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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产业园服务规范

时间:2017-11-17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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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产业园服务规范 第一篇_各地电子商务产业园政策

漯河市

一、漯河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办法(暂行)》(漯政办201498号),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旨在促进电商企业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集聚发展,更有效地促进漯河电商产业链的加快建立和完善,助推电子商务成为全市新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新业态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扶持办法》主要内容分适用范围、扶持内容和标准、申报程序和材料、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四个部分。在扶持对象的设定上,突出优先扶持重点环节、优势行业、骨干平台和重点企业,特别是本土企业,涵盖了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服务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类电子商务平台等平台企业,以及传统企业和各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楼宇;同时,还考虑到支持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

三、在奖励标准的设定上,《扶持办法》突出抓大放小,集中力量扶大扶强。比如,对创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开展科技研发、配套设施投入,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对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类电子商务平台等平台企业,按经营业绩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经营业绩的0.2%;对引进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连续三年的租金补助;对迁入漯河的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B2B、B2C、C2C的应用主体,按经营业绩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是经营业绩的0.2%;支持园区(基地、楼宇)开展配套设施投入,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支持园区(基地、楼宇)集聚发展,运营主体每吸纳一家电子商务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支持园区(基地、楼宇)运营主体对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实行租金优惠,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支持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建设,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支持设立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支持建立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30%的补助;对获得省级及其以上财政扶

持政策或表彰奖励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配套补助或一次性奖励;每年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对入围企业优先安排项目申报及政策资金扶持等。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支持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的暂行意见

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郑州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本意见适用于在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注册并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

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是指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实际经营地均在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电子商务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总经营收入的80%、年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企业产权明晰,有良好的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电子商务企业。

二、郑州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3年至2017年,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三、加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高新区逐步加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入驻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的企业,免费使用电子商务产业园及高新区现有软件、动漫、广告、电子商务等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四、对入驻企业实行财政支持。

根据入驻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区级财政留成部分,连续5年对入驻企业进行支持,支持比例为50%。

五、对入驻企业实行房租补贴。

在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租房办公且每年每平方米区级财政留成部分超过1000元的电商企业给予房租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助20元。从入驻之日起,连续补贴3年。

六、立高成长型企业奖和经济突出贡献奖。

具体标准按《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奖励措施(暂行)》(郑开管〔2013〕16号)执行。

七、入园电子商务企业所享受的所有奖励、补贴金额以企业的区级财政留成部分为最高限额。

八、当年度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或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九、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本意见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013年6月17日

常熟电子商务产业园优惠政策

产业园配套

仓储物流(标准仓储面积2万平米以上)、安达州物流园、会议室、超市、小吃店、饭店酒店、宾馆、浴室、银行、汽修洗车店、美容理发、篮球场、公共自行车等(以上配套步行5分钟以内可到达) 步行10分钟以内:美食街、药店、银行、宾馆酒店、房屋中介、10个以上住宅小区(出租房数量较多)、东南管委会食堂(为产业园配套,用餐干净,食美价廉5元起)、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常熟理工大学等。

产业园增值服务配套

网商俱乐部、电子商务培训基地与人才输送平台、电子商务企业办公楼(11000平米,户型100—600平米不等)、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电商交流平台、院校实训基地、孵化区、成长区、孵化成型区等组成, 为电子商务产业提供相应的服务。

入驻条件

1、具有淘宝皇冠级别大卖家或淘宝商城内的运营企业,具备完备的网店运营管理团队,如拥有6名以上客服人员等;

2、外包服务提供商:拥有完整的管理团队,在IT、渠道、服务、营销、仓储物流等电子商务生态链的各个环节,为淘宝卖家、企业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

优惠政策

免办公房租一年半,产业园涉及税收的入驻企业产生税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地方留存部分前2年100%,第3年50%的比例返还。

我国各地电子商务产业园政策

广州

2010 年之前,广州市就已敲定落实一个每年 2000 万的专项扶持资金,其中 1000 万用于帮扶中小生产企业;另外1000 万用于帮扶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有许多实实在在的扶持优惠政策,好多基地都找华南网商去看了,如果愿意留下来,可立即享受 三个 100 政策,即 100 万元的启动资金,100 平方米的免费住房,还有 100 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所。” 杭州

1、产业培育:杭州西湖区级政府每年投入近 5 千万科技经费,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帮助 进入园区的企业申报高新企业、研发中心、软件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等;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种子基金,信息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 定期举办技术论坛和 交流,整合园区上下游企业资源,完善产业链。

2、技术平台支撑:在园区内重点引进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培训基地,并有意招徕微软公司杭州 培训中心作为园区培训提升;引进上海联合电子商务研究所、浙江大学、工商大学、浙江工大等电子商务专业研究机构,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充分利用辖区高校的实验室资源,开展校企合作,区科技局提供部分资金支持;条件成熟时,引1 家高校电子商务工程中心,建立开放性实验室。

3、科技金融平台:当地政府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解决融资难问题的一条龙服务。园区与杭 州银行建立战略合作,确保园区内企业有3

个亿的融资贷款,而且是基本的银行贷款利率,大大降低 企业融资成本;与西湖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浙江万丰担保、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等建立战略合 作,提供优惠费率担保服务。西湖区自身还拥有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共有 2 亿的资金规模, 将重点倾斜扶持园区企业。

4、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服务条件,设立商务交流中心、健身服务中心、公共会议中心等; 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为园区企业提供专利等各个方面的法律保障;设立企业申报办理“一站式”代办服务系统,可代办入驻企业的工商、税务、金融、保险、通信等各类综合业务;与中国电 信数据中心战略合作,设立 IDC 机房,提供优惠价的数据通信服务; 建立企业网络服务平台 QQ 群, 园区企业联谊会等,定期开展会员活动,活跃园区员工业余生活。

成都

武侯区政府为了鼓励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了《关于鼓励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产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对新引进并入驻该区电子商务楼宇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为期 5 年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以及在税收、引 进人才等方面都将进行扶持。 进人才等方面都将进行扶持。 西部智谷项目中,武侯们专门开辟了电子商务集中发展区,积达 1.5 万平方米。

入驻电子商务楼宇 办公场地有租金补贴

对从区外新引进并入驻武侯区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同意后,根据 需要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为 5 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 1000 平方米).......为进一 步促进武侯区电子商务发展,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武侯区政府出台了《关 于鼓励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产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暂行三年),按照政策,在办公场地租 金补贴方面,前两年按租金 100%,后 3 年分别按租金的 60%、30%、10%进行补贴。该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年度的租金兑现补贴。经营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从区外新引进并入驻武侯区电子商务楼宇 (产业园) 的电子商务企业在武侯区租用仓储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经认定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按每平方米 4—8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 2000 平方米)。同时,每年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对认定的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还将根据其入驻企业规模、产生的税收等情况予以综合评选后,给予相应奖励。

电商产业园服务规范 第二篇_电商产业园的模式

1、2010年之前,广州市已敲定落实一个每年2000万的专项扶持资金,其中1000万用于帮扶中小生产企业;另外1000万用于帮扶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有许多实实在在的扶持优惠政策,好多基地都找华南网商去看了,如果愿意留下来,可立即享受 三个100 政策,即100万元的启动资金,100平方米的免费住房,还有10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所。”广购网CEO肖晓告诉南都记者,资本逐利的天性决定了部分“在穗网商出逃”,“据我所知,从去年至今,已有好几家做化妆品、服装之类的行业细分B2C公司从广州撤走,挪至深圳、上海等地发展”。

更为灼人的是,除了深圳、北京、上海等在经济地理上处于节点位置的城市猛拓电子商务版图之外,佛山、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城市也对电子商务这座“未来的金矿”发起猛烈进攻,大有“包抄”之势 中山引驻阿里巴巴,东莞在松山湖推出了一个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端午节前,佛山市乐从镇也被正式列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试点”。

就目前来看,电子商务的B2B和C2C领域已经有杭州的阿里巴巴和淘宝网掌管大局,B2C领域也有北京的京东商城、红孩子等等横路在前,竞争壁垒已经垒得很高,广州要突围破局,另创高地,颇为困难。在还没有摸索出一条较为清晰的路径之前,暂时的“按兵不动”也是一种策略。但是,过分的谨慎也会错失良机,看看杭州政府发展电子商务的两个凡是,“凡是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项目、政策)就上,凡是不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就不上”,决心何其之大。

“蓄势待发”的深意: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确立珠江三角洲地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地位的目标要求。这意味着,珠三角以电子商务的虚拟平台发展为契机,进行区域经济资源大整合的局势已定。

他山之石-杭州模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商贸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而根据此前商务部提出的目标,到“十二五”末,我国电子商务的市场规模将有望占到GDP的5%。

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各地政府纷纷上马电子商务产业园,将大方向的产业政策细化到非常具体的、容易实施的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尤其是杭州、上海等市的做法,颇具借鉴意义。

地点:杭州西湖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

举措:

1、产业培育:杭州西湖区级政府每年投入近5千万科技经费,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帮助进入园区的企业申报高新企业、研发中心、软件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等;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种子基金,信息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定期举办技术论坛和交流,整合园区上下游企业资源,完善产业链。

2、技术平台支撑:在园区内重点引进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培训基地,并有意招徕微软公司杭州培训中心作为园区培训提升;引进上海联合电子商务研究所、浙江大学、工商大学、浙江工大等

电子商务专业研究机构,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充分利用辖区高校的实验室资源,开展校企合作,区科技局提供部分资金支持;条件成熟时,引进1家高校电子商务工程中心,建立开放性实验室。

3、科技金融平台:当地政府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解决融资难问题的一条龙服务。园区与杭州银行建立战略合作,确保园区内企业有3个亿的融资贷款,而且是基本的银行贷款利率,大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西湖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浙江万丰担保、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等建立战略合作,提供优惠费率担保服务。西湖区自身还拥有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共有2亿的资金规模,将重点倾斜扶持园区企业。

4、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服务条件,设立商务交流中心、健身服务中心、公共会议中心等;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为园区企业提供专利等各个方面的法律保障;设立企业申报办理“一站式”代办服务系统,可代办入驻企业的工商、税务、金融、保险、通信等各类综合业务;与中国电信数据中心战略合作,设立IDC机房,提供优惠价的数据通信服务;建立企业网络服务平台QQ群,园区企业联谊会等,定期开展会员活动,活跃园区员工业余生活。

西部智谷:崛起中的“中国西部电子商务产业园” 四川成都

介绍:2009年11月初“西部智谷”获得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电子商会联合授予的“中国西部电子商务产业园”牌匾,这也是西部惟一获得“国字号”的电子商务园区。“西部智谷”在业界的地位赫然显现,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巨头纷纷到西部智谷考察、投资。本月初,中国B2C市场最大的3C网购专业平台——360buy京东商城已与西部智谷签署了协议,落户西部智谷。同时,成都武侯区政府为了鼓励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了《关于鼓励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产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对新引进并入驻该区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为期5年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以及在税收、引进人才等方面都将进行扶持。

在‘西部智谷’项目中,武侯们专门开辟了电子商务集中发展区,发展区面积达1.5万平方米。

入驻电子商务楼宇 办公场地有租金补贴

对从区外新引进并入驻武侯区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同意后,根据需要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为进一步促进武侯区电子商务发展,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武侯区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产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暂行三年),按照政策,在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方面,前两年按租金100%,后3年分别按租金的60%、30%、10%进行补贴。该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年度的租金兑现补贴。经营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从区外新引进并入驻武侯区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在武侯区租用仓储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经认定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按每平方米4—8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同时,每年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对认定的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还将根据其入驻企业规模、产生的税收等情况予以综合评选后,给予相应奖励。

在电子商务专业楼宇认定条件方面,《意见》规定: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楼宇,其电子商务企业使用面积达到或超过50%。同时,该楼宇还须承诺对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行低于同区域其他企业租金50%的房租标准。达到标准后,经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信息办)及区财政局认定后,签订联合打造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协议,并经区政府批准。 在税收扶持政策方面,《意见》规定凡在武侯区的电子商务企业且年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从2009年起的前2年,区政府按其解缴税收的“四税”(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之和地方所得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分别按80%、60%、40%进行奖励。在武侯区的电子商务企业高管人员,前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奖励。对年解缴“四税”之和在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次年对其法人代表以企业解缴“四税”之和为奖励计算基数,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

同时,在武侯区建立总部型网站且结算平台和纳税关系在武侯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并配套支付体系、信用体系、物流体系、认证体系且实现网上交易、支付的项目,经认定,区政府按项目电子网络建设设备总投入的5%(不超过50万人民币)给予财政补贴。

武侯区限额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0年起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并成为其付费会员,同时开展网上交易、结算并实现税收的实行入网费用补助。本补贴为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0.2万元;每个企业只能享受加入一个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一次性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入网费金额。

在人才奖励方面,对武侯区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可参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并在个人入户、子女就学等方面优先照顾。对武侯区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成都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1、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支持以高新区、“198”区域、中心城区电子商务专业楼宇为核心载体,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孵化机制,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2、实行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

对入驻创业孵化园区、专业楼宇和集聚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培育期内给予房租补贴;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重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我市企业加入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注册费用给予补贴;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按税收贡献给予奖励;资助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举办网商大会等市场推广活动。

3、改善电子商务创业金融环境

全面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探索建立网络银行风险池,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络联保贷款等金融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建立创投基金等风险投资平台;优先支持电子商务第三方优势服务企业上市融资。

4、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业务流程整合和服务外包

鼓励国内外专业机构建立电子商务和电子物流呼叫服务中心、在线多语即时转换中心、网

络架构维护和数据采集分析中心、第四方电子物流服务中心等,提高电子商务国际化水平。

5、支持个人网上创业

积极探索通过网络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等事项,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体制,促进个人开展SOHO创业或开办电子商务HBC (Home-based Company)。

6、培育优势品牌企业

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和企业质量评价标准体系,以企业运营核心数据和产业发展指标体系作为考核评判标准,按年度表彰奖励电子商务优势服务企业、应用示范企业和个人创业模范网商。支持本土电子商务企业争创国家、省级知名品牌。

7、支持电子物流体系建设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规划的物流园区(中心)内建设配送中心,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在物流园区投资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对我市从事城市配送和城际配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给予仓储、运输车辆补贴。

8、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计划

对被电子商务企业新录用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大学生给予其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培训补助;对新引进电子商务总部的高管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奖励和安家补助。

9、支持行业协会推动电子商务

加快组建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家协会,支持协会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活动,以购买服务或资助等形式支持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行业发展研究和统计监测,对组织行业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平台的行业协会给予推广资助。

深圳:

罗湖电子商务产业园是深圳建设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重镇之一,每年有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据悉,2010年深圳将投入5个亿用于电子和商务企业的的科技研发。产业园内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服务、免费的光纤上网以及价格优惠的租金。在迁入产业园之前,66网所在的写字楼租金在80元/㎡左右,而产业园内的租金则低至30元/㎡。

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努力推动和完善投资机构和园内企业的资本对接渠道,以解决困扰电子商务企业的投融资问题。在2010年4月16日举行的第一期“e罗湖·商天下”电子商务主题论坛中,深圳各大银行、著名风投IDG、创新投等都到场观看企业的推荐展示项目。据苏国行透露,目前已有投资机构和66网展开接洽。

影响深圳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瓶颈——人才问题,在产业园的推动下也得到缓解。不久前,由罗湖区科技局牵头,园内企业组团到各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招聘。这种方式被业内戏称为“大批量采购人才”。

与深圳其他电子商务产业园不同的是,罗湖产业园力图培育一个能够优势互补的电子商务企业群。在同类企业中,产业园筛选其中最具竞争力的企业进驻,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同类企业的恶性竞争。同时,园区努力打造大电子商务产业链,从平台服务、支付与金融服务、物流服务、诚信评估服务、软件服务等各个层面来组合企业,构建产业生态集群。从而既做到优势互补、集群发展,又能够重点培育龙头企业。

《孙子·势篇》曰:“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势,指力量在特定的时空内形成的一种待发状态,直白地说就是一种“氛围气场”,具体地说,广州造“电子商务之都”要先围地造场,从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园区下刀,营造气氛。“决积水于千仞之堤”,“转原木于万丈之谷”就是强调地势所造就的速度势。

势之所趋,利之所在。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园区对于企业经营和产业发展来说,好处诸多。电子商务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三块: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产业园区将一拨“有同一梦想”的人聚到一起做“同一单事”,成行成市可以解决困扰广州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大障碍——信息交流。比方,“我们希望,在广州发展电子商务能与珠三角高端制造业进行对接。但是,到哪找高端制造企业,怎样说服他们为网路渠道供货?凡此信息如果仅凭起步阶段的网购企业一家去传递,很难奏效。”朱春霖说。

其次是资金流。估值水平被越抬越高的电子商务市场还留给创业者多少金矿?这是圈内人士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这里头考验的不仅仅是企业家的资金实力,还有豪赌的耐力。在产业园区与“战友”门并肩作战,显然要比在“孤岛”上独自拓荒更省气力,“租金,人力资源招聘等各方面成本相信都会节省很多。更为重要的是,园区集群效应有望促使政府出台评估机制,通过政府对电子商业企业的评估担保,让企业获得银行授信贷款。”一位B2C电子商务企业创业者陈升说。

最后是物流。本来快递都是各网购企业自己去谈的,为了保证“货到付款”,多数网购企业都拿不到很低的价格。然而,以园区之名将大家联合到一起跟快递公司谈,“面对大蛋糕,哪家快递不动心呢?何况,统一在一个地方出货,快递公司的分拨时间可以节省8-24个小时。”陈升说,电子商务的玩法是“快鱼吃慢鱼”,任何公司都必须重视时间速度问题。

日常事务的处理也有巨大差异。一般来说,进驻园区可以保证24小时供电,而广州的电子商务企业目前只能说是像散沙一样散落于各个写字楼,往往到了特定时段,就被迫断电,无法保证后台系统24小时正常运作。

电子商务是一个烧钱的企业,许多公司运营前期都在亏损。因而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是每个B2C企业的当务之急。

杭州:

资料显示:2008年,杭州被正式授予"中国电子商务之都"的称号,杭州的电子商务网站总数占到全国的1/5以上,网盛生意宝(002095,SZ)、阿里巴巴、淘宝网、支付宝,都是闻名全国的"杭州制造"。另外,2009年杭州仅面向个人的电子商务零售额占社会经济零售总额的5-6%之间,而全国平均这个数为1.8%,约是全国的3倍以上。

电商产业园服务规范 第三篇_郑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郑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郑政[2015]1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9日

郑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创造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迈上新台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商务产业园是指集聚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商务企业是指经河南省商务厅按照《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细则》(豫商电商[2015] 1号)认定的企业。

第五条 电子商务产业园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行业配套,根据区域产业特色和优势进行建设。

第六条 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同时负责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的认定、审批和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的申报预审和推荐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工商、税务、公安、环保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与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电商产业园服务规范】

第二章 认定条件、认定原则与程序

第七条 申请认定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园区运营企业在郑州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二)园区办公使用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入驻率超过50%,入驻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实际运行一年以上。其中引进有知名电商龙头企业的可放宽到6000平方米以上。

(三)具备电子商务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环境条件。

(四)拥有产业特色鲜明、园区定位清晰的项目招商策划书,按照招商策划书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招商。

(五)具有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能有效开展园区的建设、招商、管理、运营和行业统计等工作。

(六)电子商务产业园内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企业和应用企业在10家以上且占园匹企业总量的50 %以上。

(七)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其所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或企业网站首页

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示率达到90%以上。

第八条 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每年申报一次,凡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章所列条件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均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向市商务局申报。

第九条 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根据本管理办法对申报园区进行评审。最终由市商务局研究批准,批准通过的电子商务产业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被命名为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予以授牌,同时给予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

第三章 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第十条 为保证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引导、规划、协调和服务作用,电子商务产业园所在的县(市、区)有关政府部门,应统一领导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设立相应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应相对集中,在园区内既有支持创办具有明显技术特色的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的孵化区,又有能容纳骨干电子商务企业的产业区。积极创造条件,集聚国内外骨干电子商务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

第十二条 园区建设规模应当适宜,接照实际需求、落实资金,分步实施、早见成效。同时做好产业规划,把握产业定位,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同本地优势产业相结台,形成产业特色,培育电子商务拳头产品,避免重复和雷同,形成台理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的重点是建设先进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平台、中小企业孵化平台、技术研发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形成良好的服务配套体系,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产业园应重视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育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为电子商务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并做好相关服务。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和兼并,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大型骨干电子商务企业。 第十五条 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风险投资机制。

第十六条 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园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符合电子商务产业实际需要的各类人才。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园同高校、研究机构和骨干企业组成培训联盟,加速培养电子商务人才。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产业园扶持措施

第十七条 经认定为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的,按照30万元的标准培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八条 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及园区内企业人才引进按照市政府关于引进培育人才等有关政策标准给予支持。

第十九条 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进或整合国家级研发中心、国家行业信息中心或指数发布机构,按照每个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条 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扶持资金从郑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按财政受益原则,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产业园区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对入驻本辖区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加快企业向园区内聚集。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所在区域的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园区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指导与协调工作。市

商务局根据行业和市场的发展情况,每三年对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的认定条件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强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于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上旬前将上季度的园区建设、发展状况和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区商务部门和市商务局。

第二十四条 推荐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区均从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中选取。

第二十五条 每年对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价依据参考《郑州市现代化商贸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政府下达的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每年下达的重点产业集聚区主要工作预期目标制定。

第二十六条 考评成绩作为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工作综合评定和资源配置、项目扶持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三年综合评定排名靠后的产业园,将不再确定为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不再享受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各项扶持政策。

第二十七条 对已经授牌的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如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违法违规或年度季度统计数据逾期未报的,予以摘牌,并暂停其三年申报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0日

电商产业园服务规范 第四篇_电商园区服务协议 (2016.3.16修订)

电商园区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厦门电商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系一家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甲方承租位于厦门海沧区电商产业园(下称“园区”) 的房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一份编号为 的《房屋租赁合同》。现甲方为规范园区管理,并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配套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对园区实施管理,并提供下列服务:

1、园区配套基础服务:

(1)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维护;

(2)公用设施、公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维护;

(3)绿化管理服务;

(4)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服务;

(5)停车场的维护管理;

(6)公共秩序的维护;

(7)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

2、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方案详见附件《园区企业服务项目收费一览表》)

(1)咨询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包括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现状、经济态势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政策申报。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发展情况,结合有关政策,为乙方提供包括项目推荐、指导、申报等服务。

(3)代运营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包括电子商务平台架构搭建、营销推广、页面设计等代运营服务。

(4)企业托管。提供虚拟办公场所,代办注册登记手续,代理记账及收发文件等。

(5)活动配套服务。甲方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活动策划、宣传、场地布置、

人员邀请、现场维护等服务。

(6)广告宣传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包括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宣传服务。

(7)软硬件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包括网站以及企业办公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以及计算机设备维修等服务。

(8)会议会展:承办电子商务博览会、论坛等工作,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9)交通服务。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上下班车接送服务。

(10)网络宽带服务。甲方提供园区公共wifi等宽带服务。

(11)餐饮住宿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餐饮以及员工住宿等服务。

(12)定制保洁服务。甲方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租赁房屋提供专属保洁服务。

(13)会场租赁。甲方为乙方提供大会议室租赁服务。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服务内容应收取的费用包括固定基础服务费和增值服务费两部分:

(1)固定基础服务费:指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所述服务所应收取的费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计租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支付固定基础服务费。

(2)增值服务费:指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所述服务所应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另行约定。

2、乙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水电费公摊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催收上述费用。

3、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10日支付本季度固定基础服务费及相关水电费(含水电公摊)。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相关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园区管理制度;

3、制止违反本园区的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4、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园区的专项管理和服务业务;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固定基础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每月公布公摊水电费的收、支账目;

7、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并在装修装饰前与乙方订立《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8、根据乙方需求,有偿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服务行为,就园区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园区的园区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固定基础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相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

5、不得占用、损坏本园区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6、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出借房屋,并对物业使用人支付固定基础服务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7、对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园区的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应承担民事责任;

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租赁房屋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遵守本园区规定的其他相关约定。

10、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选择,双方就达成的增值服务项目另行细化约定。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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