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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17-11-14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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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一篇_乡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牛 牛 坝 乡

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

【2012】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012)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 "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

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销售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 问题大整改。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申的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前店后厂流动食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兽药制售源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在大型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设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重新审核工作,淘汰不合格屠宰厂(场),提升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加工、出售、使用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营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调味品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严格规范使用农药,禁用高度农药,完善农药查验、使用记录制度。严禁在调味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调味品,重点规范火锅底料使用调味品的监管。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开展对辖区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和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和标识、销售记录等内容的重点监督检查和餐饮具卫生抽检,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加强部门问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

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 集中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7月20 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对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详实、细致、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保障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 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 日至lO月31日) 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的排查,严格查处小作坊、小摊贩、流通摊贩集中区域,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同时采用跟踪回访的方式,保证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 年11月I日至-12 月10 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在自评自查考核基础上,及时汇总报告有关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乡镇食安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土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整治工作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成立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XX同志任组长,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

学校、畜牧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镇食安办。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畜牧站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结合实际,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行业、各专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工作时限,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各村(居)委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群防群控。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紧紧周绕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实效。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留整治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2012年7月10日

牛牛坝乡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二篇_开展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食品安全“百日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动物性食品安全政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治理整治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动物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用100天的时间集中整治,使动物食

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得到强化,动物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动物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动物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群众动物食品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针对***动物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等环节,重点从以

下几个方面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一)认真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饲料销售市场的整顿工作,对全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户和养殖户(小区),销售使用饲料添加剂、蛋白质饲料和自配饲料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规范饲料销售经营行为,严肃查处“三无”饲料产品,切断非法饲料产品流入养殖环节的途径。严厉打击在动物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中掺杂使假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在饲料中添加使用违禁药物、有害化学物质的情况。二是开展兽药市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全乡兽药市场和兽药使用环节进行全面集中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宣传活动,严厉打击兽药经营店

(点)、兽药使用单位等无证经营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兽药、过期兽药及生物制品等行为。 推进兽药GSP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大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确保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大在动物性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整治超标准使用动物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重点查处在乳及乳制品内添加皮革水解物、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解抗剂)、硫氰酸钠等非食用物质及滥用增稠剂、香精、着色剂等违法行为;在肉及肉制品生产中添加工业染料、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及

滥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水分保持剂、着色剂、防腐剂等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加大畜产品流通及市场监管。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畜禽病害肉非法交易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注水畜禽肉的行为。指导规范活畜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依法加强对定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农贸市场、餐厅食堂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场所等肉食品的监督检查。

(四)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加强无公害畜产品监管、提高生产和消费者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获证单位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开展对市场销售无公害畜产品的检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畜产品和生产企业。规范无公害畜产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仿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规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增强农牧民质量安全和维权意识,提高农牧民群众满意度,加强畜牧业行业执法能力建设,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质量检测、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严打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分布

(一)部署自查阶段(2012年3月22日-31日)结合贯彻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关于《关于**县食品安全“百日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明确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对畜牧业投入品和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对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012年5月)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一起,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制定并实施畜牧业投入品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规模养殖场、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赶集日大力宣传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畜牧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畜牧业投入品,特别要严格执行用药记录和休药期相关规定。 三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

业及产品,要及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明产地、来源和责任者,依法予以处理。 四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完善制度建设。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和休药期制度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6月)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对开展动物性食品安全“百日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百日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克乡动物性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三篇_2015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县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全面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将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将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与违法查处结合起来;将动态监管与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完善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及溯源机制,提高监管技术含量和监管能力,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行为,增强行业、餐饮服务经营者自律和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扩大食品安全示范点(街、店)的建设,增加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学校及其周边、建筑工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附近等。

(二)重点单位:一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二是承担重大活动接待的餐饮服务单位;三是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

(三)重点品种:凉拌即食食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包括豆腐、腐竹、豆皮、豆粉等)、淀粉制品、蔬菜、食用油、米面制品、酱油、醋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四)重点时段:“两会”、中高招期间以及元旦、春节等重点节日。

四、整治内容

(一)食材购进索证索票情况。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要求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索取留存的购货凭证、供应(送货)清单是否符合规定;购货凭证、供应(送货)清单未载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信息的,是否建立采购记录。

(二)食品添加剂管理及使用情况。是否建立相关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实施“五专管理”,储存场所及盛装容器的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使用并有详细记录,有无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情况。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向我局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及超过保质期问题。购进、储存、使用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有无标签,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四)餐饮具洗消使用情况。有无餐用具洗消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有无使用未经洗消的餐用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用具是否查验其经营资质,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有无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五)食品加工操作情况。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专间操作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后的食品是否按规定要求储存。

(六)环境卫生与人员健康。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卫生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是否全部体检合格。

(七)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应当留样的食品是否按要求留样;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置。

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依法处理,发现可疑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即进入实施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食品安全监督所要切实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突出整治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要严格执法,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务求取得实效。

(二)兼顾日常,建立长效机制建设。专项整治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景区餐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以及量化分级管理、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饮食安全。

(三)加强宣传,及时通报整治效果。食品股、食品安全监督所要配合局办公室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消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信息,要加大对本辖区餐饮服务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巩固整治成果。食品安全监督所要于每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认真总结。针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措施,要全员学习,巩固整治成果。

2015年×月×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四篇_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县

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乡、镇、场(社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县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县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江苏省、宿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积极推进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食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以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肉制品、粮食、食用油、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食品添加剂等品种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工厂、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以节假日、消费旺季和高温季节为重点时段,抓好“五一”、中秋、“十一”、

元旦、春节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保障食品节日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还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种养、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食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面达2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位居全省前列;

(二)全县畜产品中“瘦肉精”不得检出;

(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5个;

(四)全面实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

(五)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提交年度报告率80%以上,生产加工企业日常巡查面20%以上;

(六)大中型市场、连锁超市的食品进货索票、索证率95%以上,农村集贸市场副食品索证索票率70%以上;

(七)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率达100%,农村地区达80%以上;

(八)城区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90%,农村地区达70%以上;

(九)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100%,生猪定点屠宰产品市场覆盖率90%以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四、主要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部门要开展三项整治,一是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监管。农林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规模养殖企业、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

(二)整治生产和加工环节。

1、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质监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实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严格实行巡查、回访、生产许可证年度报告、产品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抽查制度。清理和整顿已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省质监局提出吊销或收回许可证建议。

2、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月饼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

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要彻底收缴物品、设备,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责令退出市场。

(三)整治流通环节。

1、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把注册登记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要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2、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商部门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以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车站为重点,突出抓好食品店、食品摊点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月饼、糕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五篇_201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篇

第1篇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维护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服务千亿元食品产业,打造“淮扬美食、健康安全”的城市形象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二、工作任务

继续深入推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放心生产”工程,加大对全市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强化对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企业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力争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3%以上。

三、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继续严格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做到受理、审查、发证准确及时,并做好相关行政指导工作。一是努力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从材料审核、现场审查、发证检验等方面着手,尽量帮助企业缩短行政许可周期,更好的服务地方食品产业,方便企业,服务地方经济。二是严格落实许可年审、加工备案等监管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三是探索开展现场审查质量抽查,严格许可准入门槛,确保行政许可工作质量继续在全省名列前茅。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质量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二)深化“三位一体”。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将食品生产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管三者融为一体,确保质监部门食品生产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管全面履行到位。不定期召开食品监管三位一体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机构及时通报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技术机构及时通报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含企业委检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放心行动最新任务;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县区局及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稽查条线及时查处逾期未整改企业,确保闭环监管。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三)开展添加剂整治。结合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的监管,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相关企业的原辅材料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是否使用获证企业产品,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产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注意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频率和力度,对疑似问题产品加大快检和抽检,对问题产品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稽查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四)强化认证检查。落实食品认证企业现场巡查制度,选择部分食品企业开展ISO9001、ISO22000、HACCp等体系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市局认证处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食品处,各县区局

(五)加大后处理力度。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利用省食品风险分析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实现闭环监管。一是市质检所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承担好相关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同时根据本地食品行业特点,继续探索实行地方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努力降低本地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二是各县(区)局对移交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结果报告、监督抽检不合格等情况及时处理,形成闭环监管。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快捷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市质检所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各县区局,市监控中心

(六)提升检验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和企业出厂检验能力建设,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和结果统计分析工作,创新开展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帮扶企业提升出厂把关能力。继续开展企业出厂检验人员专项培训,提升食品获证企业检验人员能力,切实把好出厂检验关。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相关院校

(七)严查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食品“放心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集中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重点治乱、长效治理的原则,明查暗访结合、检查处罚并施,从重从快查处严重食品违法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关注无证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通过严格执法、违规惩戒,教育一批企业,整顿一个行业。对具有从重违法情节的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定高限执行处罚,并及时汇总上报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

牵头部门:市局稽查处(稽查支队)

责任单位:市局法规处、食品处,各县区局,市质检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至3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对行动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11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切实采取行动,特别是要针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按时保质完成行动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办法,逐步建立起监测、预警、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局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及“放心生产”推进工程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质监局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暨“放心生产”推进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推进行动中的问题。

各县(区)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行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和协调。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局、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工作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出现监管漏洞和死角,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食安办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和实施情况。

(三)营造宣传氛围。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四)加大督查力度。对照全市目标考评要求,不定期对各县(区)的工作进行督查,加强执法、廉政和效能监察,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巩固工作成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六篇_2016职工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从严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加以整改。要落实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圆满成功。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七篇_2016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我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2016年株洲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省、市食安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以“确保食品安全、加快改善民生”为已任,以“突出专项整治、创新管理手段”为抓手,以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作为食安工作的使命感,全面履行职责,全力抓好“四大战役”,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建设“幸福天元”而不懈努力。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将继续狠抓治理整顿作为食品安全的中心工作,以“三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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