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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时间:2017-11-18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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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篇_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镇政府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篇_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单位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

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三篇_《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资金利用率,现依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规则、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

1、办公费:反映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办公用品、用具、书刊订阅统一由办公室采购,采购前先列出具体采购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器具、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需用办公器具、办公用品时,由使用人到办公室签领。

购买办公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大宗印刷费支出。

大宗印刷需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手续。各科室部门要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从严控制公文、材料的印刷、打印。

印刷、打印费用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3、通讯与邮寄费:反映本单位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通讯与邮寄费用必须是邮电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方可报销,单位缴纳的电话费,凭电信部门出具的话费发票据实报账。

4、燃料汽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等。

要强化车辆维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维修费用的申报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现象。对私驾公车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票据必须有维修厂家提供的有经办人签字的《维修作业单》作附件。

5、交通费:反映单位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租金、各种公务用车的停车、看车、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要强化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机关租赁车辆,特殊情况下租用私车的,必须凭正式的运营发票报销入账,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发票代替。

6、差旅与考察培训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或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讲课费等。

差旅与考察培训费报销单据应由本人填写,别人代填的应由本人签字确认。出差或考察培训学习的人员按照公务实际出差地点、时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住宿费、车船费用等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入账。外出考察培训学习费用报销时还必须将本次考察培训学习的计划(或通知、及工作回报)等相关文书资料作为附件报送审批。

7、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奖牌证书制作费等。【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表彰奖励经费不在会议费中列支。局机关召集的会议,应于会前报局长审批。各部门召集的会议,主办部门应于会前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会议审批表应包含会议的目的、名称、主题、时间、地点、会期、参会人员及费用预算等内容)。会议不准超标准和超范围安排食宿,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制度,单位在报销会议费时,应同时提供会议批件、会议代表花名册、正式发票等一并作为会议费报销凭证。

8、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

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办法,由各部门本着节俭的原则,认真执行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制度及招待标准。公务接待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

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公务接待费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

9、礼品费:反映单位按规定购买用于公务走访、交际的礼品支出。

礼品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各科室、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企业等单位报销。购买礼用品单张发票金额1000元以上且发票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发票后面必须附有供货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和本局经办人签字的清单作附件。

10、水电暖物业费:反映单位由于自来水费、饮用水费、办公室取暖、制冷以及办公用电的费用。

水电暖物业费报销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在由中间单位代收代付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代收代付单位开具的收据,但还需附代收代付单位缴纳当期水电暖物业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

11、借调人员工资:反映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所支付的工资费用。

凡因特殊业务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工作的,报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聘用并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支付必须纳入单位基本账户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下属或外部单位报销费用。

12、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的零星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维修费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报销时须依据正式的税务发票。

13、其他公务费支出:反映单位上述各项经费支出科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等其他公用经费。

二、其它资本性支出

1、办公设备的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如购置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根据现行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单件或同一批办公设备超过1000元的,必须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2、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大型修缮在做经费支出账务处理的同时,作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4、信息网络购建: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

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三、专项经费及专款支出

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专项经费支出时在专用经费支出明细内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分别在“拨入经费”科目的“拨入专项”二级明细、“经费支出”科目的“专项支出”二级明细内核算;事业单位分别在“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科目按项目明细核算。各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四、经费支出的报销

(一)预借款的报批程序

1、因公务出差、组织会议、安排外出学习、参观或考察等事务性工作需要预借资金的,由经办人根据具体业务的实际资金需要填写借款单,先交部门负责人核准后送分管局领导审签,在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再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必须提前1天通知财务室。超过100000元时则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室。

3、到外地办理业务需要大额资金时,在不是必须支付现金的情况下,报经批准的借款可直接转入借款人的个人帐户。

(二)经费支出的报销

1、为了减轻财务人员的业务压力,更有利于机关对外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机关内部的经费报销时间原则上每周只安排一天,即每周的周五作为机关民主理财日。当周五与节假日冲突时,则提前至本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所有的经费支出票据必须通过规范的审核程序,用于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的合法票据。费用支出票据应该有附件的须提供附件。附件主要有:

(1)发票开具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公章,有本单位经办人签字的清单。

(2)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的会议通知、培训通知、采购审批表、会议审批表等。

3、票据审核程序为:

(1)业务经办人先将整理好的费用票据送交本部门负责人做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审核人同意时须在要报销的所有票据上签署意见。

(2)经办人将经过初审的票据送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所有票据应加盖“已审核”章,对未通过审核的票据应给经办人支出明确的否决理由。

(3)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和财务室审核的票据报送分管领导审签。

(4)经办人将通过部门负责人、财务室和分管领导审签的票据报局领导审批。

4、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以及应附附件不齐全。属于专项经费或专款的支出,报销的部门负责人须在签署审核意见的同时,明确标示该项支出所属的项目(或用途),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四篇_资金支出审批制度

TENENT 天能电子财务管理文件 资金支出审批制度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主要为资金支出方面审批及审批权限管理规定与流程,其他未涉及规定均按相关制度执行,与其相配套的制度有本公司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制度》、《出差公出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制度有规定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厦门天能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章 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规定

第三条 预算内资金支出管理规定

1.各级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费用预算编制的月份各项费用开支预算表进行费用开支;要严把审批关,掌握所管辖部门费用开支的实际情况,不得超预算开支,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的30日之前及时报销,跨月原则不予报销,费用预算项目开支不能提前使用,只有在以前月份同一费用项目有节余的情况下,可调剂使用。

2.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具体的预算资金运用控制与核算管理;

3.审批权限:按照本制度第九章《资金审批权限管理规定》规定执行

(1) 按照《预算内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附表1)执行,

(2) 若一次性费用支出额超过1000元的项目,事前需征得总经理的同意,方可发生。

(3) 若为购置办公用品、办公用具,由各部门填制下月《物品申购单》(财管表2)提出申购要求,报主办

会计、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由公司统一购置、保管、领用;

(4) 若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生产用具、设备、配件的具体采购办法,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相

关条例执行;

4. 预算内费用申请、物品请购管理流程:

第四条 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规定

未列入年度费用预算内的开支,原则一律不予开支。若确实需要开支的项目,必须事前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财务部,经过调查研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支。若费用或购置物品、设备未列入在预算计划内,则由每个部门在每月15日前由每个部门填制《费用申请单》(财管表3)或填制下月设备配件及用具《请购单》提出申购要求:

1、 如为生产使用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填制设备《申购单》,注明其用途、理由,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待公司资金核准后,方可购买或发生;

2、 如为办公设备、其它设备或其它突发性的大项开支,每月15日前由各部门单项填制《签呈》(财管表4),注明其请款开支事由及用途,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发生;

3、 如为费用由各部门统一填制《费用申请单》,注明其用途、理由,由其部门主管、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发生;

TENENT 天能电子财务管理文件 资金支出审批制度

4、 预算外费用申请、物品请购管理流程,先以申请部门填制《签呈》(财管表4),再按以下流程运作:

备注:具体规定详见《物资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项开支报销审批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及时供给,提高工作效率,对费用开支、报销审批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批准的年度费用预算编制的月份各项费用开支预算表进行费用开支控制;只有在没有编制年度预算的情况下,应编制月份预算;

第六条 财务部门按批准的预算进行控制,未列入费用预算内的开支,各级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列支;确实需要开支的项目,由费用开支部门必须事前以书面报告形式申请资金开支追加计划报公司财务部,经过调查研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开支。

第七条 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金支付,按公司核准的价格和标准据实列支(按审定的合同协议、订单约定),如:运杂费、采购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用具配件等。

第八条 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根据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度与投资项目合同(或协议)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拨款。

第九条 在费用预算内,除工资、招待费[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0元的(包括1000元)]必须经过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查批准外,其它费用开支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所需费用开支,部门经办人申报,部门经理同意,财务负责人审核、常务付总批准则可。若一次性费用支出额超过10000元的项目,必须经过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报销时,经办人填写报销手续,部门经理审核,再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经理审查签字后,到财务报销,如超过规定的额度必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财务审查要切实把好财务关,财务负责人按照费用开支的管理规定逐项审查、核对、计算。如报销后发现由于审查监督不利而发生的问题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实行先申请后开支的办法,对招待费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常务副总核批;1000元(包括1000元)以上的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具体执行标准与规定参照本制度的第四章的第十四条的相关条例执行;

第十条 公司的各部门所需的各种物品,实行集中采购,由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常务副总批准各部门不得随意采购。物品领用发放归口核算。

第四章 主要费用报销标准

以下费用的报销标准,是编制预算与费用报销的标准,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在列支以下费用时,是在各项费用项目月预算总额控制下,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差公出报销标准

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差公出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1、 交通费按实际路程报销,报销表必须填写交通费明细表,填写时间、起讫地点、车种、票价、事由等项目。

2、 因公出外办事,在市区内的原则上公司能够派车,统一派车,若未派车可以按照职务级别乘坐公交车或的士;原则上部长级别(包括部长级别)因公外出公差可以乘坐的士,其他人员一律乘坐市内公交车。

3、 若职务级别不能乘的士,因业务需要确需乘的士,应事先经申请批准。否则,事后不予另行报批。

4、 公出的交通费均按公共汽车标准的原始凭据报销,严禁用其他交通工具的凭据或用其他项目的凭据代替。 第十三条 医疗费用管理规定:

按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不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1、 因工作或业务需要宴请、招待的标准,参照《预算内资金开支的审批权限》执行,在费用发生之前须提前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单》(财管表5)报告批准:

2、 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 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需要有总经理或委派人员陪同;

4、 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需要有总经理或委派人员陪同;

5、 业务招待费预算分入各部门支配及分担;

6、 员工不得收取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单位礼品、回扣、佣金等,无法推辞的,上缴处理;

7、 业务招待费申请内容包括对外需应酬的所有项目:主要包括:(1)用餐;(2)赠礼;(3)其他;

8、 在填制《费用报销单》时应该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作为附件。

9、 接待标准:客户的用餐标准和住宿标准根据来客的身份 、级别和与公司接洽业务的性质,由公司负责人确

定具体陪同人员和接待费用标准。

第五章 项目立项/在建工程的资金支出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凡是投资额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都属于本规定的范围。

第十六条 立项之前,申请部门要提出项目可行报告,并附上资金预算方案。

第十七条 项目立项申请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 项目款项应专款专用,申请部门在实施当中要节省费用开支,造成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九条 财务部和物资部跟踪实施过程,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第二十条 在建工程相关的管理规定

1、在建工程包括内容:本公司所进行的基建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安装价值)、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资金支出依本处理程序办理。

3、按《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进度结算单》的工程进度80%,确定预付款和付款时间;

4、出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承包单位转来的《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竣工结算单》,并按《工程承包合同》结算款的80%,确定付款和付款时间,待3个月后再付清除预留保证金外的余额;

5、计算并结转已完工工程成本,将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按实际成本计账:

6、如已完工程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在交付使用时,按工程合同估价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办理完竣工决算后,再按工程实际成本调整固定资产原估价值及计提的累计折旧。

第二十一条 在建工程的资金支出管理流程:

第六章 费用支出报销流程

1. 报销时必须取得正式的发票或收据,(即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清楚的公司发票印章);

2. 报销时应按费用的项目分别填制《费用支出报销凭证》、《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由经办人签名、报部门主管、主办会计(负责专项费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未填制或未按规定填制以上《报销单》或未经审批的《报销单》,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3. 填制以上报销单时,参照预算费用项目,分别按照部门与责任人分费用项目填列各项《报销单》;

4. 白条或其它非正式收据不能报销,如因工作需要,须由经办人填制支出凭证,签注事由,经部门主管核实,由主办会计、财务部负责人确认签名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5. 如为物品或设备采购,应同时附《物品(设备)申购单》(须注明品名、数量、以及货比三家的单价)、合同、《采购清单》(须列明品名、数量、单价)、《验收单》(须附有验收人、保管人签收);

6. 报销应及时,原则为:当月费用当月报销;在费用发生后的一星期内,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7. 报销审批时间: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五为报销票据统一呈总经理签批时间,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8. 财务审查要切实把好财务关,财务负责人按照费用开支的管理规定逐项审查、核对、计算。如报销后发现由于审查监督不利而发生的问题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9. 如部门负责人外出不在公司驻地时,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其他临时负责人审核,在外出前,应将指定的临时负责人通报财务部。

10. 财务部门应当坚决抵制、及时汇报无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支付手续的行为。同时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报销人符合规定的报销手续情况下,应当及时给予报销。

11.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费用报销的审批和支付手续,不得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的监督,更不得打击报复财务人员。

12. 费用报销时,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处以经济罚款直至行政处罚:

(1) 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除退回所报销金额外,还要处以当事人报销金额1-3倍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将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或除名。

(2) 处罚:伪造、涂改发票,牟取私利以及假公济私者,一经查明,严厉处罚(罚款或开除),处于以一罚十

的罚款,当总金额达1000元,处于开除处分和以一罚十的处罚。

第七章 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出差、业务需要向公司财务部借用的现金;

第二十五条 备用金可分为以下二类方式进行管理:

一、第一类备用金:是针对公司员工因公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等需要向公司财务部借用的现金;

1、 本项借款采用“一次报销制”进行管理,即使用后报销时一次结清,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 出差归来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或还款,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再次借款的,须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审批。

3、 借款包括借用现金和支票。任何个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以

外,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借款(包括现金和支票)

4、 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性质的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一周内报销或还款,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

个月。

二、第二类备用金:是公司员工因公司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向公司财务部借用的现金。

1、 本项借款可采用“定额备用金”进行管理;所谓定额备用金制度,是指企业的会计部门协同使用备用金的单位,根据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事先核定备用金定额,由使用备用金单位填制借款单,一次领出现金(或现金支票),报销时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后的报销凭证,用现金(或现金支票)补足备用金定额。

2、 定额备用金按每比核批,按照需要核定最高限额,其最高限额一般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者需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

3、 经营业务人员需周转备用金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各部门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核定后,可采用“定额周转制”使用后报销补足定额,不需用或每年终(春节放假)时收回。

4、 财务部每年对“定额周转制”的备用金使用者实行书面核定确认并备案。

5、 每年春节放假前,财务部应将所有备用金收回,节后再重新办理定额备用金借款审批手续。

6、 备用金的使用必须有发票等原始凭证来证实该笔支出。发票应由备用金使用者的审核人的签字。在某些情况下,备用金支付必须得到事先批准。

7、 各备用金余额应定期与控制该备用金的总账余额相核对。

第八章 资金审批权限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资金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以规范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限

1、 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做到事先有计划、有预算批准(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在此基础上由财务对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报常务副总签批后支付货款。

2、 不允许无计划随意购置固定资产。如因生产急需临时决定购置,应先报常务副总并取得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购进。

第二十七条 货款的支付

1、各种预算内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具设备配件、包装物等购进由公司财务对照采购订购单和资金预算安排,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后,30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总签批后支付,30000元以上应报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购进。

2、预算外或无订购单的采购,如确因生产急需或增加采购的,必须取得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购进。

第二十八条 预付定金

1、 各种预付款项必须有经审批的预算及合同、协议书、订购单。原则上不预付定金,确因生产经营所需,定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在此基础上由财务对照计划和合同按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和合同管理制度审核,由常务副总与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后,方可支付。

2、 不允许无计划、无合同支付定金。

第二十九条 担保贷款

未经董事长签署书面许可,公司不允许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贷款。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的审批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期间费用。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五篇_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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