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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安全感

时间:2016-05-13   来源:励志文章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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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安全感(一):公众安全感宣传资料

(如果您接到广西区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访问电话0771-12340;请您按以下标准答案回答!感谢您为岑溪市社会公众安全感提升作贡献)

全区社会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问题及标准答案

1、请问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您感觉安全吗?

答:很安全

2、请问您认为今年您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与去年相比怎么

样?

答:有明显好转

3、请问您家附近出现矛盾纠纷是不是有人来调处?

答:能及时得到调处

4、请问您家附近出现治安问题能否及时得到解决?

答:能及时得到解决

5、请问您或您的家人是否了解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部门或

单位?

答:了解

6、请问您或您的家人是否具体参与了平安小区、平安村(社区)

及其他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

答:参加了

7、请问您对政法机关或政法队伍(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

司法等部门)的执法工作是否满意?

答:满意

8、今年以来,您或您的家人(包括家庭财产)是否遭受过不法

侵害?

答:未遭受过

9、请问您对警民关系的总体评价如何?【公众安全感】

答:很好

社会公众安全感宣传标语

1、如果您接到0771-12340的公众安全感调查电话,请您配合

调查并给予肯定的回答!

【公众安全感】

2、警民携手共建平安岑溪,着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3、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4、努力为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作贡献!

5、打击违法犯罪,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

6、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

感!【公众安全感】

7、举全市之力,建设平安岑溪,提升群众安全感!

8、深化平安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安

全感和满意度!

9、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10、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11、打牢平安建设基础,增强群众安全感!

12、创和谐人居环境,提升公众安全感!

13、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维护稳定!

14、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5、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16、抓好社会治安工作,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心!

17、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

【公众安全感】

18、创建平安岑溪,建设幸福家园!

【公众安全感】

19、努力创造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岑溪!

20、手拉手参与平安建设,心连心共建和谐家园!

21、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22、平安是百姓福祉,平安是社会财富,平安就是生产力!

23、和谐平安,大家共建,百姓共享!

24、强根固基抓防范,维护稳定保平安!

25、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放在社会治理工作首位!

26、努力建设忠诚、为民、务实、清廉、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27、公众安全,公众维护。

28、坚持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岑溪。

29、社会秩序齐抓共管,警民协力长治久安。

30、创建平安城市,建设幸福岑溪。

开展治安综合大整治 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为有效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社会治安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

9月19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市人民广场召开了2014年岑溪市社会治安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市委书记覃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海泉、市长覃震西、市政协主席冯天德等市四家班子领导,全市各镇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体政法干警共20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达斌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市长覃震西,市委书记覃颂先后就行动开展作了动员讲话和强调,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动员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市声势浩大的社会治安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拉开序幕。

部署开展社会治安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意义。此次综合大整治行动的目的是全力查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对近期发生的一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涉黑、涉恶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此次专项行动将把打击黑恶团伙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召开动员会拉开大整治序幕 综合大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

侵财犯罪活动、传销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黄赌毒”犯罪和整治治安混乱场所领域、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工作重点,旨在通过行动开展,破获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刑事和治安案件,集中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伙,同时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和复杂场所。对各种违法犯罪依法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

此次大整治行动将深挖黑恶犯罪线索、加大打击力度、深挖“保护伞”。深挖、严打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坚决依纪依法予以严惩,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此次综合大整治行动将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使“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环境、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非法上访、非法集会、违章建筑和公共安全事件明显减少;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治安管控力,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建立社会治安“打、防、控、管”的长效机制。使社会治安的动态管控和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升,为岑溪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长期的社会稳定大环境,树立“富裕文明和谐新岑溪”的良好形象。

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

市委、市政府要求举全市之力集中开展好此次社会治安综合大整治行动,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协同作战。

公众安全感(二):公众安全感实施方案

芦洲乡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

实施方案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广泛凝聚全乡、社会各界力量,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所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不断提高全乡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全面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平安芦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凝聚各村、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齐抓共管、群策群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加强打防结合、安全防范、纠纷化解的力度,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芦洲乡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郑高

常务副组长: 冷淑梅

副组长: 晏员牯

成 员:胡献忠

康益民

彭小毛

罗咏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晏员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协调和指导。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1.进一步强化工作分包责任制,包片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村委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切实将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主要领导要切实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包片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将作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负责人的年终考核奖励依据。被抽查到的村,如安全感满意度没有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取消年度各种评先资格。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

1.会议宣传。各村、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提升公众安全

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动员会议和广播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乡齐心协力提升公众安全感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

2.标语宣传。各村、单位要适时在人口密集处、交通要道等地悬挂提升公众安全感宣传标语。每个行政村张贴墙纸标语不低于5幅。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广播会、板报之类的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

3.入户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宣传乡党委政府在创建“平安芦洲”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向群众释疑解惑,疏导群众不满情绪,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要把我们希望群众支持配合的工作告知群众,激发群众创建“平安芦洲”的热情,促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

(二)加强巡逻防范,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见警率

1.强化专职巡防。乡综治办、派出所要精心组织治安专职巡防队员开展巡逻,案件多发的区域、时段,特别是农村集市为重点,预防和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提高见警率。

2.开展义务巡防。乡综治办、派出所要组织各村义务巡防队队员开展巡逻,利用队员对辖区地形熟、人员熟,情况清楚的优势,展开巡逻工作。

3.加强单位内保。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单位值班、值勤、巡逻工作。各学校要实行封

闭安全式管理,要配专职保安员担任门卫。

(三)加强治安整治,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1、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提高打击“两抢一盗”现行犯罪的能力。结合我乡实际,重点打击盗窃财物、牲畜,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备等犯罪活动。同时,加强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偷盗案件的侦破。

2.认真开展校园周边整治活动。由综治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彻底整治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问题,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同时,把学校及周边环境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隐患问题也列入整治范围。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要加强对重点人员(肇事精神病人、刑释人员、老上访户、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采取人文关怀与强制管理相结合的手段,使之他们不为社会制造事端和隐患。

四、工作要求【公众安全感】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村、单位要针对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全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提升辖区内的公众安全感指数和群众满意度。决不能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对待这项工作。

2.加强领导,逐级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包制。包片

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村委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切实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包片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3.强化督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本次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将作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负责人的年终考核和各种评先依据。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方案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组织周密,效果明显,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优先考虑年度各种评先资格。对不能按照要求安排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应付差事而影响全乡位次的实行经济处罚、诫勉谈话和停职免职,并取消年度各种评先资格。

2011年10月27日

公众安全感(三):2015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活动方案

近年来,我县公众安全感指数有了较大提升,2015年底达到97.53%,在全省、全市的排名排位第15和第2,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公众安全感和部门满意度,结合农粮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我县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巩固,并不断提升。2015年度公众安全感指数比全省平均数高2个百分点,在全省和全市排名继续前移。政法部门满意度指数均达到全省平均数,位于全省全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

1、进一步增强和谐平安建设的责任感。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主要领导是和谐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认识上、组织保障上加强对和谐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的工作部署及全系统和谐平安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把“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建设和谐平安各项活动。三是要严格创建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综治责任人述职制等工作制度,把综治责任人抓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实绩结合起来,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因为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安全问题的股(室)、站及其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力度。一是各股(室)、站要切实履行好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要及时有效排查和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发生,要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信息员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对情况复杂、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强化措施,集中力量,限期化解,防止矛盾扩大。三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基层动、植检站要结合圩日,深入开展“送法进农家、送科技下乡”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全系统内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倡导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营造平等、友爱、和谐的人际环境。

3、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一是成立局和谐平安建设看楼护院队,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二是全系统上下每逢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看楼护院,保证信息畅通。三是局领导要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做到“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平安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局里将保证一定的经费来确保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和谐平安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

4、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单位内保和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落实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健全内保组织,设立门卫或保安,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并保证运转正常,切实维护单位内部安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数是衡量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状况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睛雨表。切实加强领导,发动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朋好友增强责任感,在接到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测评电话时,以负责任的态度给予评价。省综治委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各县安全感、部门满意度进行测评,一年测评四次,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下旬开展,安全感提问的是“您对本地治安环境感到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公检法司四个部门的满意度分开分别问“您对某某部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建议回答“安全”和“满意”。

2、强化落实。股(室)、站、(中心、大队)要根据本次工作目标和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及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专项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严格考核。局综治办牵头,对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工作满意度工作的督查指导,把其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并以此作为对股(室)、站、(中心、大队)的综治考核一项重要依据。

公众安全感(四):2016提升公众安全感及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增加群众幸福指数,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现结合德综发〔2016〕2号文件和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任务

单位确保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走访到位,对本单位及干部职工家庭固定电话摸底登记。

二、实施方式、步骤

1.开好会议。立即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开好一次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工作会议,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

2.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人防网站、液晶屏幕和条幅等宣传方式,充分介绍我县政法综治战线为创建和谐平安所做的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率。

3.电话摸底。在往年已报固定电话的基础上,对单位干部职工新增固定电话或手机与固话捆绑户进行重新摸底,对已取消原有固定电话更新登记。

4.组织走访。单位每位干部职工与每位拥有固定电话家属见好面,做好宣传、走访工作,告知省民调中心抽查形式及应注意事项。其次提高见面效果,干部要静得下心来听取群众内心话语,沉得下去接收群众意见、建议,甚至牢骚、批评,虚心接收群众填写的《公众安全感调查表》。

5.开展巡逻。我办按照县里统一安排,坚持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义务巡逻。

6.落实整改、意见建议反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目的是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果解决了群众所遇的困难、化解其心中矛盾,公众安全感及满意度自然会上升。对摸查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分析,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办理的,要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再次上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告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绝不能有视而不见、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三、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我办成立黄参霖主任为首的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积极开展宣传和走访活动。

2、督促检查。县政法委由县综治委牵头成立四个督查、抽查组,实行二轮督查、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轮督查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6日之前,督查各单位研究部署、召开动员会、制定活动方案、人员分片包户、电话摸底、宣传走访及治安巡逻情况;

第二轮督查、抽查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督查意见收集和整改反馈情况,入户抽查固定电话。

四、督查结果及运用

四个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于阶段性督查、抽查完成的次日报县综治办,由县综治办形成督查通报,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乡镇序列及综治责任单位序列进行排名,对督查通报排后三位的乡(镇、场)和排后五位的综治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入户抽查10户、电话抽查10户各有2户未宣传走访的乡(镇、场)实行综治黄牌警告,对综治责任单位连续2次排后五位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lz/23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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