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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现状

时间:2014-04-17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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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现状(一):职业病现状

一、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第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第二,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第三,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第四,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第五,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第六, 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第七,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一,防治检测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第二,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第三,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第四,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第五,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第六, 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第七,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第八,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胁。

第九,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三、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第一,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第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第三,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四,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工作。 第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第七, 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第八、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九, 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

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我国职业病现状(二):我国2005-2011年职业病发病情况统计

我国2005-2013年职业病发病情况统计

卫计委通报2013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国家卫生计生委为了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积极的组织和做好职业病的防治等相关工作,近日公布了2013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的相关进展:

一、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体系

首先是修订完成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其次是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调整并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2013年12月23日起施行。最后是是制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并在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四是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标准清理工作,组织制定新增职业病诊断标准。

二、切实落实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指导以及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加强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管理等工作。规范执业的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强化质量控制。修订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方案,优化监测指标,提高监测水平,为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和职业卫生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和体系建设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各部门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继续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强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全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总数分别达到3437家和603家,比2012年分别增加360家和41家。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以“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为主题,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2013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依照我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3年共报告职业病26393例。其中尘肺病23152例,急性职业中毒637例,慢性职业中毒904例,其他类职业病1700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有色金属、机械和建筑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5078例、2399例、983例和948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3.53%。

一、尘肺病【我国职业病现状】

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3152例,较2012年减少1054例。其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3955例和8095例。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2013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7.72%。

二、职业中毒

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284起,中毒637例,死亡25例。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同时中毒1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下)15起,中毒230例,死亡25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起数和人数最多的化学物质是一氧化碳,共发生80起303人中毒。

共报告各类慢性职业中毒904例,以有色金属、轻工(农副食品加工、电子、制鞋等行业)、冶金、机械和化工行业居多。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主要是苯、砷及其化合物和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分别为285例、232例和231例。

三、职业性肿瘤

共报告职业性肿瘤88例,以轻工、化工和冶金行业为主。其中苯所致白血病41例,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共19例,焦炉工人肺癌18例,氯甲醚所致肺癌6例,联苯胺所致膀胱癌2例,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2例。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共报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25例。其中放射性肿瘤7例,外照射慢性放射病6例,放射性白内障7例,放射性甲状腺疾病5例。

五、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等疾病

共报告1587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716例,其中噪声聋681例;职业性眼病129例,其中职业性白内障75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233例,其中中暑161例,手臂振动病38例,减压病31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16例,其中布氏杆菌病297例,森林脑炎19例;职业性皮肤病141例,其中皮炎61例;其他职业病52例,其中职业性哮喘36例。

结语:随着社会经济与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现代化的职业应运而生,但是从另外一个层面上来看,也给大家的健康带来了很多的威胁。很多的职业病在这个时代里产生与蔓延,

为了能够防治这些职业病,国家卫生部门近几年也在积极的组织一些行动,希望可以真正的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卫计委通报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2013-09-16

根据职业病防治部门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两个方面内容:一是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二是2012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一、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2011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主要开展工作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部署开展201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部门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认真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周期间,各地以“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二)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督促各地不断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2012年全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总数分别达到3077家和562家,分别比2010年增加805家和70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三)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修订《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底印发各地执行;二是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起草《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解读材料;三是制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修订《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五是制定并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和《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四)加强放射诊疗活动中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管。一是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放射性职业病监测哨点和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防护检查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地方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落实责任;二是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促进健康体检中放射检查技术的安全使用。

(五)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2012年,原卫生部组织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2011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工作安排,明确2012年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专题研究有关工作。

二、2012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2年共报告职业病27420例。其中尘肺病24206例,急性职业中毒601例,慢性职业中毒1040例,其他职业病1573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3399例、2706例、2686例和1163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2.77%。

(一)尘肺病。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4206例,较2011年减少2195例。其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2405例和10592例。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2012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8.28%。

(二)急性职业中毒。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296起,中毒601例,死亡20例。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同时中毒1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下)16起,中毒185例,死亡20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主要是一氧化碳、二氯乙烷和氯气,此3种物质共发生中毒291例;病死率最高的是硫化氢中毒,中毒38例,死亡9例。

(三)慢性职业中毒。共报告各类慢性职业中毒1040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主要是苯、铅及其化合物(不包含四乙基铅)、砷及其化合物,分别为329例、197例和164例。

(四)职业性肿瘤。共报告各类职业性肿瘤95例,以轻工、化工行业为主。其中苯所致白血病53例,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19例,焦炉工人肺癌17例,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例,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3例。

(五)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报告32例,其中放射性肿瘤10例,外照射慢性放射病12例,放射性白内障5例,放射性甲状腺疾病3例,放射性皮肤疾病2例。

(六)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等疾病。共报告1446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639例,其中噪声聋597例;职业性眼病94例,其中化学性眼部灼伤64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201例,其中手臂振动病130例,中暑54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293例,其中布氏杆菌病244例,森林脑炎49例;职业性皮肤病148例,其中皮炎64例;其他职业病71例,其中职业性哮喘为46例。【我国职业病现状】

一、2005年全国职业病发病情况

1、2005卫生部共收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港、澳、台)各类职业病报告12212例,其中尘肺病病例报告9173例,占75.11%,尘肺病例死亡966例,尘肺晋期病例963例。截至2005年,尘肺累积病例607,570例,其中存活病人为470,089例。

2、矽肺和煤工尘肺仍是最主要的尘肺病,分别为4358和3967例,两者共占尘肺病例总数的90.8%;其次是水泥尘肺177例、石棉肺170例和电焊工尘肺148例。尘肺新病例主要来自煤炭行业4477例,占48.80%;其次是冶金行业905例,占9.87%。

尘肺病例数据分析表明,尘肺病发病工龄在缩短。21个省共报告了接尘工龄在2年以下的尘肺病例211例,最短接尘时间不足三个月,平均发病年龄40.9岁,最小发病年龄20岁。1971例实际接尘工龄在10年以下,占21.49%。急性尘肺病集中发生在金矿采挖、石英砂粉碎和坑道工程建设等行业,地区分布主要在浙江、广西、青海、安徽、湖南、贵州和甘肃等地。

3、各类急性职业中毒326起613例,死亡28例,病死率4.57%。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毒物主要是硫化氢94例和一氧化碳72例,分别占15.33%和11.75%;其次是砷化氢44例、苯44例、氨27例、磷化物26例、汞及其化合物19例、苯的硝基氨基化合物17例、铅及其化合物16例和氯气14例等。急性职业中毒主要发生在化工、煤炭和冶金行业。

4、慢性职业中毒报告1379例,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中毒589例、苯中毒253例、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9例,分别占42.72%、18.35%和8.63%;其它是正己烷77例、三硝基甲苯71例、锰及其化合物59例、汞及其化合物52例等。慢性职业中毒主要发生在有色金属、化工、电子和冶金行业,化学性眼部灼伤和皮肤灼伤主要发生在化工行业;职业性白内障主要发生在兵器行业;慢性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主要发生在以锡冶炼为主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

5、其它职业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236例;职业性眼病256例;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16例;职业性皮肤病128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5例;其它236例。分别以噪声聋221例、职业性白内障177、化学性眼部灼伤79例、布氏杆菌病108例以及化学性皮肤灼伤186例等职业病为主。

二、2006年全国职业病发病情况

根据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1,519例,其中尘肺病是8,783例,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25%,急、慢性职业病中毒分别是467例和1,083例,各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4.05%和

9.40%。2006年职业病报告具有以下特点:

【我国职业病现状】

我国职业病现状(三):2015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1.现状分析

1.1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1.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1.1.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139177例,病死率2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

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1.1.3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1.1.4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1.5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1.1.6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1.1.7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1.1.8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1.1.9根据统计分析,可以推测,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15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0万人,2015年将达到72万人;随着我国入世,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卫生必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职业病防治工作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1.2国外职业卫生现状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职业卫生策略和ILO全球消除矽肺计划的实施,我国职业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在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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