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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时间:2017-11-15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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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第一篇_社区、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

2011年度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订201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落实对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定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重点做好防范工作。

二、加强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

三、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督促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根据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食品安全

工作检查,发现无证生产经营单位或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即向街道食安办报告并督促及时整改。

五、积极配合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

六、重点抓好农村聚餐,做好登记备案并与举办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杜绝发生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及时将聚餐情况上报街道食安办。

七、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街道食安办,不得瞒报。严格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八、死亡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企事业单位各执一份。

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名)

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第二篇_社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

作,让居民了解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方法,增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社区协管员信息员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对公众健康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职责

一、认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

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二、向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

配合查处本社区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及时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三和社区食品安全

协管员和信息员

协管员:郭庭忠

信息员:高献增

田 会

冯春祥

王瑞贞

陈德友

韩祥才

【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黄玉同

三和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小组

组长:王志刚

成员:田清海

高其耐闫同春高永俊田清林张玉志赵福生陈保安

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第三篇_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筼筜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的社区包干责任人、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责任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

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三、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社区居委会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监督制度

成立社区及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第四篇_社区食品安全总结

迎春社区2010 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0 年,迎春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在街道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认真贯彻落实区、 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辖区现有商铺 59 家, 其中餐饮 7 家,百货 4 家,药店 3 家,通过对餐饮、百货、药店等重点环 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持证率 99%;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 率 100%;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投诉事件投诉处理率 100%;辖区无证生产经 营行为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 “三无” 食品流入市场现象基本得到杜绝;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就我社区 2010 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1、周密部署。在区、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社区及时组织召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整治目标任务、 重点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2.落实责任。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大安全综合考核范围,与辖区内相关商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 宣传教育活

动,着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 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春节、中秋等节日开展宣传的同时,于4月份开展了以“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 放资料等形式,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 公布食品安 全信息。

三、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1.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对辖区内食品相关商铺进行登记备案,每月开展食品专项稽查行动 开展专项稽查, 重点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 是否具有符合食品卫 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服务设施、有无垃圾和废弃物存放设施, 餐具是否消 毒等进行检查,在今年 8 月,集中检查了食品类商铺 14 家,其中对5 家卫生条件不达标,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商铺勒令停业整改并跟踪督办。 2.落实建档备案责任 落实建档备案责任。为确保“春节”、“五一”、“中秋”等节日期 落实建档备案责任 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社区成立了督查组,实行全面检查,查 找问题,现场督办,并做好详细跟踪档案,做到“位置精确、项目清晰、 制度完善、管理科学”。 3.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 示范店”、 “餐饮类摊贩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按照“七个统一”的要求, 打造了食品安全示范区。

2010 年,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

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部分商户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我社区的宣传力 度还有待加强; 二是部分小餐馆和食品摊点,卫生条件较差,管理水平低,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需要我们加强监管。在下一年的工作中,社区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安全问责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迎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第五篇_2016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聚区成立绿色产业集聚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食安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和各街道食安委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统一负责当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时间进度,确保如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街道辖区内农技、兽医、林技、水利、公安、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等站(所、员)以及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食安办设在街道办事处有关内设机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任主任,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负责人和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二)常住人口规模达2万人以上或常住人口规模未达2万人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街道,必须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人员;常住人口规模在2万人以下的街道,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各地在开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中,可依托街道综治网格,将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实行同网格管理,并与综治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对繁重的街道社区及中心乡镇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统一聘设1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职协管员聘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其管理、考核由街道食安办会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其工作报酬由集聚区财政负担。在其他行政村(社区)可聘设兼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工作报酬由集聚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解决。

(四)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参加乡镇(街道)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五)切实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由市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协管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知识,并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提交街道办事处予以撤换。由街道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的兼职协管员以及本街道驻联行政村(社区)干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六)为保障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职权,由区食安办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公布行政村(社区)协管员名单,在《意见》框架下明确赋予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普查、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和临时性应急处置等非行政执法类工作职权,并统一配发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证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管人员检查的相关单位,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七)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作用。重点是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基层协管人员与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商;建立执法巡查协作制度,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中,要主动邀请当地协管员共同参与,做好传帮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搭建监管部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协管员之间双向互通的信息通报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人事变动通报备案制度,各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协管员要相对保持稳定,如确需变动,要及时通报上级食安办,并对新进人员及时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协管员年度考核制度,由街道食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每年一次对辖内协管员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撤换或调整,切实督促协管员履行好职责。

三、加大督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与本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确保按照《通知》要求于2016年6月底前将基层责任网络框架搭建到位。集聚区管委会将把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街道2016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点考核内容,年底对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社区食品安全责任人,保障社区 第六篇_2015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第1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2月)

学习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

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四)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20XX年5月)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单位多、环节多,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94号]的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定于6月13日至20日在全区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四、活动口号

(一)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二)食品安全,全民行动

(三)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五、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通过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和江宁区属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13日上午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区政府高吉祥副区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组织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组织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现场采访食品相关企业代表和监管执法人员和消费者。(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二)发布公益广告

在江宁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滚动字幕,在天印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住建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在江宁新闻和各食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博客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情况等。区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分别负责提供1篇宣传稿,于6月13日前发至区食安办邮箱。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稿的审校和江宁新闻等媒体报道有关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安办)

(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

利用江宁电视台的《江宁新闻》栏目,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提供素材和联系拍摄,江宁电视台负责策划、拍摄和制作。利用一周时间在《江宁新闻》栏目内开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系列专题报道,反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为民饮食保驾护航中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参与度,真正做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具体安排如下:6月13日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4日报道区农、林部门食品种植养殖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5日报道区商务局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6日报道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7日报道区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8日报道区卫生局餐饮消费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电视台、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配合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①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部署安排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前面活动口号)、设立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质量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培训宣传,着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③在全区中小学开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小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使食品安全做到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林业局负责种、养殖环节单位,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区工商局负责流通企业,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区建工局负责建筑工地,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户外横幅悬挂地点的落实。)

2.各街道、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举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将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六)设立公众参与热线

发挥“12345”等政府服务平台、各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积极,宣传声势浩大。

2、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企业积极响应,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健全长效机制。

3、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的同时,还要注重搞好部门联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管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各项宣传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报道,推进宣传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3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第4篇: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是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提升我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下称“四品一械”)的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新(区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陈新权(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成 员:王小龙(宣传办)、杨飞燕(文体教育局)、周庆华(综治维稳办)、张才合(经信局)、林文灿(农村工作局)、刘军(住建局)、张炼红(财政分局),陈伟明(工商分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黎顺驱。

二、目标任务

按照“重点突破,典型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提高”的方针,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计划用1年时间,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健康、安全、风险可控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

2、巡查小组在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须出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员证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报社区负责人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4、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

5、各社区每月5日前要把上月的巡查情况汇总后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执行区、社区联动监管制度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情况实行逐级上报:

(1)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

(2)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调查处;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接报后根据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须上报的,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开设“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宣传栏目,利用社区、物业小区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日常宣传工作

(1)各社区及居民物业小区在宣传栏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提供宣传内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

(2)各社区需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4)区宣传办在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5)社区巡查员及志愿者负责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2、专题宣传工作

(1)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3-20日)、全国安全用药月(9月) 等重要时间、重要活动节点,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

(2)挑选部分学校、厂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校园(企业)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居民体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机制,定期组织基层群众体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和进社区活动。积极搭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沟通交流的平台,维护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在社区、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发动广大群众、专业知识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营造“饮食用药安全人人齐关心,幸福和美生活家家同享受”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点)创建工作

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市级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标准,我区创建示范社区2个、示范单位25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中学、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企业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家庭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把每个示范社区打造成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新阵地。

(五)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7月11日前,我区要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100%覆盖。

(六)建立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

我区将按照《广东省县级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设置方案(试行)》的规定创设食品药品质量快筛快检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场所、仪器、设备及试剂。加强快筛快检室运行管理工作,以快筛快检室为载体,推广应用快筛快检技术,丰富稽查打假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的能力。

(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工作报告制度

1、工作信息报送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指定1名信息联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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