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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我单位(正式、聘用)职工,身份证号为 。于 年 月参加生育保险,生育当年缴费基数为元。(本人/配偶)于年在 医院 (顺产/剖腹产计生手术)。属第 胎。(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
生育职工本人或经办人电话:
XXXXXXXXXXXXXXXX 2014年 8月4日
生育保险 单位证明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2011年12月,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做出调整,北京非京籍职工从2012年起可享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不低于单位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生育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同志,女/男,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我单位己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参加生育保险。该同志属初婚初育,于XXXX年XX月XX日顺第1个孩子为女/男孩,属计划内生育。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XXXXXXX(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生育保险报销证明我老婆在昆明工作,单位交了3年的生育保险了,但我们准备回老家曲靖生孩子,这样生育保险能报销么,要准备那些资料,我们都是农业户口。
只要有交生育险的,是完全可以报销的。
你需要先去昆明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否则有些地方不给报销就很麻烦了。 你回老家曲靖正规医院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3个月)内由单位或个人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等(需要复印件)向云南参保当地申报。
祝你好运!
我是河北秦皇岛的, 秦皇岛这边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怀孕4个月内 办理产前检查登记 ,产前一个月办理产妇登记,生产后6个月办理生育津贴的结算。
需要经办人带着公司的介绍信 ,格式 如下:【报销生育险单位证明】
介绍信
秦皇岛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
兹有我单位***去贵处办理我公司***同志(身份证号码:***)产前检查登记(产妇登记或生育津贴结算)事宜,其预产期(生产日期)为**年**月**日 ,选定医院为****** 。
*****公司(章)
日期;
如果是其他方面的证明,就需要把问题叙述一下,盖上公司 公章就可以了。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
一、参保职工现单位工作满一年,从缴费之日起满六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后一年内,由单位专管员提供下列资料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一)女职工
1、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
3、生育女职工身份证(查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4、婴儿出生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5、单位证明(原件一份,格式见页尾);
6、剖腹产的需出具住院病历及费用明细清单;
7、生育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8、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企业女职工自愿领取此证且24周岁以上生育的,在原待遇的基础上可多享受44天津贴;此次报销未提供此证的,以后不再补发此项待遇;办理地点在单位或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男职工
企业男职工,其配偶生育后,可报销10天护理假工资(为本人月缴费基数1/3倍),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双方一起办理,提交材料如下:
1、配偶生育后住院医疗费收据(查验原件)
2、男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同时报销的提供两份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男职工所在单位证明(原件一份,格式见页尾)
6、男职工本人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
1、医疗费收据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单位证明(格式见页尾)
5、住院或门诊病历
6、生育职工本人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
注意事项:
1、生育保险缴费划账到职工生育月份才能提交材料办理报销事宜。
2、报销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次月底直接转入中国银行职工本人账户,夫妻双方同时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各自本人姓名在呼和浩特市开户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复印件,不能共用账号。
3、企业享受生育津贴人员提交材料的次月18—22日可以领榷薪金停止支付通知单》。
4、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5、呼市地区以外医院生育的需提前办理审批手续
6、证明格式:( A4纸一半)
证 明
我单位职工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参加生育保险,生育当年缴费基数为_________元。(本人/配偶)于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医院__________(顺产/剖腹产/计生手术),属第______胎,(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证 明
兹有我单位 [社保登记证号: ]员工: [身份证号: ],因预产期 [ 年 月 日] 临近,且在京无人照料,故于 年 月 日起返回户籍所在地附近 医院[医院等级: ]休假待产。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委托书
龙湾社保分局
本人 娄春连 身份证号:×××,因本人不便,特委托×××。身份证号:×××,到贵单位办理生育保险有关手续。
特此委托!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东莞产检及生育流程及所需资料
条件:
1生育前,怀孕参保人按计生规定在东莞市内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所需资料等请咨询 所属计生办),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2连续购买生育险满12个月或以上(生育险实施前,参保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连续缴费年限纳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计算。)
(一) 参保人按规定程序就医,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可现场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
和分娩费用)
就医确认说明: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医院,产前检查医院一经确认不予变更或取消。参保人在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就医确认业务生效后,参保人除急诊、抢救外,其他在已确认的定点以外的医院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费用报销:
参保人生育就医确认业务办理成功后,即时可在已确定的定点医院产检或生育,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在定点医院现场结算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参保人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所需资料:
(1)《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婚育证明)。
(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及资料:(此项划入用人单位)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收据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
(5)办理计生登记时由计生办颁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6)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仅限分娩住院提供);
(7)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按原始尺寸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
东莞产检但在市外分娩的生育流程及所需资料
条件:
1生育前,怀孕参保人按计生规定在东莞市内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所需资料等请咨询 所属计生办),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2连续购买生育险满12个月或以上(生育险实施前,参保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连续缴费年限纳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计算。)
(一)参保人按规定程序就医,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现场结算产前检查费用;
就医确认说明: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医院,产前检查医院一经确认不予变更或取消。参保人在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就医确认业务生效后,参保人除急诊、抢救外,其他在已确认的定点以外的医院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费用报销:
参保人生育就医确认业务办理成功后,即时可在已确定的定点医院产检或生育,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在定点医院现场结算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参保人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所需资料:
(1)《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婚育证明)。
(二)市外分娩费用【报销生育险单位证明】
根据生育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非因急诊、抢救而在市内
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
度结算标准6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目前结算标准:一、二级医院3000元,三级医院4500元)
分娩费用报销提供资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原件(仅限分娩住院提供);
(4)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
(5)产前检查报告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7)门诊病历复印件(门诊就诊的提供)或出院记录(住院治疗的提供)
(8)《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三)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及资料:(此项划入用人单位)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收据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报销生育险单位证明】
(5)办理计生登记时由计生办颁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6)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仅限分娩住院提供);
(7)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按原始尺寸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
外地产检及生育流程及所需资料
条件:
1. 生育前,怀孕参保人按计生规定在东莞市内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所需资料等请咨询 所属计生办),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2. 连续购买生育险满12个月或以上(生育险实施前,参保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的有效连续缴费年限纳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计算。)
一、生育费用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此项划给员工本人):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产检及生育时的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限分娩住院时提供);
(4)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
(5)产前检查报告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限分娩住院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限门诊就诊时提供)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限住院治疗时提供);
(8)办理计生登记时由计生办颁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9)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按原始尺寸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费用报销:
产前检查报销金额=以东莞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为限,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
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目前结算标准:1050元)
分娩费用报销金额:按结算标准50%为限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目前结算标准:一、二级医院
3000元,三级医院4500元)
注:1.结算标准由社保局定期向社保公布;
2.资料齐全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社保局将生育报销费用划入员工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温馨提示:参保人在我市办理了就医确认后,不在我市就医确认的医疗机构产检或在市外医疗机构
产检的,不符合产前检查待遇享受资格。
二、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及资料:(此项划入用人单位)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收据复印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
(5)办理计生登记时由计生办颁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6)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仅限分娩住院提供);
(7)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按原始尺寸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用人单位银行账户复印件
生育津贴标准:
1. 按上一年度单位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以社保局核定的社保平均基数为准);
2. 津贴标准: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顺产98天;难产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
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3. 资料齐全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由社保局将生育津贴费用划入公司银行账户;
注:1. 生育报销费用是划入员工社保卡的银行账户,而生育津贴则是划入单位的银行账户;
2. 生育费用及津贴同时办理的话,重复的资料只收一份;
3. 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校对,并提供A4纸复印件
4.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休产假期间,由单位先按原工资标准垫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
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mw/5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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