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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人员要求

时间:2015-11-21   来源:爱情感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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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人员要求(一):纪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纪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认真审阅、及时处理院党委、纪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负责院纪委有关文件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纪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领导指示的记录与整理。负责检查、落实纪委各种会议、制度、学习和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确保纪委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3、根据院纪委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综合分析后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撰写查处案件的调查报告。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批的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的复审工作。处理或传递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检查和督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的考察工作。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业务学习,定期召开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听取纪委委员和特邀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对重点信访(函)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7、主持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指导办公室成员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学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监察室主任在院党委行政、纪委领导下,主持监察室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监察室工作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监察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及时传达上级监察机关和学院领导对监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贯

彻实施。组织起草监察室上报材料和下发文件,组织制定监察对象廉洁从政方面的制度规定。

3、组织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决议、命令以及学院行政的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针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

4、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和监察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主持监察室工作会议,组织研究讨论各项业务工作,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抓好重点项目的监察和违纪案件的查处。

6、依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申诉的行政复议工作,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7、定期听取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汇报,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

8、做好上级监察机关、院长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室各种会议的通知、材料准备和记录,撰写会议纪要,做好纪检监察有关宣传教育活动的筹备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室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

3、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有关制度规定的起草整理工作。

4、负责招投标、市场询价、工程验收、商务谈判等监察工作。

5、负责招生、职称评定、各类自主考试、出题、阅卷等监察工作。

6、承担网络管理员工作,做好纪检监察有关内容的宣传报道和纪检监察网页的维护工作。

7、负责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资料收集及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文件的收发、整理、传递、保管和归档工作。

9、协助做好信访接待、学生申诉工作,参与案件调查工作。

10、参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相关考核工作。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整理、传递、保管和归档。

2、负责受理举报、学生申诉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汇报。

3、负责纪检监察室内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考勤、办公室设备采购、部门财务管理等)。

4、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信息数据的整理统计工作,完成年度统计报表事务。

5、协助开展纪检监察有关宣传教育活动。

6、协助起草纪检监察室工作计划、总结、通报等。

7、协助做好招投标、市场询价、工程验收、商务谈判等行政监察工作。

8、参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相关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工作人员要求(二):纪检员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县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3 作者:内容填充 录入人:132

XX县村级纪检员(监督员)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村干部尽职履责和村级工作的规范运行,现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管理体制

(一)村级纪检员(监督员)由乡镇党委、纪委垂直领导,不受村“两委”班子管理,工作向乡镇党委、纪委负责;

(二)村级纪检员(监督员)业务由县纪委、乡镇党委和纪委进行指导;

(三)村级纪检员(监督员)监督对象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参与涉及本村各类事务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 选配条件

选配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纪检工作人员要求】

(二)原则性强、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村民认可,能为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尽职负责;

(三)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在农牧区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掌握村情,熟悉村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五)尽可能选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好、村民信得过的原任党员村干部;

(六)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均要求在本村人员中选配;

(七)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党员人士可选配为村级监督员,履行与纪检员同等职责。

(八)村级纪检员(监督员)不得从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选配。

第四条 选配程序

(一)村级纪检员(监督员)由村“两委”班子提名,村民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乡镇纪委审核,党委决定选配,报县纪委备案。

(二)遇特殊情况,乡镇党委、纪委有权直接选定村级纪检员(监督员)。

第五条 权力职责

(一)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列席村“两委”班子各类会议,监督检查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监督兑现中央和各级政府在农牧区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对本村项目建设、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级财务管理,以及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监督项目规范建设,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行。

(三)掌握社情民意,发现有损害集体利益和村民合法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汇报。

(四)监督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执行情况。

(五)配合乡镇纪委了解发生在本村的各类信访问题。

(六)负责开展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工作。

(七)负责开展本村党风廉政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工作。

(八)参与制订本村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制度,并监督抓好落实。

第六条 业务培训

(一)乡镇纪委利用派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员下村指导、召开会议进行培训等途经对村级纪检员(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乡镇纪委每年举办一次村级纪检员(监督员)业务专题培训班。

(二)县纪委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实情,择机对有关村级纪检员(监督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知识,提高“问题村”级纪检员(监督员)业务水平。

第七条 绩效考核

(一)乡镇党委、纪委制定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对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

(二)村级纪检员(监督员)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称职”,60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结果征求村民意见。

(三)乡镇党委、纪委每年年底召开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年度工作报告会,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向乡镇党委、纪委进行工作述职,

并分析工作重点、难点和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第八条 激励机制

对工作出色,群众满意,年终考核“称职”以上(包括“称职”)的村级纪检员(监督员)按年度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助。

第九条 解聘续聘

(一)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实行聘用制,由乡镇党委具体实施。

(二)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年度考核“称职”的予以留任,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三)村级纪检员(监督员)在聘期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发生不正之风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解聘。

(四)村级纪检员(监督员)解聘后,按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重新选配人员。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共都兰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8月起施行。

纪检工作人员要求(三):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工作人员要求(四):2015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纪检工作人员要求】

第1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我们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落实上级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实效。

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我们按照上级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使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进展,有效落实。

一、创造性地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认真落实了“四书一谈”制度。我们结合廉政档案,建立了规范的“四书一谈”档案。按照分级监督的原则,县廉自办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逐人建档,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对班子成员逐人建档。并将“四书一谈”制度延伸到村委和县直单位二级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廉自办加强与信访、纠风、案件检查和下访工作队的横向联系,加强与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单位党组、纪检组的纵向联系,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四书一谈”制度。今年,县委廉自办共对*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发出情况“说明书”,对*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个乡科级党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全年共下发了“提醒通知书”***份,下发“督查通知书”**份。同时,实行了纪委常委诫勉谈话责任制,纪委常委分片包乡实施诫勉谈话。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对**名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诫勉谈话,促进了“四书一谈”制度的顺利落实。

(二)全面推行了廉政承诺制度。我们采取面对面承诺,全方位公开的办法,积极实施廉政承诺。县委四大班子成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面对***多名正科级干部和***多名社会各界群众代表,逐人公开承诺。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一周,向全县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公开。各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均采取与乡镇机关干部、群众代表、教师代表面对面的方式,做出郑重的廉政承诺。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均面对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承诺。主要负责人的承诺内容在公开栏内留置一年,以利于群众随时对照监督。一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加强组织内部监督。二是结合廉政档案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将承诺履行情况逐人记录归档,作为半年、年度考核、考察的主要依据。三是结合群众评议,实行公开述廉。结合群众评议领导干部活动的开展,将廉政承诺履行情况作为述廉的主要内容,公开接受评议。促使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自觉履行廉政承诺。**月**-**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廉政承诺兑现情况统一组织了民主评议,结果有**名乡科级干部履行承诺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县纪委对这些“言而无信”干部区别情况逐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他们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届时向群众公开的同时,向县纪委廉自办写出书面报告,接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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