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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随迁

时间:2018-12-03   来源:杂文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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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成都随迁

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流程(买房)

购房入户详解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电子版下载] [样表下载]

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办理费用:6元

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恭喜你,成都户口办理完毕。一共需要花费10元。

成都买房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4、入住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通过购房入户成都的市民也要等到房屋已交付使用,并实际入住后,才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购房入户和投资入户政策的明确细则:

一、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4、入住证明;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4项与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相同;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二、投资入户的人员分为两种情况,1、购买非住宅用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非住宅用房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已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成都随迁】

资金投资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暂住期满2年入户。1、《入户申请表》;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3、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社会综合保险)明细表(原件);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人均不低于16平米)(原件和复印件);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四、成都市户籍人口全域迁移。1、《入户申请表》;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迁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6、入户人员1寸证件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第二篇:成都随迁

成都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 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

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随迁】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

心,办理上户手续。

办理费用:6元

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恭喜你,成都户口办理完毕。一共需要花费10元。

第三篇:成都随迁

成都2016年随迁子女入学指导意见解读

成都2016年随迁子女入学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政策出台。政策与往年相比没有太大变化,很多家长对此比较关注,小编对大家关注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进行了梳理,希望能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方便。信息整理自网络,若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与2014年文件比较有什么区别?

答:2014年,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对2014、2015年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年《指导意见》仍沿用〔2014〕2号文件原则及总体要求,内容基本未变。即: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入学条件及提交材料基本未变。

二、办理时间、地点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申请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四、进城务工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答: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由各区(市)县确定。

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指什么? 答:本《指导意见》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目前,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已开通社保查询业务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证明打印服务,不受参保人员社保关系所属地的限制。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社保资料专用章”,经入学登记点网上验证后生效。

六、居住房产证明具体包括哪些?

答:按照市政府17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特殊情况由各区(市)县确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怎么办理? 答: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指导意见》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当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中心城区内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1)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2)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3)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4)符合艺体特长生报名条件。

八、学籍证明是否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不再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化了办理手续。【成都随迁】

九、各区(市)县是否需要出台实施细则?

答: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应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细则,在坚持《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各区(市)县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做法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请申请人注意当地的具体细则规定。

十、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办? 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以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是否会有变化? 答:下一步,成都市将根据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逐步建立以居住积分为基础、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

十二、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微博、电话等途径咨询相关问题。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微博)及区(市)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微博可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的官方微博咨询;电话可以电话咨询区(市)县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相关问题。

第四篇:成都随迁

成都市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成都市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政策解读

1.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办理相关手续?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文件执行。 2015年,《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办理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一般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登记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在此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2.问:如何界定“进城务工人员”?

答: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3.问: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问: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指什么?

答: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目前,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已开通社保查询业务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服务,不受参保人员社保关系所属地的限制。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社保资料专用章”,经入学登记点网上验证后生效。

5.问: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具体指什么?

答: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170号令第十五条,“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如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处所为自有房屋,需提供产权人是其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如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处所为租赁房屋,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如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处所为单位提供的住房,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该住房的权属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特殊情况由各区(市)县确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6.问:在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发现办理者材料、手续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处理? 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此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与新入学有什么不同?

答: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意见》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15年小升初政策执行;中心城区内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2015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 (1)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2)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3)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4)符合艺体特长生报名条件。

8.问:“申请人及其子女(含被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是否可以一样就读呢?”

答:不行,按文件要求必须在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上。多年来的办理过程中,各区市县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假冒、顶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现象,损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如果确实属于监护人与其子女户籍分离,建议尽快将子女户籍迁入至在我市居住务工的监护人户籍处,确保其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9.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鉴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013年12月划转移交,

为确保过渡,201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进入中心城区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享受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下一步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入学政策的调整,纳入全市统一管理,执行统一政策,不再享受特殊政策。

10.问:各区(市)县是否有实施细则?

答:按照“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各区(市)县已根据《意见》,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细则。成都市辖21个区(市)县,区(市)县之间圈层不同、区域定位不同,因此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做法会存在差异,请申请人注意当地的具体细则规定。

11.问:2015年以后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会有变化和调整吗?

答: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公布的是2014年和2015年的政策,2016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政策尚未公布。如今后此项政策有调整,则以调整政策为准。

12.问: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应该向哪里咨询?

答: 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微博、电话等途径咨询、了解相关问题。

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

微博:可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的官方微博咨询;。【成都随迁】

咨询电话

成都市教育局 61881673 市公安局 86407331 市人社局 12333 市房管局 86280436 锦江区小学 84557352 锦江区初中 84557357 青羊区小学 86631852 青羊区初中 86638530 金牛区 87769786

武侯区小学 85061586 武侯区初中 85077562 成华区小学 84321830 成华区初中 84364120 成都高新区 82829761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68772822【成都随迁】

龙泉驿区小学 84865929 龙泉驿区初中 84847876 青白江区 68936519

都江堰市小学 87137687 都江堰市初中 87133146 彭州市 83708548

邛崃市 88797410

崇州市 82313235

温江区 82764596

新都区 83976917

双流县小学 85830519 双流县初中 85830810 郫县 87931589

金堂县 84986955

蒲江县 88551017

大邑县 88218595

新津县小学 82517032 新津县初中 82517027

第五篇:成都随迁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

附件2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申 请 表

彭州市[2015]第 号

本人 ,申请子女 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我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申请视为无效。本申请一式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登记点留存一份。

申请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六篇:成都随迁

2014成都落户办法

成都购房落户新政出台 满70平调整为满90平

户口”或许是烙在每个人身上的最深印痕,是诸多混迹成都多年的外来人口的人生大事,尽管每天在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总觉得要有一纸户口,才算真的是成都人…… 今天,《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瞬间引起众多奔波在买房一线的人的关注,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

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新政策的出台有什么影响?

【成都随迁】

与“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相比有哪些变化?

早在2008年12月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整我市部分户口政策的暂行意见》的通知,详细列举了市外人员到成都入户可采用“购房入户”和“投资入户”,本次新政策只涉及了“购房入户”相关内容。

2008年: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014年: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08年/ 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

14年/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08年/ 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

14年/ 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

08年/ 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14年/ 依法参加社保1年以上

商妹儿提醒,想知道你新买的房子是否能顺利落户,请仔细确认你的购买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时间在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若在之后,就要按新政策执行咯~~

入户申请表;

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

居民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

入住证明;

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

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

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其他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第七篇:成都随迁

成都市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七、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成都市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者入户地户口簿及与户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因投靠、购房、引资、纳税到本市入户的人员,其配偶、父母要求投靠的,被投靠人到我市入户的时间需要慢5年。

二、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住房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者入户地户口簿及与户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因投靠、购房、引资、纳税到本市入户的人员,其配偶、父母要求投靠的,被投靠人到我市入户的时间需要慢5年。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mw/51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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