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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时间:2017-11-13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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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第一篇_修水县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制度

关于印发《九江市矛盾纠纷大调解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水县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3月25日

修水县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九办发[2010]179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面构建党政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修水科学发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综治委制定了《修水县矛盾纠纷大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任务

1、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开展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统筹全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调解相关事项,督促乡镇做好大调解工作。

3、及时了解全县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承办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调解工作。

5、向上级汇报调解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内容

1、听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 纷排查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

2、研究分析矛盾纠纷的状况、特点及发展趋势,部署 下一步大调解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矛盾纠纷 的调解工作。

三、联席会议制度

1、根据省、市综治委的要求,原则上县每月、乡镇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如遇重大矛盾纠纷问题,也可随时召开。

2、矛盾纠纷联席会议,由综治委主任召集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主任或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召集主持。

3、出席会议人员:县综治委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正副主任,各乡镇综治办主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体局、县林业局、县

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房管局、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 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分管综治工作负责人等。参会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应向主持人请假。

4、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由县综治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5、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我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主题词:矛盾纠纷大调解 联席会议 制度 通知 报送:市综治委,县委书记、副书记,县综治委主任、副主任 发至:各乡镇综治委、县综治责任单位 修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160份)

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第二篇_例会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

一、出席人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会议周期: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本季末或下季初。例会召开时间,根据本地情况相对统一安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多少确定。

三、会议内容:成员单位分别汇报上季度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报告下季度工作计划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近期工作安排;对本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决策;安排布置其他相关工作。

四、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排查和消除不定因素,使信访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真正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决定在社区推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

五、排查不稳定因素,落实相关措施,研究解决重大信访事项和疑难案件,消化矛盾纠纷,督办信访稳定工作。

六、各级召开信访例会,须提前2天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上级领导和信访部门可派人到席参加。

七、各级信访例会研究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形成简报和纪要,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同时迥上级领导和信访部门报告、以便抓好落实。

八、上一级要加强对下一级例会的监督和检查,每月定期通报例

会召开情况。例会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的群众工作目标考核。

九、对例会制度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仔细,例会上研究的意见不执行、不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发生信访问题的,要视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十、会议由调处服务中心专人记录

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第三篇_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局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如遇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局综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主持。

三、参加对象:局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和局综治办工作人员。局综治办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四、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

2、听取各责任单位综治工作情况汇报,具体部署全系统综治工作;【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3、讨论全局综治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

4、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局综治办起草会议文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会议部署的工作抓好落实,局综治办将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各村、社居委、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负总责,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制定排查调解工作方案;

二、镇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各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在矛盾纠纷比较突出或集中的地方,可以不定期开展;

三、各单位要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具体情况工作详细记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当场做好登记,并及时做好调解准备;

四、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纠纷及时组织调解,对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汇报,并提前做好说服疏导工作,防止纠纷激化;

五、充分发挥单位矛盾纠纷信息员情况清、信息灵的优势,保障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帮教工作制度

一、对辖区内的两劳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四、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五、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六、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七、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治安巡逻制度

一、巡逻队在巡逻时,必须佩带统一印制的袖标,并佩带好必需的巡防器械。

二、巡逻队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性、纪律性。

三、在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有特殊情况技术报告行政村负责人及行政村协警。

四、巡逻队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巡逻,并做好记录。

五、巡逻人员要熟记火警、盗警和辖区派出所电话,做到报警及时。

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消防、法制教育,每月定期限对私房出租户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七、做好巡逻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向派出所反映和联系。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保障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根据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抓好外来人员服务队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力度,防止执法违法。

二、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发证工作和内册保管工作。

1、外来人员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

2、在本村有合法的居住场所;

3、有正当的务工、经商理由;

暂住登记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暂住证的有效期为二年。

三、加强对私房出租户登记管理和承租人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外来人员的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工作

1、对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自取得暂住证之日起,在十五天内,到医院进行卫生防疫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的,该医院在暂住证上加盖健康合格章,发现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第四篇_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矛盾纠纷例会制度 第五篇_2016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范文一:XX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镇围绕“平安洛江”建设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多级联动的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全面铺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创设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镇继续加大在企事业、行业、区域性组织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调解组织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法庭、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参与的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镇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今年来,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73起,调处73起,调处率达100%;其中人民调解73起,调处成功68起,调处成功率达95%。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人调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各村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根据区综治办和区人调办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村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镇定期召开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五簿两册”,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我镇根据区人调办的要求,针对各村的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运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分发有关法律常识材料到全镇各村,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镇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村各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村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村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旧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河市镇针对本区域征地、城镇改造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特点,实行镇领导分片,干部挂村的办法,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加强排查、掌握信息,及时化解,实现了征(拆迁)量上升,上访量下降的目标。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镇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3、开展“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为切实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和部署,镇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

同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推进村居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我镇依托河市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培训基地,聘请2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专业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培训常年客座讲师,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远景目标和短期计划,健全调解工作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区局提供的现代办公资源,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各村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促进我镇及时掌握调解信息,交流工作经验。

三、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洛江。一要健全人民调解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培训;二要深化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要继续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全面铺开在企业、学校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设立调解组织工作,进一步构筑大调解格局。

范文二: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以创建平安XX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89件,调处89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XX,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XX,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主席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XX、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16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XX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16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XX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XX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XX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XX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00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XX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XX稳,苏仙区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XX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范文三: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为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长效机制。郭里镇认真总结近年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根据市综治办通知要求,我镇及时组织人员深入镇、管区、村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镇情和辖区社会治安基本情况

郭里镇位于山东省邹城市域西南部25公里,处于邹城市与微山县(属济宁市)、滕州市(属枣庄市)三市交界处。郭里镇下设6个管区,包括39个行政村,镇域面积85、9平方公里,2016年末全镇人口约4、7万,流动人口上万人,治安情况较为复杂。我镇坚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消除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今年1-7月,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8件,调处率为100﹪,成功调解75件,调解成功率为率达96、2%,防止群体性事件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始终把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2016年3月成立了郭里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田野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孟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镇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

2、完善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月排月报制度。镇、管区、村三级调解工作组织网络,每月组织力量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和社会稳定情况进行排查调处,及时分析影响本地矛盾纠纷的趋势和特点,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和安排下步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建立调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分工负责,归口调处,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出现矛盾纠纷镇、村、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责任到人。三是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托司法所成立了矛盾预警调处工作中心,设立了预警专线电话,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解决。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制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形成“反应灵敏、运转高效、高度统一”的应急指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够依法果断处置,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四是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科学发展观综合考评体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和调处矛盾纠纷不作为的问题。五是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邹城市首个省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活动,解决这部分人员打官司难的问题。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基层调委会“五有、六统一”建设落到实处,镇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了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章、有桌椅、有台帐表册,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卷宗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统一格式,相关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同时制定下发了下访调查、信息报告、回访反馈和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每月由司法所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帮助指导和督促整改,村级调解室工作统一规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创新普法载体,运用广播、宣传车、展板、宣传标语、条幅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发放有关法律知识读本、明白纸、小册子,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镇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2、落实经费保障,创新激励机制。一是落实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人民调解专项经费不足,保障不够,尤其是那些无经济实体的乡镇,干调解工作完全是出于自己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人身保障不到位。从事矛盾纠纷排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二是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奖励制度。提高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键是结合纠纷排查时效和调处难易程度进行奖励。如设立矛盾纠纷隐患、重大事件排查报告奖励,按报送时效与矛盾性质相结合进行奖励;设立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调解员在经济上有了一定补助,工作得到社会认可,调解员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得以落实,基本做到案结人和,用较少的经费投入化解处理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3、拓宽化解渠道,健全联动机制。为进一步拓宽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认真落实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协议精神和积极开展“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不断加强联谊协作,设立边界调解室1个、品牌调解室2个,在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组织各接边司法所和村(居)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排查调处活动3次,开展联谊活动2次,排查矛盾纠纷10起,调处成功9起,取得了良好效果。积极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治安调解、民事诉讼相联动的工作机制,确定国土、林业、民政、计生、妇联、等部门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单位,建立联合调处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应对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实践证明,我镇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探索,适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预防性和治本性工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虚心地向先进乡镇学习,提振精气神,实现新跨越,促进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范文四: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为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1个多月以来的努力,摸清了全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制定了科学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确了责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一些老大难问题疏导化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通过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全乡社会稳定形势。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村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乡各村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乡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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