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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15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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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篇_罗阳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方案

罗阳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方案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惠州市基层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三基”建设方案》和博委办[2009]31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和加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维护稳定的力量和手段,构建镇委、镇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平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长期性基础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建设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社会环境的紧迫任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要在原维稳综治工作中心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创新、优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大胆探索,形成镇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和调处信访及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切实构建大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强化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推动“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六提高六减少”,即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提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水平,减少群体性事件;提高防范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水平,减少违法犯罪案件;提高禁毒禁赌禁黄水平,减少毒、赌、黄危害;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减少非正常越级上访;提高网吧管理水平,减少网吧负面影响;提高打击防范邪教的工作水平,减少邪教活动和邪教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委成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周四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张志崇,镇委副书记梁锦全,镇委委员、副镇长陈裕琛,副镇长聂国民,镇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陈绮松,镇委委员、城北派出所所长欧洪浩同志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社会事务办、村建所、农办、计生办、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劳动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负责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综治办主任叶茂宁同志担任。

三、组织实施和时间安排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2009年7月完成)。

1、名称的设置。设“罗阳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称谓和标示。中心由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劳动、民政、国

土、工商、文化、安监、武装部、流动人口办等单位抽调1-2人联合办公,其中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要实行人员集中办公,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形成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和调处信访及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

2、中心人员的设置。镇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副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另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协助主任抓好日常工作。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

3、中心内部机构的设置。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内设综治办公室、中心总台、联调接待室、调解室、司法所、巡防大队办公室。

4、配好配强工作人员,狠抓中心队伍建设。在原有人员基础上,对现有镇政府人员进行内部调剂,要按照“定编(定编不增编)、定人、定岗、定责、定费”的“五定”要求,确保中心镇综治信访维稳定编工作人员达8人以上(含8人),建立隶属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的50-300人的专职治安联防队。

5、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正常工作经费必须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不低于10万元。

(二)结合实际,解决硬件设施(2009年8月中旬前完成)。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镇被县划为一类地区。要求:一类地区应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专门办公室,配备面包车1辆,摩托车3辆以上及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各1台。综

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配备的车辆、办公设备,按以上配备标准,主要由县及镇财政统筹兼顾解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运作水平(2009年8月底前完成)。

建立“四个一”的运作方式(即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处工作流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受理总台,由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信访办和司法所负责同志值班,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其他事项,并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总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后,能当场调解结案的当场调解结案,不能当场调解结案的,视个案性质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办反馈结果。如案件经司法调解、信访调解或行政调解,仍调解未成,由当事人提起仲裁请求或诉讼,仲裁机构或法庭组织裁中或诉中调解。

完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五联”机制:一是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二是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定期不定期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对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管理职能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三是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统一调配综

治信访维稳中心各组成部门开展矛盾排查、值班备勤等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四是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定期组织排查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制定平安创建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道路、平安铁路、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2009年9月底前完成)。 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专兼结合、以专带兼”;加强“应知应会”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日常教育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效率和水平。要把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综治信访维稳战斗力的根本措施来抓,完善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的法规水平、能力素质和工作方法,强化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安建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要把懂法律、会做群众工作的人员调进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要把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综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加

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篇_XX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1

XX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基础建设,提高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个平台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我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成效,总结行之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全面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打造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整合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信访维稳格局,有效化解矛盾,减少违法犯罪,推进XXXX建设,营造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由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综治办、劳动保障所、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专职副主任由XXX兼任,具体负责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日常工作。【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组织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和司法所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进一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规划阶段(2010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严格按照“八个统一”的要求,推进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建设,调整充实镇综治委成员、规划装修办公场所、设计工作流程和各类标识。

(三)建设阶段(2010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根据规划设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大厅、联席会议室和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建立健全各类上墙公式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作台账,建立健全“五联”机制(即:一是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组织镇治安联防队和各村治保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二是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对重大矛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管理职能的矛盾纠纷,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运用多种调解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三是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统一调配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组成部门开展矛盾排查、值班备勤等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四是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定期组织排查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

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平安和谐创建活动)和量化绩效考核机制。

(四)不缺不漏阶段(201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镇党委组织对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同时认真听取市综治办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标准

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标准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借鉴XX省、我省XX县等地先进经验,紧紧结合XX实际,全面落实“八个统一”,做到“规定动作不打折扣,自选动作求创新”。

1、统一配强领导选好干部。由镇党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镇副书记兼任综治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司法所长担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公安派出所指导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信访办主任兼任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

2、统一调整改善硬件设施。调整增加办公用房,对部分楼层进行装修改造,在镇政府5号楼一楼设置接访大厅和受理总台;二楼设置3个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及一个联席会议室,配备更新必要办公设施,重新制作醒目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标识,增设宣传栏。

3、统一实施一个平台接访。抽调综治办、派出所、信

访办、司法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相关人员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集中办公,实现一个平台接访,加快矛盾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统一规章制度公示上墙。标识统一醒目,中心职责、“工作流程图”、来访人员须知、中心服务承诺、监督联络电话、调解反馈公示牌、工作人员职责、业务规章制度等都要公布于众。同时,建立罗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网站,实行网上接访。

5、统一规范中心工作流程。按照“工作流程图”,规范调处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分流、调处、督办、催办、反馈等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手段,“三调衔接”、“三管齐下”,力求把矛盾接访当场解决;对当场解决不了的,由中心领导审签分流调处,调处结果及时反馈,做到“一个窗口服务群众 ,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

6、统一规范工作台账簿册。对受理的每一宗案件、每一件纠纷和每一个工作程序如实录入,记录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让政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后一目了然。各类档案资料分类归档,做到目清月结,有案可查。

7、统一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分期、分批、分层次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及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学法律、学政策、学群众工作方法,既有效解

决“应知应会应懂”的问题,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8、统一抓好量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实绩考核制度,按照“五联”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把“六提高六减少”(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水平,减少群体性事件;提高打击犯罪水平,减少“两抢一盗”犯罪;提高禁毒禁赌禁黄水平,减少毒、赌、黄危害;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减少非正常越级上访;提高网吧管理水平,减少网吧负面影响;提高打击防范邪教工作水平,减少邪教活动和邪教人员),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考核,及时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应对当前维稳形势需要,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抓手,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好此项工作摆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统筹领导下,认真抓实抓好。

(二)认真调研,超前规划。要坚持“走出去”的原则,主动向先行一步的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同时通过基层调研、

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第三篇_石门乡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石门乡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综治维稳信访基础建设,提高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威宁县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威综治委(2011)09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平台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平台,整合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信访维稳格局,有效化解矛盾,减少违法犯罪,推进平安天华建设,营造稳定、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紧紧结合天华实际,做到“规定动作不打折扣,自选动作力求创新”,全面落实“八个统一”。

(一)统一配强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县政法委要求,

由乡党委主要领导兼任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主任,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兼任中心副主任、政法委员、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武装、妇联、团委专职人员到中心集中办公,实行排班制度;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经发办、计生办、城建办、移民办、中心学校、卫生院、农经站、农技站、林业站、林业派出所、国土所、计生服务所、劳动事务所、供电所实行联络员制度。中心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接待室每天应有一名乡班子成员带班,有一名驻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二)统一调整改善硬件设施。中心办公地点依托乡司法所,对乡司法所大楼部分楼层进行装修改造,在一楼设置接访大厅和受理总台、二楼设中心办公室、三楼设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中心配备必要的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照相机、空调等办公设施,中心所有制度由县政法委统一制作后上墙。重新制作醒目的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标识“天华乡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增设宣传栏。

(三)统一实施一个平台接访。乡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武装、妇联、团委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集中办公,实现一个平台接访,加快矛盾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四)统一规章制度公示上墙。标识统一醒目,中心职责、“工作流程图”、来访人员须知、中心服务承诺、监督联络电话、调解反馈公示牌、工作人员职责、业务规

章制度等都要公布于众。

(五)统一规范中心工作流程。按照“工作流程图”,规范调处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分流、调处、督办、催办、反馈等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手段,“三调衔接”、“三管齐下”,力求把矛盾接访当场解决;对当场解决不了的,由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主任审签分流调处,调处结果及时反馈,做到“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

(六)统一规范工作台帐簿册。对受理的每一宗案件、每一件纠纷和每一个工作程序如实录入,记录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让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后一目了然。各类档案资料分类归档,做到日清月结,有案可查。

(七)统一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分期、分批、分层次对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工作人员及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学法律、学政策、学群众工作方法,既有效解决“应知应会应懂”的问题,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八)统一抓好量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综治维稳信访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实绩考核制度,按照“六联机制”(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社会治安

联合防控、突出问题联合治理、重点工作联勤联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或重点工作对象联合管理服务)分解工作任务、把“五提高五减少”(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水平,减少群体性事件;提高打击犯罪水平,减少“两抢一盗”犯罪;提高禁毒禁赌禁黄水平,减少毒、赌、黄危害;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减少非正常越级上访;提高打击防范邪教工作水平,减少邪教活动和邪教人员),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考核,及时奖惩。

四、建设阶段

按照县政法委部署,我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设2012年6月上旬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2年4月26日至4月30日)。传达全县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成立乡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中心集中办公人员。

(二)规划建设阶段(2012年5月1日至5月20日)。按照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八个统一”的要求,规划装修综治乡司法办公楼、设计工作流程和各类标识。建设中心接访室、办公室和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室,建立健全各类上墙公示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作台帐,建立健全“五联机制”和量化绩效考核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10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对乡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建设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认真听取县综治办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达到上级的要求标准,迎接县的检查验收。

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第四篇_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Xxxx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

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合综治维稳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县委党史研究室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州先进平安乡镇为目标,整合镇直有关单位,成立县委党史研究室综治维稳中心,把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纠纷化解、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抢险救灾、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统筹起来,通过力量的整合、职能的融合、信息的汇合和工作的配合,搭建起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实现矛盾联查、纠纷联调、治安联防、文体联治、平安联创、工作联动,使综治维稳中心成为为民服务中心、社情民意收集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群防群治指挥中心、和谐稳定维护中心、重点人群管理服务中心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心。

二、职责任务

综治维稳中心是在镇党委、政府和镇综治委的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部门各司其职,联合办公,组织指导、督促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

的工作机构,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中,行使决策参谋权、协调指挥权、力量调配权、检查督办权、责任追究建议权,中心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本级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综治维稳工作指示精神,制定辖区综治维稳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和督促责任单位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和重点治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辖区各村(社区)、各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巩固深化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五)督促辖区有关单位抓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赌禁毒、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

(六)抓好村(社区)及镇直单位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搞好综治维稳工作。

(七)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八)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定期接访工作,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九)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

三、机构人员

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田从云担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七名,由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杨恒红、副主任韦树远、公安派出所所长陈爱平、法庭庭长谭文芳、信访办主任赵德元、司法所所长涂清华、安监办主任朱孝彪兼任,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设置办公室主任七名,由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办、司法所、安监办、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担任,在中心轮流值班,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办理中心有关事务。

中心设八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办理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分别为:

【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由综治办副主任韦树远任组长,负责综治维稳的指导、协调、督办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由安监办主任朱孝彪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3.稳定和信访工作组:由信访办主任赵德元任组长,负

责信访问题处理及接待室的日常工作;

4.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组:由派出所所长陈爱平任组长,负责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的日常工作;

5.非煤矿山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由国土资源所所长黄宗铭任组长,负责非煤矿山和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6.公共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由卫生院院长张长学任组长,负责灾害事故救治和卫生防疫日常工作;

7.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由综治办主任田从云任组长,派出所长、安监办主任任副组长,负责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8.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组:由司法所所长涂清华任组长,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普法日常工作。

以上人员因人事调整,则由其继任者担任该职务。中心成员由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办、安监办、民政办、城建办、移民办、工商所、国土所、财经所、供电所、林业站、卫生院、中心学校、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村(社区)建立综治维稳工作站,工作站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治保、民调主任担任,班子成员为工作人员,治安中心户长为综治维稳联络员。工作站、

联络员在综治维稳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中心按照“集中受理、分流转办、归口办理、分工协作、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的总体要求,实行“七个统一”。

(一)统一受理。中心设立接待室和服务热线电话:0718-4463577。每天坚持由一名党政领导带班,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参与,全天候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对受理事项逐一填写《中心求决事项受理登记表》和《中心求决事项办理情况统计表》。

(二)统一分流。对受理事项需要分流转办的,由值班主任填写《中心转办通知书》,提出拟办意见,报值班领导或中心主任审签后,交有关单位限时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三)统一协调。值班领导或中心主任对中心受理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认为需要协调多个单位联合处理的,召集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四)统一督办。承办单位对中心交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由中心发出《中心督办通知书》,督促承办单位限时办结。

(五)统一回复。中心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回复。简单事项由值班领导或值班主任当面回复或电话回复,并做好记录;重大事项中心以书面形式回复当事人,做到件

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篇_2015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方案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闹事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5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10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12小时、到省接访最长不超过6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3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2015]20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宛信发[2015]11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方案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信访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工作,促进我局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区两级中心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访秩序,为加快“科学赶超,开放崛起”步伐,建设“锦绣潇湘,和美永州”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两个下降、一个减少”,即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信访存量减少,不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保持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区领先位置,确保我局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大队大队长、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催办督办等事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城管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2、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突出问题;

4、督促检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接访处访职责

1、负责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好接访记录和信访登记工作,并根据信访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交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

2、负责登记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本系统内信访事项的办理。

5、研究掌握本系统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统计,通报信访办理情况。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办公室职责

1、根据信访件的类别,及时送批、交办、转送;

2、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会议记录;

3、协助其他科室、单位处理重大疑难事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大队职责

1、认真做好信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2、做好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4、对涉及多部门信访件,根据要求负责牵头办理工作或协助办理工作。

5、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及时向局信访办报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来访办理

1、信访办负责具体接待工作,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科室、大队参加接访。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告知信访人向责权部门提出,并将信访材料退回。现场无法答复的,告之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2、信访办根据来访人的信访事项,做好接访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阅批。

3、局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将信访记录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进行处理。

4、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组织承办科室、大队开展信访工作。

5、来访事项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相关原始材料、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等报送信访办,局科室、大队要作相应的归档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

信访件包括:

1、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以书面形式寄送的信件;

2、政府网站、各级领导信箱发布的电子版信访件;

3、涉及城管纠纷等问题的来信。

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收文,报主要负责人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办理。

2、信访件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情况报信访局。

3、信访局和对信访材料进行归档、梳理,填写好信访台帐,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大队进行回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重复信访: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在原登记中注明即可。如属来访可向其当面告之有关情况和信访规定。

2、涉及多个科室、大队的信访案件: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明确牵头科室(大队)和协办科室(大队),牵头科室(大队)应主动联络相关科室(大队),协办科室(大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办结后由牵头科室(大队)负责将办理情况汇总报送局办公室。

3、涉及多个部门(大队)的综合性信访案件:

(1)由我局牵头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相关科室(大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全权负责信访调处工作。

(2)由我局协助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分管的相关科室(大队)做好协助工作。

(3)在综合性信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属我局办理范围的,适用我局信访工作制度。

(4)无地址、无姓名信访件:其信件登记后,可以不作答复。

六、工作机制

(一)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1、局信访接待安排表排定的时间为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

2、接待日内轮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区信访局,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3、现场能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现场不能答复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安排相关科室、大队限时答复。

(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办公室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并呈主要负责人阅批。

2、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组织相关科室(大队)处理信访事项。

(三)干部下访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下访。主要是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了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督导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带案下访制度。对进京赴省、来市上访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深入事发地和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和指导,确保“案结事了”。

3、督查包保服务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三个一”(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工作机制实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督办和协调指导。对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制度

1、各经办科室(大队)、经办人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业务,避免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2、对下列几类来访群众,各科室、大队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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