设煤矿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阶段,矿各级领导、各部门要对照前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落实完善,随时做好上级部门的督査准备工作。

【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四、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煤矿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关。矿级领导、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从落实煤炭产业政策、编制我矿发展规划、严格我矿项目建设标准、提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准入门槛、强化我矿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等方面,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矿项目建设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要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处罚力度。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检查。要严格处罚标准,发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一切施工建设作业,并上报当地煤炭主管部门,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各矿级领导、各部门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冬春季节煤矿安全管理的特点, 结合安全生产

大检查“回头看”,重点对之前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复查。

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二):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9月14号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恶性事故在我县发生,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住建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我局成立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组 长: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开彩

副组长:县住建局建工股股长 倪少华

县质(安)监站站长 李辉武

组 员:赵道斌 曾海平 杜潇 李萌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起重设备、高空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机械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在建项目企业需建立一套完善成熟长效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实施人员,并将预案以书面形式报县质监站备案。

5、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是否有监理规划、监理日志,是否召开监理例会,是否认真审查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重点是检

查其是否对项目起重设备有较为详细检查的检查记录。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为期两周,自2012年9月14日1日至2012年9月30日,采取企业自查、住建局行政主管部门、县安委会督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9月14月1日至9月15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4日至9月16日)。县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监督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27日)。县住建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四是督查总结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县住建局组织复查,确保辖区内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对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刻的总结,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抽查准备工作。

【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企业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

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对于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严格执法,决不留情,加大责任追究和事故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分别在将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总结材料以书面材料报送至县安监站。

(三)我局也将深入贯彻上级的重要精神及指示,认真总结本次大检查的工作成果,积极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三):2016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上府办字【2016】41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举措,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总结检查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及时、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园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八大行业”、消防、道路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突出检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检查本企业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20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八方面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防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作业场所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通天房、违法棚屋等场所内;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情况及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高温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高温隐患排查,加强重大危险监测监控情况,高温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对重大危险源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排查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车辆的安全隐患,厂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情况,排查员工上下班骑电动车、摩托车是否配戴头盔情况,排查企业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4.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业园区制冷行业、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三)园区各企业

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八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气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6.高温开展安全监管、检查落实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情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交通等安全检查由肖欠根负责配合安监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2.消防安全检查由胡发林负责配合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在建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罗卫华负责配合建设局、安监局组织实施;

4.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由聂四明负责配合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组织实施;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复核检查和园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给各蹲点干部或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明察与暗访、综合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加强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阶段(7月11日—8月31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各蹲点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蹲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蹲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要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按时间要求书面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三)园区安委办组织督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推动各企业各蹲点干部安全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园区将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危化品企业、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在建工地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1.危化品企业督查组:负责园区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督查。

2.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督查组:负责消防重点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督查。【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3.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内所有特种设施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

4.在建工程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在建项目工地以及园区所有施工工程的安全督查。

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上安发〔2016〕10号)所规定的检查职责,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明察暗访、突击夜访、重点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实实在在了解掌握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措施,并将督查情况分别于7月20日、8月20日、9月10日报园区安委办,督查结果将全园区通报并作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企业要按照6月20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规划局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四):2016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刻汲取“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发电【2016】1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政发【201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28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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