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汽车知识 > 出差报销制度

出差报销制度

时间:2014-04-26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www.gbppp.com--汽车知识】

出差报销制度(一):员工出差报销制度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化员工出差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出差预算、结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划分

1、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出差的记录统计工作,前台文员做好出差前、后汽车公里数的记录。

2、财务部负责出差费用的发放和报销审核工作。 三、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规范员工出差的申请、出差费用报销等工作。 四、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的时间、地点和事由,出差员工填写“出差申请单”,提出出差申请,派遣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确定出差期限。

2、出差人员应将《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

3、出差回来后应立即到前台进行出差后汽车公里数抄表,若晚上回来的则第二天早上进行抄表。如出差人员不及时进行出差后汽车公里数抄表的则不予报销。 五、报销流程

填写报销单→部门领导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处报销 报销时间:每周星期二上午、星期五上午

业务员的费用报销须附明细表,说明费用发生的原因及相应的项目名称,无特殊原因不能跨周报销费用 六、出差借款与报销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2、出差人员在出差返回后3天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清出差借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延迟发放借款人工资。

3、出差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4、各项报销凭证,必须附明细表、报销数额及内容真实、项目清楚、粘贴整齐,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不予报销外,并处以相应金额2倍的罚款,发现两次以上者,直接辞退。 七、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A.业务员自备汽车补助标准:

1、公司为主管级销售人员报支车险、第三责任险、座位险。

1

城市至工地现场按0.8元/公里核算。实际过路过桥费用按凭据实报实销。

3、市区、县区住宿餐饮标准为130元/天。

4、电话通信补助:销售主管200元/月,销售业务员100元/月,销售主管每月享有约500元的招待用烟待遇。

B、乘坐交通工具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1、出差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必须凭往返有效车票方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2、员工出差级别及包干标准如下图(标准含住宿、餐费及短途市内交通费):

程报销。员工驾驶非本公司车辆出差,凭有效凭据报销,出差途中油费、过桥过路费补贴按无住宿补给。

3、出差人员处理完事情可以当天返回的,停滞第二日返回,按当天返回计算差费,往返车费公司实报实销,其余费用出去住宿费,实行余款包干。

4、出差人员出差须经领导审批,如属临时出差,由当事人向总经理汇报同意,回公司后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员工自动放弃差旅费用报销。 八、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一)交通费

为方便业务有效开展,公司每月根据业务人员的具体情况给予交通补贴:

1、业务员遇大型工程送样、送货,可向公司申请货车,但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

2

前一个工作日填写“用车申请单”,行政部主管同意后方可派车;派车原则上优先给提前申请用车的员工出车,特殊情况下由业务经理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协调派车。

2、业务员跟进业务或用电动车跟进业务的,交通补贴费已全部包含在个人工资里面;电动车在跟进业务的途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则由业务员自行承担。

(二)市内交通车费

因特殊原因急需用车且公司车辆不能协调的情况下:

1、需提供有效票据,一般不允许打出租车,特殊情况除外,如出租车车费报销需在票据背面注明办事原因和目的地 九、客户信息费用规定

业务员给客户的信息费用,由业务员提供客户的卡号,办好相关的手续由财务直接汇往对方账户。(客户名与合同签订人相符)

十、所有现金支出,必须提供对方账户,统一由财务转账,特殊情况由财务特批。

3

出差报销制度(二):出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出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出差费用标准:

1交通:以最合理的方式选择交通方式。按实报销

2伙食:全天30元/每天的标准.

3住宿:不得超过100元/每夜的标准。同性以一个房间报销为标准。【出差报销制度】

出差报销细则

1、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根据审批权限报批。

2、如有出差同行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注明同行人姓名、职别。

3、差旅费实行按次报销制度,出差人员在出差归来一个周内必须到财务管理部门报销。多人一起出差时,可分开报销或合并报销,并注明同行人员姓名、职别。

4、《差旅费报销单》须附已获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否则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收。

5、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用品、会议费等支出不能在差旅费中报销,另外注明报销;办公用品费用报销需提供详细的清单。

6、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凭发票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自理。丢失发票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同行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7、伙食补助: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按标准包干使用,参加会议等

如提供食宿,不得申请补助。伙食补助按早中晚分摊,比例分别:早餐20%、中餐40%、晚餐40%,财务管理部门在审核时按交通票实际日期计算。

8、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时,由组织者统一支付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的项目,出差人不得重复报销。

9、出差人在出差期间住在其亲属、朋友家的,可按住宿标准的50%给予补助,但需要发票进行冲销。

10、采用驾驶车辆方式出差的,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并注明出差目的地。出差补助部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11、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出差报销细则

1、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根据审批权限报批。

2、如有出差同行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注明同行人姓名、职别。

3、差旅费实行按次报销制度,出差人员在出差归来一个周内必须到财务管理部门报销。多人一起出差时,可分开报销或合并报销,并注明同行人员姓名、职别。

4、《差旅费报销单》须附已获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否则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收。

5、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用品、会议费等支出不能在差

旅费中报销,另外注明报销;办公用品费用报销需提供详细的清单。

6、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凭发票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自理。丢失发票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同行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7、伙食补助: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按标准包干使用,参加会议等如提供食宿,不得申请补助。伙食补助按早中晚分摊,比例分别:早餐20%、中餐40%、晚餐40%,财务管理部门在审核时按交通票实际日期计算。

8、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时,由组织者统一支付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的项目,出差人不得重复报销。

9、出差人在出差期间住在其亲属、朋友家的,可按住宿标准的50%给予补助,但需要发票进行冲销。

10、采用驾驶车辆方式出差的,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并注明出差目的地。出差补助部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11、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出差报销票据要求

1、所有票据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2、住宿发票必须据实填开,并注明入住、退房时间及天数、单价,大小金额相符,开票人签名,开票单位盖章;且不得要求酒店在【出差报销制度】

开票时加计电话费、餐费(酒店内包含有免费早餐的除外)、娱乐费用、酒店内提供的食品或日用品消费等金额,否则视为虚报。

3、不论是餐费发票、住宿发票、长途车票等有票面金额大于实际发生金额的,必须按实际发生金额在票据背面注明实报金额,未注明且按票面金额填报的视为虚报。

4、同一次发生的餐费发票、住宿发票、出租车票、长途车票票据不得连号,如有连号,必须有相应的合理解释,否则视情节为无效或虚报。

5、的士发票必须是机器打印的发票(没有机器打印发票的地区除外),交通费发票都必须在票面上注明起止地点、日期、经办人。

6、发票抬头名称:根据实际情况按所在公司全称填写:无锡浩兴钢业制品有限公司。

7、票据粘贴:每次出差的原始票据应按时间顺序逐日填写,先交通票据、后住宿票据依次呈鱼鳞状粘贴在粘贴单上(粘贴单可用与报销单一样大小的无文字信息的纸张代替)。

8、票据填写:姓名、职务、出差事由、起止日期及地点、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应分项逐日逐行填写,金额合计栏小写以“¥”封头,大写以“零”封头。注意大小写金额的正确、完整,并与原始票据金额相符。

9、报销时所需附件:差旅费报销单、出差申请审批单、有效单据。

报销违规罚则

1、所有票据原则上要求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否则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2、发票原则上必须是当年度内的有效发票。

3、第一次虚报的对虚报的金额不予报销,并对报销人处以虚报金额二倍的罚款。

4、对第二次重犯者,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作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扣除所有在公司末结清费用。

5、凡是虚报者,其直接上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处以虚报金额和罚款合计的30%。

6、出差人员在出差返回后逾期报销的,公司不予报销。

出差报销制度(三):2015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1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二、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三、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四、本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3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19073/

推荐访问:
推荐内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