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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后买房

时间:2017-03-19   来源:结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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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后买房(一):买房婚姻成儿戏 上海人假离婚外地人假结婚

买房婚姻成儿戏 上海人假离婚外地人假结婚

(解放网)去年楼市调控以后,出现了个别人为买房“假离婚”现象。今年6月,单身外地人在沪购房受阻,部分人为买房竟打起“假结婚”算盘,有的中介趁机做起了“一条龙”服务。 外地单身人士即便有符合纳税和社保条件要求,也不可购房。记者在余姚路一家中介门店了解到,有少数单身外地人为买房要搞个 “假结婚”。有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门店业务员告诉记者,他们可以 “一条龙”服务:找到“结婚”人选,办出结婚证,给对方两万元名誉损失费。房产证办出来后,再办离婚。这位中介业务员还说:6月下旬他为客户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为购房者为非沪籍单身人士,不能办理房屋过户。但由于该购房者此前已缴纳了税费,在其百般沟通之下,竟办理了过户。当时,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告诉他,以后此类非本市户籍单身人士过户,将不再受理。

【上海离婚后买房】

上海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上海,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名义就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名下无房;三是能提供至合同签署日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政策同样对拥有上海籍的单身人士购房有约束,规定沪籍单身人士如果名下已单独拥有一套住房,不能再购买第二套住房。上海佳歆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张启胜介绍,5月公司业务刚刚有起色,成交量回暖不少,基本上都是刚需客,这项政策又将这波交易量压下去了。近期据佳歆房产直营事业部的统计,带看量已减少50%以上。此前各门店主要做的是在上海的外地人生意。客户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咨询电话量上升,一些部门的解释却是 “犹抱琵琶半遮面”,对实质性问题不作正面回答。中介门店的工作人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询问,得到了这样的答复:确实有新政,未明确之前不能办理交易过户。这样不明确、随意性的解释,购房者、从业者都有各自的理解。一中介业务员感慨,咨询窗口人员的培训,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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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律师友情提醒:所谓“假结婚”、“假离婚”,其实在法律上是真结婚、真离婚,因此必然会产生合法结婚、合法离婚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以合法的形式作为幌子去追求违背法律政策目的,往往会适得其反,而且容易引发各种纠纷招来官司。

上海离婚后买房(二):假离婚买房,危险

假离婚买房,危险!

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

近段时间,上海各区的婚姻登记处异常热闹,究其原因据说是上海房地产市场又将推出新政,据说新政的内容对于房贷会进一步收紧,于是乎又引发了新一轮的离婚大潮,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谓的“假离婚”。在这里笔者不去评论“房产新政”的传闻是否属实,仅就人们所谓的“假离婚”而买房,从法律上进行一些评论。

“假离婚”只是人们通俗的说法,主要是针对上海现在的房产政策,我们的人民群众,充分发挥智慧,应对房产限购的一种方法。因为依据上海房产的政策,对于购买第一套、第二套与第三套房所享受的银行贷款优惠政策是不同的。购买第一套房可以享受贷款基准利率的七折优惠,首付可以三成。而在上述的房贷优惠政策中,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可以享受到最优惠的政策,因此引发的上海滩的离婚热潮也就不难理解了,基本的情形是上午离婚分手,下午牵手买房。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确实可以避开相关限购政策,也可以享受到银行相关贷款优惠政策,花几块钱省几十万,真的太划算了。假离婚买房真的如看起来这般美好吗?其实不然,表面看男女双方都获得了较大利益,皆大欢喜,但实际上法律风险很大。

第一、 弄假成真,无法复婚

法律上并没有所谓“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 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上海离婚后买房】

夫妻并非出于感情破裂,而是出于某种利益需要或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选择解除婚姻关系,通常双方会约定复婚。离婚时对于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也没有仔细斟酌。一方甚至会净身出户办理离婚。为避开上海的限购政策与享受房贷优惠利率,一方也只能净身出户,使其名下无任何房产。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复婚,另一方只能是徒呼奈何,即便双方存在复婚的约定,因为任何人包括法律都不能干涉婚姻自由,更不能强制执行复婚的人身行为。

第二、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法逆转

离婚时对财产所作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除非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可能撤销,还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而假离婚,恰恰是两人自愿的,离婚协议也是双方友好协商、合作炮制的,基本上难以单方推翻。【上海离婚后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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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和复婚之间折腾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就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如果哪一天夫妻双方又复婚,那当初假离婚之后的财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在复婚之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 假离婚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 了。假设双方复婚,该财产也是“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不发生共有。

第四、假离婚期间双方的关系、义务等都不受法律约束

“假离婚”虽是“离婚不离家”,但此期间发生的收入、赡养、继【上海离婚后买房】

承、抚养甚至夫妻忠诚义务等问题都是夫妻双方不能预计的,其中的法律风险、伦理风险和道德风险远不是一纸协议就可以解决的。

终上所述,为买房而办理离婚,风险远远大于收益,如果因此而闹出纠纷,在法律上很难受到保护。婚姻非儿戏,离婚需谨慎。

2016年9月19日

上海离婚后买房(三):2016上海经济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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