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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时间:2018-02-08   来源:历史朝代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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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第一篇_计划生育

纵观20世纪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产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许多曲折的阶段,也遭受了许多困难。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增长基本处于自发和无计划的状态,人口出生率持续增加。 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要求节制生育的呼声在增高。 我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已意识到中国人口多的现实,并逐步认识到节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日益增长的中国人口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我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已接近7亿。人口这种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关注。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些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也是我国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尝试。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四、1980年至今:现行生育政策的提出、完善与稳定阶段 1980年9月,国务院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党团员带头执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次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这就是我们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确立了计划生育的法律地位,走上了依法行政的道路。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实施。 这个阶段计划生育政策的特点是,具体内容不断完善,政策不断制度化和法制化。 (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国内背景分析 1、 经济背景(因素)分析 人口多、底子薄,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01年底中国内地的人口总量达到12.76亿1.虽然中 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每年增加1000万人口的状况,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口过多和人口增长过快始终是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首要问题。因此国家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但是长期以来虽有国策却无国家立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依靠政策和地方立法开展工作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把“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2、社会发展背景(因素)分析 21世纪中国人口的继续增长与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虽然中国的土地面积达960万平方公里,但是适合居住和经济活动的空

间很有限,人口分布极不平衡。中国的耕地面积仅占世界总面积的7%,却养活着占世界总人口22%的人口。中国耕地面积只有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而印度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5%,人均耕地是中国的两倍;美国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0%,人均耕地是中国的9倍;中国的粮食产量居世界第一,人均粮食占有量却不到美国的四分之一。由于中国人口规模将继续扩大,中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长期维持在不足400公斤的低水平上。 随着经济总量和人口总量的不断扩大,农业资源已经迅速接近承载力的上限,平均每人拥有的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30%,平均每人拥有的草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平均每人拥有的林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平均每人拥有的水资源不到世界水平的1/4. 中国还面临着不断增长的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困难。目前,全国每年有近2000万青年人进入劳动年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达到1.2亿人,到2005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超过1.5亿。只有在大力发展经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的同时,坚决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才能使劳动力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相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位列世界六、七位,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0美元左右)仍居世界中位左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1450美元)。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国家用于发展的资金相对减少,能够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

障等社会事业的资金不足,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为了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发展,满足全体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保证当代及子孙后代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国家选择了实行计划生育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决策是正确的。 国家立法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从1992年开始,生育水平降至并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经过近30年的工作,我国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思想已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已被广大群众理解和接受,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近30年来,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初步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逐步推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举措,迫切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发展完善。 3、政治背景(因素)分析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必须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行政行为,做

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必须制定专门法律。 实行计划生育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了更好地体现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应当改变以往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对公民重义务、轻权利、重管治、轻服务的状况,国家也急需制定专门法律来明确规定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本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为保障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需要由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以及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为综合治理我国人口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地方立法,难以完成这一重任,必须由国家制定专门法律予以规范和保障。 此外国家立法也具有较好的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基础。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始于70年代末,前后起草、论证30余稿,为新一轮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和教训。80年代以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制定了计划生育条例(西藏、新疆制定了政府规章),计划生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制定逐步纳入正轨。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快,既对依法治理计划生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国家立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广大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服务观念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依法治理计划生育的法制环境。 国家立法具有坚实的工作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

作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坚持深化改革,从工作的指导方针、改革思路、管理机制以及工作方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国家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国际背景分析 多年来,我国积极参与人权及人口问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截止目前,我国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主要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签署的人口问题国际文件主要有:1974年世界人口会议通过的《世界人口行动纲领》、1984年国际人口会议通过的《墨西哥城人口与发展宣言》、《关于进一步执行〈世界人口行动计划〉的建议》、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国际人口与发展行动纲领》等。我国政府在签署这些公约和文件时,申明中国将在不违背宪法有关计划生育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履行国际公约、文件所载的义务。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体现国际公约、国际文件对公民生育权的尊重和保护。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认真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改进和提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水平,履行对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件的承诺。

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第二篇_计生知识复习题及答案

计划生育知识竞赛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于哪年哪月哪日起施行?

答: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宗旨、目的是什么?

答:共有四个方面:①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②为了推行计划生育;③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④为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3、我国的人口政策是什么?计划生育的核心是什么?

答:人口政策是: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数量。

计划生育的核心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4、什么是合法生育?

答、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胎以及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为合法生育。

5、开展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措施是什么?

答:方针是: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政策措施是: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教育,有针对性地提供有效的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依靠科技进步,及时向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和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满足群众在计生、生殖保健领域日益增长的需求,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必要的奖励,制定优惠政策,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相关经济政策,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

6、计划生育协会是由哪些人员组成的?

答:是由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各界知名人士,基层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职工、老长辈、生产骨干、致富能手以及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所组成的社会团体。

7、控制人口数量的措施有哪些方面?

答:有法律措施,行政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8、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有哪些?

答:①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和母婴保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②发展各类教育事业,提高公民的文化水平;③发展体育事业,提高公民的身体素质等。

9、公民的生育权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①生殖健康权利;②男女平等权利;③知情选择权利;④健康及安全保障权利。

10、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①依法生育的义务;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③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

11、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主要有哪些? 答:①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双方都有要求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也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②夫妻有同等的参与权、决定权,尤其要强调的是妻子不仅仅是处于受支配地位。

③夫妻要共同支持,平等协商, 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 ④生育控制的责任不仅在女性,男性不仅应积极支持女性采取避孕措施,自身也应当积极地承担起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责任。

12、“晚婚晚育”如何解释?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男为22周岁,女20周岁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晚育”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已婚妇女达到晚婚年龄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13、最佳生育年龄为多大?

答:妇女24—29周岁是最佳生育年龄。

1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涵义是什么?

答:指通过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和其他手段,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育行为,并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

1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谁?

答:是健康的育龄人群。

16、请解释“生殖健康”?

答:指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过程所涉及的一切事宜,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状态,而不仅仅指没有疾病或不适。

17、政府应采取哪些措施,为育龄人群以提供计生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

答:①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防止和减少因非意愿妊娠造成的人工终止妊娠;

②依靠科技进步,研究开发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的技术和方法,满足群

众多方面,高层次的需求;

③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④健全计生服务机构和队伍:

【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⑤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18、现有计划生育主要避孕方法有哪些?

答: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口服及注射用药物、皮下埋植剂套、外用杀精子药物、男女结扎术。

19、什么是避孕方法知情选择?

答:国家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效果、优缺点,使需要避孕的育龄群众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 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做出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0、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目的是什么?

答: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21、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体现了什么?

充分体现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指导思想,体现了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要翁地位,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者依靠群众、为群众服务的宗旨。

22、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措施的提倡性规定是什么? 答: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长效避孕措施包括:放环、皮埋、结扎、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首先放环、或皮埋。对不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或因身体情况不宜生育的夫妻可首先结扎。

23、公民如违法生育子女应作何种处罚?

答: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24、如不肯缴纳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5、哪些人外出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

26、《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共分几章几条?

答:共分7章70条。

27、世界人口纪念日是哪月哪日?

答:7月11日。

28、中共中央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关于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公开信纪念日是哪月哪日?

答:9月25日。

29、全国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是哪月哪日?

答:是5月29日

30、妇女更年期一般在多大年龄?还要注意避孕吗?

一般在45-55岁,应当还要注意避孕。

31、什么时间上环最好?

月经干净后3-7天。

3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哪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根据有关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范围一般包括:避孕药具、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

33、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人口素质主要包括:人口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再婚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经过审批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3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于哪年哪月哪日起施行?

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成年育龄妇女应当子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内提交婚育证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有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35、《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何时起施行的?在学校应进行哪些宣传工作?

2003年1月1日。学校应当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国情国策和人口知识教育、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及性健康教育。

36、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是指哪些内容?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37、“惠家工程”由哪几个项目组成?其项目内容?

①龙江幸福宝贝项目,项目内容:宣传倡导、健康促进、早教示范、优生优育、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②生殖健康促进项目,立足服务全人口和覆盖生命全过程,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提

高家庭健康水平。项目内容:中小学生健康人格教育、绿丝带青春健康行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公益服务、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爱在金秋-育龄后期关爱援助。③计生关怀关爱项目,内容:建立人口计生救助基金、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解决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提高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④阳关计生维权项目,内容: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落实人口计生奖励政策、开展计生便民服务、维护群众人口计生合法权益。

38、《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职工退休时享受何优待?

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39、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黑土甘霖”行动是哪年到—哪年?其中的六类家庭是指哪六家? 2011年—2015年,六种家庭为:幸福朝阳家庭、德才同优家庭、自强建功家庭、勤劳致富家庭、励志奋发家庭、夕阳康乐家庭。

40、依法结婚的夫妻再生育条件

①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②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③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④经市(行署)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⑤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以及夫妻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

⑥夫妻双方均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族的,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第三篇_我国计划生育背景

纵观20世纪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产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许多曲折的阶段,也遭受了许多困难。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这一阶段,我国人口增长基本处于自发和无计划的状态,人口出生率持续增加。

伴随着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次出生高峰的出现,人口无计划地盲目增长同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促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随着死亡率的下降和人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要求节制生育的呼声在增高。

我国领导人在这一时期已意识到中国人口多的现实,并逐步认识到节制生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一些知名学者和民主人士也开始关注日益增长的中国人口问题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的负面影响,如著名的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民主人士邵力子先生等。

二、1962年至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的试点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我国人口增长经历了建国后的第二次出生高峰期。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当时总人口已接近7亿。人口这种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政府的再一次关注。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制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文件。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些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先后建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也是我国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尝试。

【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三、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

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四、1980年至今:现行生育政策的提出、完善与稳定阶段

1980年9月,国务院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党团员带头执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次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这就是我们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确立了计划生育的法律地位,走上了依法行政的道路。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实施。 这个阶段计划生育政策的特点是,具体内容不断完善,政策不断制度化和法制化。

(一)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国内背景分析

1、 经济背景(因素)分析

人口多、底子薄,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01年底中国内地的人口总量达到12.76亿1.虽然中

国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但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大,总人口仍然在以每年1000万左右的速度增加,长期存在高增长量与低生育水平的矛盾,预测到21世纪中叶,我国总人口数达到16亿方能实现零增长。

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每年增加1000万人口的状况,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口过多和人口增长过快始终是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首要问题。因此国家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但是长期以来虽有国策却无国家立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依靠政策和地方立法开展工作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把“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2、社会发展背景(因素)分析

21世纪中国人口的继续增长与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虽然中国的土地面积达960万平方公里,但是适合居住和经济活动的空间很有限,人口分布极不平衡。中国的耕地面积仅占世界总面积的7%,却养活着占世界总人口22%的人口。中国耕地面积只有国土面积的十分之一,而印度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5%,人均耕地是中国的两倍;美国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0%,人均耕地是中国的9倍;中国的粮食产量居世界第一,人均粮食占有量却不到美国的四分之一。由于中国人口规模将继续扩大,中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长期维持在不足400公斤的低水平上。

随着经济总量和人口总量的不断扩大,农业资源已经迅速接近承载力的上限,平均每人拥有的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30%,平均每人拥有的草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平均每人拥有的林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平均每人拥有的水资源不到世界水平的1/4.

中国还面临着不断增长的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困难。目前,全国每年有近2000万青年人进入劳动年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达到1.2亿人,到2005年,农村

剩余劳动力将超过1.5亿。只有在大力发展经济、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的同时,坚决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才能使劳动力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相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位列世界六、七位,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0美元左右)仍居世界中位左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1450美元)。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国家用于发展的资金相对减少,能够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资金不足,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为了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发展,满足全体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保证当代及子孙后代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国家选择了实行计划生育这一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决策是正确的。

国家立法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从1992年开始,生育水平降至并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经过近30年的工作,我国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思想已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已被广大群众理解和接受,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近30年来,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初步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逐步推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举措,迫切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发展完善。【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3、政治背景(因素)分析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必须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行政行为,做

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必须制定专门法律。

实行计划生育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了更好地体现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应当改变以往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对公民重义务、轻权利、重管治、轻服务的状况,国家也急需制定专门法律来明确规定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本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为保障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需要由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以及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为综合治理我国人口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地方立法,难以完成这一重任,必须由国家制定专门法律予以规范和保障。

此外国家立法也具有较好的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基础。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始于70年代末,前后起草、论证30余稿,为新一轮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和教训。80年代以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制定了计划生育条例(西藏、新疆制定了政府规章),计划生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制定逐步纳入正轨。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快,既对依法治理计划生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国家立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广大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服务观念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依法治理计划生育的法制环境。

国家立法具有坚实的工作基础。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坚持深化改革,从工作的指导方针、改革思路、管理机制以及工作方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国家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第四篇_计划生育法规试题(60道含答案)

计生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

1、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 A )印章。

A、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B、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C、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以国家( B)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 A、法则 B、法律 C、法规

3、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 B )

A、严格控制人口增长;B、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C、提高人口素质 4、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A )

A、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

B、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

C、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一次性缴纳。

5、符合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B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A、男方; B、女方;C、男方或女方

6、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B )强制执行。

A、公安部门; 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

7、被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 C )缴纳社会抚养费。

A、收款人; B、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C、金融机构

8、依法登记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实行 ( C ) 制度

A、行政审批; B、生育证; C、免费登记

9、对违法生育的男女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式是( C )

A、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B、共同征收社会抚养费;

C、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10、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 ( B ) 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A、30;B、60;C、90

11、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子女的应当向( A )登记。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12、收养子女违反条例规定的,追究相应的( C)责任。

A、民事;B、刑事;C、法律

13、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A )。

A 、义务 B 、责任 C、 权力

1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C )周岁以上。

A、20;B、30;C、40

15、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 A )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

再生育一个子女。

A、一个;B、二个;C、三个

16、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 C )予以保障。

A、社会抚养费提成; B、上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C、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17、 违法生育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 B )

A、停止执行;B、不停止执行;C、暂停执行。

18、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下列错误的是( B )

A、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B、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可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C、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19、对违法生育当事人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A ),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A、两人; B、三人; C、四人

【实现计划生育的国家】

20、对违法生育当事人违法生育事实进行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B ),应当回避。

A、血缘关系的; B、直接利害关系的; C、亲戚关系的。

21、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收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

A、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B、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C、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22、 ( A )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

A、夫妻; B、妇女; C、公民

23、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 B ) 的滞纳金。

A、1%;B、2‰;C、5‰

24、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B )周岁。

A、23; B、25 ;C、30

25、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 C )周岁。

A、23; B、25; C、30

26、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时,当事人不需要提交(C )。

A、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B、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C、双方的学历证明;

27、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 C )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

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A、哺乳;B、患病;C、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8、只生育一个女孩,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 B ),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A、母亲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B、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C、家庭月收入2000元以上。

29、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 年,第一年不得低于征收额百分之 ( B )

A、2 50; B、3 40;C、3 50。

30、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 ,并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B )

A、财政局;B、国库;C、上级主管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正确

31、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方面,下面做法中正确的是:(ABCD)

A:查实居民违法生育后,应在2—7日内录取当事人笔录;

B:录取当事人笔录后5日内应填写违法生育呈报表;

C:处罚决定书应自下达之日起7日内送达当事人;

D:若因经济困难,确需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会证明材料,提交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2、 人口具有的三个基本要素是( ABC )

A、人口规模B、人口结构C、人口分布D、人口状况

33、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AC)

A、稳定低生育水平;B、控制人口性别比;C、提高出生人口素质;D、降低人口出生率

34、提前生育包含哪些情况( ABC )

A、婚前生育(含未达法定婚龄怀孕);B、未到生育年龄生育的;

C、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D、符合结婚条件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的。

35、《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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